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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的朋友叫邦德(一)

周三晚上回家,小区门口绿化带里趴着一条狗,一开始我并没在意,在后来的一个礼拜里,狗每天都在。这狗看着不像流浪狗,估计是走丢了,老在草丛里也不好,于是我决定把狗暂时寄养在家,再在小区门口的十字路口贴了告示,等失主过来领。

三天后,失主看到告示打电话给我了,说是出远门把狗锁家里了,狗应该是饿极了,从二楼窗户跳出去的。核实了狗主人的身份后让他把狗领走了,临走时我对他说:“狗通人性,要么好好待它,要么就别养。”

狗主人点头,道谢后转身走了。

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养狗,我曾经发誓,再也不养狗了,因为狗的寿命比人的短,我要看着它们从活蹦乱跳到风烛残年,再一点点地把生命耗尽,这个过程就跟自己死过一次一样。

我害怕失去,是因为我拥有的原本就很少,如果注定会失去,那我宁愿当初没有得到,因为失去的痛苦总比得到的喜悦来得猛烈。

曾经有一条狗跟了我十多年,我从来没有觉得它是宠物,因为在我眼里,它是我的朋友,它叫邦德。

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参加工作不久,晚上十点才回家,迷迷糊糊地到单位宿舍门口,灯光有点儿暗,一不留神踩到了一条狗尾巴,只听见“嗷”的一声,那条狗痛得跳了起来,退几步后,它低着头,恶狠狠地望着我,看架势是准备和我干一架。

好凶悍的狗,看样子应该是田园犬,个头不大,估计最多一岁,但是犀利的眼神和凶狠的叫声完全就是一条低配的藏獒。

我还真挺心虚的,暗自告诉自己,千万别怕,否则掉头一跑,就只有被追着咬的份儿。我瞄了一下四周,空荡荡的地面上连块砖头、瓦片都没有,努力地回忆着身上有哪些可以当作武器的物件。

钥匙?太小。

杯子?太轻。

鞋子?太麻烦。

想来想去,攻击力最强的应该是腰带了。我顺手抽下腰带,对折后握在手里。狗丝毫没有被我吓倒,反而咧着嘴,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低吼像是冲锋的号角,吹得我肾上腺素快分泌爆表了。

看样子必定是一场恶战,我心想着,前二十年被别人欺负,今儿非得在这狗身上找回点儿尊严。

双方势均力敌,谁也不敢贸然进攻,就这样僵持了五分钟。我脚都站麻了,还是不敢动,挺累的,得喝口水补充体力。于是我左手持腰带,右手缓缓拿出杯子,双手合力将杯子拧开,再将杯子往嘴边送,整个过程眼睛都盯在狗身上。

就在准备喝水的时候,狗突然起身向我走来。好阴险,居然想乘虚而入,杀个措手不及。我立马放下杯子,准备挥着腰带投入战斗。这个架势一摆,狗又停住了,然后坐在那里望着我。透过微弱的路灯,我看到它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杀气,还不停地朝我摇着尾巴。

根据这种场景,相对于讲和,我更喜欢用“投降”这个词。它摇着尾巴,伸着舌头,眼睛死死地盯着杯子,该不会是渴了想喝水吧?

我拿出杯子,拧开盖子,对它说:“累吗?我给你倒点儿水?”

狗:“汪!”

哟嗬,还真听得懂,到底是它听得懂人话?还是我说得像狗话?我将水杯放在地上,狗见状后走过来,伸着舌头舔起了水,这场浩劫也因此而化解了。

完事后,我收起水杯,扎好腰带,以胜利者的姿态准备凯旋。它却一路摇着尾巴跟着我,我走它走,我停它也停,一直跟到我家门口。

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反正我家晚上老有耗子作响,养条狗兴许能抓耗子,虽然这好像是猫的工作,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对它说:“你能听得懂我说话吗?”

“汪!”

“好吧,汪是‘是’的意思,呜是‘不’的意思,知道吗?”

“汪!”

“你是不是想住在我家?”

“汪!”

“想住这里也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四件事。”

“汪汪!”

“第一,你要帮我抓耗子,否则这家有耗子没你。”

“汪!”

“第二,给你吃什么就吃什么,不许挑食。”

“汪!”

“第三,你不许带别的狗回来。”

“呜……”

“好吧,只能带你女朋友。”

“汪!”

“第四,第四,第四我还没想起,这条先保留着,以后想起的时候再说。”

“汪!”

在和狗意见达成一致后,我将钥匙插进孔里,边开门边说:“不进一家门,不是一家人,既然你进了我家门,我也应该得给你取个名字,好称呼你吧。”

“汪!”

“你是黄色的田园犬,应该是去年秋天生的,就叫你黄秋生吧。”

“呜……”

“这个名字是不够文艺,应该取一个有深度、冷酷一点儿的名字,就叫‘深井冰’怎么样?”

“呜……”

“这也不行?这世道也不太平,正所谓:多难兴邦,厚德载物。你就叫‘邦德’吧。”

“汪!”

邦德一进家门,环顾了一眼便愣在那里了。

“怎么啦?嫌条件差啊?我可告诉你,就这十平方米都是我值了一个月的夜班才换来的,觉得不好的话,回去蹲路灯吧。”

“汪汪!”

我找了一个纸箱,再掀开席子,抽出一把铺床的枯草,将枯草卷曲在纸箱内,再在草上铺了件背心,把箱子往床尾一推,对邦德说:“这件背心我穿了五年都没舍得丢,今天便宜你了,拿给你睡。”

邦德走到狗窝前闻了一下,探头将背心衔了出来,丢在外面,然后一跃跳进了纸箱子,蜷曲着身子趴下,摇着尾巴望着我。

“不用拉倒,我自己还没换洗的呢,今晚我要是再听到耗子的声音,你明天就收拾铺盖卷滚蛋。”

“汪汪!”

半夜里,我被邦德呜呜的声音吵醒了,打开灯一看,邦德蜷缩在墙脚直哆嗦,面前站着一只耗子直愣愣地盯着它。我抄起拖鞋就朝耗子砸过去。耗子受惊,沿着墙脚直奔门缝跑了。

邦德看到耗子跑了,赶紧追到门口汪汪地叫起来,大有乘胜追击的气势。我掖好被子后躺下,双手抱着后脑勺对它说:“省省吧,你也就这点儿出息,不过你这犯怂的样子和我倒是挺像,哈哈哈哈哈哈哈。”

邦德掉头转身,估计是伤了自尊心,径直回窝里趴着,把头扭过去看都不看我。

那时候刚参加工作,我是单位里唯一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城里人的优越感是与生俱来的,内敛的性格让我和城里的医生们总显得格格不入,所以身边没什么朋友。因为怕受到排挤,所以我通常都是脏活儿、累活儿抢着干,帮领导值班更是家常便饭。领导的想法,我永远猜不透,需要你的时候,可以是点头哈腰的孙子,不需要你的时候,立马就变成耀武扬威的大爷。这一点上,狗比领导强多了,邦德在我面前永远是耀武扬威的大爷。

不过这样的日子倒也不算煎熬,至少有吃有喝,还有工资拿,对于祖祖辈辈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孩子来说,这已经是至高无上的待遇了。邦德就幸运得多,在这个时候遇到我,也算是赶上好时光了。每逢加班,它总会在门口等我,看到我回来就跳着趴身上一阵闻,找吃的。反正我是一直觉得,它等的不是我,而是一块带肉的骨头。

生活中向来都是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有时候它吃完了还会来抢我的,搞得我经常在狗嘴里抢东西吃,因为这个,隔壁的小朋友看到我就躲。

邦德有一点儿和我很像,老实本分。就算再饿,也不会去偷抢东西吃,更别说是咬人乱叫了。当然,除了在我面前。所以我从来不给它拴狗链子,原因有三个:

第一,它会以为它是一条狗。

第二,我会以为我是主人。

第三,没钱买。

冬至快到了,恰巧也是我的生日。花了小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支钢笔和一盒桂花糕犒劳自己。晚上十一点,我裹着大衣下班回家,快到宿舍时遇到了刘婶。刘婶是食堂掌勺的师傅,每次打菜都给我加一小勺。这样的小恩小惠虽看起来不起眼,却最能打动人心。

刘婶曾经有五个孩子。她男人是个酒鬼,几年前送了两个孩子给别人,说是让孩子过得好点儿,其实是为了换酒钱。刘婶拿着大骨刀追了他五条街。那年除夕夜里,她男人喝多了失足掉进冰窟窿里,捞起来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我从盒子里分了四块桂花糕给她,三个孩子加她,一人一块,她乐得嘴里直冒雾。收下桂花糕后,刘婶突然神神秘秘地四下张望一番,确定没人后从兜里拿出一块草纸裹着的东西,打开一看,是一小块腊肉。她踮着脚悄声地对我说:“这是局长老丈人住院后,一些小鬼送的贡品,我偷偷藏了二两,你拿去吃吧,油厚着呢,千万别说出去啊。”

“放心吧,保证烂在肚子里。”

刘婶闻了闻桂花糕,笑着说道:“闻着真香!谢谢你啊,小郝。”

“哪儿的话啊,我不还是拿了你的腊肉吗?”

说到这里,不远处的邦德可能闻到了肉味儿,径直跑了过来,“汪汪”直叫唤,跳着抢我手里的腊肉。

刘婶不知情,以为是野狗抢食,赶紧抄起鞋拔子就准备抽邦德。东北老娘们就是凶悍,邦德吓得抱着我的腿直哆嗦,完全没有当初和我对战的气势。我连忙上前劝阻:“没事没事,这是我的狗。”

刘婶一听这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又笑着对我说:“还是你机灵,都知道养狗过冬至了。明天拉厨房来,婶儿就着剩下的腊肉一起给炖了。”

刘婶低头看了看邦德,说:“这狗瘦是瘦了点儿,不过没事,我多加点儿菜,管吃够。”

邦德听到这话,眼睛瞪得像牛眼睛,两腿哆嗦得更厉害了。

“刘婶,这狗我不打算吃的。”

“嗯,也行,养肥了明年吃也行,我先回去了,谢谢啊!”

说到这里,刘婶一转身将桂花糕夹在腋窝下,快步往回走了,留下笑得前仰后合的我和两腿直哆嗦的邦德。

我回家后,打开灯,将剩下的桂花糕和腊肉放在桌子上,洗完脸,打了一盆热水准备泡脚。

邦德一进门就趴在桌子上,等着吃肉。我拿起桂花糕,问邦德:“吃这个吗?”

“呜呜呜!”

我拿起腊肉对邦德说:“想吃这个?”

“汪汪汪!”

“可是今天是我过生日,你就不能让我吃肉吗?”

“呜呜呜!”

“好吧,你吃肉。”

邦德高兴极了,踮着脚,衔好肉,准备回狗窝里饱餐一顿时,我对它说:“等你吃饱了,我明天把你交给刘婶,我也有肉吃了。”

邦德一听刘婶,赶紧把肉衔到我面前,摇着尾巴示好。

“咦?你不是想吃吗?吃啊。”

“呜呜呜!”

我拿起刀,将腊肉切成薄片,它四片,我四片。我还在细嚼慢咽,吃到第二片的时候,邦德已经吃完了,它蹲在那里望着我手里的肉直流口水。看不惯它那样儿,我又分给了它一片。它吃完后感觉不过瘾,跳起来叼走了我手里的最后一片,躲到床底下去了。我跟着钻到床底下,想把肉抢回来,只是已经来不及了。

那天是我22岁生日,也是我第一次像模像样地过生日,和以往不同的是吃了两块桂花糕和两片腊肉。更重要的是,我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位朋友陪我,它叫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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