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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怎么介绍苏小玉这个人呢?她二十岁,非本埠人。跟他的丈夫在武汉做些生意顺便结婚,而之后新郎却抛弃新娘逃跑了,天涯海角,了无踪迹,让她守活寡。那个店子是她最近刚操持起来的,加上那两台二手赌博机,勉强维持着生计。很多男性动物隔三岔五地骚扰,让她不胜其烦。那个金毛是她丈夫以前的朋友,早就想把苏小玉搞上床了,仿佛寡妇就意味着劈腿似的。

说到她丈夫,苏小玉的表情复杂,可能是旧情难了。我没有问他是做什么的,以及为什么跑掉。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挺重要的。

“可能我也是想骚扰你的男人呢。”我调笑着对她说。

“你哪是个男人,还是小孩好吧?”

我不辩解,剽悍的男人无须辩解。

“你男朋友帅吗?”我继续问。

“比你帅多了。”

“那怎么可能?”我故作惊讶,端起塑料杯子向她敬酒。她一饮而尽。

“少喝一点。”我说。

她用手擦了下嘴角的酒,点点头。

我掰了一个毛豆放在嘴里,习惯性地在夜市的周围扫视。情形变得尴尬微妙起来,我盘算着等会儿要不要和她回到她那个住所,趁着酒劲,满足我胯下的欲望。我想象着这个小寡妇在我身下呻吟的样子,那时候她就知道我不是孩子了。

我笑了笑,笑容很快凝固了下来。不是因为苏小玉的打断,她正和筷子下面的大虾纠缠,而是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我前几天刚刚见过。他半趴在桌子上,盯着半瓶啤酒发呆,一如从前,像个傻帽。

是方。该死的方,他此刻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在我面前,像一摊泥。桌下还丢着几个瓶子,看来喝了不少。

“方,你怎么了?”我坐在对面看着他。

“你是谁?”他抬起头。

“袁逍,”我瞥见他的笔记本,“也许你可以翻下你的笔记本。”

他真的翻阅起来。真他妈像个行为艺术家,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才几天居然忘记我两次,这足以让我自信全无。

“袁逍?”他松软地用手比画着,舌头已经捋不直了,说这个名字的时候,如同咀嚼一粒老醋花生米,坚硬而陌生。

“哦,哥们儿。”他突然站起来,然后又瘫下去,我过去扶住他。

“我正想找你。我想告诉你,我,我……”话没说完,他就彻底歪了下去。

事后方回忆说,他其实没那么不能喝,只是在想要见到我的时候真的见到我,觉得喜出望外。这么说显得很暧昧很Gay,但方说的时候诚恳得像个老实人。而那天,方其实受了很多的伤害。

他自认为很好,而我只能说,或许有些人的心像水晶一样,纯净得可以一眼看穿。而这丝毫不能掩饰我扶着一个爷们儿去见苏小玉时候的尴尬。

“一哥们儿,一个人醉了。”我无奈地说。

“哦,那快送他回去呀。”苏小玉还在嚼着东西,这女人还真能吃。

“我不知道他住哪儿。”我摇着头,“我又住得太远——其实也就二站地——他醉得太厉害了,我想能不能先运到你那儿帮他醒醒酒,再搞定他?”

“他不会吐吧?”她问。

“应该不会。”我心里也没底,但我现在还不想因为方而离开苏小玉。

“好,那走吧。”苏小玉的豪爽让我自惭形秽。“老板,拿个盒子打包。”

方醒来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奇怪。他一个人占据着一张大床——那是张天蓝色的床单,印着维尼熊——有两个人靠在床边,身下是一张充气的床垫。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的是我,女的是苏小玉。

本来我们费了很大劲才把方运到苏小玉的家里,然后想要把他弄醒。有很多点子可以达到目的,比如把他剥光扔进浴室,用水浇醒他。这很残忍,而且容易让人联想到日伪的手段。简单一点的就是喝醋,可苏小玉家里却没有醋,只好很尴尬地让方占据着床。

我已经没有力气把方搬走了,苏小玉显然也是。最后我们靠在床边的充气床垫上睡着了。事情就是这样。

“是你自己不想我醒吧?”方后来问我。

“是的。”我吼着他,“我巴不得你永远别醒,如同死猪。”

方醒来后,刚要开口,却被我用食指封住了嘴巴。我看了看苏小玉,她睡着仿佛初生的婴儿,这样说真他妈的纯洁,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我拉起方,走到外间,顺手把房门带上。此刻天色尚早,店铺的卷闸门还关着,只有墙上高悬的窗户透出些许的光亮,可以让人看见方那张模糊困倦以及略带酒气的脸。

“你是?”方推了下眼镜。

“我靠,我是袁逍。”我有些抓狂,声音有些大,“你是傻×吗?见一次问一次。”

“你才傻×。”温和的方还有些酒劲儿,“我的笔记本呢?”

“什么笔记本啊?”

“让我想想,我这是在哪儿?”他很无辜地看了看四周。

“在别人家。”我摸了根烟。

“我的笔记本呢?”他又来了。

“不知道,可能是落在昨天你喝酒的地方了。”

“什么?我喝酒了?”方愣了一下,“在哪儿?快带我去找我的笔记本。”

哥们儿我立马疯了,像个化石一样僵硬在那儿。

后来当苏小玉问我对方的看法时,我说,他看起来很傻,其实高深莫测。通常情况下,苏小玉会对我冷哼一下,她时常对我冷哼,可见这女人很粗俗。我打断她,告诉她这是一个事实。我曾经在两个星期内数次见到他,而他每一次都仿佛见到一个崭新的我。他认不出我。如是再三,加上他随身携带的那本比生命本身更加宝贵的笔记本。以我当时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拙劣桥段,可以推断,这哥们儿患上失忆症了,而且相当严重。后来我专门带他去做过检查,是当时全国有名的军办脑科医院。结合他以前的病历,大致诊断如下:在儿时,他得过一种病毒性脑炎,本来只会引起疱疹的病毒却侵入了他的大脑,使大脑中的海马体严重损伤,这使得他的记忆变得很奇怪。他可以记住那些扭曲的线条和字母构成的数学公式,却不能记得刚才还在他面前的我。只有经过长期反复打磨的记忆(比如他的父母,他的家,当然还有那本笔记本)才可以转移到他大脑里长期存在的区域。这样解释其实很片面,但却可以解释他为什么随身携带笔记本——对于那些随时可能忘记再也不能记得的人或事,稍加复习便可以找出端倪。

由此可见,他已经掌握了良好的习惯和方法。我看过他的笔记本有好几寸的厚度,放在随身的背包里。里面密密麻麻的,全部都是蝇头小草。有对人物和事件进行分门别类的目录,很方便查找,不过我相信只有他自己才能看得懂。我曾经试着去寻找关于他对我的记叙,却因为过于烦琐而放弃了。我是个没有耐心的人。

所以怎么说呢,我费尽唇舌向苏小玉解释,除了数学和自己的父母,他的过去只是依托着几本笔记本而存在。他被困顿在永恒的现在。永恒的现在,你明白吗?我自认为最后一句话很文艺,强调了一遍去问我怀里的苏小玉。

然而这女人睡着了。我想了想,也就慵懒地抱着她睡去了。

但那时我还没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我有些困,睡眼惺忪,穿着大裤衩蹑手蹑脚地打开卷闸门上的小门,是弹子锁。有些依恋地想回头看一下熟睡的苏小玉。但在方的急切要求下,很快就穿门而出了。

像是一场奇妙的时空穿越,我就这样不辞而别了。

苏小玉回忆说,她醒来的时候完全不见人影,或者一张便条,第一的意识是去察看店铺里面的散钞。柜子上了锁,她才放了心,才有些惊恐地查看自己的衣饰、金项链、金戒指,还好都在,连胸衣也完好无损。她骂了我一句,骂的是什么却不记得了。

而那时候,我和方已走到了夜市的店铺里,当时街上人烟稀少,而所谓的夜市,老板早已经打烊回家睡觉,这几乎让方绝望。

他蹲在地上,像泄气的皮球,让人想踢一脚。

“喂,找不到了,咱们去吃早饭吧。”

“不能吃,找不到就不能吃。”

“我靠,不就一万宝龙的笔记本嘛,就算比较贵,但丢了有个毛的办法啊。”

“笔记本并不重要,但上面的东西很重要。”方坚持说。

“不会是你手抄的色情小说吧?”我问。

方没理我,站起来,茫然地看着四周。显然,这哥们儿现在毫无办法。后来他跟我说,如果要解决关于数字的问题可以找他,而实际的问题就要看我袁逍的了。

“你就是一奶妈。”苏小玉坐在我俩的对面,横生生地插进话来,真拿这娘们儿没办法。

当时我只能向市场方面的管理人打听关于店主的事情,虽然笔记本的下落不明,但好歹是一个希望。

市场值班室的老头正在睡觉,吵醒了他,我很抱歉。而他觉得很愤怒,我上了一支烟依旧如此。

“老子不知道,你们去派出所问问。”老头子很蛮横地关上窗户。

最后我们辗转派出所再辗转老板的家,过程相当复杂和艰难,但很琐碎,不值得记叙。而让人郁闷的是,方始终木讷地站在我的身后,如同受了委屈的小弟。还好我们搞到了笔记本,老板还算是个好人,他归还了笔记本。

我们道了谢。方如释重负,而我却筋疲力尽了。

“袁逍。”他在本子上搜寻属于我的条目。“记得了,走吧,我请你吃早饭,我正有事情要找你呢。”

有时候我也会停下来思考,虽然这听起来有些可笑。如果那一天,我们没有找到那本笔记本又会怎样呢?方会损失一些记忆,那么我呢?

“你将重新认识我。”方在某日回答着我的问题。

“然后呢?”我像个孩子样问。

“我也不确定。”方认真地想了想,“数学没有告诉我这些。”这个回答真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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