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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另一个人

当太太们的裙子登上维尼林家的楼梯,渐渐消失不见的时候,莫蒂默跟在这些裙子之后从餐厅出来,转进一间藏书室,那里面满都是崭新的书,一律是崭新的、金碧辉煌的装订。他叫送这张纸条的人来见他。那是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孩。莫蒂默望着这男孩,这男孩则望着墙上那群崭新的朝圣者,他们是到坎特伯雷去的,但更多看见的是那金色的镜框,而不是朝圣者的队伍,是那镜框上的雕花而不是乡村的风景。

“这是谁的笔迹?”

“我的,先生。”

“谁叫你写的?”

“我父亲,杰西·赫克萨姆。”

“发现这具尸体的是他吗?”

“是的,先生。”

“你父亲是干什么的?”

这孩子犹豫着,用责备的眼光望着那些朝圣者,仿佛是他们使他陷入了一个小小的困境,然后他说,一边在他右裤腿上捏出一条皱褶来:“他是在沿河一带谋生的。”

“远不远?”

“什么远不远?”这孩子问。他在警惕着,同时眼睛又望到那条通往坎特伯雷的道路上。

“去你父亲那儿远不远?”

“有好一段路呢,先生。我坐马车来的,马车还等着付钱呢,我们可以坐回去您再付钱,要是您愿意的话。我按照口袋里发现的文件上所提的线索先到您办公室去,那儿我只看见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伙子,他让我上这儿来。”

这孩子是一个奇特的混合体,他身上有一种不完全的野蛮和一种不完全的文明。他的嗓音是沙哑而粗鄙的,他的面孔是粗鄙的,他短小的身形是粗鄙的,但是他又比同类型的其他孩子清洁些。他的字,虽然又大又圆,但是写得很好;他的目光对着这些书脊扫去,带有一种觉醒的好奇心,仿佛他的目光要透过封面、钻进书中去似的。一个会读书的人和一个不会读书的人望着书的时候,从来不是一个样的——即使是一本放在书架上没打开的书。

“采取过什么手段,你知道吗,孩子,来确定是否有可能恢复生命?”莫蒂默问道,同时在找他的帽子。

“如果您知道他的状况,先生,你就不会问了。红海里淹死的埃及法老的民众,也不会比他更救不活了。假如拉撒路只死了两天又活过来,就已经是一切奇迹中最大的奇迹了典出《圣经·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拉撒路死后四日,耶稣创造奇迹,使他复活。”

“啊呀!”莫蒂默叫了一声,戴着帽子转过头来,“你好像对于红海很熟悉嘛,我年轻的朋友?”

“在学校跟老师读过。”男孩子说。

“还有拉撒路也是?”

“是的,他也是。但是您可别告诉我父亲!要是谈起这个来我们家里就不得安宁了。这是我姐姐的主意。”

“你似乎有一个很好的姐姐嘛?”

“她是挺不错,”男孩说,“可是如果说她还认得字的话,那就是她最大的本领了——而那也是我教她的。”

面色阴沉的尤金两手插在口袋里溜达着走进屋来,对话的后半段他也在场;当这孩子无礼地说出这些关于他姐姐的话,他相当粗暴地托起他的下巴,把他的脸扭过来望着。

“咳,真的,先生!”男孩挣扎着说,“我希望您以后会更了解我。”

尤金没作回答,而是向莫蒂默建议说:“我跟你去,愿意吗?”于是他们三人便一起坐上这孩子乘来的马车走了;这两位朋友(从前在一所公学里是同学)坐在车厢里抽雪茄;送信人坐在车厢外车夫旁边的位子上。

“让我想一想,”当他们向前进时莫蒂默说,“尤金,我名列大法官法院高级法庭初级律师的光荣名册和当习惯法法律事务代理人,已经五年了;而——除了免费接受指令,平均半月一次,处理什么也没留下的蒂平斯夫人的遗嘱之外——我一丁点儿业务也没办过,就只有这件浪漫差事。”

“而我,”尤金说,“已经‘奉召’七年了,却根本没有业务可办,也永远不会有。若是有了,我可能会不知道该怎么去办它了。”

“关于最后一点,要说我比你的处境好一些,我还很不明白。”莫蒂默非常沉着地回答。

“我恨,”尤金说着,把他的两条腿放在对面的座位上,“我恨我的职业。”

“要是我把腿也放上去不会影响你吗?”莫蒂默说,“谢谢你。我也恨我的职业。”

“这是强加于我的,”面色阴沉的尤金说,“因为事先说定我们家要有一个出席高级法院的律师。我们就有了我这个宝货。”

“这是强加于我的,”莫蒂默说,“因为先说定我们家要有一个初级律师。于是我们就有了我这个宝货。”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名字写在右边一根门柱上,那是个被称作是一套议事厅的黑门洞。”尤金说,“我们每个人有四分之一个书记——一个进了强盗藏宝窟的卡辛·巴巴《一千零一夜》故事中《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一篇中主人公阿里·巴巴的哥哥卡辛·巴巴,他进了强盗藏财富的山窟,却忘了开门咒语,无法出来,被后来赶到的强盗杀掉了。这里是说这个书记记性不太好。——而卡辛是我们几个人当中唯一可尊敬的一个。”

“我只有自己一个人,一个人,”莫蒂默说,“爬上一条可怕的楼梯,居高临下,眼前是一片墓场,我自己有一个整个儿的书记,而他无事可干,只好对墓场瞭望,他成年以后会变成个什么人,我不能设想。他在这个破烂的乌鸦窝里老是在策划着些聪明事呢,还是策划着杀人;经过这么多独自个儿的精打细算,他长大以后是要去开导他的同类呢,还是去毒死他们;这是我从职业的观点所感到的唯一的一点兴趣。请你给我个火好吗?谢谢你。”

“白痴们在谈论,”尤金说,向后一靠,两臂抱起来,闭着眼睛抽烟,轻声地透过鼻子说话,“‘精力’。如果词典里从头到尾的任何一个字母下边,有一个我所讨厌的词儿,那就是‘精力’。这种陈腔滥调的迷信,这种鹦鹉学舌!究竟算什么!要不要我冲到大街上,抓住我碰见的第一个看来有钱的人的领口,摇晃着他,说:‘马上去打官司,你这条狗,还要聘请我,要不我就要你死’?而那就是所谓‘精力’啊。”

“恰好是我的观点,尤金,只要给我一个好机会,给我点儿真正值得花精力去干的事,我就会给你显出点精力来。”

“我也会的。”尤金说。

完全有可能,在伦敦邮政局城区投递范围内,在这同一个黄昏,另外还有一万个年轻人,在说着这些同样的满怀希望的话。

车轮滚滚,往前经过纪念碑,经过伦敦塔,经过码头。再往前,经过拉特克列夫,经过罗萨海斯。再往前,经过那人类渣滓累积成堆的地方,他们,和许许多多道德垃圾一样,仿佛是从更高级的地方被冲击下来,便滞留在这里,一直滞留到其自身的重量迫使其越过河岸,沉入河底为止。车轮滚滚,在那些仿佛是爬上了岸的船只和仿佛是漂在水上的房屋中间——在眼盯着房屋窗户的斜桅杆和眼盯着船的房屋窗户中间——穿进穿出,终于他们停在一个黑暗的拐角上,这是一片只有被河水冲洗过、此外什么也不曾来冲洗过的地方,男孩在这儿下了车,打开车门。

“剩下的路您只好步行了,先生。没多远。”他用单数说“先生”,明明是把尤金排除在外。

“这是个该死的偏僻地方。”莫蒂默说,他正在河岸上的石子和垃圾上一步一滑地走着,这时男孩拐了个急转弯。

“那就是我父亲的房子,先生;有灯的那间。”

那低矮的建筑看起来好像曾经是一家磨坊。屋前上部有一块腐烂的树瘤,仿佛指出从前装风车的地方,但是整个房子在夜色朦胧中显得很模糊。男孩拉开门闩,他们便立即进入了一间低矮的圆形房间,一个男人站在一堆旺火前,眼睛向下看着火,一个女孩坐着做针线。火生在一个跟壁炉前的空地不相称的生锈的火盆里;一盏普通的灯,形状像个水仙球,装在桌子上一只石头瓶子的瓶颈上,冒着烟,闪着光。一个角落里是一张木制的睡铺或床位,另一个角落里是一架通向楼上的木质楼道——非常粗陋和陡斜,比一把梯子好不了多少。两三支旧桨和船橹靠墙放着,贴另一边墙放着的是一张小碗橱,里面摆着寥寥几件最普通的陶器和锅碗瓢盆。屋顶没有抹泥,而是由上边房间的地板构成的。木板很陈旧,捆扎过,裂了缝,钉上横木条,使这间房子显出一种往下压的气势;房顶、墙壁和地板上到处涂满了面粉和红丹的陈迹(或是其他的污迹,大约是它过去当栈房堆货用时沾上的),很潮湿,也显出一副破败相。

“一位绅士,爸爸。”

旺火面前的人影转过身,抬起他毛发蓬乱的头,像一只鹰雕般望过来。

“您是莫蒂默·莱特伍德先生,是吗?先生?”

“莫蒂默·莱特伍德是我的名字。你找到的东西,”莫蒂默说,颇有些畏缩地向那个床铺瞟一眼,“在这儿吗?”

“不能说在这儿,但是在附近。我做每件事情都规规矩矩,我把情况报告了警察,警察拿走了它。无论哪方面都没浪费时间。警察已经印好了告示,告示上是这么说的。”

他拿起装灯的瓶子,把它举向贴在墙上的一张纸,上面是警察局使用的告示标题,尸体认领。这两位朋友细看着贴在墙上的告示,这时老头儿手里掌着灯,又在细看他们。

“我说,这不幸的人身上只有点文件吧。”莱特伍德说,眼睛从描写发现物的告示上瞟向发现者。

“只有文件。”

这时女孩手中拿着针线活立起来,走出去站在门边。

“没有钱,”莫蒂默紧接着说,“只在下面一个口袋里有三个便士。”

“三个。便士。硬币。”赫克萨姆老头儿说,用了同样数目的几句话。

“裤子口袋是空的,向外翻着。”

赫克萨姆老头儿点点头。“可这是常事儿。是不是水浪冲的,我没法儿说。瞧,这儿,”他把灯移向另一张类似的招贴,“他的口袋发现的时候是空的,向外翻着。还有这儿,”把灯移向另一张招贴,“她的口袋发现的时候是空的,向外翻着。这边一个也是,那边一个也是。我不认识字儿,也不想认识,因为按它们在墙上的位置我就知道他们。这个是水手,胳膊上刺着两个铁锚,一面旗,还有GFT 三个字母。你们瞧他是不是。”

“非常正确。”

“这个是那位穿双灰颜色靴子的年轻女人,她的衬衣上绣着个十字架,你们瞧她是不是。”

“非常正确。”

“这是那个眼睛上有一个好大的伤口的男人。这是那用一块手绢绑在一起的年轻姐妹俩。这是那个老醉鬼,穿双布条拖鞋,戴顶睡帽,他自告奋勇——这是后来知道的——要在水里钻个窟窿,想挣四分之一品脱付过钱的朗姆酒,他这辈子头一趟也是末一趟说话算数。他们把这间房裱糊得很不错呢,你们瞧!可是我全知道他们,我够得上有学问了!”

他把灯光向所有这些招贴挥动,仿佛是在象征他那学者般的聪明才智所放射出的光芒,然后他把灯放在桌子上,立在灯后,一股劲儿地注视着他的客人。他具有一些鹰雕所有的特点,眉头一皱,头顶的冠毛便高高竖起。

“所有这些您不是一个人发现的吧;是吗?”尤金问。

这只鹰雕慢吞吞地回答他这句问话,他说:“那么您的尊姓大名又是什么呢?”

“这位是我的朋友,”莫蒂默·莱特伍德插进来说,“尤金·瑞伯恩先生。”

“尤金·瑞伯恩先生,是吗?那么尤金·瑞伯恩先生要向我问的又会是什么呢?”

“我问您,长话短说,所有这些都是您自己发现的吗?”

“我回答您,长话短说,大多数都是。”

“您是不是假定,在这些案件中,事前曾发生过很多暴力和抢劫行为呢?”

“我根本不去假定,”老头儿回答说,“我不是那种喜欢假定这样假定那样的人。要是您一辈子每天都得从河里捞东西来过日子,您大概不大会想要去假定吧。要我带路吗?”

莱特伍德点一点头,他便遵照着把门打开,这时,只见一张非常苍白、惊魂未定的面孔出现在门前——这是一个内心十分激动的人的面孔。

“一具尸首找不到了?”赫克萨姆老头儿突然停住脚,问道,“要不,是找到一具尸首了?是哪一种情况?”

“是我自己找不到了!”这个人回答,样子匆忙而急切。

“您自己找不到了?”

“我——我——是个陌生人,我找不到路了。我——我——想找到那个地方,那个让我能看见这上面写的东西的地方。很可能我认得出它。”他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说不出话来;但是他拿出一份那新印的告示来,就是贴在墙上还没干的那一张。也许因为这是张新印的告示,或者也许因为老头儿对这张告示的大概样子有很精确的观察,他立刻得出了结论。

“这位绅士,莱特伍德先生,就是为这件事来的。”

“莱特伍德先生?”

片刻沉默,莫蒂默和这个陌生人面面相觑。谁也不认识谁。

“我想,先生,”莫蒂默以他那副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镇定神情打破尴尬的静默说,“非常荣幸,您刚才提到过我的名字?”

“我是跟着这位先生说的。”

“您说您在伦敦是个陌生人?”

“完全是个陌生人。”

“您是在寻找一位哈蒙先生吗?”

“不。”

“那么我认为我可以向您保证,您是白跑了一趟,你找不到那个您所害怕找到的东西了。您愿意跟我们去走走吗?”

绕过一些可能是最近一次气味难闻的潮水淤积起来的烂泥堆,几个弯子一拐,他们来到警察分局的一扇小门和一盏明灯前;他们见到那儿的一位夜班探长,一支笔,一瓶墨水,一把尺,正坐在粉刷过的办公室里在簿子上写东西,那副勤勉的样子,仿佛他是置身在一座山顶上的一家修道院里,仿佛近在咫尺的后院里,并没有一个女醉鬼正在用身子撞一扇地窖的门,并且愤怒地嚎叫。同样是用这种钻研学问的隐士气派,他从登记工作上停下来,对老头儿颇不信任地点一下头,打个招呼,意思显然是,“啊,关于你,我们全知道,总有一天你要搞出点儿事情来的”,并且也是让莫蒂默·莱特伍德先生和他的朋友们晓得,他马上就会来接待他们。然后,他非常干净利落、井井有条地把手上的工作停下来(他好像是在给一本弥撒书描图作画似的,显得那么安详而宁静),一点儿也不留意那个在越来越凶猛地撞门的女人,那女人非常可怕地尖叫着,口口声声要去抓破另一个女人的肝脏呢。

“拿盏牛眼儿灯一种只从一个角度露出一股圆光的夜间防风灯。来。”夜班探长说,一边拿起一串钥匙。一个恭敬的下属递过灯来。“请吧,先生们。”

他挑出一把钥匙,打开院子尽头一间阴冷地窖的门,他们便全都走了进去。他们很快又全都走了出来,除了尤金,谁也没讲话;他悄悄地对莫蒂默说:“比蒂平斯夫人差不了很多。”

于是回到修道院粉刷过的书房里,——那尖声嚎叫要抓肝脏的声音,还和他们在观看那场沉默景象时一样高亢——他们在那儿听修道院长概述了案情的始末。尸首是怎样弄到河里去的?没有一点儿线索。往往都是没有一点儿线索的。伤痕是生前还是死后留下的?现在要断定是太晚了;一位卓越的外科医生认为:生前;另一位卓越的外科医生认为:死后。这位先生回家所乘的轮船上的茶房也来看过,敢发誓说就是他。同样敢发誓说就是这套衣裳。再说,您瞧,还有文件呢。他是怎么在下船时候一下子无影无踪,直到发现漂在河里的?噢!也许是搞了个什么小花样吧。也许是心想这样闹着玩玩,不算个什么,不会有危险,而结果却闹出人命来。明天验尸,裁决没问题一定是“死因不明”。

“好像是让您的这位朋友吃不消了嘛——简直要让他一头栽倒了。”探长先生在结束这场概述的时候说。“哎呀,真让他够受的!”这话是用一种非常低的声音说的,同时对那位陌生人探究似的望了一眼(他不是第一次这样望他了)。

莱特伍德先生解释说,这人并不是他的朋友。

“真的?”探长说,他在非常留意地听着,“你们从哪儿把他搞来的?”

莱特伍德先生又继续解释。

探长先生做完了故事的概述,又接着说过这些话,便把胳膊肘撑在书桌上,并把右手的拇指和其他手指插在左手的拇指和其他手指中间。探长先生一动不动,只是眼睛瞟了瞟,便又抬高声音,接着说:

“搞得您要晕倒啦,先生!看来您不习惯我们这行差事吧!”

这位陌生人正靠在壁炉架上,低垂着头,他往四周瞧一瞧,回答说:

“不习惯。样子真可怕!”

“您是来认尸的,我听说,先生?”

“是的。”

“您认出来了没有?”

“没有。样子真可怕。噢!样子真可怕,真可怕!”

“您本来以为他会是谁呢?”探长先生问,“给我们说说那个人的模样,先生。也许我们能够帮您忙。”

“不,不,”陌生人说,“完全没有用。再见。”

探长先生一动也没动,也没下任何命令;但是,那位下属却把他的脊背往小门上一靠,左臂架在门框上,右手把他从他上司手里接过的牛眼灯一转——以一种颇为随便的动作——照着这个陌生人。

“您在找个朋友,不是吗;或者您在找个仇人,不是吗;要不您就不会上这儿来了,不是吗。好吧,那么,要是问一问您,那个人是谁,难道不是合情合理的吗?”探长先生这么说。

“我不能告诉您。请您原谅。没有哪种人能比您更了解,除非万不得已,任何家庭都是不愿意把他们的争执和不幸公开出来的。您问我这个问题是在履行您的职责,这点我没有异议;而如果说我有权利不回答您,您也不会有异议吧。再见。”

他再次向小门边转过身去,那位下属眼盯着他的上司,还像个哑巴雕像似的一动不动站立在那里。

“至少,”探长先生说,“您不会反对给我留张名片儿吧,先生?”

“我不会反对的,要是我有的话;但是我没有。”他脸红了,并且,在他这样回答的时候,显得很窘的样子。

“至少,”探长先生说,毫不改变音调和姿态,“您不会反对留下您的姓名和地址吧?”

“当然不反对。”

探长先生把一支钢笔往墨水瓶里一蘸,敏捷地把它放在身边的一张纸上;然后又回复到他原先的姿态。陌生人走到桌前,用一只颇有些发抖的手写着——当他弯下身去写字的时候,探长先生斜着眼睛注视他头上的每一根头发——“朱丽叶斯·汉福德,威斯敏斯特,皇宫院,财政局咖啡馆”。

“您是在那儿落脚吧,我猜想,先生?”

“在那儿落脚。”

“这么说,乡下来的?”

“啊?对——乡下来的。”

“再见,先生。”

下属移开他的手臂,打开小门,朱丽叶斯·汉福德先生走了出去。

“当班的!”探长先生说。“收好这张纸,盯住他,不过别让他觉得冒犯了他,搞清楚他确实在哪儿落脚,尽你可能搞清楚他的情况。”

下属出门去了;探长先生再次变成那个修道院里安闲的院长,把他的钢笔蘸进墨水里,又重新做他的登记工作。两位朋友一直在一旁注视着他,他们对他这种职业性的举动所产生的兴趣,超过了他们对朱丽叶斯·汉福德先生的怀疑,他们在离开之前,还向他问道,他是否认为这里边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

这位“院长”言犹未尽地回答:“很难说。如果是谋杀,任何人都可能干。小偷和扒手需要学点本领。谋杀却不需要。我们大家都干得了。见过好多认尸的人了,可是唯独他震动得那么厉害,真是从来没见过。不过,也许只是胃里不舒服,心里倒没什么,如果是这样,他这胃倒也古怪。但是,当然啰,怪事也真多。有种迷信说,尸首要是正好被那个要找它的人的手碰着,就会流出血来,真可惜,这说法没有一点儿根据;尸首什么也不会告诉你的。而像她这样的倒是闹得你够受——她今天有一夜好闹呢。”(这里指的是那要抓肝脏的撞门要求声)“可是,您从尸首身上却是什么也问不出的——不管过去是不是这样。”

到明天验尸以前再没事可做了,两位朋友便一同离去,赫克萨姆老头儿和他的儿子也从另一条路走了。但是,走到最后一个拐角上,老头儿吩咐他的儿子回家去,自己则转身走进一家挂红门帘的酒店里,这酒店像个水肿病人的肚皮似的挺出在人行道上。“去喝一杯。”

这孩子拉开他刚才拉开过的那个门闩,发现他姐姐重又坐在火盆前面做针线。当他走进屋来并且向她问话时,她抬起头来。

“你刚才上哪儿去了,丽子‘丽子’(Liz)是‘丽齐’(Lizzie)的爱称。?”

“我到外面黑处去了。”

“没必要那样嘛。没出啥事情呀。”

“两位绅士当中的一个,就是我在屋里时没说话的那个,老是盯着我。我怕他也许会从我脸上看出我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得了吧!别为我操心,查理!吓得我全身发抖全是为另一件事情,那是听你跟爸爸说你会写点儿字了的时候。”

“啊!我假装写得很糟,糟得大概没人认得出。我写得慢极了,老是用指头抹呀抹的,爸爸站在那儿朝我望着,他心里真开心呢。”

女孩把针线放在一边,把她的小凳子拉过来靠近他的小凳子,两人坐在火边,她把手臂轻柔地放在他的肩头上。

“你一点也不会荒废你的时间的,查理,是吗?”

“我会吗?哎!我爱念书呵。你说我不爱吗?”

“你爱的,查理,你爱的。你念书很努力,我知道。我也一点点儿地在做,查理,一点点儿地在盘算、安排(有时候盘算得半夜醒过来),怎么能今天凑一个先令、明天凑一个先令,这样好让爸爸相信,你是开始在河岸上谋生了。”

“爸爸喜欢你,你说啥他信啥。”

“但愿我能这样,查理!因为,要是我能让他相信,念书是件好事情,念了书我们就能过更好的日子,那我就死也甘心了。”

“别说死呀死的这种话,丽子。”

她把两只手合拢在一起,架在他的肩头上,再把她深褐色的面颊贴在手背上,眼睛朝下望着火,沉思地继续说:

“有时候晚上,查理,你上学去了,爸爸他——”

“在‘六个快乐的脚夫’酒馆里。”男孩打断她,把头向后一扬,指着那家酒店。

“对。我就坐在这儿眼盯着这盆火,我好像在烧红的煤火里——就像现在那闪着光的地方——看见——”

“那是煤气呀,”男孩说,“煤气是从一小块森林中的木材里发出来的,是在挪亚方舟的时代,森林被埋在烂泥里,烂泥沉在水底下。瞧这儿!我拿个拨火棍——这么着——对它一戳——”

“别动它,查理,要不它一下子就燃尽啦。我指的就是它旁边那道忽明忽暗的灰扑扑的光。晚上有时候,当我望着它,我觉得它就像是一幅幅画儿似的,查理。”

“你指一幅给咱们看看,”男孩说,“你说咱们该往哪儿瞧。”

“啊!要用我的眼睛才看得见呢,查理。”

“那就得了,说说看你的眼睛瞧见些什么吧。”

“呃,我看见你和我,查理,你简直还是个小娃娃呢,一个从没见过妈妈的小娃娃——”

“别再说我从没见过妈妈了,”男孩打断她的话,“我知道我有个小姐姐,她又是姐姐又是妈妈。”

当他用两只手臂围住她的腰,就那么抱住她的时候,女孩高兴地笑了,两眼充满愉快的泪水。

“我看见你和我,查理,爸爸出去干活了,把咱俩锁在门外边,害怕我们失火烧死,或是从窗子里掉出来,我们就坐在门槛上,坐在人家门口台阶上,坐在河岸上,到处逛来逛去混时间。你抱起来真沉啊,查理,我老是不得不歇下来。有时候咱俩瞌睡了,就靠在一个墙角里一块儿睡着了,有时候我们非常饿,有时候我们有点儿害怕,可是最最难熬的是冷啊,你还记得吗,查理?”

“我记得,”男孩说,把她紧紧地搂了两三次,“记得我缩在一件小披肩下面,那儿真暖和。”

“有时候天下雨,咱俩爬进一只船或者这一类东西底下;有时候天很黑,我们走到煤气路灯旁边,坐在那儿望着街上走的人。到最后,瞧,爸爸过来了,把咱俩领回家里。一直待在露天,回到家里好像多舒服啊!爸爸给我脱掉鞋,在火上烤干我的脚,让我坐在他身边,他抽着烟斗,这时候你早就上床了,我发觉爸爸的手那么大,可是摸着我的时候,又从来一点儿也不重,爸爸的嗓子那么粗,可是对我讲话的时候,又从来一点儿怒气也没有。就这样,我长大了,一点儿、一点儿地,爸爸信任我了,把我当做他的知心同伴,不管他怎么发脾气,从来没打过我一回。”

仔细听着的男孩嘟囔了一声,等于是在说:“可是他打我呀!”

“这些都是过去事情的图画了,查理。”

“那就得了吧,”男孩说,“讲个算命的图画;讲往后的事。”

“好吧!还是我跟爸爸,我拉紧着爸爸,因为爸爸爱我,我也爱爸爸。我连个书也不会读,因为,要是我念了书,爸爸会以为我要丢开他,那我说话他就听不进了。现在我还没有那种我想要有的对他的影响力,有些可怕的事情我想要制止,可是没办到,可是我总是抱着希望,相信总有一天我能够办到的。我也知道在有些事情上,我是一根撑着爸爸的柱子,要是我对他不忠实,他会——说报复吧,说失望吧,或者两个都是——走歪路的,会糟糕的。”

“说点儿给我算命的图画,你在火里看见的,咱们听听。”

“我就是在往那儿说呢,查理,”女孩说,从她开始说话起,还没动过身子,而现在她伤心地摇着头,“刚才说的那些图画都是往这儿引的。我看见你了——”

“我在哪儿,丽子?”

“还是在那个火苗旁边的洞洞里。”

“火苗旁边的洞洞里好像什么都有似的。”男孩说,目光从姐姐的眼睛上移向火盆,火盆支在几只又细又长的腿上,活像一副怕人的骷髅架子。

“我看见你了,查理,你悄悄地躲过爸爸,在学校里给自己闯一条路;你得奖品,你一天比一天上进;要做一个——你那天跟我说的时候,把这个叫做什么来着?”

“哈哈!算命可又说不出个名堂来!”男孩叫着说,好像火苗旁边的那个空洞洞有这点欠缺,倒让他觉得很宽心似的。“小先生小先生,原文为pupil-teacher,是英国当时一边读书、一边教低年级同学读书,而不缴学费的学生。”

“你成了个小先生,而你还要上进,再上进,你要升上去,要当一个满肚子学问、受人尊敬的老师了。可是爸爸早就知道了这个秘密,这就把你跟爸爸分开了,也跟我分开了。”

“不,没分开!”

“不,分开了,查理,我看见了,一清二楚地看见了,你走的不是我们的路,就算爸爸能原谅你走那条路(这一点决不可能),我们的路也会给你的路罩上黑影的。不过我也看见,查理——”

“还是一清二楚地看见,丽子?”男孩顽皮地说。

“啊!还是。把你走的路跟爸爸的生活分开,让你有一个新的好的开头,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所以我,就这样,查理,独自个儿留下陪着爸爸,尽我力量让他走条正道,想方设法能对他有更大的影响力,还希望,找个幸运的机会,或是趁他生病的时候,或是当——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能让他变过来,想着去干点儿更好的事情。”

“你说过你连一本书也读不来。丽齐。我看呀,你会读的,你的书都是从火苗旁边那个空洞洞里读来的。”

“要是我能读真正的书,我该多高兴啊。我觉得我真是非常想要念书啊,查理。可是假如我不知道这件事牵涉到我跟爸爸的关系,那我还要更想念书的——听!爸爸的脚步声!”

这时已过午夜,这老雕直奔它栖息的枝头来过夜了。第二天中午,他重又在“六个快乐的脚夫”出现,在验尸陪审团前扮演一个他并不生疏的证人角色。

莫蒂默·莱特伍德先生除了恰如其分地扮演证人之一,还一人顶两个角色,同时扮演那位以死者继承人代表的身份亲自参加诉讼程序的杰出律师,这一点已见于报纸上的报道。探长先生也参加了这场程序,但却只超然静观,一言未发。朱丽叶斯·汉福德先生留下的是他确实的地址,据调查,他有钱付账,从不拖欠,虽然他在旅馆的其他情况我们别无所知,除开一点:他很不喜欢跟别人交往。他没有奉召出席,而仅只隐隐地出现在探长先生的脑海里。

由于莫蒂默·莱特伍德先生作证时谈到了死者约翰·哈蒙先生返回英国的原委,这案件引起公众很大的兴趣;在一连几天的餐桌上,维尼林、特威姆娄、波茨纳普和所有的缓冲器们都把这种原委据为己有,他们讲起这件事来,都各有一套,势不两立,而且互相矛盾。又让公众感到兴趣的是,船上的茶房乔布·波特森和一位名叫雅可布·吉伯先生的同船乘客的证词说,死者约翰·哈蒙先生,在他的确带上岸去的一只手提包内,的确带有一笔他被迫售出的小地产的代价,这笔钱,是现款,超过七百英镑。还让公众感兴趣的是杰西·赫克萨姆从泰晤士河里捞起过那么多具尸体这种了不起的经历,一位自己签名为“丧葬之友”的兴高采烈的仰慕者(也许是个抬棺材的),专门为他给《泰晤士报》编辑部寄去五封“编者先生……”的来函,用了十八张邮票。

陪审团根据现有证据判定,约翰·哈蒙先生之尸体被发现漂浮于泰晤士河中,已甚腐烂,并多处带伤;该约翰·哈蒙先生致死原因疑窦极多,然系何人所为或详情如何,本陪审团均未获任何证据。他们并且在判决书中附带向内政部建议(探长先生似乎认为这是极其合理的),对此神秘案件加以悬赏,以求澄清。四十八小时内,一项一百英镑的赏格即已宣布,并同时宣布除原凶犯外,对任何人概不追究责任,如此等等,公文程式一应俱全。

这一公告,使得探长先生格外勤勉,使他伫立在河边的石阶上和堤道上沉思不已,并对来往船只明察暗访,从中由此及彼、联系推断。然而一般联系推断之所能得,大率如此。拆开看,一个女人,一条鱼,或者合拢来,凑成一条美人鱼。而探长先生苦思冥想之所得,也不外乎一条美人鱼而已。对此,任何法官及陪审团都不会去相信它。

于是,就像那把它带来人间的浪潮一般,哈蒙谋杀案——大家都这样称呼它——的浪潮就这样时起时伏,时涨时落,时而在城市,时而在乡村,时而在宫廷内,时而在茅屋中,时而在老爷太太和公子哥儿间,时而在苦力工匠和码头工人中流传,终于,经过一阵长时间的低潮以后,便流进大海,漂逝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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