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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飞车跳水

一辆自行车,永久牌,上海产,平把,两个闸柄都设在把手之下。最重要的是车子的后牙盘不仅可以正转,还可以反转,当车速提高到每小时三四十公里的时候,来一次倒链,听见那刺啦一声慢响,那就是音乐,产生一种让人舒服透了的感觉。

这辆车是爸爸托了他的一位在物资局工作的战友,搞到了一张自行车供应票,从第一百货大楼买来的,是我们家的第二辆自行车。严格地说,它应该是我们家的第一辆自行车,因为爸爸使用的那辆是他所在的工作单位配发的,是公家的东西。那是一辆青岛产的金鹿牌自行车,羊角把,只有前轮的刹车手柄在左把手的下面,后轮的制动就隐藏在从动牙盘里面,顺踏步方向蹬车的时候车子前进,逆向用力就是刹车。说起来金鹿自行车也是名牌,质量顶呱呱的,但是骑起来总是没有骑永久牌那种潇洒的感觉。

我从爸爸和妈妈的对话中得知,这张供应票的代价是两盒大前门香烟,是爸爸做梦都想抽却抽不起的那种。进一步聆听他们的对话,我知道了买这辆自行车是因为大姐建华。她刚刚从上海医科大学毕业,被分配在山那市第二人民医院上班。建华骑车的水平不是很高,这一点我最清楚,她骑车的时候不是上不去就是下不来,加上第二人民医院离我们家不足一千米的路程,所以她对自行车几乎没有什么兴趣。还有,她工作没几天我就看见有个傻小子骑着自行车上班来接她,下班来送她,过了很久我才从妈妈的唠叨中听出来,原来建华是在谈恋爱。

建国是不骑车的,虽然他会骑车,但是多少年来他一直在家里研究《毛选四卷》,天天做四个首先,背诵毛主席语录,写心得体会,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干,所以从不出门。妈妈一直不会骑自行车,上班下班,去商店粮店都是坐公共汽车或者步行,有时候爸爸也会骑自行车捎带她一程,并不经常。

那么这辆自行车的潜在使用者就是建民和我了。建民大我三岁,可我从来没喊过她二姐。她正在读高二的那所高级中学比我读书的那所初级中学,距离我们家要近了两百米左右,这一点建民是清楚的,因为她就是从我正在就读的学校毕业的。为了尽多地抢到自行车的使用权,我几乎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早起,晚睡,把车钥匙藏在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地方,等等。有天晚上看了一场电影,睡得晚了,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建民已经在收拾书包。我一骨碌爬起来,脸也不洗,牙也不刷,把书包往身上一背,抓起一个馒头叼在嘴里,便骑上自行车飞驰而去。也许建民没有刻意要与我争夺自行车,但是最终我们之间还是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这时候,妈妈出面了。

“你俩别争,我给你们分配,一个人骑三天。建军从星期一到星期三,建民从星期四到星期六。”妈妈的分配原则好像很公平,可是人人都知道,星期六只有半天的课要上。

“你就是封建思想,重男轻女!”建民嘟噜着嘴,不高兴。

“臭妮子,你骑三天,他骑三天,我怎么重男轻女了?再说建军的学校比你的远。”妈妈依然装糊涂,而且她还会转移问题的重点。

“远了几步啊?我又不是没在那里上过学!”建民说。

“远一步也是远!”我立即抢过话头,据理力争,“远一步也是远!就是远!就是远!就是远!”

“就是不远!就是不远!就是不远!”建民也不是好惹的,妈妈经常说她,寇得就跟个螳螂似的。

事情惊动了爸爸。爸爸当过兵,是个很严谨的人,现在山那市市委宣传口工作,当时没有宣传部。据他自己讲,他每天的任务就是给市委书记——也是山那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写材料,说白了就是抄报纸,再具体一点就是抄人民日报。他要根据人民日报上刊登的文章内容把握政策动向,然后再联系山那市的实际情况,写出一篇又一篇的讲话报告发言稿,不能有任何差错,当然署名是市委书记的。曾经有一次因为办公室里的报纸不知被谁拿走了,爸爸找不到人民日报就抄了省里的报纸,结果就出了岔子。没几天省报上的那篇文章被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指示撰写这篇文章的省委书记被打倒在地并被踏上了一只脚。因为山那市委书记的讲话中曾经有表示支持大毒草的言论,结果也差点被打倒,幸亏他和省委书记不是一条线上的,又做了深刻检查才算了事。可是爸爸这里的事情就来了,怎么写的稿子?检讨!反省!深刻检讨!深刻反省!还不错,市委书记表态说爸爸是个好同志,只是一时被反动言论迷惑了,只要今后加强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认识还是会提高上来的。这样,爸爸才算平安无事了,可以继续他的工作。本来爸爸脸上的笑容就少,从那以后我再没记得他笑过,他做事更加谨慎,抄人民日报更加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因为爸爸在家里一向表情严肃,很少说话,所以他说的话就显得很有分量。

“三天三天不行,那就一天一天轮流嘛。建军一三五,建民二四六。建民,你是当姐姐的,怎么就不能风格高一点?”爸爸说。

不知道建民是畏于爸爸的威严,还是没有计算过来,反正她不再说话,就算是同意了。我早就计算清楚了,爸爸的这个裁决和妈妈的那个分配是一样的结果,因为星期六那个半天还是给了她。要说真正的公平,应该是每人骑一个星期,而不是每人骑一天。

到了夏天,葫芦湖西岸的人就多起来。一来,有山那市里直通这里的公路,公路沿着湖的西岸绕行。二来,这里有一片柳树林,树林里有阔达的荫凉。再者,这里既有平缓的浅滩,也有幽深的湖水,是游泳戏水的好地方。

来这里游泳戏水的是清一色的男人,下到七八岁的顽童,上至六七十的老翁,他们喜欢把自己剥得精光,仿佛那个季节收获的土豆,赤条条一丝不挂,好像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不辜负那一湖碧蓝清澈的湖水。人群中会游泳的人不少,有些个堪称是健将级的,他们不仅会蛙泳蝶泳仰潜泳自由泳,有的还会使出双手举起直立水中,或者四肢展开一动不动却能将身体漂浮在水面上等绝技。也有不会游泳的,他们试探着走进浅水里,或蹲下或站着往自己的身上撩水,他们对深水是怀有恐惧的,来此不过是冲洗一下身上的污垢,消暑纳凉而已。我和我的伙伴们均不属于前两类,尤其是我。我不是健将级的,虽然我水性不比他们差,但是我的耐力不行,也许是因为那时我的身体正在发育期,不过很多年以后我的身上也没有长出体操运动员那样的疙瘩肉。我们属于最活跃的群体,一会游泳,一会打水仗,完全不按套路来,好像那时候我们更缺乏的是耐心、耐性。我们最喜欢的活动是跳水,它既节省力气,又惊险刺激。跳水的动作花样翻新,既有从电影里学来的,也有从别人那里模仿来的,更多的是我——不是我们——发明的。什么前滚翻后滚翻转体一百八度三百六度,对我来说都不值得一提,我们有老母猪摔肚皮,鸭子展翅,癞蛤蟆跳舞等种种跳法,并且在不久的后来我又发明了“飞车跳水”。

只是没想到,这个飞车跳水的发明竟然让哈巴丧了命,从那以后我就不再玩跳水了。

哈巴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本来过完那个暑假我们应该一起读高中的。从心里讲,直到今天我也不喜欢哈巴,我并不是说他是个坏人,主要是他的一些言行让人心里不舒服。首先他是一个喜欢卖弄的人,我得承认在那个年龄段人人都有张显的冲动,包括我自己,可是哈巴卖弄的事物往往是一些过时的,令人生厌的东西;还有就是他刚刚从别人那里学来的,而偏偏他又没有学会,不得要领,但他自己却认为已经发扬光大了,其实是拙劣不堪。比如说我们在班上写作文,老师允许写诗,我就写诗了,因为写诗比写作文快。我是这样写的:

东风吹,战鼓擂,

现在世上谁怕谁?

不是我们怕美帝,

而是美帝怕我们。

看我写的多好,要不是哈巴捣乱,老师一定又得表扬我。但是作文课堂的纪律是松散的,几乎可以任意出入教室。就在我去了一趟厕所的时间里,哈巴就偷看了我已经写完的诗,他一定是看了,因为我回到教室的时候正好看见他从我的位子上离开。结果老师在讲评的时候读了两首诗,一首诗我的,另一首是哈巴的。哈巴是这样写的:

战鼓擂,东风吹,

现在世界谁也不怕谁。

就是美帝怕我们,

美帝坚决怕我们。

在老师宣读他的诗的时候哈巴一脸春风,得意得两个眼珠子直在眼眶里乱转。我能看出来他是希望老师表扬他几句的,因为上一期的作文我写的就是诗,而且被老师夸得花枝招展,把我表扬得五体投地。可是在宣读完后,老师既没有说我写得好,也没有说哈巴写得不好,只是冷冷地说道:

“今后写作文就好好写作文,谁也不许再写诗了。”

哈巴很失望的样子,甚至嘴里还嘟噜着,好像不服气。我也很失望,我知道都是让这个家伙搅的,要不然老师一定还会和上次一样给予我表扬的。不给我表扬也就罢了,我多次受到老师的表扬,不在乎少了这一次,问题是今后不能再在作文课上写诗了,让我少了一条偷懒的路子。

这个哈巴,他后来丧命于飞车跳水,我认为与他的喜欢卖弄和对飞车跳水的要领,包括其它一些事物的不求甚解有着直接的关系,不能说他是罪有应得,至少也是自食其果。

我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发明家,我认为天赋是最重要的,虽然勤奋和知识也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天赋应该排在各种成分的首位。我这里说的天赋就是指想象力。比如说,你是个拥有丰富知识——尤其是某种专业知识的人,而且你也很努力,在你的想象力与我相当的时候你可能比我的发明数量更多,科技含量更高;但是,如果你的想象力不如我的时候,你可能什么也发明不了,而且,大多数时候你不过是个循规蹈矩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已。

诗人的想象力是丰富的,因此很多发明家本来就是诗人,当然了,诗人不一定都是发明家。

在我写诗之前,我已经发明了很多东西,有一些失败了,有一些成功了。对于失败了的发明我就不提了,因为我从小就接受过多种暗示或者是教育,那就是多讲自己成功的事迹,少讲甚至是不讲自己失败的经历,好让别人认为你是一贯正确的。但是成功的发明也没有全部流传下来,一来是因为我发明的项目太多,不至于每一个都能记得住,其次,有些发明也就是我自己使用了一两次,尤其是那些临时性的发明,用过之后也就忘了。所以现在我能记住的,我的第一个发明只能是“飞车跳水”了,由于那时还没有申报国家专利这一说,也就没有一个十分正统的名称,也许当时它不叫这个名字,可是这个名字却能够完全涵盖这项发明的内容。具体地讲,飞车跳水就是骑在自行车上,沿着葫芦湖东岸的一条路使劲蹬车加速,在飞速来到湖边时不要刹车,不要停下,之后连人带车一起冲进湖水里,这时候你会有飞翔的感觉。骑车,加速,一般人都会,没有什么技术性可言,可从自行车离开地面到冲进湖水的刹那是需要掌握以下要领的:一,在车前轮到达陆地尽头时,要两臂用力,两手死死抓住车把将前轮尽量抬高。二,与此同时两脚停止蹬车,但是不能离开脚蹬,屁股要离开车座,两腿伸直,使身体尽量向前倾斜。三,在人和车落水后,四肢立即放松并将自行车放弃——当然,如果你的水性跟我不相上下的话,你也不妨与自行车一起沉到湖底,然后再浮出水面,游回岸边。这三条要领中的前两条必须做得一丝不苟,否则你就会有被自行车压在下面,或被它的某个部件划伤身体的危险。

我飞车跳水的时候不穿鞋子,不穿上衣,没有泳帽,只穿了一条用爸爸的长裤改造成的半裤。我把鞋子和背心脱下来放在跳水地点的附近,内裤也放在那里,虽然我买不起泳裤,内裤还是有的,一条黑色的三角裤头,可飞车跳水要求我必须穿着半裤。如果只是游泳或者跳水——我指的是不骑自行车,我只穿着内裤就行了。我相信在湖西岸的人群中也有像我一样买不起泳裤的,但是他们都应该买得起内裤。虽然我没有受过什么高雅的规范的教育和训练,可我从来不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自己毫无遮拦地暴露出来。把自己赤条条的身体展示给一群素不相识的人,这是一种耻辱,一种自辱,我一直这样认为。更可恨的是我那帮同伴,在看到我穿内裤游泳跳水的时候他们会耻笑我,尤其是哈巴,还会趁我不注意的时刻,偷偷移动到我身后,猛地把我的内裤撕下几寸来,以便露出我不愿意让别人看见的东西。

“看看你有什么缺陷!哈哈哈!”这时的哈巴是很得意的,在我眼里就是疯狂。

事实上他们明知道我没有什么生理缺陷,不仅没有,而且比他们发育得还要完好。本来我是不喜欢一个人行动的,我喜欢群居,热爱朋友,但是我忍受不了他们这些讨人厌的举动,所以我离开他们,离开人群,一个人去了葫芦湖的东岸,不久便发明了飞车跳水。

骑自行车上学,让我从中得到的好处不仅仅是发明了飞车跳水,虽然我只是隔一天骑一天车,可在我们班级里却是极少数。上学的路上一般我能捎带一到两个同学,放学的时候能捎带更多,甚至是四五个,远处看见我们骑车的人不认为我们是学生,都当是杂技团到马路上练功来了。因此我交结了很多铁哥们,有同班的,也有同级的,漏子就是其中的一个。漏子是因为说话的时候嘴里漏风才得了这么一个绰号,他没有任何天生的缺陷,只是初一的那年到机械厂学工,他在启动一台柴油机时不小心被柴油机的摇柄打去了半截门牙,从此话语有点不利落。后来,到高中的时候漏子和我成了同班,直到高中毕业。

建民有好长时间不理睬我,就连自行车的交接她也不讲话,只是把车钥匙扔到我的面前或者跟妈妈招呼一声,“车子放这里了”就完事。她不理我,我更懒得理她,那时我已经具备了好男不跟女斗的觉悟,不跟她一般见识。我心里总是有底的,一般的星期天和节假日,那车子她抢也抢不到手,只要不是有人把我按在床上,我会骑着车跑到天边去,让她连个影子也找不到。

一直以来我认为,建民离开山那市上山下乡,到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去当农民与我有着很大的关系,其中与我争抢自行车就是十分重要的因素之一。

没想到后来事情发生了改变,事情的起因源自我的飞车跳水。飞车跳水是一项不错的发明,但是我忽略了一个细节,自行车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会生锈,而且锈得非常严重,在传动链和牙盘咬合时已经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刺耳声,车架车圈车条也都不同程度地显露了斑斑锈迹,我竟然没有注意到。有一天爸爸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把我叫到自行车的跟前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承认从小我就很调皮,那是我的强项,可是我从来不说谎,这应该是我的优点吧。于是,我就把飞车跳水的事一五一十地向爸爸交代了,并解释说没想到,真的没想到车子会生锈。

爸爸听了我的话什么也没说,只是在我的屁股上留下了一个脚印。我从他用力的程度和我屁股火烧火燎的感觉上判断,事情不是太好。爸爸从来没有打过我,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时我顾不得别的,只担心会失去对自行车的使用权。后来事情的发展没有糟到那种地步,但是我却自觉地停止了对飞车跳水这个项目的更进一步研究,以至于其成果也到此为止。后来我回想这件事才明白爸爸为什么踢我,因为那辆自行车当时是我家里一份最昂贵的资产呵,这一脚倒也好,让我从此懂得了珍惜物品。

哈巴和嘲巴他们一定是偷看了我飞车跳水的全过程,要不然哈巴是不会飞车跳水的,我不相信他有跟我一模一样的想象力。

嘲巴和哈巴俩人是很铁的一对,虽然在中学不是同班,但是他们在小学时是同班同学。嘲巴在学校里的名气跟我不相上下,我是以多才多艺闻名于各个班级,他是以“骂人不红脸,打人不手软。”而臭名昭著,但是哈巴跟他好得不行。不知道他们在小学时是怎样的情景,反正在中学里,嘲巴动不动就跑到我们班里来,一下扭住哈巴的胳膊往后一别就把他揪了出去。嘲巴那时候已经会抽烟了,他时常利用课堂休息时间来抓哈巴的差,让哈巴去给他买烟,很多时候他没有钱,哈巴会自掏腰包给他买烟抽,至于事后嘲巴会不会还钱就没人知道了。由于哈巴的关系,我和嘲巴也就认识了,并且也常在一起活动,也由于我们都是有些名气的人,我和嘲巴之间总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既不是很近也不是很远。之所以这样首先是我对他有些防范,至少我不愿意跟他这般人物发生正面的冲突,看得出来,他也不愿意冒犯我什么,他一定也知道我不会像哈巴一样是可以随便打骂,是那样好欺负的。

嘲巴是个聪明的家伙。

哈巴有一辆自行车,很破旧,不知是德国产的还是英国产的,已经看不出它是什么牌子的车了。这是一辆羊角把的车子,最特别的地方是它的车铃不是安装在车把上,而是设置在车子的前轮上方,有一根杠杆支撑着它,与车铃同轴的有一个轮子在铃壳的外面。杠杆的另一端拴有一条绳索,牵挂在车把上,需要铃声的时候只需拉紧绳索,杠杆就会把车铃放下去,铃壳外面的轮子接触正在转动的自行车前轮外胎,发生摩擦,车轮就带动车铃上的轮子转动,从而发出清脆的响声。那车唯一的缺点就是,车子停下来不动的时候车铃是不会响的。

平时上学放学的路上,或者到户外活动,哈巴都是要捎带着嘲巴的。一般都是哈巴骑车,嘲巴坐在货架上,偶尔嘲巴也骑一回让哈巴坐在后面,但是他的车技很平常,估计他会骑自行车也是用哈巴家的车子学习训练的。到葫芦湖游泳,很多时候是我带着漏子,哈巴带着嘲巴,或许还有国庆和一些别的人,一般来说漏子不去的情况下我都不去,或者宁可自己去,也不与哈巴嘲巴他们一起。我发明飞车跳水的那段时间正是漏子不在学校的时候,他打篮球摔伤了右腿,在家里疗养,这个漏子经常受伤。等漏子的腿可以走路了,哈巴问我去不去游泳,他说他已经邀约了很多有自行车的同学。

“你可以游泳了吧?”我去征求漏子的意见。

“带上我,我去!够半年没去葫芦湖了,我不能下水看着你们游也行啊。”看来漏子是非去不可了。

“今天你们可以都不下水。”哈巴说,眼睛眨巴眨巴,很神秘。

到了葫芦湖的西岸,一直冲在前面的哈巴和嘲巴没有停下来,骑着车奔东岸而去。后面的车子有的停下了,有的跟着他们前进。

漏子在车上喊:“哈巴,不在这里游泳吗?你们这是往哪里去?”

“东岸!东岸!”哈巴头也不回。

“叫你们来看好戏呢!”坐在哈巴车上的嘲巴说。

大家就陆陆续续来到了东岸,来到我飞车跳水的地方,把车子放倒了,开始脱衣服。我今天原没有计划来这里游泳,更没有打算飞车跳水,所以什么也没准备,既没有穿半裤,也没有带绳子。我飞车跳水的时候之所以要穿半裤,是因为半裤上有很大的裤兜,我得把绳子装在裤兜里。绳子的用途是跳完水后能把车子从水里拖出来,如果用潜泳的方式把车子捞上来很困难,我又不能每跳一次水就扔掉一辆自行车,就只能爬上岸后,再牵住绳子把车子一点一点拖出来。具体的做法是,把一根十米多长的绳子一头拴在自行车的货架上,一头系在裤腰带上,因为绳子很长不能散乱地拖着,那样会在入水以前缠住了车子或地面上的什么东西造成翻车,所以就得理顺了装在裤兜里才能确保安全。这条绳子的长度是在发明飞车跳水以前我认真测量过的,只有富裕,不会短缺。

除了漏子,差不多都脱光了,只有我穿着三角内裤。可是我看见哈巴脱光了以后又穿上了一条半裤,也是带裤兜的那种,并且他正在往腰带上拴绳子。

嘲巴用一种很威严的口气对大家说:

“你们都别急着下水,先让哈巴给大家露一手,哈!”

哈巴躲在了一撮树丛后面,嘲巴过去帮他扶起自行车。

“好了。”嘲巴对着大家说,然后转身对着哈巴喊,“预备——开始!”

只见哈巴跨上自行车噌的一声飞了出去。这时候我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了,我已经看见那条一头拴在车子上,另一头系在他腰带上的绳子,而且多余的部分也装在了他的裤兜里。顿时,我的心里有一股怒火燃烧起来,这怒火要比开批斗大会时批刘少奇批林彪批孔老二批地富反坏右来得真实。想想看,我自己的发明还没有展示,竟然被这个可耻的家伙偷了去!他偷就偷了,我也不在乎,可他偏偏要在众人面前摆显,好像这个飞车跳水是他发明的!而且,还要当着我的面!这难道不是羞辱我吗?我是无法把事情说清楚了,在场的十七八个人当中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发明是我的,连漏子也不知道。竟然会有这种事!真是卑鄙!

随着同学们的一声欢呼,哈巴连人带车噗通一声落进湖水里,水中荡漾起的波纹立刻变成的笑纹,爬到了嘲巴的脸上。

“怎么样?过瘾吧?啊?哈哈!”嘲巴兴奋得脸都红了。很显然,而且从来都是这样,他的光荣不一定都是哈巴的光荣,但是哈巴的光荣都是他的光荣。嘲巴神气十足,在湖边踱来踱去,他的举动,他的眼神,他的口气都在宣示着这样一个事实:嘲巴胜利了。

我的脑子正在剧烈活动,我已经明确知道了这个事件的起因,至少嘲巴是个作俑者,策划者。很明显,自从我们接触以来他一直在暗算我,极力想通过某个暗中的较量得到强势后,突然公开化,以次来证明他比我强,从而达到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的至高境界。

“哈哈,有些人不是自认为很聪明么?”嘲巴点起了一支烟,吐着烟圈说,“看看吧,看见了吧?哈巴都比他强!”

人群中响起了嘲笑声,有人把目光转到我这里。我要爆炸了,准备正式地跟嘲巴来一次对决,哪怕我输了也在所不惜。漏子发出了咳嗽声,他坐在一片沙滩上给我递眼色,想用目光制止我的冲动。

“差不多三分钟了。哈巴怎么还不出来?”漏子说。他想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什么?三分钟?”嘲巴说,“哈巴潜泳的最长记录是六分钟!他今天要打破这个记录,要让大家看看什么是真本事!”

然而,漏子的这句还是提醒了我,让我一下子不再恨哈巴了。哈巴多次和我比试过潜泳,看谁在水下待的时间更长,虽然我没有记下确切的时间,但是,他从来没有赢过我,而目前他在水下的时间,连我也支撑不了。我突然感到了事情的严重。

“不好了!有人落水了!救命啊!”

我一边喊一边向水边跑,想跳进水里看个究竟。漏子也在喊,在呼救。可其余的人都默不作声,他们看着嘲巴,希望从他那里得到允许或别的什么信息。就在我接近水边即将下水的当儿,嘲巴拦住了我。

“站住!”嘲巴依然得意,却是恶狠狠地说,“露出本来面目了吧?要不就是吓破了胆!我们的实验还没完成呢,你什么用心?给我站住!”

漏子还在喊。我们的喊声传到了西岸,立即有几个身体强壮的人向这边跑来。及至他们来到我们身边,哈巴在水底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多分钟,嘲巴的嚣张气焰自行熄灭了。我没有多想什么,第一个跳进了水里。潜到水底,我看见哈巴一动不动地趴在他的自行车上。当我和其他赶来救援的人一起拖他上岸时才发现,他系在腰带和车子之间的绳子只有两米左右的长度。

是因为绳子太短,哈巴被自行车坠到了水底无法浮出水面。

我们几个人先把哈巴腰带上的绳子解开,把他拖上岸来,然后又潜下去把自行车拖上岸,当然这些事大都是西岸过来的人干的,我的体力与他们相比明显不济。虽然我们给哈巴做人工呼吸,又把他的身体倒过来,头朝下,脚朝上,拍打他的脊背,把他肚子里的水放出来,但是在所有的办法用尽之后,哈巴还是没有气息,没有脉搏,身体变得越来越凉。

哈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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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