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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4)

我踢开门,拿着鲁格尔手枪准备走出去。

“你自找的!”小男人喊道。

我闻言趴了下来——是立马趴了下来。他手里的枪冒着烟,一定有人在他枪里放了子弹。我脑后的玻璃击碎了。我用余光,其实那个特别的时刻没什么余不余光的,看到乔治像水纹一样顺畅敏捷地移动。我举起鲁格尔手枪,准备扣下扳机,但是有人在我旁边放了一枪——乔治。

我没有开那一枪,现在不需要了。

那辆黑色的车踉跄向前,疯狂地开下山,呼啸远去,留下这个小男人仍在路中间跌跌撞撞,只有从墙上反射的光照着他。

一种深色的东西在他脸上蔓延开来。他的枪掉在水泥地上,又弹了起来。他的小腿一蔫,倒向一旁,打着滚,突然停止,一动不动。

乔治说:“呀!”嗅了嗅他的左轮手枪的枪口。

“好枪法。”我下了车,站在那里望着那个小男人——一个蜷缩着身子的无名小卒。汽车两侧的光照在他那肮脏的白色运动鞋上,鞋看上去微微闪光。

乔治出来站在我旁边。“小兄弟,为什么偏偏惹我?”

“我没有开枪,我在看你那幅漂亮的臀部画,那可比蜜还甜。”

“谢谢,伙计。当然,他们会找杰拉尔德先生。通常这个时候我在送他从俱乐部回家的路上,他满身酒,打桥牌输得不行。”

我们走到小个男人身边,低头看着他。也没什么可看的,就是个死了的小男人,脸上被一枚子弹射穿,满脸是血。

“把那些该死的灯关掉,”我咆哮道,“让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房子就在街对面。”乔治漫不经心地说,听起来像他刚刚射击的是一枚镍币而不是一个人。

“如果你喜欢你的工作,不要让基特父子知道这事。你应该明白,回到我那,我们重新来过。”

“我明白了。”他厉声说,跳回大轿车里,关掉雾灯和边灯。而我则坐在他旁边的前排座位。

我们说明白后驱车沿着山路往上开,开往山顶。我回头看了看那扇破碎的车窗,是车最后面的一块玻璃。那不是块防碎玻璃,上面缺了好大一块,露出一个大窟窿。他们要是抽出点时间,可以安装一块新的,还可以做些证据。我认为那不怎么重要,但可能我又错了。

到达山顶时一辆大型豪华轿车从我们身边往山下开去。车内的顶灯亮着,像展示橱窗一般,里面有一对老夫妇,正襟危坐,一派皇家礼仪。那个男人穿着晚礼服,戴着一条白围巾和一顶大礼帽。女人则穿裘戴钻。

乔治安然地从他们身边经过,开大油门,快速右转,开进一条黑暗的街。“有几个很不错的餐厅怎么他妈的都不见了,”他拖长声调说道,“我打赌他们甚至都不报警。”

“是啊,让我们回家喝一杯,”我说,“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杀人。”

5

我们坐着,透过杯沿互相看着对方,杯里的酒是哈丽特小姐的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乔治脱下帽子,样子看起来不错,一头深棕色鬈发,牙齿干净洁白。他抿了一口酒,还咬着根烟。他的黑眼睛很漂亮,一眨一眨的,很帅气。

“在耶鲁大学读的书?”我问。

“这事你也管,在达特茅斯学院。”

“所有的事我都管。现在大学教育的价值是什么?”

“混日子,混文凭。”他慢吞吞地说。

“小基特是个什么样的人?”

“金发碧眼,彪形大汉,高尔夫球打得很好,泡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但还没见过他烂醉如泥到吐到地毯上。”

“老基特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他有5毛钱,他绝不会给你1毛钱。”

“啧啧,啧啧,你在说你的老板啊。”

乔治咧嘴一笑。“他小气得要死,就连脱个帽子他的脑袋都会尖叫。但我总是拿钱去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只能当人家的司机。这威士忌真心不错。”

我又喝了一杯,瓶子的酒喝完了,我又重新坐了下来。

“你认为这两个混混是冲着杰拉尔德先生来的?”

“为什么不是?通常那个点我在开车送杰拉尔德先生回家。今天例外。他宿醉得很厉害,很晚才出去的。你是侦探,怎么回事你还不清楚吗?”

“谁告诉你我是一个侦探?”

“除了侦探没人会问这么多该死的问题。”

我摇了摇头。“嗯,我问了你六个问题。你的老板对你很放心,肯定是他跟你说的。”

黑人点了点头,淡淡一笑,抿了抿嘴。“整个阴谋再明显不过了,”他说,“汽车开始转弯进入私家车道时他们就开始行动。我想他们没打算杀人,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人而已,只是那小家伙疯了。”

我看了看乔治像马鬃一样有光泽的浓黑的眉毛。

“马蒂不太可能找这样的人帮忙吧。”

“当然,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要找这样的帮手。”

“你很聪明,我俩会合得来的。但枪杀了那个小混混不好办啊,你要怎么处理?”

“静观其变。”

“好吧。要是他们盯上了你,怀疑到是你的枪杀了那小子,如果那把枪仍在你那,但这不太可能,你就说成是他持枪抢劫未遂,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只是有一件事。”

“什么?”乔治喝完他第二杯酒,把酒杯放到一边,又点了根香烟,笑了。

“即使所有车灯都打开,晚上还是很难从前面辨别一辆汽车。那车也可能是这家某个客人的。”

他耸耸肩,点了点头。“但如果是恐吓就说得通了,因为基特一家会知道这个事,老基特能想到那些男孩是谁,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妈的,你真的很聪明。”我羡慕地说,这时电话响了。

是个男管家,声音干净利索。他说基特先生想找菲利普·马洛先生。基特立马接过电话,一番冷言冷语。

“我不得不说啊,你还真是不把我的话当回事,由着自己慢慢来,”他咆哮道,“你好歹是我的司机——”

“是啊,基特先生,他到了我这,”我说,“不过我们遇到了一点麻烦。乔治会告诉你的。”

“年轻人,当我想要人家做什么事时——”

“基特先生,听着,我忙了一天了。你儿子给了我下巴一拳,我摔了一跤,头都要开花了。等我摇摇晃晃回到我的公寓时,都快要累死了,却又遭两个持枪的家伙威胁,让我不要管基特的案子。我尽了最大努力,却感觉力不从心,所以你不用吓唬我。”

“年轻人——”

“听着,”我认真地说,“如果你想在这场游戏中让所有人听命于你,那你就自己和自己玩。或者你可以省一大笔钱去雇一个听话的办公室文员。我要以自己的方式来做事。今晚警察找过你吗?”

“警察?”他随声附和,声音刺耳,“你意思是警局的警察?”

“还能有其他意思吗?——我的意思就是警察。”

“为什么警察要找我?”他大吼。

“半个小时前你家大门前有一具死尸,死尸就是指死人。他还很小。你要是觉得他给你添堵,你可以把他扫进你的簸箕。”

“我的天啊,你没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他认出了那辆车,还朝乔治和我开了一枪。基特先生,他一切都准备好了,一定是冲你儿子去的。”

一阵沉默,这真是讽刺。“你刚才是说他死了吧,”基特先生很冷血地说,“现在你又说他对你开枪。”

“那是他还没死的时候,”我说,“乔治会告诉你的。乔治——”

“你马上来我这!”他在电话那头对我大吼,“马上,听到了吗?马上立刻!”

“乔治会告诉你的。”我轻声说完就撂了电话。

乔治冷冷地看着我,起身,戴上帽子。“好吧,朋友,”他说,“也许哪天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份美差。”他说完向门口走去。

“就该这样,那是他的事,他必须作决定。”

“呸,”乔治回头看,“私家侦探,别浪费你唾沫星子了。你说的任何话对我而言就像是在不合适的地方出现的噪音一样。”

他打开门走了出去,将门关上,我仍然坐在那里抱着电话,张大嘴,只觉胃口难受。

我走到厨房,晃了晃那瓶苏格兰威士忌,还是空的。我打开一瓶黑麦威士忌,喝了一口,味道发酸,只觉心烦意乱。我知道在没有把事情想通之前我会一直这样烦躁不安。

他们差一丁点儿就撞见了乔治,我听到电梯刚下去就又上来了。走廊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声音越来越大。门被砰砰地敲响了,我走过去将门打开。

一个穿着棕色衣服,一个穿着蓝色衣服,俩人都是大个头,壮体格,看起来很烦人。

穿棕色衣服的警察抬起他那长有雀斑的手,把他的帽子戴回到头上,说:“你是菲利普·马洛吗?”

“是我。”我说。

他们押我回房。穿蓝衣服的警察关上门,穿棕色衣服的警察手中握着一枚盾形徽章,我瞥到闪闪发亮的黄金和珐琅。

“芬利森,刑警中尉,负责中央重案组的案子,”他说,“他是西伯德,我的搭档。别跟我们耍滑头。听说你枪法很准。”

西伯德摘下帽子,拍拍他斑白的头发,轻轻走到厨房。

芬利森坐在椅子边上,弹了弹下巴。他的指甲像冰块一样方正,像芥末石膏一样暗黄。他比西伯德老,却没西伯德好看。他眉头紧缩,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警察对案子没有头绪会露出的那种表情。

我坐了下来,说:“枪法很准,你什么意思?”

“就是用枪杀人。”

我点了一支烟。西伯德走出厨房,又进了壁床后面的更衣室。

“我们知道你有私人侦探执照。”芬利森说。

“对啊。”

“拿来看看。”他伸出手,我递给他我的钱包,他仔细看了看,递回给我。“你带枪吗?”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让我把枪给他。这时西伯德走出更衣室,芬利森嗅了嗅我的鲁格尔手枪,把杂志啪的一声移开,又清理干净枪的后膛,然后握住枪,让反射杂志的微弱光线可以照进枪管后膛。他低头眯眼看了看枪口,把枪递给西伯德。西伯德又重复了一遍上述动作。

“别以为枪没开,”西伯德说,“枪管说干净也干净,说不干净也不干净。枪管不是在这一小时内清理的,里面有一点点灰尘。”

“对。”

芬利森拔出射进地毯里的子弹壳,将它摁进杂志里,啪的一声把杂志放回原地,然后把枪递给我,我把枪重新放进我的腋窝下。

“今晚要去哪里吗?”他简洁地问。

“别问我那么多,”我说,“我小小人物知道什么。”

“聪明的家伙,”西伯德冷静地说,又拍拍他的头发,然后拉开书桌的抽屉,“有趣的故事,专栏会喜欢的。我就喜欢那样的,不过我就喜欢案情这样扑朔迷离。”

芬利森叹了口气。“私家侦探,你今晚出去吗?”

“当然。出去,又回来,一直都这样。为什么不出去?”

他没继续盘问上一个问题。“你之前去了哪里?”

“去外面吃饭,去工作,或既吃饭又工作。”

“在哪?”

“警官,对不起。每笔业务都有秘密文件要保密。”

“也有伙伴吧,”西伯德说,一边拿起乔治喝过的玻璃杯嗅了嗅,“走了没多久——一个小时内。”

“别装得那么厉害。”我暴躁地说。

“你有没有乘坐一辆凯迪拉克?”芬利森深吸一口气,继续说,“去往西洛杉矶方向?”

“坐过一辆克莱斯勒——去往葡萄街方向。”

“也许我们最好直接将他拿下。”西伯德看着他的指甲说。

“也许你最好把你那套对付流氓团伙的招数给我收起来,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和警察处得不错——只要他们不摆出一副执法为民的样子。”

芬利森盯着我,我说的话对他没起什么反应,西伯德说的他也没听进去。他有了主意就疯狂地死死守住。

“你认识一个叫弗力斯科·拉翁的小混混吗?”他叹了口气,“他以前做假投手,后来发现出来混小流氓更好,不用干些违法的事儿。一混就混了12年了。拿着把大枪,行事不经大脑。但他今晚七点半的时候死了,身体冰冷冰冷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头颅。”

“从没听说过他。”我说。

“今晚你杀人了吗?”

“我得看看我的笔记本。”

芬利森礼貌地向前倾,问道:“接吻时有口气你介意吗?”

芬利森一把伸出他的手。“小子,住口,别胡说了。听着,马洛,也许我们错了,但我们不是在谈论谋杀,也可能是什么人自卫把他杀了。今天晚上,这个叫弗力斯科·拉翁的就死在贝莎湾卡尔韦洛车道,身体冻坏了。躺在街中间,没人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所以我们想知道。”

“好吧,”我吼道,“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让那个管囚犯的别烦我。他的西装很漂亮,指甲也很干净,但他也太用力抓着那枚遁形徽章了吧。”

“胡说。”西伯德说。

“我们接到一个有趣的电话,”芬利森说,“有人指控你。我们不是仗势欺人,而是找到了一把点45手枪。但那打电话的人却还不确定是什么枪。”

“他很聪明,将枪扔在利维单的酒吧里。”西伯德揶揄道。

“我从没用过点45手枪,”我说,“需要用那种枪的人肯定会备一把别的枪做掩护。”

芬利森瞪着我打发时间。他深吸一口气,突然向我示弱。“我就是一个固执己见的傻缺,”他说,“别人说什么我都不改,甚至听不进去。我们都别胡闹了,好好说话。”

“西洛杉矶警方接到匿名报警电话后才发现弗力斯科的尸体。案发地点在一所大宅前面,那宅子是一个叫基特的投资商的,他拥有一系列的投资公司。他不可能会雇这样一个人为他做事,所以他没有什么嫌疑。他家仆人们什么也没听到,这个小区其他四栋楼的所有的仆人也都没听到什么动静。弗力斯科躺在大街上,有人从他的脚上碾过,但是真正杀了他的是一把点45手枪,子弹崩在他脸上。西洛杉矶警方还没赶往命案现场,中央重案组又接到电话,说如果想知道谁杀了弗力斯科,问一个叫菲利普·马洛的私家侦探。电话里对方给了完整的地址和一切信息,然后匆匆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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