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325300000005

第5章

我在青青农场的头三天,都忙于熟悉我周遭的环境和人物。三天里,我得到许多以前从来没有的知识,我学习分辨植物的种子,懂得什么叫水土保持,什么叫黑星病和叶烧病,还了解了连挤牛奶都是一项大学问。(我曾帮着凌云挤牛奶,却差点被那只发怒的母牛踢到奶桶里去。)新的生活里充满了新颖和奇异。还有那些人物,不管是章伯伯、章伯母,还是凌霄、凌风和凌云,身上都有发掘不完的东西,就像这草原和山林一样的莫测高深。

我越来越喜欢我的新生活了,山野中的奔跑使我面颊红润而心胸开旷。我一直眩惑于那些小树林和莽莽草原,即使对蛇的畏惧也不能减少我的盲目探险。三天下来,我的鼻尖已经在脱皮了,镜子里的我不再是个文文静静的“淑女”,而成为一个神采飞扬的野姑娘。这使我更了解自己一些(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爱静的),了解自己在沉静的个性里还潜伏了粗犷的本能。(我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人都是猴子变的。)

这天晚上,凌云拿着一顶天蓝色绉纱所做的帽子,走进我的房间,把帽子放在我的桌上,她笑吟吟地望着我,微微带点羞湿涩说:

“你别笑我,这是我用手工做的。”

“真的?”我惊奇地问,拿起了帽子,那是个精致而美丽的玩意儿,有硬挺的阔边和蓝色缎子的大绸结,两根长长的飘带垂在帽檐下面。“真漂亮!”我赞美地说。

“二哥说你需要一顶帽子,我就怕你会不喜欢!”她慢慢地说,“我看你很喜欢穿蓝颜色的衣服,所以选了蓝颜色。”

“什么?”我诧异地望着她,“你是做给我的吗?”

“是的,”她笑得非常甜。“你不喜欢吗?”

“噢!我不喜欢?”我深吸口气,“我怎么会不喜欢呢?”戴上帽子,我在镜子中打量自己,那蓝颜色对我非常合适,让我凭空增加了几分飘逸的气质。凌云在一边望着我,静静地说:

“咏薇,你很美。”

“我?”我瞪着镜子,看不出美在何处。尤其身边有凌云在对比。把她拉到身边来坐下,我把镜子推到她面前。“看看你自己,凌云,你才美。”

她笑了,摇摇头。

“你是很美,”她说,“大哥说你美得很自然,像溪水旁边的一根芦苇,朴实、秀气,而韵味天成。”

“你大哥?”我想起那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脸上突然发热了。

“是的,他是这样说的,我一个字都没改。”

我取下帽子来,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溪边的芦苇?我么?笑了笑,我说:

“你大哥该学文学,他的描写很特别呢!”

“他对文学本来就很有兴趣,不过,学农对我们的农场帮助很大,爸爸刚买这块地的时候,我们只能盲目种植,头两年真惨透了,这儿又没有电,每天晚上还要提着风灯去田里工作。现在好了,大哥用许多科学方法来处理这些土地,改良品种。爸爸现在反而成了大哥的副手。”

“他对农业也有兴趣,”我说,“否则他不会干得这么起劲。”

“可能。”她沉思了一下,“不过大哥天生是个脚踏实地的人,他不会空谈,和二哥不同。”

“他多少岁了?”我不经心地问。

“二十九岁。”

“怎么还没有结婚?”

凌云怔了怔,看看我,她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好半天,才说:

“他的脾气很怪——”停了停,她说,“将来我再告诉你吧!或者,你自己也会发现的!”

发现什么?一个逝去的故事吗?我脑中立即浮起一篇小说的资料:农场的小主人,爱上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发狂的恋情,溪边、草原、林中……到处是他们的足迹,然后,一个意外或是什么,女孩死了,或者走了,或者嫁了。伤心的小主人从此失去了笑容,沉默地埋头在工作里,度着他空虚寂寞的岁月……

凌云走了,我坐在桌前呆呆地沉思,构造着我的小说。抽出那本“幽篁小筑星星点点”,我开始拟故事的大纲。农场小主人是现成的,他该有张沉静而生动的脸,但是女孩呢?我找不出模特儿来,是个富翁的女儿?富翁在农场附近有栋别墅,女孩到别墅来养病……对了,这女孩应该是苍白的、安静的、瘦小的……像歌剧《波西米亚人》里的曲子:《你冰冷的小手》。她该有一双冰冷的小手,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部。但是情节呢?他们怎么相遇?又怎样相恋?又如何分开?我瞪着台灯和窗上玻璃的竹影……让那女孩病死吧,不行!抛下了本子,我站起身来,在屋内兜着圈子,多么俗气的故事!把本子收进抽屉,我这篇小说已消失在窗外的夜风里去了。躺在床上,我望着屋顶,我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不知该怎样相遇和结束,这是恼人的。但是,真实中的呢?凌霄有怎样一个故事?

这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旷野的风在竹叶上奏着轻幽的曲子,月光在窗上筛落的竹影依稀仿佛,我看着听着,很快就沉进了睡梦之中。

清晨的第一声鸟鸣已经把我唤醒了,自从到青青农场来之后,我就不知不觉地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看看腕表,才只有五点半,但窗子已染上了明亮的白色,成群的麻雀在竹林里喧闹飞扑。我从床上起来,穿上一件大领口的蓝色洋装,用梳子拢了拢头发,想去竹林里吸吸新鲜空气。还没出门,有人来到我的门口,轻叩了两下房门。

我打开门,凌风微笑的脸孔出现在我面前。

“起来了?”他多余地问。

“你不是看见了吗?”我说。

“那么,跟我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远吗?”

“别担心!跟我来就是了!”

我抓起桌上那顶蓝绸的帽子,走出了房门,凌风拉着我的手臂,我们从后面穿出去。经过厨房的时候,我弄了一盆水,胡乱地洗了洗手脸,凌风等我洗完了,也就着我洗剩的水,在脸上乱洗了一气,我喊:

“也不怕脏!”

“这儿不比台北,要节省用水!”他笑着说,带着满脸的水珠,擦也不擦就向外跑,这儿的水都是从河边挑来,再用明矾澄清的。在厨房门口,我们碰到正在生火弄早餐的秀枝,凌风想了想,又跑回厨房,拿了几个煮熟的鸡蛋,还在碗橱里找到一只卤鸡,扯下了一条鸡腿和翅膀,他用张纸包了,对秀枝说:

“告诉老爷太太,我带陈小姐到镇上去走走,不回来吃早饭,中午也别等我们,说不定几点钟回来。”

走出了幽篁小筑,穿过绿荫荫的竹林,眼前的草原上还浮着一层淡淡的薄雾,零星散布的小树林在雾中隐隐约约地显映。东边有山,太阳还在山的背后,几道霞光已经透过了云层,把天边染上了一抹嫣红。我戴上帽子,在下巴上系了一个绸结,回过头来,凌风正目不转睛地瞪着我。

“干什么?”

他抬抬眉毛,响响地吹了一声口哨。“你很漂亮。”他说,“清新得像早上的云。”

“我不喜欢你那声口哨,”我坦白地说,“你应该学凌霄,他总是那么稳重,你却永远轻浮。”

“每个人都叫我学凌霄,难道我不能做我自己?”他不愉快地说,语气里带着真正的恼怒。“上帝造人,不是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模子的,不管凌霄有多么优秀,他是他,我是我,而且,我宁愿做我自己!”瞪瞪我,他加了一句:“喜欢教训人的女孩子是所有女性中最讨厌的一种!”

我望望前面,我们正越过东边的那块试验地,章伯伯他们在这块地上尝试种当归和药草。小心地不去踩着那些幼苗,我说:

“动不动就生气的男人也是最讨厌的男人!”

“我们似乎还没有熟悉到可以吵架的地步!”他说。

“我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好像就不和平!”我说。

他不说话了,我也不说话。草原上的雾消散得很快,那些树林越来越清晰了。太阳爬上了对面的山脊,露出了一点点闪亮的红,像给山脊镶上了一段金边。只一忽儿,那段金边就冒了出来,成为半轮红日曰,再一忽儿,整个都出来了,红得耀眼。大地苏醒了,阳光灿烂而明亮,东方成了一片刺目的强光,再也看不到那些橙黄绛紫了。我身边的凌风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拉住我的手臂说:

“嗨!咏薇,别傻吧!”

我望向他,他盯着我的眼珠在阳光下闪耀,那微笑的嘴角含着一丝羞惭。

“我们商量一下,咏薇,”他说,“整个暑假有四个月,我们都要在一起相处,我们讲和吧,以后不再吵架,行吗?”

“我并没有跟你吵架呀!”我笑着说。

“好,别提了!”他说,望着前面,“来,咏薇,我们来赛跑,看谁先跑到那块大石头那儿!”

我们跑了,我的裙子在空中飞舞,迎面的风几乎掀掉了我的帽子,然后我们停下来,喘着气,笑着。他浑身散发的活力影响了我,我不再是那个常常坐在窗前做白日梦的咏薇了。拍拍石头,他说:

“要不要坐一下?”

我四面看看,我们已经离幽篁小筑很远了,眼前的青草十分茂密,杂生着荆棘和矮小的灌木。再向前面有一座相当大的树林,树林后是丛生着巨木的山。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问,“为什么不从大路上走?这是到镇上的捷径吗?”

“谁要带你到镇上去?”他笑着说。

“你不是说去镇上吗?”

“镇上有什么可看的?可玩的?不过是个山地村落而已,有几十间茅草房子和石头砌的房子,再有一个小小的学校,如此而已。你要去镇上干什么?难道你这一生看房子和人还没有看够吗?”

“但是,是你说要去镇上呀!”我说。

“那是骗秀枝的,”他指指前面的山。“我要带你到那个山上去!”看看四边,他说:“记不记得这儿?再过去,靠溪边的那个树林,就是你第一天睡着的地方。”

我记不得了,这儿的景致都那么类似。

“那么,”我说,“这山就是你们所说的荒山?”

“并不见得怎么荒!还是有山地的樵夫去砍柴,偶尔也有人去打打猎。”

“有野兽?”

“有猴子和斑鸠。山地人常常活捉了猴子拿到台中或花莲去卖。来吧!我们走!”

穿过那树林,我们向山上走去,山坡上,全是树木,针叶树和阔叶树杂乱生长着。我们等于是走在一个大的丛林里。正像凌风所说,这是个并不怎么“荒”的“荒山”,杂草丛生和巨石嵯蛾的山坡上,随时可以看到被踩平了草的小径,还有镰刀割断的草的痕迹。山路有的地方很陡,有的地方又很平坦。凌风拉住了我的手,不时帮助我迈过大石,或是穿过一片荆棘地带。高耸的树木遮不住阳光,太阳正逐渐加强它的威力,没有多久,我已汗流浃背。凌风找到了一个树荫,搬了两块石头放在那儿,说:

“来坐坐吧!”

我坐下去,解下了帽子,凌风接过去,用帽子帮我扇着。事实上,一休息下来,就觉得风很大,树下相当阴凉。我望望山下,一片旷野绵延地伸展,林木疏疏落落地点缀其上,还有章家的阡陌也清晰可见。我叫了起来:

“看那儿!幽篁小筑在那儿!”

竹叶林小得像孩子们的玩具,一缕坎烟正从竹林中升起,袅袅地伸向云中。我想起古人的句子,“轻云渺渺缈缈和着炊烟袅袅”,一时竟神为之往,目为之夺了。

“我知道你会喜欢这儿,”凌风说,“可以帮你获得一些灵感,那么,‘幽篁小筑星星点点’里也可增加一页了?”

“嗨!”我瞪着他,“你偷看了我的东西。”

“我用人格担保,”他说,“我只是听凌云提起,说你有这样一本小册子而已。”用手支着树干,他站在那儿俯视着我,“提到我的时候,稍微包涵一点,怎样?”

“那是我的日记。”我掩饰地说。

“那么,今天必定会占一页了?”他笑得邪门。

我跳了起来,系上帽子。

“我们走吧!”我说。

我们继续向山上走去,他对这山显然和自己的家一样熟悉,左弯右绕,在树丛中穿来穿去,他走得很快,累得我喘息不已。然后,我们走进一大片密林,阳光都被遮住了,等到穿出树林,我就一下子怔住了,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只是眩惑地望着我停留的所在。

我面前碧波荡漾,是一个小小的湖。湖的四周全是树林,把这湖围在其中。湖水绿得像一池透明的液体翡翠,在太阳下反射着诱人的绿光。周遭的树木在水中映出无数的倒影,摇曳波动。这些还都不足为奇,最令人眩惑的,是湖边的草丛中,凌乱地长着一丛丛的红色小花,和那绿波相映,显得分外地红。四周有着慑人的宁静,还有份说不出来的神秘气氛。绿波之上,氤氤氲氲地浮着一层雾气,因为水是绿的,树也是绿的,那层雾气也成了淡淡的绿色,仿佛那湖面浮动着一层绿烟。我走过去,在湖边的草地上坐了下来,四面环视,简直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凌风不声不响地来到我身边,坐在我对面,用手抱住膝,默默地注视着我。

“怎么不说话?”好一会儿,他问。

“不知道说什么好,”我说,深吸了口气,“你把我带到了一个神话世界里来了。”

“我了解你的感觉,”他说,脸上没有笑容,显得十分严肃。“我第一次发现这个湖的时候,你不知道我震撼到什么程度,我曾经一整天躺在这个湖边,没有吃饭,也不下山,像着了魔似的。”

我也着了魔了,而且着魔得厉害。那层绿烟模模糊糊地飘浮,我被罩在一团绿色里。看着那波光树影,听着那树梢风的呢喃,我觉得仿佛被融化在这一团绿色里了。

“我找到这个湖的时候是秋天,”凌风轻轻地说,“地上全是黄叶,我第一次了解了范仲淹的词。”

“范仲淹的词?”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他低声地念,指着湖,“没见到这个湖以前,我怎样也无法领略什么叫‘波上寒烟翠’。”

我望着湖,有些神思恍惚。凌风在湖边也不像凌风了,我从不知道他个性中有这样的一面,绿色的波光映着他的脸,他像个幻境中的人物,那面部的表情那样深沉、宁静和柔和。

“别人不知道这湖吗?”我问。

“都知道了,我是无法保持秘密的,而且,本来这湖就很有名。”他说,“我们叫它做梦湖。”

梦湖?我真怀疑现在是不是在梦里呢!摘下一朵小红花,我把它放进水里,它在水面漂着荡着,越走越远,像一条小船。绿波中的一瓣轻红,我凝视着它,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假如突然间有一个披着白纱的仙子从那花瓣中冉冉上升,我也不会觉得奇怪,这儿根本不是人间!

“认不认得这种花?”凌风问。

“不认得。”我摇摇头。

“山地人传说一个故事,”他望着湖水里飘浮的小花,“据说许多年前,有个山地女孩爱上了一个平地青年,结果,那青年被女孩的父亲所杀死,那女孩就跳人入这个湖自杀了,第二年春天,这湖就开出了这种红花。所以,山地人称这种花作苦情花,称这湖作苦情湖。他们认为这湖是不祥的,都不肯走近湖边。直到现在,山地人和平地人的恋爱仍然不被同情。”

苦情花?苦情湖?一个凄美的故事。是不是每一个神秘的湖都会有许多故事和传说?这具有魔力的湖确实有诱惑人跳进去的力量,我揣摩着那悲哀的山地女孩,想象她跳湖殉情的情景,那幅画面几乎生动地勾现在我面前。今天回去以后,我一定要写下这个故事,苦情花和苦情湖。

“好了,”凌风唤醒了我,“别尽管呆呆地出神,我打赌你一定饿了。”

他递过一只鸡腿来,这把我从幻想中突然拉回到现实,嗅到鸡腿的香味,我才觉得是真正饿了。取出鸡蛋,我们在湖边吃了我们的“早餐”(事实上已经十点半钟了)。我细心地把骨头和蛋壳等丢进树林里,以免弄脏了湖岸。在林边,我看到一张旧报纸,还有一些香蕉皮,回到凌风身边,我说:

“最近有人来过,树林里有野餐的痕迹。”

“是么?”他问,露出一种注意的神态。

“怎么,很奇怪吗?”我说。

“有些奇怪。”他想了想,到林边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他手中拿着一张揉皱的纸团,打开纸团,上面是铅笔胡乱地写满了同一个字:“绿”。看样子那也是个雅人,也领略了这分绿意。凌风笑了,把纸团扔进树林里,说:“是凌霄的笔迹,难为他也有兴趣到这儿来坐坐。”

那朵红色的花还在水面漂,我躺了下来,仰视着树巅,有一只鸽子从树梢头掠过,凌云的鸽子?又传来什么讯信息?凌风在我身边低哼着一支歌:

曾有一位美丽的姑娘,在这湖边来来往往,

白云悠悠,岁月如流,那姑娘已去向何方?

去向何方?去向何方?只剩下花儿独自芬芳!

“你在唱什么?”我问。

“有一阵这支歌很流行,村里的年轻人都会唱,原文是山地文,这是韦校长翻译出来的词。”

“韦校长?”

“是的,韦白,一个神秘人物。”

“神秘人物?”

“噢,别胡思乱想,他是个最好的人,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要待在山地。”

我躺着,不再说话,树荫密密地遮着我,阳光在树隙中闪烁。苦情花有一种淡淡的香味,在空气里弥漫。凌风反复地哼着他的歌:

曾有一位美丽的姑娘,

在这湖边来来往往,

白云悠悠,岁月如流,

那姑娘已去向何方?……

我闭上眼睛,这一切一切都让我眩惑:山地女孩、苦情花、梦湖,和凌风唱的歌。

同类推荐
  • 相见欢

    相见欢

    黄昏时起了风,天空也阴沉下来。不远处隐在樟树叶子里面的路灯提前亮了,发着惨白的光。我好像听到了布谷鸟咕噜咕噜的叫声。到了晚上,风变大了,尖细的呼啸声不时传进来。我躺在沙发上,阿群坐在另一只沙发上,我们在专注地看电视。风啸声突然尖利起来的时候,我们不由得会对看一眼,然后接着看电视。窗户都关着,但仍感觉有冷风灌进来,吹在脸上,冷飕飕的。电话铃响时,我们同时惊了一下。阿群看了我一眼,继续看电视,我拿起了话筒。现在我们都有点害怕听到电话铃响,总觉得会有什么意外的消息传来。
  • 养牛经

    养牛经

    先郑重声明,别误会,海叔不是养牛专业户,他每年只养一头母牛。养这头母牛,为的是赚个牛犊子,到第二年春上牵到集市上换回沉甸甸一匝票子来。这当然发不了家,致不了富。加上老婆搅劲,三年前得个偏瘫,干不了活,还得用药养泡着,因此海叔常叹,这辈子都难以奔上小康了。别人劝他,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蹦着活走着活躺着活,到头来都一样,少不了身上扣个土馒头。你瞅瞅你老婆,拄着拐杖子,一步三摇,不管面前有人无人,人多人少,大人小人,她总是点头哈腰地晃动着,脸上还漾着笑眯眯。
  • 血踪

    血踪

    北平城内频发连环血案:循规蹈矩的国民党旧交警血染城楼、与世无争的贫穷更夫尸陈废墟中、功德圆满的外国建筑专家血溅卧室内……凶手作案手法一致,究竟有何图谋?当法医、修脚师一一被排除嫌疑,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逐渐浮出了水面!
  • 陪楼

    陪楼

    《陪楼》揭示了鼓浪屿沦陷时的动荡不安和抗日时的狂风暴雨融入中国婢女救拔团、厦门沦陷、鼓浪屿事件、厦门中秋博饼等历史文化,呈现百年厦门全景以女佣阿秀的一生为主线,讲述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情感命运与家国情怀以独特的视角打开了一扇厦门百年历史的窗口,同时也尽情展现出鼓浪屿中西文化交融的魅力小说弥漫着一种不随流水即随风的温婉的鼓浪屿情调长篇小说《陪楼》是一部以闽南地方特色为背景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鼓浪屿,融入中国婢女救拔团、厦门沦陷、鼓浪屿事件、厦门中秋博饼等历史文化,呈现百年厦门全景。
  • 情难独钟

    情难独钟

    那是一段情感的起点,是在那个阴冷的冬天。那天,危思和一帮刚进厂的新工铺设电缆时,有个素不相识的姑娘递给他一双帆布手套。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热门推荐
  • 刺客伍六七与逸二三

    刺客伍六七与逸二三

    本小说讲述的是关于伍六七的好兄弟逸二三的故事,开局一个老头子,装备全靠老头子爆!咳咳,不好意思乱入了,一把剑,一个失忆的男人,会如何找回他的荣誉,洗清罪名,重回巅峰呢?在每一次刺杀任务背后,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杀人的背后隐藏着很多的无奈,杀的是好是坏,只在一念间,且看逸二三如何选择请看本书~~当然纯属瞎编,会涉及一点刺客伍六七的设定,但不会将其曲解,重点是放在逸二三身上的,兄弟们把他看作是一本涉及刺客伍六七的小说就行了,作者承诺:绝不毁人物
  • 省心杂言

    省心杂言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现代人智慧全书:智慧管人术

    现代人智慧全书:智慧管人术

    全面、系统、分门别类地将现代人生存立世必须具备的智慧告诉您。指导您做适者生存、永立人上的强者。
  • 李军红说新妇科千金方

    李军红说新妇科千金方

    1条轴决定女人体质:肾—天癸—冲任—胞宫,掌握轴心,身体不虚;2大液体判断女人健康:月经、白带……
  • 傲娇首领腹黑妻

    傲娇首领腹黑妻

    云澈一手捂住腹部,在小巷里快速的穿梭着。在他的旁边,隐隐可以听见从后面传来的脚步声
  • 爱到痴狂:霸道总裁再见露水旧妻

    爱到痴狂:霸道总裁再见露水旧妻

    王雅倩从拥挤的火车上“连滚带爬”的逃下来,根据路标走出火车站。她深深地呼吸着,即使是酸臭味,此时王雅倩觉得都很香甜。王雅倩看着拥抱握手和擦泪挥手的人们,淡淡的笑了笑。不太熟悉的城市,陌生的面孔。用尽全身的力气告诉自己,重新开始吧。她来到提款机,将银行卡插进去,点击查询,看着卡上仅有的1000元,王雅倩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必须在这月找到一份工作,要不然,下个月自己可能流浪街头,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王雅倩,从名字看,觉得她是一个温柔委婉的女子,其实不然,她是一个急脾气,做事情雷厉风行的人。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报告女王,新欢已上线

    报告女王,新欢已上线

    订婚宴上,亲人、闺蜜、爱人统统背叛了自己。裴宴宴简直想扇自己两个耳光,以前是有多瞎,才把自己的十几年人生过成了一场阴谋诡计下的谎言?没关系,幸好智商上线的还不算晚!看本小姐虐渣打脸做学霸,从此开启光芒万丈的女王人生!
  • 他是朝暮也是归处

    他是朝暮也是归处

    午后阳光正好,睡不着觉,舒晏对他道:“你唱首歌给我吧。”“好,你想听什么?”“就唱你最擅长的那一首吧。”梁昱行眉眼清澈温柔,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浅唱低吟。舒晏搂着他的脖子,靠着他的胸膛,能感觉到他的胸膛微微震动,即使她听不见,她也依然觉得这是这个世上最动听的声音。初次见面,舒晏以为他是个四处漂泊的流浪歌手,可后来才发现原来他并不是。当我抬头仰望这个温柔而又强大的你,我才发现,我对你的爱,已经胜过我的生命。
  •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前世她活的憋屈,做了一辈子的小白鼠,重活一世,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弃之不肖!她是前世至尊,素手墨笔轻轻一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皆在手中画。纳尼?负心汉爱上她,要再求娶?当她什么?昨日弃我,他日在回,我亦不肖!花痴废物?经脉尽断武功全无?却不知她一只画笔便虐你成渣……王府下人表示王妃很闹腾,“王爷王妃进宫偷墨宝,打伤了贵妃娘娘…”“王爷王妃看重了,学仁堂的墨宝当场抢了起来,打伤了太子……”“爱妃若想抢随她去,旁边递刀可别打伤了手……”“……”夫妻搭档,她杀人他挖坑,她抢物他递刀,她打太子他后面撑腰……双重性格男主萌萌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