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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二十一则故事(2)

连曹在信封上写了“上帝”两个字就把信拿到邮政局去投在邮筒里。邮政局里的职员见到了信无不大笑起来,谁知道上帝在哪里呀,这封信如何投递呢?邮政局长是一个心地善良的胖子,也笑了起来,但不久他就收敛了笑容,他说,这是何等的信心呀,但愿我也有这个寄信人的信心就好了。为了不想使寄信的人失望,邮政局长决定复信,于是他打开信。原来除了复信外,还有一百个披索的问题。邮政局长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于是呼唤职员大家帮助,结果,一共筹得七十个披索,放在信封里,下署“上帝”两个字。

连曹到邮局去取信时收到了信,打开来一看,起先是讶异,后来就生气了,上帝是不会计算错误的,也不会不依照他的要求的呀。他立刻到窗前去拿来纸和笔,又写了一封信给上帝。当他离开了邮局,服务的职员去把信取出来,只见上面写着:上帝,我所要求的款项,只有七十披索到达我手中,把其余的再寄来吧,不要用邮汇方式,因为邮政局的人都不是好人。

《给上帝的信》,墨西哥作家富安蒂斯[富恩特斯(Carlos Fuentes)]的短篇。

给补鞋匠的一封信

亲爱的先生:你替我补鞋收我钱,我原意付;因此,我有权写信给你,让你惊讶。取回鞋时,我很满意,预测它们将会长寿,不过付了几个披索,又有一双新鞋了(这是你说的话)。回家后我把鞋检查过了,它们变了形。我是一个讲理的人,补过的鞋会变得奇形怪状是常有的事;但我想告诉你,我的鞋子以前并非完全坏得不成样子,你还称赞过它的质料和手工,而现在,我却在双脚疼痛下给你写信。

我的脚穿不进鞋子。和其他人的脚一般,我的脚是柔嫩、敏感的,不知道你在鞋子里弄了点什么,使我的鞋子不能穿上脚。于是我才思考起你的手艺来。我可没受过补鞋的训练,只知有的鞋穿来舒服,有的鞋叫人吃苦。我给你补的鞋曾忠诚地为我服务了几个月,使我的脚如鱼得水,它们不仅是鞋,简直如同我躯体的一部分,直到它们显得疲倦,我才交给你。还有,由于我走路不大平衡,所以鞋跟上印着我那坏习惯的痕迹。

我渴望延长我鞋的生命,不想把它扔掉,而且,补鞋是我辈的美德。我要说的是,检查了你的补鞋手艺后使我得到不愉快的结论,譬如:你并不爱你的工作。如果你能抛开愤恨之意到舍下一行,当可看到我言不虚;那些缝线,盲人也不会做得那么糟,皮革切得不仔细,鞋边又不整齐。把你的手放进鞋内试试好了,我的脚必须变成蛇才能钻进去。你不爱你的工作是可悲的,而且会危及你的顾客,谁愿意胡乱花钱呢。

这封信并非要你退钱,我所以写信给你,只想请你热爱你的工作,你应该尊敬你的行业。你仍然年轻,如果你已忘了如何补鞋,可以重新开始。我们需要好的艺术家,就像古老的日子所有的那些人,他们并不只顾赚钱,而重视优等的手艺。或者,你可到我家来把鞋取去重补。我答应你,如果我能再穿那双鞋,我会再写一封信给你,推荐你为守诺言的人,并且是模范的艺匠。

《给补鞋匠的信》是墨西哥小说家阿列奥拉[阿雷奥拉(Juan José Arreola)]的短篇。

呈给总统先生的报告

商人阿塞多诺书面报告说:他时常出外经商,这次在回首都路上,发现贴在自来水塔上的一张有总统先生签名的告示几乎全部被毁,总统大名中有六个字母已被撕掉,其余的字母也都破坏不全。

教堂司事卢纳报告称:他被拘押在警察局已有二年半,由于家道清寒,又无亲友出面说情,只得直接恳请总统先生开恩释放。此人被检举的罪名是:他在担任教堂司事时,曾受反政府分子的唆使,故意取下教堂门口总统先生太夫人的寿辰弥撒通知。但据其本人声称,这与事实不符,他错摘通知是因为不识字所致。

本市“醉春院”妓院的姑娘佩尼亚尔上书总统先生,报告称:法尔范少校酒醉后断言,卡纳莱斯将军是他在军队中见到的唯一真有才干的将军;将军失宠是因为总统先生害怕这些有抱负的军官。

中央医院圣法拉埃尔病房第十四号病床病人佩尔多米诺报告称:由于她的病床紧挨新病人罗达斯的病床,她听到该病人在呓语中会提到卡纳莱斯将军的名字,可惜她本人因脑力不清,无法听清全部呓语,但她认为有必要派人监视该病人,并记录她所说的全部呓语。佩尔多米诺将上述情况禀告总统先生,以表示她对政府的无限忠诚。

商品推销员阿塞多诺揭发说:毁坏自来水塔上总统先生名字一事,系会计师利萨索在酒后所为。

拉维莱斯报告称:他身患疾病,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希望能返回美国,为此恳请总统先生,特准他留在国内驻美国的某个领事馆内任职,但不要去新奥尔良,也不要用原来的身份,而是作为总统先生的一位挚友去任职。

本城“须鲸”床垫商店的老板娘、寡妇布兰报告说:由于她的店铺与“杜斯特普”酒馆只有一墙之隔,所以她看见,经常有人以探望一女病人为由,在该酒馆秘密集会,而且多半是在夜间。她认为应将上述情况报告总统先生。

《总统先生》,一九六七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瓜地马拉[危地马拉]作家阿斯杜里亚斯[阿斯图里亚斯(Miguel Angel Asturias)]的长篇小说,《呈给总统先生的报告》是小说中的第二十三章。

小镇上的理发师

托里斯上尉进来的时候,把子弹带脱下挂在墙上,并且把军帽盖在上面,然后坐下来,叫我给他刮胡子。我于是切些肥皂片放在杯里,混了点温水搅拌,不久,就弄了一杯肥皂泡。上尉说今天的搜索成绩不错,已经把叛变的主要人物抓到了,有些打死了拖回来,有的仍活着,不过,这些活着回来的反叛者不久也要死的,他们一共是十四个。上尉说,抓他们并不易,因为要深入丛林,花了不少劲。他又说,全镇的人该再得到一次教训,今天晚上六点钟,到学校来看吧。

上一次,我也和全镇人一起被逼排了队到学校的操场上去看过了,他们把四名死了的叛变者倒吊,用来做练枪的靶。是在那一次,我第一次见到这位托里斯上尉,那时候,他和我相距甚远,如今,这个人的脸就在我的眼前,他的头颅就在我的手中。

托里斯上尉并不知道我其实也是一名革命分子,是的,我是一名秘密的叛变者,我手中的剃刀,正在替这个人刮胡子,而这个人,杀死了多少我们的兄弟?为了复仇,我可以一刀把这个人杀死,只要关上门,轻轻一刀,就可以把他的咽咙割破,皮肤真是最柔软的,而且血液总在底下。

把他杀了,我就会成为英雄,为我们的兄弟复了仇,人们将对我永志不忘;原来小镇上的理发师,没有人知道,竟是我们的卫士。不过,反过来说,我却变成了杀人凶手,况且,在他刮胡子时才杀他,未免是懦夫的行径。

我并不想做杀人凶手,他是来刮胡子的,而我是镇上最好的理发师,我执行我的工作,从来不会使顾客淌一滴血珠。我不愿我的手上有血,我的手上只应该有肥皂泡。上尉是刽子手,我是理发师,每个人在他自己的位置上都有个别的业务。

胡子剃好了。上尉站起来,把枪、子弹带、帽子取回穿戴好,付了钱。走到门口时,他对我说:人们说你会杀我,所以我来找答案。其实,杀人并不容易,记着我的话好了。

《只要是肥皂泡就够了》是哥伦比亚作家泰勒兹(Hernando Téllez)的短篇。

独霸河谷的芭芭拉

只要堂娜芭芭拉一到圣佛南多来,镇上的人又沸沸扬扬,话题都联结到她的身上。这位独霸阿鲁加河谷的粗野、美丽、凶悍、可怕的女人一定又准备了一场冗长而费事的诉讼来对付她的邻居,而且每次的诉讼,她都能赢,只要让那些无赖的律师得到些好处,她总能把别人的土地据为己有。

最初,堂娜芭芭拉是从一条独木船上来的,船上有六个人,以劫掠为生。在一次叛乱中,老舵手被杀,她就变成了其他盗贼的羔羊了。经过这一次的劫难,堂娜芭芭拉变为一个放纵、满腔仇恨的女人,渐渐地,她一个一个地征服了在她四周的男子汉,并且利用他们,成为阿鲁加河谷的女酋长。她变得残酷、冷血,并不爱任何人,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马利塞拉,也由得她在沼泽附近棕榈林里一间茅屋中过原始的生活。

堂娜芭芭拉并非没有爱过一个人,在独木船上时,她曾和被船长收留的一名流浪汉阿斯特鲁巴相恋,但不久他便被船长杀了。她记得他如何当夜晚来临时,在岸边围着篝火,对她讲述流浪的生活,她记得他执住她的手教她写字。

阿尔塔米拉牧场位于阿鲁加河最荒凉最旷野的部分,这块土地正是堂娜芭芭拉想并吞的,土地主人的第二代子孙刚从远方来,着手打理牧场的事务,并且从茅屋中把马利塞拉带回田庄过文明的生活。堂娜芭芭拉想尽方法引诱新来的牧场主人,但失败了,并且知道,他将和自己的女儿结婚。她带着枪前往牧场,即使是女儿,也不能让她夺走自己的土地和男人。

在庄屋的窗外,星光满天,堂娜芭芭拉看见牧场的主人正在说话,马利塞拉倾听着,着迷地望着他,胳膊支在桌子上,双手撑着脸颊。堂娜芭芭拉仿佛看到当年的自己,正在荒野的河岸,倾听阿斯特鲁巴说话。

没有人知道堂娜芭芭拉后来到了什么地方,她在那晚之后就消失了。

《堂娜芭芭拉》是委内瑞拉作家加列戈斯(Rómulo Gallegos)的小说,主角芭芭拉是委内瑞拉粗犷平原的化身,是一个象征。

回返根源之旅

认识古巴小说家加班提尔[卡彭铁尔(Alejo Carpentier)]的作品,始于读他的一个短篇小说,叫做“回返根源的旅程”。对小说的印象很深刻,因为那是一个倒溯的故事。

人们开始拆卸那所古老的大屋,因为男爵唐马兆已经逝世。时钟敲打五下,暮色四聚。房子拆得差不多了,楼上已经什么也不剩,只有门框仍旧在那里。

医生摇着头,露出愁容。唐马兆沉睡许多小时,被神父惊醒,作了坦率、详尽的忏悔。男爵夫人是在驾车出外回家时发生意外的,马车出了事,夫人跌下河,在那个五月的黄昏,在河中溺死。五月的雨不停地下,自湖中满溢,年老的女奴说:不要相信河流啊,不要相信任何绿色、会流动的东西。

他们自甘蔗园旅行回来,她脱下旅行的衣衫,披上婚纱,成为男爵夫人。屋子里充满了光亮。还有新鲜的油漆气味。有一个晚上,唐马兆喝醉了,觉得屋子里所有的钟都敲打五下,然后是四点半,四点正,三点半……他隐隐地警觉其他的一切可能性。

考试的成绩差强人意,唐马兆的思想世界渐渐变得空虚,他把书本都抛在脑后。屋子里的家具忽然变得高大,他放下书本,玩起锡兵来。然后有一天,他看见家里的人都穿黑衣服,他到父亲的病床前和他吻别。父亲的衣服上缀满闪光的徽章。

屋中的家具显得更高大了,他的玩伴是家中一头顽皮狗,和狗一样,他也喜欢在地上打滚,喝金鱼池里的水;哭叫的时候,可以得到饼吃。然后,在他洗礼的日子,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然后,他在一个温暖充满阴暗的躯体里,溜向生命。

加班提尔的短篇小说,从唐马兆的逝世开始,回溯他的病况、妻子的逝世和他们的婚礼。然后,向上回述他的学校生活、童年、婴孩,一直回溯到他在母体内。加氏写飞禽变回雀蛋、毛毡变回草原上的羊群、桌椅变回树木、泥土回归泥土。而加氏自己,如今也已回航了。

手中的冰钥匙

汉斯·雪奈尔是一名职业的默剧演员,他在国内各个地方表演,却从来没有在自己的家乡上演过任何一场默剧,汉斯的家乡是波恩。当汉斯回到波恩来,和他抵达别的地方完全不一样,这里有他自己的家;他乘搭的士,车子并不会把他送往酒店,而是送他回自己的寓所。这寓所,他每年只有三四个星期住在里面,比他居住过的任何酒店还要陌生。回到家来,汉斯常常要站在阶前弄清楚自己是否有大厦的钥匙,是否有寓所的钥匙,是否有寓所内写字桌的钥匙。在他的写字桌内,他可以找到他的脚踏车的钥匙。

长久以来,汉斯一直思考着一场有关钥匙的默剧,在他的脑中幻想出有一串用冰制成的钥匙,这些钥匙在他演出的时候将一一融化。他可以先用石膏打一个模型,把一根钥匙按在石膏上,然后把水倒在空凹的洞中,放进冰箱里冻结。做冰钥匙大概不会很难,只要他有一个可以携挽的小冰箱,每天傍晚,在他表演之前,他会预先凝结好一些冰钥匙。

汉斯并没有做冰钥匙,也没有把冰钥匙带上舞台,也许,他根本不必自己制造冰钥匙,因为在他的手中仿佛隐隐地已经握着无数的冰钥匙,都是冷的、坚硬的。他想打开他面前的许多重门,当他把钥匙握在手中,它们都一一融化了,没有一根冰钥匙能够为他打开一扇门。有关冰钥匙的表演,他并不用走上舞台去演出。

所有的门都是封闭的。在家乡,汉斯没有步上舞台。一个三月寒冷的傍晚,汉斯戴上帽子,翻上衣领,左臂下夹着一个垫子、右臂下夹着吉他,步行到波恩火车站。正是嘉年华会的时候,对于一名职业的演员,再好也没有了。汉斯混在业余的行吟者之间,坐在火车站的石阶上,面前放着帽子,开始弹奏吉他,唱一首歌。远远将有一列火车抵站,有人扔下一个硬币,落在帽里。

一九七二年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波尔[伯尔(Heinrich B?ll)],他的小说《小丑》其中一段是一个关于冰钥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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