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已经喜欢沈曼七年了,七年之痒都要过去了,那些细枝末节却挥之不去,周扬的脑子很痛,但是他清醒地知道,这场七年的无声欢喜,终究也只是空欢喜一场罢了。
高中时,喜欢沈曼,却因为害怕同学间的嘲笑,所以选择沉默。
大学时,依旧喜欢沈曼,却由于双方家庭原因,迟迟不敢表白。
大学毕业,因为想被研究生导师录取,只好违心地和导师的女儿订婚。
周扬终于明白,原来是自己不配和沈曼在一起,因为胆怯、懦弱、虚荣和那假装的强大。多年后,周扬依旧会想起,那个傍晚,他躲在教室里,故意在黑板上歪歪扭扭地写满“周扬喜欢沈曼”,是他唯一一次勇敢地表达自己爱情的行动。
其实,爱情里面,每个人都只是一座孤岛,无人欣赏,也无人鼓掌,那场爱过她的戏码,也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我只是爱情里的鸵鸟
有时候会觉得爱上一个人好难,因为任何一个陌生人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以信任的,所以要考验他们,而爱情,恰恰是不可以考验的。羡慕那些没心没肺对人没防备的人,似乎他们得到爱情更容易一些。
沈曼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相亲了,所有的相亲模式差不多都一样,开口闭口就那几句话,似乎百问不厌。
你在哪工作啊?
靠画画能养活你自己吗?
以前谈过恋爱吗?
居然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那你以后会在武汉定居吗?
沈曼突然想到陈圆圆说的那句话:在这个无趣的人生里,我找不到最优秀的人,也一定要找一个有趣的人,否则还不如一个人过呢。
沈曼不自觉地回忆起和陈圆圆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天挺冷的,寒风呼呼地刮着,学校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了,沈曼一个人慢悠悠地走着,心里想着一会儿去借哪本漫画书。
突然便听到呜呜咽咽的哭声从斜前方传过来,抬头一看,只见陈圆圆半蹲着身子,眼睛红了,脸上眼泪鼻涕一串一串的,嗓子像是哑了,只有一抽一抽地呜咽,她看着远方,不过眼睛根本没聚焦。
沈曼看见过成绩差被父母打得哭天喊地的小屁孩,看见过女生失恋后哭得歇斯底里,也看见过学霸因为考得不好低声哭泣,只是唯独没见过这种哭泣。陈圆圆甚至没有发现自己靠近。
“你怎么了?喏,擦擦吧。”
陈圆圆却好像没听见一样,沈曼无奈只好推了她一把,正哭得一抽一抽的陈圆圆差点四仰八叉倒过去,所幸她回过了神,有点迷惑地看着沈曼,但还是接过纸巾擦了擦脸。
沈曼拖着陈圆圆去了自己挺喜欢的一家奶茶店,给她点了一杯超级酸的柠檬水。然后开口说:“喏,边喝边哭吧,这里比较暖和。”
这时候陈圆圆反而不哭了,她有些出神地看着沈曼:“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非常非常地喜欢?”
正打算拿出漫画书看看的沈曼,被这个问题问蒙了,摇了摇头。
“我遇到了,他那么优秀,那么好,凭什么因为我长得胖,我就要喜欢一个不怎样的人;如果没遇到他,我会甘愿喜欢一个普通人,一个配得上我的普通人。但是我遇到了,难道因为我胖、我丑,就不配喜欢他?他们有什么资格嘲笑我是癞蛤蟆。”陈圆圆的声音似乎很平静,但又像是在隐忍。
这段话如果换一个人来说,沈曼一定会觉得,那人就是脑子进水,花痴,但是陈圆圆用这种看似平静的语气说出来,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悲壮感,让沈曼生出了一些感同身受的情绪。
喜欢上闪闪发光的人,就像是飞蛾扑火,到最后,烧得遍体鳞伤,也有可能灰飞烟灭,但无论如何,这也仅仅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旁人说不得,就算最后是死亡,在自己看来,那也是死得其所。
傍晚,沈曼回到家,妈妈三步并作两步地端出了饭菜,然后语气温柔地说:“快来吃饭,有你最喜欢的红烧排骨呢。”
沈曼抬头看过去,妈妈脸上带着笑意,整个人都柔和了起来,有多久没看到这样的妈妈了?她突然觉得好难受,迅速低下头,走到桌子前坐下,端起碗吃饭。
躺在床上的时候,沈曼突然想到那个问题: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吧,在乎的,只有妈妈。
不喜欢任何人,所以永远不怕被抛弃。
自从八岁那年后,沈曼走路的速度一瞬间慢了下来,总是一个人走在人群的最后面,或者看着旁边的人不断地越过自己,走向前方。看着身边的人,一步一步地不断走远,沈曼竟然觉得有种疼痛感,像极了爸爸离开时的场景,没有回头,没有转身,就那么消失在远方。这更像是沈曼的一种自我惩罚。
面对那些不如意,便会生出无穷尽的怨恨,可又找不到去恨的那个人,沈曼索性把所有怨恨都摊到自己身上。
更多时候,沈曼不去想自己到底往哪走,不去想妈妈歇斯底里的吵闹,不去想爸爸离开时的那个冷漠的背影,她只是单纯地把自己封锁在精神王国里,看着漫画,发着呆。
“你又在看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了?你看看你的考试成绩,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啊?我一个人辛辛苦苦地把你拉扯大,你能不能为我想想,我以后全都要靠你了,你不好好学习,你不考所好大学,对得起我吗?”大部分时间,妈妈脸上的表情都是哀怨的。
曾经有个夏天,妈妈在厨房做饭,爸爸在看电视,沈曼在看漫画。
“爸爸,以后我长大了,去画漫画好不好,这样我就不用看别人画的啦,我可以自己画给自己看。”
“好啊,小宝贝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爸爸一定做第一个粉丝。”爸爸的语气,带着一贯的宠溺。
那时候沈曼真的觉得,以后画漫画肯定超级好,现在还没画,就有爸爸这个大粉丝了,那时候快乐真的很简单。
陈圆圆和沈曼因为那场不怎么开心的偶遇,变成了交心的朋友。陈圆圆会和沈曼讲述那个人的点点滴滴,似乎不说,就被忽视了,而沈曼也终于知道,陈圆圆喜欢的那个人就是自己班上的班长——周扬。
陈圆圆喜欢得很辛苦,无论写多少封情书都没有回应,甚至在周扬记忆里,或许都没有她这个人的影子。
陈圆圆拼了命地减肥,一天只肯吃一顿饭,感觉饿了就喝水。
为了提高成绩,陈圆圆把市面上能买得到的卷子全部买回家,每天都要熬夜到两三点;早上起不来,就在床头放一盆凉水,闹钟一响便从床上蹦起来,用凉水拍脸。
沈曼听陈圆圆说这些的时候,既心酸、委屈,又带着一点点敬佩。沈曼其实挺羡慕陈圆圆的,她可以为了喜欢的那个人做这么多,尽管那个人什么都不知道。
大概为了喜欢的那个人,无论做出什么样的改变都不足为奇吧,因为喜欢,本身就是一件挺伟大的事。
在陈圆圆的絮絮叨叨中,沈曼竟然不知不觉地知道了周扬的很多小细节。
比如打篮球技术不怎么样,但胜在长得高。
笑起来的时候有酒窝。
不怎么学习,但每次考试都能进年级前五。
可能有轻微洁癖,因为每天都会换袜子。
最喜欢喝绿茶饮料,每个课间都会跑小卖部买瓶绿茶。
字写得超好看,写行书最在行……
沈曼记得第一次和周扬说话的情景。那是个挺冷的冬天,自己因为迟到,又没戴校徽,被值日生逮住了。周扬跑过来的时候还在喘着粗气。他穿了一件羽绒服,看上去很轻盈,他和值日生随便说了几句话就解决了自己的大麻烦。
周扬回头冲自己笑的时候,自己竟有一瞬间的恍惚,然后又是被冻得一哆嗦。
“你快点回班里吧,要不一会儿又被老师训。”周扬是笑着说的,酒窝也凸显了出来。
“谢谢啊。”沈曼似乎不敢看他,眼神有些躲闪。
说话声音还挺好听的,大概那是沈曼当时对周扬唯一的感觉了。
有时候,那些莫名其妙的情愫,总是无端显现得恰到好处,让人意外之余,却又觉得那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使然。
沈曼总是在很多地方撞到周扬。
放学恰恰一起走到校门口。
小卖部里,两人总是刚好要买同一种饮料。
甚至连老师办公室,也是一前一后地进去。沈曼走进去的时候,还能看到周扬的笑脸。
甚至没什么人去的漫画店,沈曼都能遇到周扬。
这一切让沈曼不知所措,却又无可奈何。
后来有些东西慢慢变了。那个傍晚,沈曼把漫画书落在了教室里,然后打算回去拿,等她慢吞吞地走到教室门口,正打算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周扬一个人在黑板前写东西,沈曼屏住了呼吸,想偷看周扬到底在做什么,当然更怕自己进去,会很尴尬。
只见周扬故意把字写得歪歪扭扭,黑板上的字,居然是“周扬喜欢沈曼”,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半个黑板。
周扬写得很认真,隔得不远的沈曼甚至看到了周扬额头上细密的汗珠。
周扬喜欢沈曼,这让沈曼感到不可思议,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喜欢呢?不漂亮,家里没有钱,学习成绩也一塌糊涂。
沈曼一瞬间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怕周扬发现自己,又想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最后还是理性打败了感性,趁着周扬还在写的工夫,悄悄地走掉了。
沈曼不敢告诉陈圆圆,也不敢告诉任何人,回家之后,竟神奇地发现自己失眠了。沈曼脑海里不断回放那些画面,黑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而那个少年,表情甚至有些庄重,这一切是为什么,因为喜欢一个人吗?
沈曼后来只有安慰自己,就当周扬开玩笑吧。
从那以后,沈曼不知道为什么,也开始慢慢关注周扬了,只是所有的一切都不敢表现出来。周扬的眼神望过来的一刹那,沈曼已经低下了头。
沈曼在漫画店的借书册上看到了周扬的名字,发现凡是自己借过的漫画,周扬也一定会借。沈曼在漫画书的背面故意泄露了自己要报考的志愿。沈曼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周扬的志愿和自己在同一座城市,就说明他是喜欢自己的。
后来,他们确实在同一座城市,学校却是一南一北。
不知道为什么,即使他们在同一座城市,沈曼依旧没勇气。
沈曼会断断续续地和陈圆圆通信,告诉她一些自己的情况,只是独独隐瞒了关于周扬的一切。陈圆圆终于选择放手了。
她在信里说:有些事情,勉强不得。
沈曼说不清对周扬的感觉,只是觉得他是阳光的、灿烂的,是和自己不一样的人。
但是沈曼永远记得那种走在后面,看着身旁的人不断超越自己,然后走远的感觉。沈曼很害怕那种感觉,她宁愿永远没有得到,也不想得到后再失去。
或许是胆小,或许是防备,或许是没自信,更或许只是害怕,反正沈曼最后也没有去找周扬说清楚,城市里的一南一北,却仿佛隔了千山万水的距离。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沈曼一直都知道,周扬是喜欢自己的,只是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感情,似乎周扬的喜欢对自己来说,是砒霜,是毒药,是手一触碰便会破碎的梦境。
在爱情里,那些有着一腔孤勇的人,往往更容易受伤;但同样,他们更容易得到幸福。高风险往往带着高收益,这道理是亘古不变的。
但沈曼不是,她小心翼翼,她自卑懦弱,唯有一次的勇敢,也恰巧被命运打得支离破碎。
沈曼的每个生日,都会有同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生日快乐”四个字,只是很简单的一句祝福。沈曼知道那是周扬发的,只是从来没有回复,也从来没有打电话过去。大学的时光也马上就要成为记忆里的东西,沈曼再次生日时,又收到那条祝福,只是当她鼓足勇气打过去时,接电话的,却不是周扬,而是一个很年轻的声音。
沈曼万万没想到,周扬的女友居然约自己在咖啡馆见面,挺好看的一姑娘,一袭长裙,温婉动人。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我却知道很多你的事。”
“啊,什么?”
“你喜欢看漫画,喜欢穿白衬衫,每天早上都习惯喝纯牛奶,画画很不错……”
“啊!这你怎么知道?”沈曼有点吃惊。
“你和周扬不合适,你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从见他第一眼就知道,我才是最适合他的人,我帮他找关系转专业,他爸妈都很喜欢我。毕业了,我们会一起出国,我希望你不要再联系他了。”
看着眼前的咖啡,沈曼有些呆住了,连对方什么时候离开的都没有印象,端起咖啡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凉了。
沈曼突然明白,大概自己和陈圆圆一样,她们都是希望被驯服的狐狸,但是小王子喜欢的却是那朵玫瑰花。
在爱情里,同样是处心积虑,费尽心机,有人被厌恶嫌弃,有人却被捧在手心,视若珍宝,就公平而言,大概爱情是最没有道理的了。
爱与不爱,喜欢与不喜欢,这漫长的一辈子也总要过去,从此山高路远,那人曾经和你并肩走过一程,已经很庆幸了,大概是运气不够,所以不能陪你到最后。
看漫画的时候,沈曼脑子想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结尾,明明是本搞笑的漫画,她却莫名地哭了。
沈曼在爱情里,只是鸵鸟罢了,她不确定自己爱不爱周扬,也不确定周扬到底是不是喜欢自己,那些莫名的情愫,只当是青春里的一场错觉吧。
如果可以勇敢一点,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但是这世上没有如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