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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白虹(1)

“那我告诉你,我是个唐人。这个理由,够不够份量!”贾昌骄傲地扬起头,大声说道。

“废话,谁不是唐人?”虢国夫人被说得有些发懵,眉头拧成了淡淡的一团。

“你不懂。夫人!”贾昌叹了口气,信手推开了车门。“你真的不懂!”

外边天色已经大亮,朝阳从车厢口照进来,将他的身影瞬间拉得老长。这一刹那,他是个包裹着万道鎏金的巨人。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市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做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外观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荡妇!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的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数年的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冷与灰暗。随着腰肢的抽搐,身体内的血液越来越热,杨玉瑶将另一只手向某个湿润的位置探去,让指尖的火焰点燃藏在灵魂深处眷恋。瞬间,有道闪电劈开了黑暗,照亮了记忆中他的身影,强壮,魁梧,如同块岩石般可以遮挡住所有风雨。这一刻,他的身影跨越万水千山,张开双臂,将她的灵魂紧紧抱住,揉得粉碎,却令她甘之如饴。她不想挣扎,宁愿在他的怀抱里窒息。然而现实中的身体却在这一刻抽得更紧,喉咙处也喷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

当贴身婢女药痕将宵夜端进来时,已经到了酉时三刻。虢国夫人重新梳洗打扮,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一边用餐,一边开始谋划今晚如何压榨猎物的细节。自打哥哥杨国忠做了宰相之后,她的任务更加繁重。虽然整个京师之中,除了贪得无厌的李三郎[1]之外,已经再没有第二个人敢主动打她的主意。但是,为了让杨国忠的位置更加安稳,她却需要不时在各种欢宴上露一次面儿,哪怕是让所有人都看得着急却吃不到嘴,也要能巩固杨氏与其他权臣家族的关系。

今晚的宴会主人叫贾昌,以交游广阔,消息灵通而闻名。在杨国忠对付李林甫的“战斗”中,此人提供的情报居功至伟。更令杨国忠看中的是,此人非常懂得进退,从来不漫天要价。在李林甫被皇帝下令掘墓鞭尸之后,居然没有立刻凑上前邀功领赏。而是恭敬地退到一边,直到杨国忠想起他时,才替族中一位远房弟弟,讨要了一个岭南某县的实缺儿。

这种对于京师官员来说,类似于流放的差事,杨国忠手里攥着一大把。因此随便便就指了一处还算富庶之地,派了贾昌的弟弟去做县令。

功高赏薄,实在不该是宰相大人的做事风格。更何况贾昌凭着一手训练斗鸡的本领,在皇帝陛下眼中也有一定地位。几天之后,杨国忠自己又觉得很过意不去,再度向贾昌许诺,准备将他的那位弟弟调任到洛阳附近补一州刺史。但是,贾昌却笑着拒绝了。“我那族弟,连续三次进京,连个进士都没考中。做个县令已经是破格,如果做了刺史的话,我怕传扬出去,影响国忠公的贤名。毕竟,眼下是您老刚刚接手一个烂摊子,正需要做出点儿实际成就来的时候。贾某的一点儿私心,无论如何都要先往边上放一放!”

“成就?”杨国忠当时的脸色,如同在睡梦中刚刚醒来一般,充满了迷茫与困惑。

“国忠公难道不想青史留名么?自古以来,有哪个做了宰相的,不想被万人敬仰?”贾昌当时后退了半步,笑着反问。比杨国忠矮了近半的影子,顷刻间被烛光拉得老长。

一句话,登时将二人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老大一截。在没能取代李林甫之前,杨国忠的确终日想的是有朝一日重权在握,如何大摆宰相威风。而现在,他却更多想的是如何在宰相这个位置上,留下些与前任不同的东西。

但是,想达成这个愿望是谈何容易?!!且不说在长达十九年的宰相生涯里,权相李林甫已经将前几任留下的巨额府库盈余挥霍得一干二净,并且将吏治从朝廷到地方都败坏得百孔千疮。单凭杨国忠本人的背景、才华以及在士林中的声望口碑,亦无法像李林甫在任时那样做到令出随心,无论正确和错误都没有敢于阻挠。

而贾昌的出身和经历与杨国忠可谓同病相怜。二人父辈的身份都不高,家族中没有过硬的背景可凭借;二人都是取悦了大唐天子李隆基,才登上了高位。二人都没读过太多书,肚子里没那么多道德说教。二人的道德品行都不足以服众,开始出入朝堂时背后总有一大票人指指指点点。更重要一条是,二人都对那些所谓的饱学名士看不上眼,宁愿跟市井无赖攀交情,也不愿跟后一种人有任何瓜葛。

想到贾昌跟自己的境遇曾经有很多相似之处,杨国忠笑了笑,坦诚地询问,“你有比较稳妥的办法么?要知道杨某并不是不想做事,而是李林甫老贼留下的完全是一个烂摊子。这些日子来,杨某每天光是给他补锅,就累得晕头转向了!根哪里还有精力再琢磨其他东西!”

“那要看国忠公是需要一剂猛药,还是一剂秋梨汤了!”贾昌得意地笑了笑,抛给杨国忠一个颇为有趣的选择。

“什么是猛药?什么是秋梨汤?”杨国忠眉头轻皱,愈发觉得眼前这个人有意思起来,“不妨都说给杨某听听,若是可行的话,杨某肯定不会吞没你的功劳!”

“功劳就不必了,我就这么丁点儿个小个头,放在越起眼的位置,招来的嘲弄越多!”贾昌苦笑了一下,轻轻摆手,“我只是想借国忠公之手,完成自己回报陛下恩德的心愿而已。”

看到杨国忠满脸惊诧,贾昌耸了耸肩,得意的笑容背后透出一缕难以掩饰的寂寞,“所谓猛药,就是见效快,药力狠,但稍有不慎,便可能会令朝廷伤筋动骨的方子。贾某总结为二十四个字,整肃吏治、重振朝纲、广开言路、选贤用能、精练禁军、削弱藩镇。具体的办法就是……”

“不瞒贾兄,以本相目前之力,恐怕一条也做不到!”没等贾昌把话说完,杨国忠立刻苦笑着打断。他府中也有一群颇具眼光的幕僚,贾昌今日所提六项,大伙在言谈中也曾多有涉及。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除了大力提拔自己看重的人才这项不会遭到太大阻力之外,其他任何一项,都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朝廷倒未必伤筋动骨,他杨国忠好不容易到手的权柄,恐怕就要丢得精精光光了。

贾昌先是一愣,然后摇头苦笑。他本来也没指望杨国忠这个人太有担当,只是预料中的事情发生之后,心中依旧有些不是滋味。杨国忠也明白自己辜负了对方的一番好意,讪讪地笑了笑,低声解释:“给我五年时间,五年之后,贾兄今日所提之策,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去实施。然而现在,局面已经是积重难返,贸然下猛药的话,恐怕未必治得了病,反而会伤到五腹六脏。”

“也倒是!”贾昌轻轻叹了口气,将双臂倒背于身后,本来就矮小的个头看上去愈发孱弱。

“呵呵,你还是说说秋梨汤怎么熬吧,毕竟这个更顺口些!”杨国忠陪着干笑了一声,继续追问。

“既然叫做秋梨汤么,自然是滋补的成分大。顶多让病情继续拖下去而已,实际上根本起不到治疗的作用!”贾昌又笑了笑,轻轻点头,“办法简单,保证不得罪任何人。李相在位之时,用人完全依赖个人观感和有司对其的风评,实际上根本没有具体操作规则可循。很多地方官员在司马、知县一级徘徊到致仕,也看不到丝毫升迁的指望。国忠公若是想收百官之心,稳定朝野秩序的话,从这方面着手,倒不失一条捷径!”

“收百官之心?”杨国忠最希望做到的便是这一点,立刻上前抓住贾昌的肩膀,大声追问,“如何去做,贾兄能否说详细些!”

“我的骨头,国忠公,我可经不起你这么折腾!”贾昌赶紧后退数步,惨叫着挣脱杨国忠的魔爪,“其实很简单,只是国忠公身在局内,不像我这个旁观者看得那么清楚而已。凭资历熬年头就是了。越是久久不得升迁的人,对李相怨恨越大。而他们又的确非常有治政经验,参照为官的年头多寡依次提拔,谁都能看到希望,谁都说不出什么怨言来!”

这倒是个切实可行之策!关键是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并且迅速有效。原来李林甫当政之时,选拔官员的手续非常繁杂。六品以下官吏赴京应选,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然后吏部拟官注籍……。一大堆繁琐手续走完,历时往往长达半年。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打点到位,就可能被淘汰出局!

所以,很多底层官员在任期结束后,宁愿想办法行贿上司,原地踏步,也不愿意入京述职。原地踏步虽然没有升迁指望,但也不会出现大的起落。而赴京述职的话,稍有应对不甚,便可能如同囚徒般被困在馆驿,进退不能。直到他自己完全对前途绝望,主动请求返回故乡去做一个平头百姓,方才算逃离生天。

如果依照贾昌的建议,把在职官员考评升迁的规则,改成凭资格熬年头。标准便立刻清晰了许多。并且操作过程当中人为干涉的因素也减弱到了极低的程度。原本需要历时半年多的选拔,恐怕半月之内就可搞定。虽然有可能得罪一些在原来选拔过程中上下其手的家伙,但比起被提拔者的感恩戴德来,这点儿怨恨简直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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