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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难以确认的发明家

W.H.胡佛发明了吸尘器

英国土木工程师休伯特·塞西尔·布斯(Hubert Cecil Booth)于1901年发明了电动吸尘器,这是世界上第一台电动吸尘器,其体积与送牛奶的车一般大。伊恩·哈里森(Ian Harrison)在《发明之书》(The Book of Firsts)一书中写道,这台电动吸尘器十分笨重,必须由马拉车辆运输。因为这台吸尘器体型庞大,所以无法进入室内,只能放在路面上,通过200米长的软管吸出室内的灰尘。但是,并不是人人都喜欢这种刚发明出来的清洁工具。布斯写了一篇题为《吸尘器起源》(The Origin of the Vacuum Cleaner)的论文,并发表在了1934—1935年版的《纽康门协会会报》(Transactions of the Newcomen Society)上面。布斯在该文章中写道,警察认为“他无权在街道上使用这台机器”。这位倒霉的发明家经常被人起诉,指控他的机器“吓到了路上出租马车的马”,造成了破坏。另外,这台机器的价格为350英镑,对当时处于世纪之交的普通住户来讲十分昂贵,更别说这台机器还不能放入楼梯下方的储物柜里。

布斯在观看一台美国除尘器的演示时想到了真空吸尘的方法。有人经常说那次有美国吸尘器展览的展会是在一节火车车厢里举办的,但是布斯说“帝国音乐厅(Empire Music Hall)”才是真正的举办地。这台美国的除尘器利用压缩空气“朝向地毯吹风”,以“把尘埃吹入容器内”。布斯质疑其发明家“为什么不把灰尘吸进容器里”。遗憾的是,这位发明家“变得十分激动”,反驳说“不可能把灰尘吸出来,他已经反复试了好几次,但都失败了”,随后这位发明家就走开了。

不为所动的布斯认真思考这一问题,他说,“我在维多利亚街的一家餐馆做了次吸尘试验,用嘴对着一把长毛绒椅背吸气”。试验的结果是:“我快被噎死了。”这也算是一种……可以发出“我想到了!(Eureka!)”[1]的重大时刻吧……

位于伦敦海德公园的水晶宫当时是皇家海军志愿后备队(Royal Navy Volunteer Reserve)的营房,布斯用吸尘器对水晶宫来了一番大扫除。布斯的吸尘器一共吸走了26吨灰尘,有人还告诉他,“士兵们的健康状况立马就得到了改善”。第一次使用吸尘器的实践取得了成功,这大大鼓舞了布斯。随后,布斯发明了一个名叫手推吸尘器(Trolley-Vac)的新装置,并于1906年上市销售,售价35基尼,但是这个价格对当时爱德华七世时代的普通居民来讲仍然十分昂贵。

次年,来自俄亥俄州的一位患有哮喘的看门人詹姆斯·默里·斯潘格勒(James Murray Spangler)在美国提交了一份专利,《科技史》(History of Technology)将其称为“地毯清扫器(carpet sweeper and cleaner)”。斯潘格勒只是简单地把扫帚把、旋转的刷子和枕头套拼凑到了一起,但是他的清扫器与众不同的一点是,他还在上面装了一台小的电动机。根据伊恩·哈里森的说法,斯潘格勒碰巧向自己的表妹苏珊·特瓦而·胡佛(Susan Travel Hoover)展示了自己的发明,而她的丈夫、马鞍商人威廉·H.胡佛(William H.Hoover)看到后,“立马发现了其中的商机”,就从斯潘格勒手中买下了专利。

约翰·N.欣厄姆(John N.Hingham)在《美国商业领袖传记词典:卷二》(The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usiness Leaders,Volume 2)一书中写道,胡佛在《星期六晚邮报》(Saturday Evening Post)上登载了两栏广告,广告词是这样的:“机身小巧,灰尘污垢通通清扫;成本低廉,每个房间不到一分”。他的“小巧机器”备受欢迎,十分流行。1926年,胡佛给机器增加了一个“除尘棒”,进一步改进了机器性能。《布鲁尔短语和寓言词典》(Brewer's Dictionary of Modern Phrase and Fable)一书写道,“1927年,胡佛为自己的机器申请了专利”,“胡佛”一词立马成了英语中的一个单词,含义是用吸尘器打扫。

这样看来,威廉·H.胡佛(而不是詹姆斯·默里·斯潘格勒)发明了吸尘器的这个说法也许是正确的。毕竟,“我去用斯潘格勒吸尘器打扫一下客厅”这句话听起来绝对怪怪的。

毕达哥拉斯发现了毕达哥拉斯定理

每个小学生都熟悉毕达哥拉斯定理(Pythagoras' theorem)[2](我希望是这样):直角三角形两直角边边长平方和等于斜边边长的平方。在数学中,这个定理就用a2+b2=c2表示。顺便说一下,不要跟《绿野仙踪》(The Wizard of Oz)的铁皮人(Tin Man)学习这个定理。你还记得铁皮人在拿到“毕业证书”的时候说了什么吗?他说,“等腰三角形斜边边长的平方等于其他两边边长的平方和”。毫无疑问,加上“等腰”二字是为了让这个定理听起来更让人印象深刻。的确,三角形包括两边长度相等的等腰三角形,而这一定理中的三角形一定是直角三角形,但是铁皮人却没有说出来。

人们一般认为这一著名定理是由公元前6世纪的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提出的。但是,我们实际上很难区分毕达哥拉斯自己的学说和他的学生们的学说,因为关于毕达哥拉斯本人学说的文字记录都已不复存在了。而且,他的弟子们(人称毕达哥拉斯学派)会随意把自己的发现说成是其老师的发现。弗里茨·格拉夫(Fritz Graf)在《牛津古典词典》(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一书中也说道,“因为不存在书面记录,我们无法确定毕达哥拉斯学派在数学、音乐和天文学领域的哪些学说是由毕达哥拉斯本人及其早期的追随者提出来的”。

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建筑师、工程师马可·维特鲁威·波里奥(Marcus Vitruvius Pollio)是第一个将毕达哥拉斯与这个定理联系起来的人,但是维特鲁威没能提供相应证据。克里斯蒂亚娜·L.约斯特·高奇埃(Christiane L.Joost-Gaugier)在《测量天空》(Measuring Heaven)一书中写道,维特鲁威只不过是“把口头的传说记录下来而已”。

1世纪罗马帝国时期的希腊传记作家普鲁塔克在其著作《道德论丛》(Moralia)一书中引用了数学家阿波罗多特斯(Apollodotus)的话:“毕达哥拉斯发现了这一著名定理,高兴地宰杀了一头壮牛。”但是,普鲁塔克并不确定这个宰牛庆祝的故事是与发现毕达哥拉斯定理有关,还是和“圆锥体的抛物线截面面积”问题有关。他在《食肉》(The Eating of Flesh)一文中还写道,毕达哥拉斯相信转世轮回,是个素食主义者,宣扬不开杀戒,所以毕达哥拉斯宰牛庆祝的这则逸事有可能只是阿波罗多特斯的夸张之作。

其实,这一定理早在毕达哥拉斯之前就被发现了。《代数整数原理》(Theory of Algebraic Integers)一书中就写道,“若干文明古国都分别发现了这一定理”。早在公元前1800年,巴比伦人就对这个定理“十分着迷”,在一块泥板上记下了15组勾股数。这块泥板现存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内,编号为“普林顿322(Plympton 322)”。《大英百科全书》也引用了4块可以追溯至公元前1900年至1600年的巴比伦泥板,表明“古巴比伦人对这个定理有所了解”。此外,埃及古物学教授米洛斯拉夫·维尔纳在其著作《金字塔》一书中指出,早在公元前12世纪埃及人建造金字塔的时候,埃及人就“知道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尽管他们不是用毕达哥拉斯的名字命名这个定理的。

不管这个定理的起源如何,“毕达哥拉斯定理”绝对是个利于记住这个定理的好名字。并且在发现这个定理的时候,一头牛都没有被杀掉。

罗伯特·本生发明了本生灯

大多数人在学校的科学课上都接触过本生灯(Bunsen burner)这种实验器材。本生灯是一种小型的煤气灯,底部有调节套管,可以在点火之前控制进入的气体含量。本生灯的一大优势是火焰的温度较高,煤气灶和燃气灶就是根据本生灯改良而来的。本生灯于1855年得到了19世纪德国化学家罗伯特·本生(Robert Bunsen)的推广。但是,《麦克米伦百科全书》(Macmillan Encyclopedia)写道,“罗伯特·本生本人并没有发明本生灯”。

第一台实验室用的煤气灯是由英国物理学家、化学家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研制的。法拉第在其1827年的著作《化学操纵》(Chemical Manipulations)一书中热情地写道,“几年之前还只是一件奇物的化学煤气灯现在终于变得……有价值了”,因为现在“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对煤气灯进行精确调节”。《物理学词典》(A Dictionary of Physics)一书写道,本生后来使用了这样一盏灯,但是那盏灯“没有调节套管”。A.J.罗克(A.J.Rocke)在《牛津现代科学史指南》(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History of Modern Science)一书中表示,本生要求科学技师彼得·迪斯德加(Peter Desaga)研制出一种煤气灯,这种煤气灯“可以控制进气量,在燃烧之前气体与空气就可以混合,燃烧的火焰温度高,无煤烟,不发光”。迪斯德加设计出了可行的方案,“并且……生产了50盏本生灯”。罗克说,本生“于两年之后发表文章,介绍了本生灯”,经过改良后的煤气灯很快得到了采用。迪斯德加从未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这种做法“让整个科学界都共享了这一重要发明”。

历史证明,本生灯对现代科学的进步做了十分有价值的贡献。我过去在化学课上,觉得无聊的时候就会把本生灯垫着的小垫子给啃了,后来我发现,即便是这种小垫子也是由最好的石棉网做成的。

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发明了硝化甘油炸药

用炸弹做实验是一项危险的爱好。比如,1846年,意大利化学家阿斯卡尼奥·索布雷罗(Ascanio Sobrero)得到了一种令人关注的化合物。根据格雷厄姆·韦斯特(Graham West)所写的《隧道业的兴起与创新》(Innova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Tunnelling Industry)一书,索布雷罗发现“只消品尝一点点这种化合物,人的头就会十分疼痛”,更让人担心的是,“一只狗在服用小剂量的这种化合物后就死掉了”。这一化合物就是硝化甘油(nitroglycerine)。

得到了硝化甘油的索布雷罗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在用硝化甘油做实验的时候,索布雷罗面部严重受伤。因此,索布雷罗决定终止自己的研究。

尽管硝化甘油的危险系数很高,但是瑞典化学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仍然尝试制造这种化合物,成为制造硝化甘油的第一人。以索布雷罗的研究为基础,诺贝尔进行了进一步实验。但是,1864年的时候,实验过程中发生了几次爆炸,包括诺贝尔弟弟在内的几个人都身亡了。两年之后,诺贝尔通过改进制造工艺解决了这个问题,并研制出了炸药(dynamite)——炸药一词的词源是希腊单词“dynamis”,其意为能量,这种炸药十分高效,而且更稳定,运输时也更安全。

1888年,诺贝尔的一个哥哥去世。一家法国报纸误以为去世的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本人。迈克尔·毕肖普(Michael Bishop)在《如何赢得诺贝尔奖》(How to Win the Nobel Prize)一书中写道,在报道“诺贝尔之死”时,这家报纸在标题中称他为“死亡商人”。

终生未娶的诺贝尔其实是个和平主义者,于是他就借此机会来提升自己“死后的”名声。在生产炸药的过程中,诺贝尔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将自己的财产捐赠出去,设立了如今声名卓著的诺贝尔奖。世人都为此而感到高兴——但是他的亲戚则有可能会感到难过,因为他们不仅没有成为巨富之人,还必须为家族出了一位让人骄傲的伟大慈善家而感到心满意足,尽管这位慈善家研制出了可以带来死亡与毁灭的炸药。

注释:

[1]“Eureka!”意为“我发现了!我想出了!”据说是古希腊学者阿基米德根据比重原理测出希罗王王冠所含黄金的纯度时所发出的惊叹语;现用作因重要发明而发出的惊叹语。

[2]毕达哥拉斯定理即勾股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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