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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心惊肉跳读莫言

读莫言,你就跟着他的那些主人公们一起受吧!那可不是人遭的罪!对待苦难、死亡、暴力、血腥,莫言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他细细地剖析玩味着那些让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就像一个举着刀子的刽子手,嘴上叼着烟,暧昧地笑着,在深秋的斜阳里,一丝不苟地切割着你的皮肉,咯吱咯吱,咯吱咯吱,连一片被劈开的指甲也不放过,连一根戳进了眼珠子的睫毛也不放过,连一根藏在红肉囊里跳动着的毛细管也不放过……直至你的忍受力到了极限,直至你浑身战栗,头皮乍起,鸡皮疙瘩粒粒凸出,直至急促的心跳敲打着你的肋骨,疼痛恐惧快要使你疯狂!你想喊,可是喊不出声;你想哭,可是哭不出泪;你想求救,却发现四野苍茫,渺无人迹,黑老鸹不祥的怪叫声招来了黑夜……莫言,莫言,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你玩味血腥的嗜好?看——

“有脱离了马身蹦跳着的马腿,有头上插着刀子的马驹,有赤身裸体、两腿间垂着巨大的阳物的男人,有遍地滚动、像生蛋母鸡一样咯咯叫着的人头,还有几条生着纤细的小腿在她面前的胡麻秆上跳来跳去的小鱼儿。最让她吃惊的是:她认为早已死去的司令竟慢慢地爬起来,用膝盖行走着,找到那块从他肩膀上削下来的皮肉,抻展开,贴到伤口上。但那皮肉很快地从伤口上跳下来,往草丛里钻。他逮住它,往地上摔了几下,把它摔死,然后,从身上撕下一块破布,紧紧地裹住了它……”(《丰乳肥臀》)

这样的描写,不大像人类的语言,仿佛被鬼神附了体,夸张到了神话般怪异的地步!

在莫言作品中,血淋淋的杀人场面纤毫毕现(《红高粱》《檀香刑》),不仅要活剥人皮,到了《酒国》中,甚至要吃人了,最令人发指的是不但吃人,还非要吃出个花样来:在酒宴上红烧婴儿,并且教授你怎样杀婴儿做菜!谁看了不唇齿皆冷,毛骨悚然?莫言,你太狠了,狠得不动声色,狠得装聋作哑,甚至狠得津津有味!瞧——

“那家伙八成是一只蜻蜓转世,去掉了后半截还能飞舞。就看到他用双臂撑着地,硬是把半截身体立了起来,在台子上乱蹦跶。那些血,那些肠子,把俺们的脚浸湿了,缠住了。那人的脸金箔一样,黄得耀眼。那个大嘴如一条在浪上打滚的小舢板,吼着,听不明白在吼啥,血沫子噗噗地喷出来。最奇的是那条辫子,竟然如蝎子的尾巴一样,钩钩钩钩地就翘起来了……”(《檀香刑》)

——你看,人家都快受死了,他还顾得活灵活现地在那里“钩钩钩钩”呢!越刺人神经的时刻,他越是一丝不苟,一板一眼,绘声绘色!

所以莫言的某些作品,有病的不要读,可能被吓晕过去;没病的最好也不要读,可能会吓出病来。要将他的某些作品读完,需要相当的勇气,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受得了那个刺激(如《檀香刑》《红高粱》等),耳边一片鬼哭狼嚎之声,怎不令人毛骨悚然,肝胆俱裂?读不完,你就别想受完!可是有什么法子呢,他让你欲罢不能,你就只好继续受下去。你像个裹着脚的小媳妇那样,战战兢兢、心惊肉跳地被他牵着鼻子走,你的思想连同你的感官都在煎熬中生不如死,或是寒战连连,或是大汗淋漓。

《檀香刑》中,那些对刑法的描写,最是惨不忍睹,细微处,他便愈发描摹得精细无遗,一丝不苟,不把人吓炸了胆子不罢休!读到后来,我简直条件反射起来,凡是有关刑罚的部分就赶紧闭着眼睛心惊肉跳地翻过去——我知道莫言是什么都能写得出来的,我也知道自己绝对受不了这个折磨!这时莫言就是刽子手,而自己就是那个死刑犯,恨不得双膝一跪,朝他大喊一声:大爷,饶了俺,把刀磨快些,快点儿送俺上路吧!

“《檀香刑》描绘的受刑场面,没有任何史料记载……别人以为我是查了什么档案,实际上全是我闭门造车造出来的……”(莫言语)——瞧啊,让我们跟着生不如死地活受了一场,却原来全是人家的凭空想象,不知道他写的时候,自己害不害怕?莫言,莫言,真恨不得将这个名字用牙嚼碎了咽进肚去,省得他再用那支笔绘声绘色地吓人!

也曾经无数次暗下决心,不要被他再折磨下去了,却又心有不甘地期待着下一页的柳暗花明,于是只好低声下气地恳求自己:不要怕,再读一页,就一页……就这么自己将自己哄着骗着,一页再一页地翻过去,终于将一本书看完了。记不得跟着他那些变幻无穷的人物,到底经受了多少轮回,反正读到最后,总觉得值。莫言,尽管他会给你上酷刑,让你跟着他遭受漫长的凌迟,但他绝对能让你“受”得无怨无悔。

当你跟着他走过一道道刀山火海的坎儿,瘫坐在书桌前心有余悸地喘粗气的时候,你会感到一种灵魂洗涤之后的豁然开朗,酣畅淋漓!这时,你一定会奄奄一息地吐出这么一句:“痛快!”

走进那片猎猎燃烧的高粱地,就跌进了高密东北乡——不,跌进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苦难史。那像海一样无边,又像海一样深不见底的苦难啊,无时不在焚烧炙烤着你的灵魂,让你想撕开衣襟,捶胸顿足地痛哭一场!置身其中,你是谁啊,你不过是波峰浪谷上的一只蚂蚁,一万只蚂蚁联合起来也抓不住一朵浪花!这一秒钟里有你,那一秒钟里可能就没有了你!有你,没你,都不那么重要,只有命运,还在狞笑着继续。那种痛楚,那种折磨,直刺人神经,如同民间所说的世上最难听的声音:“猫叫猫,老驴嚎,戗锅铲子挫锯条”!

读莫言,我常常有那种快要虚脱的感觉,那感觉跟小时候伏在姥姥膝下听瞎话的感觉差不多:越听越怕,越怕越听,听到最后,往往紧张得缩成了一只小猫,惊惧地窥视四周,试图寻求保护,却发现每一个人都变得可疑,再偷眼看姥姥,却发现各种鬼怪的面孔,活灵活现地在她的脸上浮现出来!这时候,滚热土炕上散发出来的人间气息,也无法将人从那个神秘而又恐怖的世界拽回来;这时候多么渴望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出现,救我于水火!或许是听到了一个弱小心灵焦灼的呼唤,很快地,这个英雄真的就从姥姥的嘴中出现了,驱恶祛暴,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好不快哉!

但莫言与姥姥毕竟是不同的。姥姥的瞎话从不会令我们失望,而莫言却绝不会白送给我们那样一个至善至美的英雄,他笔下的所有人物都与高大全无缘,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甚至算不得是一个很好的人:他们形象猥琐,言语下流,散漫无德,但当命运将他们逼至一个死角,当灾难将他们所处的世界蹂躏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他们却会突然迸发出亮光起来,以百倍千倍的能量异乎寻常地燃烧,不计后果不顾一切,瞬间就将自己和罪恶一同活生生地焚尽,疯狂而又野蛮!那亮光,使他们与周围嗷嗷怪叫着的畜生们区别开来;那亮光,使人对这个卑微而又苦难的民族不至绝望,那亮光挽救了几乎就要失去的昂扬!

莫言的许多主人公,都是在卑贱生命的最后一刻呐喊着突兀地站立并完善起来的,有惊人的爆发力,和不容置辩的决绝,只一步便完成了质的飞跃,只一步便走完了自己的一生,只一步便跨进了天堂或者跌进了地狱!

灾难深重的民族,风过,雨过,哭过,笑过,点头哈腰过,悲泣长嚎过,被饿晕在村头过,被挑在刺刀上过,被火烧血洗过……最终,还是火山爆发了,这一发便翻江倒海天崩地裂,这一发,便是群体的闪光势不可当!永远在压迫中沉默的民族,永远不会有希望!

读莫言,你无法不荡气回肠,热血沸腾!你可能没有被感动,但你不可能不震撼!

莫言的笔下,满是欲望强烈的男人和极尽风骚的女人,那是一幅大红大绿、大喜大悲、敲锣打鼓、色彩浓烈的扑灰年画。有一些人物来历不明,背景不清,蒙着一层寓言般的神秘色彩。莫言说,他只是想将他的人物放置到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去塑造。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那常常是一个过去的陈旧的背景,我们现在知道了莫言对当下的农村其实是陌生的、隔膜的,他从18岁就背离了土地,将人物放置到一个记忆中或者幻想中的背景中去,反而让他更加得心应手,如鱼得水。

莫言笔下的人物,因为年代久远而充满了传奇而野蛮的色彩:他们往往具有很深的劣根性,甚至太多的动物性,在混沌闭塞的乡村,他们似乎没有自己明确的秩序和轨道。他们硬骨铮铮,敢爱敢恨,但有时却很龌龊;他们卑微无知,却又狂放不羁自以为是;他们道德观念薄弱,没有自我约束的意识,爱一个人时却爱到骨头里,甚至不惜粉身碎骨,身败名裂;他们活得麻木而清醒,狭隘而豁达,疾恶如仇却又心慈手软……他们单纯而复杂,复杂而单纯,卑贱时唯唯诺诺,形同猪狗;高贵时目空一切,视死如归;他们坚信“死在炕上的,多半是窝囊废”,面对着死亡,连一个吝啬成性的老太太和一个满手污秽的接生婆都能从容不迫,连一个猥琐古怪的老男人也会突然间焕发了尊严和青春。他们似乎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心知肚明。再悲苦的命运,他们也呈现出一种麻木不仁的乐观,听天由命地活着,死皮赖脸地活着,风吹不断雨打不绝地活着,十二万分的坚忍顽强。快要饿死了,也还有欲望;踏在亲人的尸堆上,照旧大吃大喝,寻欢作乐。只要活着!只要活着!

但其实在莫言笔下,所有生命都有尊严的——哪怕藏在角落里最不起眼的人物,在不经意中,就让我们看到人性的闪光——

《丰乳肥臀》中,铁匠的儿媳上官鲁氏,与家里的黑驴同时都要临盆,全家人竟都跑到西厢房照应黑驴,而将上官鲁氏一个人扔在揭了席、卷了草的土炕上,守着一卷白布,一把剪刀,一簸箕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一屋子嗡嗡飞着的苍蝇,孤自迎接第七个孩子的到来(后来生了一对童男女)。一个即将临盆的产妇,还不如一头即将产仔的黑驴受重视。或者说,一条女人的命,还不如一头驴命值钱!而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是,在上官鲁氏眼里,婆家人这样对待她,似乎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封建制度下的女人,逆来顺受惯了,不但人家拿她不当人,自己也拿自己不当人了。即使这样,在剧痛中煎熬的上官鲁氏还是受到了婆母的奚落:“现如今的女人越来越娇气,我生她爹那阵子,一边生,一边纳鞋底子。”而这个平日光着脊梁抡大锤打铁的老太太对驴说的话却相当的推心置腹:“驴啊驴,豁出来吧,咱们做女的的,都脱不了这一难!”——看,在这位强悍的老太太那里,儿媳低人一等,倒是驴和她成了同病相怜的同类!儿媳最后生出了个黄毛婴孩(和牧师野合的产物),这对盼了一辈子孙子的她来说,真是个莫大的讽刺,老太太一气之下,就疯掉了——此为后话。

即便如此,在人命关天的时候,这位飘着白发的老太太还是豁上了,眼看儿媳就不行了,老太太忍受着割肉般的痛楚,从怀中掏出千层纸万层布包着的一块大洋,低声下气地送给刚给驴接完生的樊三:“这块大洋贴着我的皮肉放了二十年啊,送给你,买我儿媳一条命。”生存的艰辛无奈跃然纸上,让人为之鼻子一酸。可怜的人可怜可悲,可恨的人何尝不可悲可怜啊!而油头滑脑、满嘴脏话、一辈子没个女人的兽医樊三,在面对着产妇的胴体时,却突然有了羞耻感,他把大洋扔掉,死活不肯为产妇干这接生的营生。表面上玩世不恭,骨子里却是要命的传统。尽管愚昧,却是真正人性的回归,尊严的焕发。这时候,生命的存亡与否,甚至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有人说,莫言的人物基本是动物,色调阴冷,我不那样认为。

记得中学时读过这样一句话:“亮点在黑暗中才能闪光。”莫言笔下的人物,都是脚丫子里塞满泥巴的小人物,活得麻木而愚昧。如《丰乳肥臀》中,高密东北乡的好汉们,竟然天真地以为德国人的腿上没有膝盖,只能直立不能弯曲,而且有洁癖,屎尿一沾身便会呕吐而死,为此,他们纠集起一帮酒鬼、赌徒、二流子组成虎狼队,和德国人在大沙梁上进行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恶战……但他们的麻木愚昧之中,往往蕴藏着博大无私的爱,同样是《丰乳肥臀》中,上官鲁氏为了别人的两个幼小儿女,竟然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面对侵略者时,他们有一种本能的、自觉的反抗意识,司马库、沙月亮以及东北乡最早的开拓者们和德国人的血战,完全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并非受谁指使。可惜这一切常常是昙花一现的绚烂,它在瞬间爆发,又在瞬间燃烧,毁灭……也有一些人物,最初面对着血腥的屠杀,甚至面对着家破人亡时是麻木的,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叫人有着恨铁不成钢的沮丧,但到最后,却像被蝎子蜇了一下似的,突然有了疼痛。麻木地活着,还是幸福的,如果恢复了感知,就离死亡很近了,这让人在欣慰的同时不由得悲从中来!

复杂的人性,不可抗拒的宿命,血淋淋的场景……读莫言,能让你疼痛得逐渐麻木,更能让你血脉贲张!莫言的人物,总是在最低处起步,却在瞬间飞跃为星辰,让你不得不抬头仰视,惊心不已!他们的生命力是何其坚韧,何其强盛!一茬茬的炮火硝烟,天灾人祸,他们就是不死。当灾难到来的时候,他们越发的昂扬高亢,恣肆汪洋,敢作敢当!那情那景,令我想到黄土高坡上恣意飞扬的尘土中,那些系着羊肚子手巾打着腰鼓且歌且舞的人群!外敌侵入的时候,他们就像一群石雕一样突然地醒来了,抖搂掉身上的尘土,随手抓起锨镢锄头就冲了上去!连那些平时可怜可悲可恨可恶甚至带着痞气的人物,也往往在死到临头的一刻,蓦地在浓重的黑暗中迸发出壮烈来!

那一瞬间,他们解脱了;那一瞬间,他们真正成了自己的主人!这是最让人动情,也最让人欣慰的——做自己的主人,是莫言对他的那些愚蠢又可爱的农民兄弟,最高的赞美,最激荡人心的提升。做不了自己的主人,如何做命运的主人?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最大的障碍是自己,最不了解的是自己,最难跨越的是自己。谁能够驾驭自己,谁能够做得了自己的主,就有了和命运相抗的最结实的本钱。这是真正的觉醒,单凭这点,中国现代、当代文学史上的那些所谓的觉醒就黯然失色——因为那常常是政治,而不是人性的真实。

所以读懂了莫言,你就会深深爱上他作品中的那些人物:读懂了莫言,你就会理解他“种的退化!”那种痛心疾首的慨叹!

20世纪80年代中期,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横空出世,这部作品及里面那个耳朵会动、精灵古怪的小黑孩儿,都给人一种不太确切、不太愉快的印象,但是不管莫言的支持者还是他的反对者都不得不承认,莫言这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大鲛鱼,迟早会将文坛搅得翻江倒海的。

莫言应该是当代中国作家中想象力最丰富的一位了吧?“莫言会把一个极小的细节写透,写得让读者的想象力远远落后于作家的创造力”(邹汉明),他在他的作品中,调动起了所有的感觉器官: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样样不落,我甚至怀疑他的后脑勺、脚后跟上都长着眼睛或者耳朵。他很少重复自己,每部作品都力求给人一种新鲜感。他的作品,常读常新。他的稀奇古怪、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无人能敌。其实在中国,好作家和好作品都不缺,只是好得太正常罢了!

除了《红高粱》,我最喜欢的就是《丰乳肥臀》和《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了。《丰乳肥臀》结构严谨,事件接连不断地发生、变化,环环紧扣,视角也不停地转换:马洛亚牧师的、上官吕氏的、上官鲁氏的、上官来弟的,甚至黑驴的,到最后才是那个“我”——刚降生的黄毛婴孩的。哈哈,这个中国农妇生的小杂种,一降生就全知全能地目睹并叙述了一切,用像他父亲马洛亚牧师那样不伦不类、不土不洋的高密土话。视角跟随着叙事人和叙事方式转换,不仅让人立体地看到了事件经过的全景,也逐个体验了每个人物内心深处的波澜变化。

《丰乳肥臀》我到最后还没有读够——不,是还没有“受”够,就戛然而止了。莫言,真是个叙述的高手,一个决绝的吊人胃口的家伙,让你看了还想看,他却绝不再下回分解。

《生死疲劳》更是让各种各样的畜生成了主角,驴、牛、猪、狗、猴全都开口讲话。作者变着花样来叙述,不停地给你一种新鲜感,在你稍微要松懈一点儿的时候,他就会用语言的锥子来扎你一下,使你的神经永远逃不出那种紧张的状态。对着他的作品,你想昏昏入睡是不可能的。

莫言的语言,极尽奢侈、铺陈,又十分口语化。我想这并非仅仅是人物叙述的需要,而是莫言叙述语言的一种探索。他的那些能通灵的文字和感觉,有些怪异,仿佛仙传鬼授,又生动、夸张,活灵活现,如:“我家的那匹大种马,十足的纯种洋马,一个马蹄,大过你家驴头!”“砍下的人头……比高密县一年出产的西瓜还要多”“忘却多年的瑞典语像蝴蝶一样从他嘴里成群飞出来”……在他的作品中还充斥着粗俗不堪、泥沙俱下的粗口、方言、俗语:“拨吊无情的狗东西”,“黄鼠狼子日骆驼,尽拣大个的弄……”如同家里的臭豆腐,甚至如同臭脚丫子,又臭又粗俗,但是出味儿,这就是莫言,这就是莫言的特色。

有人评论莫言写作风格大胆,总是充满进攻型的语言。对自己的“冷酷”,莫言自有他的解释:“我被安上了残酷描写的恶名,主要是在《檀香刑》里面体现的。其实这也是小说所要求的……这部分描写,是评论界批评我最多的地方。有评论家认为我不应该搞这么多的自然主义,不应该搞这么多血腥场面。写此类场面,我首先声称,我不是受虐狂,也与性格无关,只与情节有关。”

“我觉得没有这样一些残忍的情节描写,这个小说就是不成立的。鲁迅在他的小说里揭示了“看客”这一中国最有特色的东西,他也描写了被杀的人的心理,但是他没有写到刽子手的心理。我就是把这个刽子手的心理描写了出来,我觉得刽子手、被杀的人和看客这三者的关系和心理,是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

你看,人家都说到这里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他之所以那么一板一眼、不厌其烦地去描写那些受刑施刑的场面,正是为了对国人的心理,作入骨三分的刻画,好让人在爱恨之余,去痛心疾首、痛定思痛!写大冷酷的人,未必不是深怀着一种大悲悯。

私下里,我甚至怀疑余华、苏童都或多或少地受了莫言的影响,并且将其发扬光大——和莫言一样,他们都是敢写的主儿,他们的冷静冷酷都到了残忍的地步。对此,本人无力评价,也许刺激一下现代人麻木的神经,让现代人在舒适的安乐窝中感受一下疼痛,是必须的。毕竟历史的进程是血淋淋的,不是莫言残忍,不是余华苏童残忍,而是历史残忍!

莫言,这位原名管谟业,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派”的作家,是一个让记忆说话的人。但他的记忆,似乎仅限于农村,仅限于那片令他既恨且爱的广袤乡土,作为一位记忆异常深刻,想象异常丰富的人,童年、少年的记忆,已足够他啃一辈子老本,后来的都市生活,似乎只是提供了一个环境,好让他将过去的记忆,以另外一种形式重现。

“理解了母亲的病中呓语就等于理解了整个宇宙,记录下母亲的病中呓语就等于记录下了高密东北乡的全部历史”(《丰乳肥臀》)——我们无缘听到这位母亲病中的疯言疯语,所以我们不知道从前的高密东北乡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其实莫言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他自己心中的世界。

他说:“文学是主观的,一个作家应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所有观点和宣泄自己的所有感受……故乡说起来很具体,实际在我头脑中故乡是很抽象的产物,但故乡的概念,还是有很浓的感情成分。”

他说:“故乡实际上是在路上。生活在大都市,繁华的都市、人与人的隔膜,不禁回想起乡土社会家家鸡犬之声相闻、人人互相帮助的纯朴……事实上我记忆中的故乡根本就没存在过,就像那个桥洞根本就没这么高大,乡村里的人物原来也没这么了不起,不是像爷爷奶奶那样敢说敢做,也是唯唯诺诺。人与人的关系事实上从来就没想象中那么美好。故乡是在童年记忆基础上想象的产物,事实上是发明一个故乡。”

发明一个故乡!这便是作家的伟大。

不管莫言笔下的故乡是“发明”的,还是曾经真实存在过,许许多多无知而又无畏的乡亲,已经消失在“高密东北乡”广袤的原野上了,他们浊重的鼻息和烟袋锅冒出的烟草味儿,还没有完全在田间地头散尽;他们的命运,留下了巨大的猜测空间和欲罢不能的遗憾,让我们在思索回味中,成长,成熟,老去。因为莫言,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将更加的意味深长,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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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莲是黄村人,黄村人几乎都姓黄。到目前为止,黄村就只有那么一两家不知道何时从何地迁来的外姓人。买莲他爹姓黄,买莲自然也姓黄,她家是地地道道的黄村人,不知道从哪辈起就一直生活在黄村。黄村前面,有一条小清河。小清河汩汩流过多少岁月,养育了多少代的黄村人。小清河上有一座石桥,它将黄村和镇上连接了起来。初中毕业那天,买莲一个人卷起铺盖行李灰头土脸地顺着学校的墙根脚,闷头朝校门口走。她生怕被谁认出来拉着东问西问,下不了台。背上那床草席可能是没有压服帖,直挠她的脖子,痒痒。
  • 尸噩

    尸噩

    为了归家,程豳历尽磨难,却没想到陷入了一个又一个恐怖的漩涡,突然出现的活尸,恐怖的灾难,到底是谁在操纵着这一切,谁在创造这一切,别急,让我们走进这个恐怖的世界里,寻找答案……
  • 做赫本一样的女人

    做赫本一样的女人

    《做赫本一样的女人》她是银幕上璀璨的明星,她是高雅、美丽与气质的代名词,她是女人心中永不老去的公主和女神,她就是奥黛丽·赫本,正如有句话说的:“有一种美,叫奥黛丽·赫本。”但赫本为什么能成为世界上最迷人的女人呢?本书带领我们去了解和欣赏一个真实、全面、优雅且有智慧的赫本,去领悟她的独特魅力,从而帮助女人找到自身的优势,与原来不自信的自己告别,以此来提升和打造自己的魅力,最终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