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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何为情投意合

他熟练的在地上挖出一个小坑,将泥巴球塞进去,又用树枝将火堆移到坑上,不时的添加柴火。过了一会,他似是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将火堆移开,用一截树叉将泥球挖出来。

有点烫,他缓将一下,用树叉将烧脆的泥层敲裂,往两边一剥,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兔肉便现了出来。

“咕噜噜……”我的肚子很诚实的叫了起来。

季云常微微一笑,用草也垫着,扯下那只最大的的后腿递过来。也真是饿了,我接过来大大的就是一口。

又香又嫩,肉质松软,这就是人间美味啊!

我赶紧又大口的吃了一口,他不知在里面放了什么,肉中没有一点腥膻之气,反而隐有一股甘香,仔细去品,还有一股淡的草香。

“你放了什么在里面?”我问。

他将兔子的肚子分开一点,里面有些许蔫软的草叶,我只能隐约辨认出其中的薄荷叶和三七草,其他的都不认识,应该都是他在河边附近采的。

我撕咬下一块兔肉,道“喂,这东西弄的挺好吃的,你和谁学的啊?”

他从袖里掏出小刀,将大块的肉割成小块,优雅的送进口中,缓慢的嚼咽下去后,才道“书中自由黄金屋,自然是书里学的。”

他那文绉绉的大人模样像极了学究夫子,我忍不住在想,这家伙长大后,会是怎样一番模样。

都说儿子像爹,我听说庆国侯清风傲骨,当年浴血杀场却是以一敌十,只要是季侯爷挂帅,敌人无不闻风丧胆,甚至一度挂出来免战牌,可想而知有多威风。

很难想这两种不同的性格,会融合在同一个人身上,只可惜季国侯在五年前生了一场大病,从此深居简出,近两年更是四处云游,很少回到府中。季云常性格温雅,少言淡语,隐有清傲之风,以后许会如老侯爷一样,成为一代佳话。

这功夫,我已经吃完了一条兔腿,季云常又拽下一只给我。这兔腿一直在火边温着,比之刚才更加入味,我忍不住赞道“喂,你这自学的手艺,比武夫子,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季云常似乎是弯了一下唇角,道“其实,我也很想如武夫子所说的那样,去草原当个闲散的厨子,闲时在草原上踏马长歌,夜晚可以看着草原的无边落日,听马头琴悠扬,打着篝火,邀三五好友,携莫逆红颜,享受闲散时光。”

我微微一笑,“你家老侯爷,若是知道你如此宏图大志,定然会气的吹胡子瞪眼的,你这活法,好似一个江湖侠客。”

季云常挑了几下篝火,眼色微沉。

半响,他轻声道,“王侯将相之家,有太多无奈,却无太多选择,你我皆是如此,若是可以选,做个江湖侠客也是不错。一辈子游离名山大川,见识广阔。

书上说西祁之邻的中陆国,有一极寒之地,里面有一奇异的雪山,山腰是雪,山顶却是树木丛生,仿如夏日。里面还生着一种绿色的小花,泡水而服十分提神醒脑。

南疆以东是片沙漠,那里绵绵数十里不见人烟,漠中却有数十家民居客栈,来往商队可以住在那里,看炊烟如幕,长河落日。若能有机会,真想去看看才好。”

我笑道“你说这话好似一个久经沧桑的老者一般,不过你说的这活法却是不错。我也想着有一天,可以游历四海,尝遍大江南北的美食。”

他似乎笑了一下,道“你适合嫁个厨子,这样,他就会在府里,做大江南北的美味给你。”

一说到嫁娶,我似乎感觉自己重新躺在了蛇窟里,心下莫名的烦躁,道“谁说女子非要嫁人,我这辈子不嫁。”

季云常浅笑,道“你说的倒是简单,但是哪有女子不嫁的道理。”

“再说,你是苏霍将军之孙,乃是将相名门,按律当由陛下赐婚。等你到了及笄之时,我主陛下定会为你赐婚,你怎么可能不嫁。”

我心下微躁,眼前尽是相府的十里红妆,便道“那我也不嫁!”

山中清幽,夜风将我的声音扩大,季云常愣了,怪异的看着我。

“呃……”我也觉得自己似是有点激动,这个身体才十岁,还不到情窦初开的年龄,如此怨念,怕会遭人怀疑。

我缓下性子,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如若陛下赐婚给倾沐一个从未谋面,不曾相知的人做夫君,倾沐必然不嫁。倾沐要嫁,便嫁一个情投意合之人,我主陛下贤德,说不定那时,会让倾沐自己挑选夫君呢。

不过现在说这个还有些早吧,倾沐才十岁,离及笄还有四年之久。四年会发生很多事,你我都无可预料,有些事,想的早了惹人心烦,又何必去想。”

况且,等不到四年,我便会羽翼丰满,那时候,我许是已经离开了西祁。

很多事,谁又能说的清……

季云常转头看向我,突然问,“何为情投意合?”

我心里有事,便随口回答“许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吧。”

季云常不语,我也不在说话,许是话题扰到胃口,兔肉吃的也失去味道,随意又咬几口,便将余肉扔在篝火中,火势突然一起,噼噼啪啪的燃烧起来。

我愣愣的看着火堆,思绪也不知混沌的飘向何处,所以便没注意到蹦出的火星将我的锦蓬边角烧出几个小洞,更没看到篝火然然,映红了季云常不变的清平眉眼,也将他的眸色映的跳跃起来。

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光彩……

山间风大,秋雨后更是寒凉,季云常将篝火灭掉,与我缓步往帐篷处归去。

许是刚才在火边太暖,夜风一吹,我竟然打了一个哆嗦。季云常赶紧接下披风,走过来披在我的锦蓬外面,然后轻轻的系着带子。

我二人年龄相仿,但他比我高出很多,凑近的时候,鼻息呼出的热气正好打在额头。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布带在他指尖灵动的一飞,变幻化成了一个蝴蝶结。

披风上传来淡淡的艾草味道,他似乎是笑了一下。

“走吧。”他说。

月色微凉,拉长了我二人的影子,我们顺着小路缓步下山,草丛里的蛐蛐不时叫上几声,耳边尽是风声。

我突然有些尴尬,想要快点走,又觉得不妥。

我们慢慢的走至住处,他将我送到帐篷门口,我赶紧低头去解披风系带,抬头时,他已经背着手走远了。

我拿着披风,看着他的背影,觉得脑子有些混乱,赶紧摇摇头,钻进了帐篷。

以往都是绿珠伺候洗漱,今日学子随御驾狩猎,自然不能带随从。走的匆忙,我也未带换洗衣物,身上也未带火折子,干脆扯下锦蓬,摸索着探黑寻到睡榻的位置。

山中寂静,帐篷中又黑,闭着眼睛,没一会就睡实了。

次日一早,秋高气爽。

夫子敲起晨鼓,大家赶紧起身集合,去餐蓬吃过早饭,便集合前去马厩挑马。

这些马都是经过训练的,看起来都比较温顺,我挑了一匹不高的红枣长鬃马,先摸摸马耳,又顺了几下鬃毛,马儿轻轻贴蹭过来,看着很是温顺。

我一蹬马蹬,骑将上去。夹马肚拉缰绳原地转了一圈,觉得顺手的很。

自从上次惊马,我后来找武夫子专门学了骑术,虽然养伤期间搁浅了一段时日,但是精髓已然记在心里,如今端坐马上,隐有种策马飞缰之感。

挑好了马,夫子引我们一路前行,行了盏茶功夫,便到至一块较大的场地。前方人早立了不少人马,半空隐有皇旗飘动,两边每十步便立一个禁卫军,有学子想探头去看,被夫子喝了一声,大家赶紧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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