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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勇闯铅字世界

在作家的回忆录里被问及的最奇怪也是最不好回答的问题之一就是:“你为什么想要成为一名作家?”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有着大好前途的职业不选,比如医生、革命家、工程师、演员、飞行员(我早年曾有当马车夫的念头),偏偏喜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坐在桌前埋头码字,不是胡编乱造着一些故事,就是对同行的作品或对其张扬出挑的行为举止大肆评论一番呢?如果本身来自书香门第,家族成员从事的工作与文学沾边,那自然比较容易理解,因为原本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比如休·沃尔波尔[1]与显赫的霍勒斯家族沾亲带故,而他的父亲又是一位满腹才学的主教,故而他继承父亲的衣钵就像杂货店老板的儿子接手生意后成天和番茄酱、玉米淀粉打交道一样顺理成章。那么像威尔斯、贝内特、豪威尔斯、惠特曼这样平平无奇的中产阶级子弟又是如何在其少年时代突发奇想,认准了写作是一门让人欲罢不能的营生呢?

而哈里·辛克莱·刘易斯,一个美国中西部平原小镇普通医生的儿子又是如何与文学结缘的呢?这个孩子在餐桌上听到的对白永远、永远是三姑六婆式的无聊八卦,比如,“哈蒙太太的身子好些了吧?”“天知道黄油又涨价了!”“惠普尔太太告诉我说西蒙顿太太告诉她凯尔塞斯的表弟要从明尼阿波利斯过来和他们住上一段日子。”这个孩子直到要去上大学前都没有正儿八经地读过一位职业作家的作品,当然,当地小报编辑们的手笔除外。而这样一个小孩,究竟是如何在他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立志要成为一名短篇小说作家(这个志向来得非常偶然,之后也没见他花多少力气去付诸实现),并且在十四岁时给《哈珀斯杂志》[2]寄去了一篇他认为是诗歌的东西呢?

许多心理学专家认为在这种案例中,有类似行为倾向的患者也许是想通过显摆自己在文学方面的才华来抗衡那些打架打不过、游泳赢不了、更受异性青睐,以及在其他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同学。在我身上,这种解释应该说是对了一部分,不过也仅仅只是一部分。虽说在男孩子群里我的体育成绩平平,但我既不是个跛子也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准确地说,我确实有点想通过文学打一场漂亮的逆袭,但这种微妙的报复欲后更多的是我继母对我的影响(我父亲在我六岁时再婚,故而她对我而言就像生身母亲一样),打我小时候起她就喜欢读书给我听,这种亲子阅读在我们那个小镇可以说是相当罕见的。而我的父亲有许多藏书,虽然他从来不提它们,但作为一个从医前曾在学校里教书的老师,他对于书籍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崇敬之心。

不管那些有的没的,反正在十一岁那年,或许更早一些,我就有种莫名的冲动,忍不住想要涂涂写写。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十岁的时候我开始定期出版一份全世界读者最少的报纸,因为读者只有我自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的报纸设有不同的版面,文章不仅有署名而且还配有版面编辑的自画像。十五岁左右,我在索克森特的《先驱报》找到一份暑期工,为报纸排字,摆弄手摇印刷机,写一些豆腐干大的短文(几乎每篇都以“众人都说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作为结尾),这些杂活的报酬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没几个子儿。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要求老板加薪,之后他们就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把我解雇了,说白了就是我不值这个价。可是,就是在那年夏天(1899年或1900年),我第一次闯入了由铅字排列而成的秘境,并且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狂喜。

等到了我一路磕磕绊绊,最后出人意料地考进耶鲁大学时,对于写作的欲望已膨胀到了无法抑制的地步。那时候,我在写作上投入的热情和精力要远远超过在其他所有科目和所有体育项目上投入的总和。我源源不断地向《耶鲁文学杂志》和《耶鲁新闻》投稿,有背景为中古世纪的诗歌,女主角身着白色的织锦华服(我的天!),情节诡秘莫测,跌宕起伏;有关于定居明尼苏达州的瑞典移民的故事,甚至还用蹩脚的德语写了两首错漏百出的抒情诗。《耶鲁文学杂志》文风严肃、庄重,讲求文法的准确性,尊崇传统典范,因此就像文艺研讨会一样毫无实际意义;而《耶鲁新闻》则比较活泼,虽有轻佻之嫌,却极具实用价值。耶鲁大学还设有一个短篇小说作家培训班,教授该课程的老师日后成为了一名作家,写了好几部不入流的小说。还好他不是那种谈笑风生的类型,故而当时培训班里的学生寥寥无几,否则少不得要误人子弟。

在耶鲁就读期间,我的评论文章第一次被一家有名有姓的杂志采用,文章有点指桑骂槐,有点含沙射影,现在看来确实会让许多道貌岸然的人觉得如坐针毡,浑身不舒服。

那个时候,凯瑟琳·西塞尔·瑟斯顿[3]携《戴假面具的人》横空出世,一时之间风光无两,较之今天的《飘》所收获的赞誉和吹捧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我大学二年级期末),我碰巧在读一部年代比较久远的小说——《总理与画家》,作者是伊斯雷尔·赞格威尔[4],不过小说出版时他用的是笔名。这部作品无论从故事框架还是许多具体的场景描写都和《戴假面具的人》极为相似。我就此事著文,并发表在了如今已经不复存在的《评论家》上……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遭到了纽约社论的狂轰滥炸,评论家们提醒我不要忘乎所以,满口胡说八道,要有自知之明,要谨守本分。从此,类似的非议责难变成了我创作生涯中如影相随的忠实伙伴。

我在“写作生涯”中的第二次冒险似乎更不靠谱。虽说我天生不喜欢小孩,也没有本事和他们沟通交流——这个毛病至今未愈,不过我也曾迫于生计勉为其难地写过一些“孩子们的诗歌”,它们被刊登在妇女杂志上,形如糟粕。我还记得那段纯属手指活动的打字经历,和我炮制的垃圾作品比起来,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5]笔下的恶作剧简直就像弥尔顿书写的诗行一般庄严肃穆。在校期间,又或者在毕业后不久,我把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卖给了加利福尼亚一家叫《蓝骡》的杂志,小说卖了个好价钱——七美元。从收入上讲,至少和当年给索克森特的《先驱报》写短评那会儿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整个大学期间学的都是些类似于桂妮维亚[6]和兰斯洛特[7](就算这个圆桌骑士确为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那也必定是个笨蛋)暗通款曲这样胡诌的传奇故事,课堂之外我几乎每天都囿于牢房一般逼仄的单人宿舍里为那个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煤气炉子操心焦虑。不过除此之外,我一直在计划撰写一部有分量的严肃小说,暂命名为《一代又一代》,准备着力描写四代人的人生历程。因为涉及人物众多,时间跨度也比较大,其中又穿插着许多枝枝节节,所以估计写完后得有厚厚的一大本。在我的构想中,每一代人都不愿意遵照上一代人的意志行事,在一次次矛盾冲突中,整个家族不断迁徙,先是从纽黑文到明尼苏达、加利福尼亚,而后又从太平洋波涛汹涌的西海岸迁回了东海岸。当然了,这个故事纯属凭空杜撰,和我本人没有丝毫关系。我记不清这部伟大作品最后有没有写满十页,因为我发现计划只是计划,真要动起笔来恼人的问题却是接二连三接踵而至,搅得人心浮气躁,坐立难安。比起严肃认真且旷日持久的小说创作,我好像还是更擅长给报纸杂志投稿。

大学毕业后,我到西海岸给格蕾丝·麦高恩·库克[8]当秘书,当时我和威廉·罗斯·贝尼特[9]一起住在卡梅尔一栋简陋的木屋里,而那个时候,卡梅尔还只是松树林中的一片空地。后来,我回到东部,从1908年到1914年,我一直在写《我们的雷恩先生》,这是我第一部坚持写完的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它一直被认为是我的处女作,可其实在它之前已经有六部时运不济的作品了。

《我们的雷恩先生》于1914年出版,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消遣类小说,它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对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小人物给予了真诚的同情。雷恩是纽约的一个小会计,胆小孤僻,梦想着要去“看世界”。就这个世界还没走向自取灭亡,还没有变得乌七八糟,还值得我们走出去看一看的时候,我们好像动不动就把这句话挂在嘴边。霍恩继承了一小笔遗产,大约有几百美金的样子,然后就跟着一艘运畜船出发去看世界了。他在利物浦下船,徒步走遍了英格兰。在那里,他得了严重的思乡病,几乎病入膏肓。我在大学一年级结束时也曾有过类似“行走世界”的举动,对这种五内俱焚的思乡之情感同身受。于是雷恩先生果断地回到纽约,回到琐碎繁杂的账目里,回到无足轻重的庸常中。

这本书卖得相当不错,大约有三千本左右的销量,甚至还破天荒地获得了两三篇热情洋溢的文评。涂涂写写的癖好就此一发不可收,顺理成章地变成慢性病,终身不愈。

之后便有了《大街》,以及纷至沓来的拍照、采访、演讲邀请、好莱坞的垂青(对此,我至今依然敬谢不敏),还有其他各种纷扰蜂拥而至,似乎全世界都在同心协力地要把一个作家从安静的书桌旁、从他赖以为生的工作中硬生生地拽开。于我而言,写作是一份好工作,即便它费时耗力,有时候甚至让人食不知味、寝不安枕,但除了在研究室里专心致志地做研究外,没有什么能比写作更让我自得其乐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写作的过程与最终的成果对我来说是同等重要的,只要动笔,无论是一部严肃作品还是给《纽约客》写一篇轻松短文,我都一视同仁。我从不鼓吹任何事,除了沉闷无聊外我也不反对任何事。我乐意向每一个人推荐这样一份好工作,只要你不奢望这份工作能让你日进斗金,同时你又希望获得赞扬、奖杯,享受在餐厅用餐时被读者认出时那一刻的尴尬,或者你不渴望任何世俗的肯定或奖赏,只想一个人披着皱得不成样子的晨褛坐在打字机前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一个人静静地享受着灵感喷涌的狂喜,脑海里一个个影像、一幅幅画面(无关高雅还是粗俗)按捺不住似的纷纷转变成一行行黑色铅字跃然纸上,此时,你已经听不见电话铃声,也浑然不觉饥肠雷动。

至于写作的秘诀究竟是什么?我已经记不得那些大而无当的夸夸其谈了。唯一驻留心底,同时也是常常想起的是玛丽·希顿·沃尔斯[10]的一句玩笑。1911年她曾对着一群眼高手低、怀揣梦想的年轻人说:“写作的艺术就是带着你的天赋踏踏实实地坐在椅子上。”至于那些坐不住的人,就让他们去好莱坞或广播公司的演播厅吧,在那个不甘寂寞、歌舞喧天的世界里,“文学”的大篷车也将敲锣打鼓地一路向前开去。

【注释】

[1]休·沃尔波尔(Hugh Walpole,1884-1941):英国小说家,早期小说大多为本人经历的真实反映,但后期写的都是传奇故事。

[2]《哈珀斯杂志》是一本代表美国进步人士思想及左派立场的月刊,也是美国持续发行时间第二长的月刊,创建于1850年6月,其内容涵盖了文学、政治、文化、艺术等诸多方面。

[3]凯瑟琳·西塞尔·瑟斯顿(Katherine Cecil Thurston,1875-1911):爱尔兰小说家。其作品不仅风靡英国,在美国也取得很大成功。她最著名的作品是《戴假面具的人》,该书在1904、1905年都位列纽约畅销书排行榜。《赌徒》是她继《戴假面具的人》之后第二本登上美国畅销书排行榜的图书。

[4]伊斯雷尔·赞格威尔(Israel Zangwill,1864-1926):英国犹太小说家、戏剧家、评论家和政治活动家,其作品大多描写英、美的犹太人生活。

[5]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Alan Alexander Milne,1882-1956):英国著名童话作家、剧作家、小说家和诗人。其儿童文学作品《小熊维尼》一书至今已被译为几十种语言,在多个国家先后出版。

[6]西方传说中亚瑟王的妻子,因为与圆桌骑士兰斯洛特有私情遭到亚瑟王的仇视与嫉恨,最终出家成为修女。

[7]西方传说中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之一,也是亚瑟王的养父爱克托骑士的哥哥,被誉为“第一骑士”,勇敢且乐于助人。相传他是由湖中仙女抚养长大,因此也被称为“湖上骑士”。他曾给予亚瑟王许多帮助,但之后与亚瑟的妻子桂妮维亚相恋,背叛了亚瑟王,导致圆桌骑士团的分裂。

[8]格蕾丝·麦高恩·库克(Grace Macgowan Cook,1863-1944):美国女作家,著有《格斗》、《权力与光荣》、《面具背后的男人》。

[9]威廉·罗斯·贝尼特(William Rose Benet,1886-1950):美国诗人、作家、编辑。曾在耶鲁大学求学。他在1942年获普利策诗歌奖。同时,他也是美国诗人、作家斯蒂芬·文森特·贝尼特(Stephen Vincent Benet,1898-1943)的长兄。

[10]玛丽·希顿·沃尔斯(Mary Heaton Vorse,1874-1966):美国女记者、社会活动家、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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