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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彩衣堂里帝王师

常熟美,美在鱼米之乡,地处长江三角洲,又不是一览无余,虞山在常熟大门前拔地而起,仿佛王爷豪宅中的一道影壁,给临长江望尚湖留下无穷的遐想。山水交辉,神灵毓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常熟自古就有“七溪流水皆通海,十里青山半入城”之美说。

常熟美,先人先觉。三千年前有“烟霞环绕三山外,吴越平分一水间”。常熟,吴国也,历史文化古城。商代仲雍、春秋言子在此成名立业;南齐兴福寺曾为南国大寺,香火鼎盛时,信男善女结队相拜,摩肩接踵;元代大画家黄公望墓至今让人敬拜;明清文人钱谦益、柳如是曾感动过历史。

每数典至此,常熟人皆骄傲自豪。常熟人不简单。

顺着老城的古巷慢慢踱步,沿着布满缺痕的古老青石板缓缓前行,不时有苍翠老树虬枝迎客,不时有清溪小河脚下淌过。老鸦不鸣,翠鸟跳跃,春燕啄泥,青藤满壁。古巷深处,粉墙黛瓦。谁能知晓,这重檐叠脊的深宅大院中曾经演绎过多少达官显贵的宦海沉浮?曾经传出多少名人才子的悲欢离合?别小看那石道旁的拴马柱,已被岁月剥蚀得几乎分辨不清是禽是兽,但它分明证实当年吴越之战,吴国国王夫差自刎四溅的热血;那些甬道上高低不平的青石板,分明走过肩荷八抬大轿轿夫的赤足,滴过一摔八掰的汗珠。

我默默地走着,仿佛在叨念着岁月的痕迹,在回味着历史的余香。真没想到,就在一条不起眼的小巷中一拐,竟然在粉墙石楣之上嵌着道砖匾,“翁氏故居”,边墙上有块石牌,上书:“彩衣堂,国务院颁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难道就是翁同龢的古居老宅?

翁家也应该是常熟人的骄傲。在翁家巷口有一后人制作的石坊,上嵌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状元坊。老翁家真够牛的,敢叫板历史。翁家翁同龢、翁曾源叔侄先后状元及第,大魁天下,翁家值得昂头一傲。翁同书、翁同爵兄弟官至巡抚,与大学士翁同龢兄弟三人出将入相,显赫天下。清末最鼎盛的四大家族,翁家在列。这四大家族即湘乡曾氏,以曾国藩、曾国荃为首;合肥李氏,以李鸿章、李翰章兄弟为主;常熟翁氏,以翁心存、翁同书、翁同爵、翁同龢四人为马首;南皮张氏,以张之万、张之洞昆仲为龙头。

而翁氏一门竟出双状元,父子宰相,同为帝师、三子公卿、四世翰苑,在清王朝历史上极为罕见。翁同龢被誉为“两朝帝师,十载枢臣”,至此翁家真够辉煌至极,光彩照人。到常熟,翁氏故居不能不去。当你迎着朝霞走过状元坊,当你走进状元第,当你跨过古石阶,当你迈进高大古朴、豁然敞亮的彩衣堂中,你除了震惊,睁大眼睛,感触那些历史遗迹的昭示,你还能感受到那翁家古宅的气场中,还有一股股绵绵不断的文脉。

我见过范曾先生为翁同龢先生画的像:一脸沧桑,端庄严肃,内显善良温柔;两目有光,雪白的眉毛雪白的长须,重眼袋,三条额前深纹;一领白衫,白袜黑鞋,素而静,沉而稳,虽为坐像,但能看出老人不矮;十指枯干,关节突凸;肩削而胸阔,能让人判断此人是位十分有城府、有主意的智者。风雨尽藏腹内,波澜皆握手中。

翁同龢字声甫,号叔平,晚年退居老宅之中,给自己起了几个很有避世之韵的别号,叫并眉居士,松禅居士,瓶庐居士。翁同龢是被去官回乡的,他的“罢官”至今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他不想丢官,不想回乡,不想撒手,不想为民;但一旦不得不如此,政治上其极老道其极成熟的他就退居常熟,远离政治,远离是非,远离朝政。翁同龢不愧在官场上周旋起伏四十余载,他深悟避祸之术。翁同龢明哲保身,缄口如瓶,坐禅居士,足不出户。翁同龢真高人也,否则近则及身,远则及孙,必有大祸。现在有人曲解翁同龢退居家中之意,言其福禄贵知足,位高贵知止。甚至把他居之“知止斋”,作为廉政文化示范点,试图教育后人。实则错矣,谬矣,误矣。翁同龢从政四十年,置身阁部正堂达二十余载,位处军机大臣,身兼户部尚书;先后为同治、光绪两帝之师;清王朝六部,他曾任工部、刑部、户部尚书,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所任高官有职有权。清朝四十多年,尤其是后二十多年的大政方针,堂前的政治,堂后的秘密,权力的运作,对国内国际事态的应对,翁同龢不但皆在其中,而且还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吐一字可能使一权臣下台,说一句可能使国家混乱,翁同龢的分量就在于此!翁同龢最知己,他不是廉政为人,而是避祸为己。他深知虽然自己退居乡下,但周围无处不耳目,因此他高牌自喻,且公布于门首,唯恐人不见。这就是传之于街市的“五不居士”:不赴宴会,不管闲事,不应笔墨,不作荐书,不见生客僧道。翁同龢是让朝廷放心,让朝廷中的权贵放心。至此远不够,翁同龢又迁居到更偏僻更难找的他老家祖坟旁的翁氏丙舍,筑“瓶隐庐”以独处。瓶隐乃隐瓶,一切都守口如瓶。只因为他一避再避,一退再退,一隐再隐,才得以于七十四岁时寿终正寝,才得以有始有终。

翁同龢勤奋。像翁同龢那样勤政为官者难,仅其日记就足有数百万字,不论一日为政为朝多累多晚多少事,他都坚持以笔记之,坚持一生,委实不易。数十年不变不坠,翁同龢真士也。

现在民间知翁同龢为官之绩者寡,但提及一事,百姓交口赞扬,方知此案乃翁同龢之为也。此案就是“杨乃武与小白菜”。这件奇冤大案,一直闹到公堂,一直闹上朝廷,一直闹到慈禧处,致使清朝一百多官员因此而被摘去顶戴花翎。有的充军,有的坐牢,有的被斩,有的自杀。历史记载,倘非翁同龢细心推求,则杨乃武冤沉海底。此案平反之端,发于翁同龢。翁同龢不避势力,不怕权贵,不惧恶人,敢翻铁案,敢扬冤情,翁同龢该称“人民的法官”。为之喝彩!刑部尚书没白当。

所有的介绍都说翁同龢支持变法维新,因此被开缺回乡。翁同龢故居大堂“彩衣堂”前的说明也这么说。这不是历史的真实。康有为称翁同龢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要么别有用意,要么言不由衷。

翁同龢的改革思想和康有为不同,他们上的不是一条船,走的也不是一条路。

翁同龢在中枢衙门行走数十载,深感朝廷不改革图强不行。他的改革不像康有为主张的那么激烈,一言以蔽之,康有为主张踢开“后党”闹革命,闹维新。翁同龢是依靠慈禧搞维新,他既不要全盘守旧,僵化等死,也不要戊戌变法,激烈革命。他要走的是第三条道路。翁同龢的第三条道路既不为后党守旧派所接纳,亦不为帝党维新派所认同。这二者的原则是“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中间的路是没有的。翁同龢开缺回籍是必然的。翁是何人?老官巨僚,宦海沉浮数十年,目睹耳闻、亲手办过的国家大事,权臣倾轧、宫廷内斗、“洋人”外交,何止百千?可谓阅人处事无数。坦率地说,翁同龢当时并没看重维新派,也没看上康有为,他甚至对光绪皇帝讲过,他看袁世凯精明有余,诚心不足,不能不依靠他,但决不能全依靠他。实践证明,翁同龢此言不差,似乎翁同龢早已估计到后、帝两党之争的结果,所以在改革维新的关键时节被开缺罢官对翁同龢来说是因祸得福。康有为称其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我看乃谬也,大误也。仅看此说明,不知是康有为给翁同龢正名,还是翁同龢因康有为而扬气?

其实当时翁同龢如日中天,一朝枢臣。康有为如何?他连仰视翁同龢的机会都没有。康在科举路上跌跌撞撞,何曾得意?考秀才,三战皆败北,最后总算取得监生资格;考举人,六试不售,心几成灰。清代科场流传一句谚语:“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功五读书。”康有为一二三四五,条条道路都崎岖,对现实郁积了一腔孤愤。而那时的翁同龢在朝,正位高权重,其显赫所匹者举朝不过三五尔,行走弘德殿波澜万丈,运作国外朝中事掷地有声。康有为要见也不得见,言其望尘莫及实不过分。他因才能功德不卓,迟迟未能进入到翁同龢的视野。据查,翁同龢与康有为只相识一次,翁的日记中记载得平平淡淡,未见有一分激动,但康有为却在其《自编年谱》中言之凿凿地说,光绪十四年,即1888年,他拜会了翁师傅,并向他讲述了彼得大帝、日本明治天皇变法改制的故事,翁师傅如闻天音,茅塞顿开,大为悦服。此乃康有为所言,有专家指出,康有为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是借翁同龢出名拔份,还有意贬低翁同龢。往好里说,这是他误记所致;往坏里说,是借翁的大旗张扬自己,那就是品德问题。翁同龢心中十分清楚。他身居“瓶隐庐”,自白“五不”,明哲保身也。我不知康有为在何时何地讲过翁同龢为“中国维新第一导师”,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此言翁同龢绝对没有听到,否则他会大怒,大斥之,因为这会给他招来杀身灭门之祸。

俱往矣……

当你踏过彩衣堂时,你会为它折服。满堂的金碧辉煌,一眼尽是古香古色,雕梁画栋,彩描金绘,嵌玉镶宝,雕图刻画,已近艺术极致,故国务院把此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那正堂俊秀美奂之中一股威严自生,太师椅分列,六面绸灯高悬,正当面一张富贵牡丹大画,两边高挂一副雅对:绵世泽莫如为善,振家声还是读书。

这彩衣堂真的是华美、典雅、古朴、精湛。方知此堂并非翁家建造,而是明朝弘治、正德年间常熟大族桑氏所建。建时要为万代着想,修建得极坚固结实,但“富不过三代”,又几经转手买卖,一直到清朝道光十三年,即1833年,翁同龢之父,体仁阁大学士翁心存购得此宅,把它作为奉养母亲之所,根据《二十四孝》中老莱子“戏彩娱亲”的故事,将此宅主厅取名“彩衣堂”。原来如此,此名出自于此。

站在翁家故居的正堂上,仰头仰望“彩衣堂”三个虎虎有生气的大字,不知为什么竟然想起《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一文中左师公的一句话:

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王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

我当年在晋西北插队,去吕梁市的汾阳玩过,听说过这样的故事。唐王朝的郭子仪被封为汾阳王,郭子仪就在汾阳大修王爷府。郭王爷怕王府修得不结实,几乎天天到工地上查看。一位老匠爷对他说,我修了一辈子高宅大院、帅府侯宅,没有一屋一院是因为修得不结实而倒塌的,倒是见过不少子孙不孝不肖不强,拆房卖院的。据说从此郭子仪再也不去工地看了。

彩衣堂华美、精秀、高贵、上流、大气,专家们赞之曰建筑彩画艺术。罗哲文先生说其具有很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尤其以明代彩画最为珍贵。去常熟要去古城小巷转转,沿着河边石桥走走。不去看看翁家故居,不去体验体验彩衣堂的风采,不去沾沾状元坊的文脉,怕是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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