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刚抵上海,先住进了一家旅馆,但长住也不是办法。于是鲁迅让三弟周建人代租住房。当时周建人在商务印书馆做编辑,家就住在书馆附近的景云里,他去打听了一下,知道弄内二十三号还空着,就去和鲁迅商谈,是否搬过去。
周建人告诉大哥:“景云里住了不少文化人,有茅盾、叶绍钧(叶圣陶)等,而且茅盾家的后门就对着二十三号的前门。另外还有一些商务印书馆常年合作的同事,可以互相照顾。”
鲁迅听了很高兴,于十月八日从旅馆迁入景云里。
景云里建于一九二五年,地处闸北横滨路,西面是大兴坊,再往西通宝山路,东临窦乐安路(今多伦路),弄内有三排坐北朝南、砖木结构的石库门三层楼房。二十三号是第二排的最后一幢房子。楼下是会客室,前楼一大间是卧室兼书房,一张黑色的半新不旧的中号铁床,安放在东南角上,床上挂着帐子和帐沿,这白色十字绣的帐沿,自然是许广平的刺绣工艺。其他的除了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外,几乎就没什么家具了。
生活在二人世界的男人,可不能再像从前那样,衣上打满补丁,长发刺猬似的竖立,一副无女人照顾的模样。早上,许广平把两人换下来的脏衣服洗干净,晾干后,分门别类地安放好,鲁迅如果想换衣服,必定要叫许广平替他拿。因此,鲁迅好几次向人说道:“现在换衣服也不晓得向什么地方拿了。”看似感叹,其实心中充满了温馨。
鲁迅到上海后,不再教书,一心扑在创作上。为了不浪费鲁迅有限的不固定收入,许广平精打细算:棉鞋,是她自己做的;毛衣,是她自己织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用品,是她自己到便宜的店铺和减价的地方选购的……
有一次,许广平看见鲁迅穿的一件蓝布夹袄破了,她立刻抽空去买了一块蓝色的毛葛衣料回来,抓紧时间做了一件夹袄。这天,许广平缝完最后一针,打了个结,咬断了丝线,站起来,把夹袄抖了抖,这才发现天色已晚,该是掌灯时分了。她拿着新做好的衣服,兴冲冲地跑到鲁迅身边,想让他惊喜。谁知,鲁迅正聚精会神地专心写作,根本没听到许广平的脚步声,也没觉察到妻子来到了他身边。
许广平走上前去,双手轻轻地搭在丈夫的肩上,说:“休息一会儿吧,别太累了。”
“不累。”
沉浸在完工喜悦中的许广平根本没注意到鲁迅的话语有些生硬,继续说道:“哎,你来试试这件新衣服。”
“不要穿,我最讨厌穿新衣服了。”
许广平这才观察到丈夫的神情不对头,看他笔是放下了,却满脸不高兴。许广平一下闷住了,一腔的欢喜早飞到爪哇国去了,感觉到气也透不过来的委屈。
平时,鲁迅总要写到后半夜才上床睡觉。这天,他见许广平躺下了,就走过去拍拍她的脸:“还在生气啊?”
“没有。”
“没有生气是假的。”
“我很抱歉,打断了你的思路。”
“你还不习惯我,写东西的时候,什么旁的事情是顾不到的,这时最好不要理我,甚至吃饭也是多余的。”
“那我以后就不理你,一直不理你好了。”
“哎哎哎,那可不行,要在特定的情况下不理我,懂吗?”
“不懂。”许广平故意拗着说。
“那我走了?”
“不,别走。”许广平拉住了他。
“我陪你抽支烟好吗?”
“好。”
鲁迅点燃了一支烟,靠在枕头上,继续刚才的话头:“特别是写小说,是不能够休息的,过了一夜,那个创造的人脾气也许会两样,写出来就不像预料的一样,甚至会相反的了。”
“是吗?”许广平很少写小说,当然没有这种体会,所以听了很好奇。
“以后你也写小说,就会有体会了。写文章的人,生活是无法调整的,我真佩服外国作家定出时间来,到时候了,立刻停笔做别的事,我却没有这本领。”
“如果你和人家一样,就不叫鲁迅了。”
鲁迅翻了个身,随着他姿势的改变,他们的话题也改变了。
“哎,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爱穿新衣服?”鲁迅问。
“为什么?”
“我小时候大人给我穿上新衣服后,就不准我碰这个,动那个,简直就像上刑罚,难受极了。”
“那这件新夹袄怎么办?”
“让我想想。”
许广平白天太累了,这会儿迷迷糊糊快睡着了,鲁迅吸了几口烟,说:“送人,好吗?”
鲁迅等了半天,没听到回答,低头看看,发现妻子已经睡着了。他把被子塞紧,轻轻地下床,走到桌边,拿起笔,又回头看看,把台灯往下按了一下,免得有光照在床上,影响妻子的睡眠,然后又开始工作,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
古时有一句话,叫作“囚首垢面而谈诗书”。许广平觉得将这句话拿来转赠给鲁迅,是很恰当的。这倒不是鲁迅故意惊世骇俗,而是为了抵制浮奢之风,他有意不重皮相,不以外貌评衡一般事态,对人如此,对自己也一样。
单身汉有单身汉的自由和快乐,例如:一人吃饱,即全家不饿;全家邋遢,即一人邋遢。有了小家庭后,就得考虑自己的生活习惯是否会影响对方。
到上海后,许广平发现鲁迅的脾气略有改变,首先,头发不那么长了,衣服也不一定打补丁了,还肯抽出时间做个人清洁工作了。许广平做姑娘时,生活还比较有规律,晨起夜寐,一日三餐。与鲁迅共同生活后,起先,她非常不习惯。早上她起床了,鲁迅刚刚入睡,等到吃午饭了,他刚起身,有时想唤他吃午饭,见他已开始专心工作,接受上回的教训,就不去理他,结果,一直到晚上才吃。到深夜里,许广平疲倦得眼皮打架,鲁迅却正值创作欲望最旺盛的时候。常言道“人是铁,饭是钢”,像鲁迅这样,昼夜颠倒,再不好好吃饭,长期下去,身体难免会垮掉。因此,许广平特别关心鲁迅的饮食。
晚饭是鲁迅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顿,许广平一边吃,一边给鲁迅夹菜:“快吃吧。”
“我自己来,自由些。”
“行。”
鲁迅吃了一口昨天的剩菜,就不再碰那个菜了,筷子掠过红烧鱼,直指一碟小辣椒,一口饭,一口辣椒,吃得好香。
许广平看了,心里有点纳闷,这剩菜嘛,热了又热,早已失去了原来的味道,不喜欢吃,倒也情有可原,那红烧鱼是今天刚烧好的,非常新鲜,他怎么也不吃?许广平抬头看鲁迅正起劲地吃着辣椒,那吃相真像个顽童,不觉笑出了声。
鲁迅停止了咀嚼,问:“你怎么了?一会儿看着我,一会儿又笑?”
“哎,这倒怪了,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呢?”
“哈,你这匹害马,真会猪八戒倒打一耙啊!好吧,就算我看着你。可你为什么笑呢?”
“我笑你死命地吃辣椒,新鲜的鱼却不吃。”
“鱼嘛,细骨头太多,吃起来耽误时间。”
“原来大作家是个大懒虫啊,那好吧,为了保证大作家的营养,我决定今后把刺全剔光了,再端到桌上来。”
“哎哟,你别为我忙了。”
“此事先按下不说,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吃辣椒?”
“说来话长啊。”
“你说,我爱听。”他是她生活的全部,凡是他的事,她都爱听。
说话间,鲁迅已吃完了饭,点了一支烟,往躺椅上一躺,就说开了。
“年轻的时候,我去南京读书,到了那儿,已经把母亲给我的八元钱用完。转眼冬天到了,没钱买棉衣,冻得没法,就靠吃辣椒取暖,一吃就吃上了瘾,成了嗜好。”
“原来是这样,但是辣椒多吃会刺激胃的。”
“我的胃是不太好。”
“那以后就少吃点,我给你弄点别的菜,例如火腿之类的。”
“那太好了,我最喜欢吃火腿。我在厦门时就常用酒精炉煮火腿吃。”
“明天就给你买。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洗碗。”许广平收拾了桌上的碗筷,出门去洗碗了。鲁迅透过烟圈,深情地看着妻子的背影,脸上带着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