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酒醉烟熏的日子过了好几天,5天,还是7天,我不知道。每天就是喝酒,抽烟,起床找吃的,睡觉。就是这样简单无趣,而且无聊。我很想到外面走一走了。需要呼吸一点清新的空气了。
手上和脚上都好的差不多了,只是手上有几道怪异的疤痕,粉粉的肉色。如果我稍加注意的话,肯定不会有吧。但是我就是想要把它们留下来,见证我年轻的历史,不辉煌,不灿烂,但是那一段抹不去的伤,无论以何种方式它都会存在下来。
寂静时我在想,我的人生是不是就这样完了,想着想着,觉得这是个太恼人的问题了,索性不想了。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不会太热,又不会凉。我决定要出去走一走了。不管是处于散心还是什么,总之我不想在家睡觉了。
我乘上了道市区的车。我在这里三年快四年了,到市区的时候屈指可数。也就是刚刚到C城的时候,在C成转过,后来在这郊区安顿下来后就很少外出。过着三点一线枯燥而乏味的生活,那时候有热情还有期盼,所以就格外的有冲劲。现在物是人非事事休了。
两个小时后来到繁华的HS街,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各色各样的人,打扮时尚但是大都茫然,就和我现在的表情差不多。彷徨,不知道前面的路该怎么走。
我在街上买了一根冰糖葫芦,我记起小时候,考试好了,爸爸就会承诺给我买冰糖葫芦,他重来没有食言过。味道和小时候的一样,酸酸甜甜的。但是我很快就扔掉了。在吃下去我就会越来越回想起爸爸。
穿过HS街就来到TM广场上,这里的人群更多了。有抱着孩子的,有老两口散步的,还有歇脚的,还有在广场上跳舞的,还有玩滑板的。有一群人吸引了我的注意。胃里很大的一个圈,不是传来喝彩声喝鼓掌声。里三层外三层的,进不到里面,我慢慢的扒开那些人,小心翼翼,慢慢的进去,因为我怕引起别人的反感,挤进去是我已经满头大汗了。
进出看到的一幕,让我十分震惊,不能说是震惊,而是震撼。那一幕是我遇见很多难过的坎过不去的时候激励我的一个画面。
一个只穿一件T恤的男人在地上含着毛笔在地上挥毫泼墨,好不潇洒。但是他是一个连残疾都算不上的男人——他的手和脚都没有。我算是看见传说中的人彘了。他的手就从手臂和肩膀的连接处就没有了。一双腿就齐齐的从大腿根部处断了。看到此处我不禁眼发红,鼻子发酸。不说他的嘴上功夫,就是单单的从他的手和脚说起,我都佩服的五体投地。活着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单单从生存说起,那就是一个多么大的挑战。没有手也没有脚。但是我从他眼睛里没有看到失望,没有绝望,而是一种刚强和坚毅。眼睛清澈到底,一眼看穿。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还有智慧才可以办到啊。人人都是世俗的,不可能在承受了那么大的创伤时还可以一如既往,平淡的好像就没有发上过什么一样,而且比四肢健全的人活的还要逍遥自在,还要潇洒。
再说一嘴大毛笔字,行云流水一般。众所周知,毛笔字是在所有字里面最难练的。毛笔是柔软的,也是最难操控的。练字时需要心平气和,不能浮躁,笔随心动,一旦有杂念,形神俱散。有手的人都未必写得出能见的人的字,何况是没有手,没有教的人。在这样的状态下还能挥出这样的毫墨来,刚劲有力。简直难以想象,是什么支撑着他的意志和信念?
这时一个女人来拉起一根绳向旁边拉了一下,那个矮小的男人就移动了一下。原来他是“站”在一块木板上,底部有几个滑轮,板上栓有一根绳子,就这样一拉,木板就移动了。那女人也是一脸平和,毫无倦怠之色。还体贴的为他擦擦汗水,两人四目相对,一副恩爱的样子,简直羡煞旁人。我看了一下他写的字:
恩里由来生害,
故快意是须早回头,
败后或反成功,
故拂心处莫便放手。
好一个得意早回头,拂心莫停手。恩情深重之中往往潜伏祸患,因此,在春风得意之时要及早抽身,遭遇挫折失败之后或许反能迎来成功,所以在不顺心的时候不要轻易放弃追求。好一个宽大的胸怀,好一幅胸襟。难怪那么多人喝彩和掌声。他就是一个明星,一个活在苦难中的明星。
接下来,那个女人又为他铺了一张宣纸,我相信,那女人就是他的爱人,眼里浓浓的爱意藏都藏不住。就在这一拉一推一铺之间,让我相信人世间还有真情,还有真爱存在。
他接着又画了一幅傲立在雪中的腊梅,一点不输给那些大家们,关键是他不胜在形,而胜在神,如果不是经历了一些沧桑,一些苦难是达不到那种境界的。他的汗水很快又流满全脸,嘴上也磨起了泡。不知道他要练就这一番功夫会花多长时间,5年,10年,或许会花更久更久,难以想象。
他就是那独一枝的腊梅。看的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我想我也该做些什么了。直到人群散去,那个女人拉着那个可敬的男人离开,我久久回不了神。
我走到旁边供居民休息的长条椅上,坐在上面想的出神。人家没有手,没有脚都可以做到如此,那我呢,我什么都有,手脚完好无损。只是遇见人生路上的挫折,我就一蹶不振,就逃避,就躲闪。比鸵鸟和蜗牛都不如。人家还会抬头,还会缓缓前行。而我就只是躲在自己为自己造的壳里,把自己包的紧紧的。紧的密不透风,连自己都出不来。
我要开始改变,我不能再沉醉在需要酒精的作用下才能度日了。从明天开始,我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