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威廉·琼斯负伤,剧组的拍摄被暂停了一天。
大伤没有小伤不少,他被林枫打的鼻青脸肿,这肿如果不消怕是没脸出来见人。
威廉是碟中影剧组的男一号,他受伤暂停拍摄,自然等于给全剧组都放了个假。
令林枫有些诧异的是,不管是威廉·琼斯的助理戴维斯还是导演杰克·布朗都没有找自己,不管说要说法还是准备审问自己,他们甚至没有找过江应眠。
以威廉的性格,林枫不相信他不会把事情抖给杰克·布朗。
可杰克布朗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这件事情上威廉不占理,所以他才没有助纣为虐。
又或者说,他只是不想沾这趟浑水而已。
这场事件的两方一边是男一号威廉·琼斯,一边是女一号江应眠,无论他选择站在谁那边对于对方而言都是会愤怒且感受到不公平的一件事。
他是导演,所以他更要安抚演员的情绪,做好的方式就是保持中立。
拍摄暂停了一天,江应眠也终于有时间休息了。
她一觉睡到了上午九点钟,这才爬起来洗漱去敲林枫的房门。
哐哐哐
一连敲了三下没有人开门,江应眠等了一会儿,又敲了三下。
咔
房间的门这才打开,开门的是正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上身还赤裸着的林枫。
两人同时愣了一下,江应眠忍着没有尖叫出来。
“进去,换衣服。”她平静的说道。
“等我一下。”林枫连忙关上了门。
三分钟后门再次打开,江应眠这才走了进来。
“不好意思,刚才在洗澡。”林枫解释着说道。
“你刚晨练回来?”江应眠疑惑的问道,这都九点半了,以林枫的作息时间怎么会这么晚才晨练好?
“不是。”林枫说道。
他早上六点钟出门,锻炼了一个小时以后回到酒店,然后整理了一下房间又处理了一个来自华夏的电话,刚才才下楼吃早饭。
结果吃早饭的时候一个人不小心把汤汁泼到了他的衣服上,不仅如此态度还十分恶劣,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
于是,林枫就愉快的把他揍了一顿。
正当事态逐渐上升的时候,杰克导演路口,出面平息了这一场事件。
林枫回到楼上洗澡换衣服,把汤汁泼到他身上的人也离开了酒店。
“你是说杰克·布朗帮了你一把?”江应眠疑惑的问道。
“没错。”
“这就怪了。”江应眠说道。“以他的性格,应该不喜欢插手这方面的事情,而且因为威廉的缘故他怎么说也不会出面帮你说话吧。”
“估计是因为你吧。”林枫说道。“他知道我心情不好就会导致你心情不好,威廉·琼斯现在出事已经耽误了拍摄,他可不想你再出什么事。”
“你自我感觉还真良好。”
“是他把我们的关系看的太好了而已。”
叹了口气,江应眠问道:“今天剧组停工,有没有什么安排?”
“出去逛逛吧。”林枫揣摩着下巴。“这还是我第一次来纽约呢,不好好逛逛总觉得有些不值。”
“好,那就出去逛逛。”江应眠点头。
林枫没有说谎,这确实是他第一次来纽约。
他虽然生在秋家这个华夏聚富家族中,可从小到大跟着秋世国长大,出国的机会甚少,秋世国带他参加一些场合见世面也一般选择了华夏国内。
用秋世国的话来讲,世界这么大,他只会带林枫领略国内的经济,至于国外,需要等他长大了让他自己多出去看看。
时代广场。
这是林枫江应眠的第一站。
多年前,一本小说斩获多项文学大奖,风靡整个美国,它便是写了时代广场的故事。
那本书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
林枫拜读过这部小说,他很喜欢里面的玛丽欧,更羡慕老鼠塔克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的友情。
柴斯特是一只很有意思的蟋蟀,它会唱歌,这是它的价值。
但是最后,柴斯特还是离开了玛丽欧一家,走上了自己想走的路。
林枫时常想,自己会不会也像柴斯特一样,在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之后也选择悄无声息的消失?
如果有一天他推翻了秋家,打赢了卓轻灵口中的这场战争完成了他的复仇,他会怎么样?
或许,无声无息的消失真的是最好的选择的。
他两世为人,本身就给这个世界造成了很大的不平衡。
他的存在已久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平衡度————一个拥有两世记忆的人,谁知道他第三世的时候记忆会不会消失呢?
顺着这个理论下去,林枫的生命将会变成无限,毕竟他拥有前生所有的记忆,不过只是换了一种身份活下去而已。
高耸的大楼,拥挤的人潮,一切都显得那么热闹。
两人在时代广场享用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后,启程前往中央公园。
不少美利坚电影都在中央公园取景,在这里,夏天可以看见比基尼美女晒太阳,冬天可以欣赏人们在溜冰场溜冰。
“我们就这么逛?”江应眠转过头望着林枫问道。
“不然恩?”林枫笑。
“你太天真了。”江应眠说道。“中央公园总面积八百多英亩,你想要用你一双腿走遍这里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脚比路长嘛,总能走完的。”林枫笑道。
“那你自己走吧。”江应眠撩了撩头发,她那干净利落的长发散开的时候显得风情万种。
无奈,林枫只好左右环顾了一圈,朝着一个外国中年男人走了过去。
他用英文跟他简单的交流了几句,想要借他的脚踏车转转公园,一会儿再还给他。
令林枫诧异的是,这位外国友人很好说话,不仅把脚踏车借给了他还热情的为了指路。
不是所有外国人都像威廉·琼斯一样讨厌的。
于是,林枫便推着脚踏车回到江应眠面前。
“坐上来吧。”林枫拍了拍后座,笑道。“我载着你。”
江应眠也不客气,优雅的侧坐了后座上。
林枫也骑上了车,江应眠的头正好可以靠在他的后背上,双手搂住他的腰。
“坐稳了。”林枫笑着说道,踩了起来。
微风,阳光,树影,少男少女。
一切就像是青春电影里的场景一样,男主载着女主,骑行在绿树丛荫的校园里。
如果杰克·布朗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忍不住架起设备开始拍摄,因为真的太美了。
两人踩着脚踏车骑行在中央公园里,沿途洒下一片青春的气息。
不少躺在草坪上晒太阳的人纷纷坐起身子,他们的目光都被这对少男少女所吸引。
中央公园之后,两人又去百老汇看了歌剧,和华尔街的铜牛合了影,在帝国大厦下面用手机看了电影《金刚》的结尾,又在圣保罗圣教堂里听了牧师的祷告最后去世界贸易中心的大楼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落日余晖,为天边添上浓墨色彩的一笔,像是用红墨水渲染了半边天空。
黑夜很快降临了。
夜幕下的布鲁克林大桥巍峨雄壮,磅礴大气。
桥的两旁都有停泊点,林枫跟江应眠坐在东河边的座椅上,抬头欣赏着这庞然大物的建筑。
夜幕上,桥上的来往车辆像是霓虹,闪烁着川流不息的色彩。
这个点,是大多数人下班加班完回家吃晚饭的时间了。
美国人把晚饭看的很重,对于他们而言晚餐是一家人聚在一起的时刻,在饭桌上不谈公事,只唠家常。
而在华夏,这个点是无数学子放学回家的时间,晚餐的时候他们会坐在餐桌上,等待着父母一轮轮的审问。
“真美啊。”林枫喃喃道。
“是很美。”江应眠望着来往的车辆,眼神微眯。
“每次出国都有一个想法,就是在这里定居,再也不回华夏。”
“可是久了,就知道国外的人心一点也不比国内的干净。”
“世态炎凉啊。”林枫叹了口气。“人类早在很多年前便懂得尔虞我诈斗智斗勇,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我们祖先开始就学会的事情。”
“有时候,赢了不是真的赢了啊。”江应眠也叹息。
好奇怪,明明应该是轻松的一天,此时此刻两人的心情却有种莫名的惆怅。
咔
一道强光打来,一辆黑色的福特停在了他们面前。
车的驾驶座上坐下来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黑人,若不是因为车灯他整个人在黑夜中甚至难以被辨别出轮廓。
“是林枫先生吧。”黑人一开口,竟然是标准的华夏语。
林枫一愣,旋即点了点头:“是我。”
“威克斯先生想要见您。”黑人说道。“请您跟我走一趟。”
林枫跟身旁的江应眠对视了一眼,眉头一皱,说道:“我不认识什么威克斯先生。”
“稍等。”黑人说道,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以后,他将手机递到了林枫的面前。
“你好。”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
“你是谁。”林枫问道。
“我是谁不重要。”电话另一头的声音笑道。“重要的是,我现在想要见你。”
“我跟你不熟。”林枫说道就像挂下电话。
“你真的不来吗?”电话另一头的声音听起来不温不火,笑道。“打了我的弟弟,你难道不应该当面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