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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王大楠(4)

实话实说,因为干体力劳动有些力不从心,就像小酒量不得不对付大应酬一样,只得作弊,手段又不高明,致使我在连队的形象一直不怎么正面。所以当了老师以后,并不指望回去会受到老职工们的热烈欢迎。事实却出乎预料,每次回连队拜访朋友,先前素不往来的老职工都争相邀请我到家里吃饭,尤其袁妹子的父母最为热情。仿佛我的觉悟水平突然有了质的飞跃。原来老师在老职工心目中有着特殊地位。这些老职工大多来自湖南农村,是最传统的中国农民。他们心中固守“三纲五常”的古训,给予老师充分的尊重和信赖。这数千年形成的观念,绝非什么人的几句挑拨就能改变。袁妹子有这样的父母才是她的真正福气。

高考恢复后,各地很快意识到办好教育的重要性,于是各级师范学校开始遍地开花。我们所在的临沧地区,也从落选考生中招收成绩优秀者,组建了一所“师专”。我和老李先后收到了录取通知。孩子们尤其袁妹子她们班正是较劲的时候,经过小学五年初中三年,一晃八年过去,眼看就要毕业,老师们却先后离去。可我们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前途,高考落选沉重地打击了我俩,使我们认识到考试以外的许多因素由不得自己。现在好不容易有了逃离农场的深造机会,况且书中还有那么多诱人的东西,我们当然不能放过。

学习紧张得很,一晃几个月过去,其间时常有1978年高考的信息传来,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方面这次是真正开放的招生(与1977年不同,这次是自由报名,政审公开),自己参加不成有些后悔;另外也听说袁妹子她们打算报考中专,不禁又担心她们能否如愿。1978年高考毕竟是彻底拨乱反正后的首次高考,人才积压了十一年,考生的年龄跨度更长达十几年,就凭她们那点知青教出来的底子,参加这种考试总感觉夸张。如果我们还在农场,能在这个时候帮她们一下,即使没考上也算尽力了。不能亲手扶助自己的学生走上考场,就像辛辛苦苦耕耘过后,收获季节却被晾在旁边一样失落。

高考结束,录取开始。每天都有农场的知青经临沧前往内地去大学、中专报到,我们也经常去车站迎来送往。一天,有两个女孩带着行李来学校找我们,居然是袁妹子和我们的另一位学生。原来她俩考上了中专,被录取到了临沧师范学校。

我们的学生,能够在空前激烈的竞争中胜出,简直是个奇迹!当然,也有力地证明了她们老师的个人能力和潜在价值。于是我和老李就乐呵呵地领着她俩四处走动,尽可能多的遇上熟人,顺便介绍一下她俩及其成就。

不久知青就开始大返城了,我班绝大多数知青学生都理想服从现实,选择了退学。我们当然不会错过这难得的回城机会。我和老李离校前找到了袁妹子她们,千叮咛,万嘱咐,鼓励她俩认真学习,将来的理想前途全在此一举,等等。为了激起两个孩子的充分重视,我们甚至不顾一贯珍视的良好学风,说了一些口无遮拦的话。袁妹子天真地忽闪着大眼睛连连点头,肯定她以为老师说的都对。

返城以后,我一直挂念袁妹子她们,每当听说有人回去,或者农场有人过来,我都要打听她们的消息。后来了解到,两人中只有袁妹子坚持读完了中专。学习成绩不用说,肯定全优。她最终成了孟定农场所有小学校中第一位正规教师。

为了让自己子女享受高水平的教育,总场领导把袁妹子调到了总场学校,并把她全家也随同调去了直属单位。事实证明,听老师的话果然没错。后来,袁妹子的父母把满腔感激都倾注到我身上,每当有人回去,总要细细打听我的近况,事业如何?发财没有……都很现实而且紧迫。然而事实有些误会,我并没教过袁妹子,只与她家原属同一连队而已。几年前回了趟农场,不知她家已调到总场,没见到面。很想看看袁妹子在讲台上的风采,结果更没机会了,因为她已因照顾夫妻关系去了昆明。

老友小马

结识小马四十年了,历经寒暑,混到今天,算是老朋友。然而聚会时间却不多,尤其在饮食方面。我想原因,可能是我饭量大,他酒量大,每次平伙打下来,双方都认为自己亏。

我俩虽是同学,却不同班,在校期间并不认识。第一次照面是刚到云南,我因病请假,与另外两个病号一道,推迟一月出发,他们先期抵达了。经过火车汽车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等每况愈下的交通工具一周的颠簸,终于来到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七团五营营部。刚下手扶拖拉机,就围过来一群人,像看稀罕的原住民。细看原来竟是同学,只是黑了,瘦了,头发长了,衣衫凌乱了。他们都是营部新设的“木工班”成员,其中就有小马。印象深,那是因为他长相机灵,肤色细腻,流光溢彩。而且问题也特别犀利:“我们信都写回去了,你们怎么还要来呢?”像是责怪我们不听劝。因为想不出像样的答案,我答不上来,傻乎乎地愣在那里,像做了错事。

小马给我的初始印象是一个多才多艺的跨界达人,后来交往多了,了解逐渐深入。那时我有空就爱去营部,取家信,收包裹,逛小卖部,常在“木工班”歇脚。既是本校同学,又因他们好客。有天我惊奇地看到,小马正与一位上海知青在闲聊,讲的竟是上海话!一帮四川知青待在旁边,大眼瞪小眼,只有观望的份。两人的会话进程十分流畅,显然不是语言培训。上海话难,听懂约莫得花上半年,更别说讲了。“小马的妈妈是上海人”,旁人看我迷茫,主动介绍。但这么说掩盖不了他的语言天赋,我父亲也是外省人,比起上海话,老家的方言要好懂得多,可我就是不会讲。

边疆八年,坎坷人生。后来“木工班”解散,小马回了四连,我从三连被打发去了新组建的一连,从来没有同过事。要说沾点边,是在分场篮球队,我是队员,他是裁判,约束我等的赛场行为。相处了一阵,我惊讶地发现小马几乎不懂篮球规则。上场执法,靠自身的价值取向和是非标准(当然,一脸规范表情不可或缺),得到认可,全凭公正,像江湖上摆平纠纷一样。如此约束,不免吹掉一些好球,所以我一直以为,分场篮球队的水平上不去,他是有干系的。

将他算为球队成员有些勉强,在宣传队,他担当的却是正儿八经的二胡演奏。说起拉二胡,小马好像是偶然,有次探亲归来,他拎了一把二胡,琴盒琴身品相都不一般。晚饭过后残阳西斜,凉风习习,小马常常手把二胡,在暮色中思考人生,心生惆怅,便信手拉扯。想不到出手就是乐音,音准节拍都有板有眼,听者无须忍受数年噪音,气煞连里几把“老二胡”。莫非他是天生的音乐人?小马的解释或许有些道理,主要是二胡品质好,声音美。

篮球和二胡,还只是玩,算不上正事,小马真正喜好和认真的是看书。他涉猎广泛,政治、经济、历史、考古、散文、诗歌,天上人间逮什么看什么,凡文字通吃。有段时间,他枕头边摆着一本范文澜先生的《中国通史》,非常厚重,我以为他睡眠不好。随手一翻,吓了一跳,差不多每页都有眉批,字迹工整。质疑和见解,随处可见。

书读多了,下笔有神。1991年知青出书,小马当年的日记美得像散文,被热心人抄去投稿。编者不信,非检视原件不可。于是《日记八则》才被收入《青春无悔》。选登的日记中,我最爱读《雨季的早晨》:

四周都是浓浓的雾气。天空灰蒙蒙,显得很低矮。站在这神仙肚脐眼似的地方向东方眺望,被山峰环抱的坝子云遮雾障。一股股雾气像纱带般在坝子上空袅袅旋绕。东方的太阳在厚厚的云层后面放出光来。地平线的尽头罩在一团柔和明亮的光圈里,和近处的黑沉昏蒙形成鲜明对比。我们在山顶上劳动,四面的人声像裹在雾里一样,时不时闷闷地传来锄头的撞击声。云就在我身旁飘忽,真想抓一块下来垫坐。它简直和棉花一样。一群傣族女孩儿穿破这云雾的幕帘,来到这静静的山上……

不仅文采飞扬,小马还掌握诸多生活技巧,比如打个家具,剃个脑袋,他都是手到擒来,无师自通。又如驯狗,看他把讨人嫌的丑八怪调教成人情练达的小乖乖,已不止一次了。不过我最敬佩的还是他炒菜,他不循规蹈矩,却不乏创意,能根据既有条件和不同材质,调出微妙口感。因为父亲是广东人,家学渊源,小马煲汤熬粥也颇有广东特色。他曾吹嘘自己煮的稀饭“有点吓人”。可我最难忘的是煮快鸡。把鸡开膛破肚打理干净放入沸水,即开始读秒,干柴烈火8分钟,少一分嫌生,多一分嫌老。蘸上辣椒和盐,有白斩鸡的风味。更关键是,这道菜适合“速战速决”的流行偏好,减少外部干扰。

我与小马越混越熟,除了仰慕他的才艺,共同点是都不热爱本职工作,也不愿待在那个地方,态度决绝。按我们对世界的理解,眼下的生活是暂时的,像演出间隙小丑登场,仅为奉献幽默的过渡,与剧情无关。于是就抱着“搞笑”的心态,以混为宗旨,整天满脑子花的麻的,远在天边。小马常说:“多读书,等待时机,以求一逞!”于是我们就像唯心主义者一样,自我设计了一个返城的愿景,然后就消极等待。八年后赶上世事变迁,终于让我们混出来了。

后来上学,他在云南,我在四川;他学经济,我学金融。然后教学,都在财经院校。再后来出国,他去北美,我去欧洲;他留学,我工作。回来又出省,他在山东,我在上海。内容虽有差异,走的却是同一路径。

扯远了,还是回到20世纪80年代。小马学成回来,文凭是MBA(工商管理学硕士)。是我国首批获此学位者。那时的国内对这学位还不甚了解,更不清楚这是职业经理人的必备要件。小马并不打算做职业经理人,故不会去做教育工作。他学这行纯属好奇,因为他发现“国内的教育是把精灵人教傻,而那边则是把傻瓜教成精灵人”。大概工商管理学在这方面做得尤为出色。

既然社会不了解,学校就不愿开这门课,小马无所事事,只得在老外讲课时去客串口语翻译。这一翻翻出了名堂,他比专业翻译还受欢迎,因为懂得经济学术语。可对这工作小马并无兴趣。他历来做事随性,只想发展个人爱好,不甘受约束。于是就下了海,去给乡镇企业搞谋划。不料企业只想挣快钱,就像这钱今天不挣,明天就没机会了似的。而小马受的训练,是“直到永远”。这就叫“道不同,不相与谋”,所以小马又辞了职。

看来打工不对路,小马决定当老板,就和朋友一道开餐厅。朋友管厨房,他负责管理。开张时我去捧场,尝了菜,感受了服务,心中不免忧虑,担心关门的日子不太遥远。

后来再去,每次都有惊喜,都能看到进步。菜品日渐丰富,味道日益提升,服务日渐规范。做到这样肯定不容易,听说为陪客人喝公关酒,小马就两次被送入医院急救。可见他使出了浑身解数,也不愧是工商管理硕士。

菜品改善了,服务上路了,回头客蜂拥而至,小马清闲下来,于是回归自我,每天端着酒杯,搞起了写作。那段时间他写出了《兽医的狗》和《麻将》,在朋友圈内轰动一时。然他仍不过瘾,又撰文讴歌酒文化,高度评价杜康造酒的划时代意义,“绝不输于仓颉造字”。有次为推出自产腊肉,小马特地写了篇“赋”,抄在几扇屏风上,隆重地置于大堂中央,深情颂扬自家腊肉强筋健体滋阴补阳老少皆宜。还启发读者想象他的腊肉源远流长,根据“确凿的”记载,起码可以上溯到“三国”时代。大概是借鉴了奢侈品的营销套路,先炫耀历史传奇和文化内涵,再趁着人们震撼或者眩晕,卖个好价钱。

“事事顺心”不是人生常态,小马虽然事业上随心所欲,掌控生活却有失水准。比如婚姻就不顺,历经结婚,离婚,再结婚。过程跌宕起伏,错综复杂,情感纠结。风波平息后,前妻追寻他留学归来的朝向,反道而行,独自去了美国。有朋友将此归因于小马的原因,小马辩称自己当年是在加拿大,前妻显然“跑偏了”。玩笑过后,小马却潇洒不起来,只得带着儿子四处游走,既当爹,又当妈。

前妻在美国历经漂泊,终于稳定下来,然后念子心切,想接孩子过去。这下小马为难了,多少个冬去春来,他一手把儿子拉扯大,父子情深。眼看儿子上了高中,品学兼优,实在舍不得。可是小马又了解那边,知道这事符合“人往高处走”的发展方向,而且也是儿子的意愿,又怎么阻拦得?

祸不单行,餐厅生意越发红火,染红了相关人士的眼睛,于是怂恿有权有势的业主,罔顾约定,强行收回了物业。你告吧,一听这业主威名,法院哪敢受理。万般无奈,小马只得借酒浇愁。

小马好酒,是天性,酒杯端起就放不下,但酒德尚可。他从不劝酒,生怕自己不够喝;也不喜欢干杯,想慢慢品尝,滋味绵长;酒至醺醺,绝不寻衅滋事,而是满脸窃笑,酒汪汪的眼睛熠熠生辉,人面桃花;言语仍然理性,不时还冒出佳句,口吐莲花,只是说了话不算而已。自从儿子移民,小马习性随之大变,酒至醺醺,脸上真情流露,桃花变成了梨花,还带雨点儿。说起儿子,话音哽咽,一肚子苦水,却语焉不详。害得一帮老酒友也天昏地暗,涕泗横流,一片唏嘘。我没喝酒,却也跟着黯然神伤,谁还没有点心酸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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