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强刚进办公室,就听到几个同事在一起愤愤地讨论着什么,看来最近比较闲,又在一起八卦了。
摇了摇头回到自己办公桌,倒了杯水,吞下几粒药丸,最近胃又不舒服了。
放下杯子,把药瓶放回包里,发现包里多了一个玩具毛绒小熊,是广场上一位小姑娘送的。不是说带给馨馨玩吗?什么时候给装进他公文包里了?瞧他这记性,便随手拿出来放在了办公桌抽屉里。
“哎,老明,你家兄弟几个也不少,有…兄妹五个吧?”同事老何回到自己座位上,还沉浸在刚才的唏嘘中,抬眼看向对面的明志强,问道。
“嗯,怎么啦?”一边翻开图纸校对着。
“唉,我跟你说,刚才张姐说的是她一个朋友家的事,她那个朋友一家人元旦那阵不是去泰国玩嘛,这不,正赶上曼谷跨年的那场爆炸。”
“听说了,新闻里有报道,可没说里面有中国人?”
“啊,不是,不是,张姐的朋友一家只是受了点轻伤,主要是受了惊吓。可是,这夫妻俩回国没几天却出了车祸,就剩一个女儿了,你说这,恐怖分子袭击都没事,没想到……”
“节哀!”
“啊?是挺不幸的,不过我也不认识这人,就张姐一朋友。啊!其实我不是说这事,瞧我这给绕的!我是说,她朋友的女儿今年刚大学毕业,那天不在车上逃过了一劫。”
“老何,这张图纸数据对不上,你要不要再核一遍?”明志强在图上作了标识,递给老何。
“啊?有问题吗?我回头再核下,你听我说完嘛!”
“你说,说重点。”
“噢,噢,其实就是那个可怜的女儿,含泪去领父母的死亡赔偿金,结果碰到一群极品亲戚。因为按照《继承法》死亡后没有立遗嘱的一律按法定继承算,那么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因为那女孩的爷爷奶奶目前还健在,跟那女孩一样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不知从哪儿打听到了消息,在自己别的子女的怂恿下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
“按法律规定,她爷爷奶奶可以继承他们家三分之一的财产,包括他们家的房子。小女孩现在是孤苦无依,多沉重的打击呀!现在正在寻求法律帮助呢,可惜了,同情怜悯大不过法律,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能有什么办法?除非亲情合解。”
“这做父母怎么有点……”
“冷血,无情,贪婪,是不是?其实主要是女孩的那些叔伯们怂恿的,不然俩老人那么大年纪,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着呢,怎么可能想要儿子的财产?何况还有一孙女在呢,都是见财忘亲!张姐那朋友要是生前立了遗嘱,可不就没这么么多事了!”
“所以--------你刚才问我的问题,我明白了。你放心吧,我家的人都很好,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再说了,你这么说不是咒我嘛,该罚!”
“哈哈,呸!呸!呸!当我没说,我这不是想起你以前买房时的为难事情吗?”
“没啥为难的,那时在农村都没什么收入,供我上个大学已经不容易了,哪里还来的闲钱,我能理解。”
“还是老明想得开,好了,我去忙了。”
长安关掉监控屏,想要说服明父立遗嘱不是一点难,他坚信争夺遗产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相信亲情。
十年后,他的两个大哥如果还健在的话,也许会念及亲情,能镇住那些贪婪自私之心。可惜,十年后他们也不在了,其他人跟他哪里还有什么情份在,是亲戚,不是亲人了。
如果让他知道十年后的事情,他兴许会改变主意的。
“小珞,可以这样操作吗?”
【可以,但是,对于明父来说这是未来发生的事情,不是记忆。你传送给他的影像对他而言,就象是做了一场比较真实的梦。能否改变决定,还是在于他自己。】
“总得试试。”
明父每天中午都会在办公室里小憩一会,长安决定选在这个时段。
办公大楼门前尽职尽责的保安大叔有点难搞,长安只好用了【隐匿】潜进办公楼,趁着明父睡着,五分钟传完了影像。
这个中午,明父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中他得了胃癌,晚期。
十年后他的妻子亦生病去世,他见证了那场遗产争夺战,梦中他就象一个局外人只能看着,女儿倒在血泊中的画面深深地刺激了他,他大喊着却没人听得到。
直到同事推醒他,才惊觉原来是一场梦,一身冷汗,梦中情形历历在目。
明父忙拿起手机,给妻子和女儿分别打了电话,听到她们的声音才定下心神,都是梦!
一定是上午听到老何讲的事情,才做了这么诡异的梦,一定是!
回到家,明志强把中午的梦跟妻子讲了一遍,那些情节就如同真实经历过一样,明母听后,不禁忧心忡忡。
明父的胃病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是年轻时太拼了落下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