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尸体引发的一切,金一边想着一边下了高尔夫GTI汽车。
“你差点撞到他,老爹。”布赖恩特说的是那个为了躲闪她的汽车引擎盖而跳开去的穿着制服的警察。
“我离他十万八千里。”
她钻过警示带,朝白色帐篷走去。那里有一帮身穿反光材质外套的人在忙碌。两车道的索恩斯路是连接利埃和达德利的主路。
路的一边是公园和住宅,另一侧值得一提的建筑有一座健身房、一所学校和索恩斯酒馆。
时值三月中旬,白天的温度已经突破两位数,但夜色让气温计上的数字跌回了二月的水平。
布赖恩特出示了他们的证件,金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直奔尸体而去。一条幽暗的巷子同一块坡地平行,一路向北,通往安博柯特——布赖尔利山的高级住宅区。
路左边的那块地上杂草丛生,狗屎遍地。一帮犯罪现场勘查员正在那里走来走去。
她进到闲人免入的白帐篷,不由得呻吟了一声。
基茨,她最喜欢的病理学家,正在俯身查看尸体。
“啊,斯通督察,好久不见。”他没有看她。
“我上星期才见过你,基茨。自杀女性,尸检。”
他抬高视线,然后摇头。“不,我一定把它给忘了。经历过创伤性事件的人都会那么干,你知道的。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事实上,我都记不得你的名字了。你再说一遍?”
“布赖恩特,请告诉基茨他一点都不搞笑。”
“我没法当着别人的面撒谎,老爹。”
金摇头,两个男的嘿嘿地笑了起来。
基茨个子矮小,脑袋光滑,留着倒三角形的胡须。数月前,同他相伴三十年的妻子意外去世了。虽然他不肯承认,但他的人生从此缺了一大块。
她偶尔容许他取笑她。但也就那么一次两次。
金转过身,看到那里有一只边境牧羊犬乖乖地蹲坐着,陪着它那趴在地上的主人。
“为什么这狗还在这儿?”
“目击证人,老爹。”布赖恩特自以为说了句俏皮话。
“布赖恩特,我没心情……”
“血溅在它皮毛上了。”基茨补充说明。
金仔细一看,它的前腿上是有几个斑点。
她屏蔽掉周围的动静,专心查看犯罪现场最重要的部分:尸体。她看到一名白人男性,四十岁出头,超重,身穿乐购超市品牌的牛仔裤和洗得发灰的白色T恤。T恤正面被刀刺过多次,有一摊猩红的血迹。尸体下方还有血涓涓流出。地上的痕迹表明,他是向后倒下的。
他的外套是新的,飞行员皮夹克式样,质量中等,但前襟显然盖不住他的肚腩。要想拉上拉链,简直是做梦。大概是某个爱他、对他猛增的腰围视而不见的人送给他的圣诞节礼物,又或许是他的母亲。某种尖锐物体刺入他体内时,外套根本没起到任何保护作用。
他的头发已经有一点点泛白,而且很长。他脸上的胡子刮得很干净,表情仍保持着惊讶的状态。
“凶器呢?”
“还没找到。”基茨说着转过身去。
金俯下身,法医摄影师正好向她看过来。他点头示意自己已经拍完了尸体。他的下一个拍摄对象是那条狗。
她小心地掀起浸透了血的T恤。有一个伤口最大最深,大部分血都是从那里流出来的。
“我猜最上面那个是致命伤,”基茨又加了一句,“不用你问,我告诉你,是把西式厨刀,五到六英寸长。”
“它不会在很远的地方。”她的话不是特意说给任何人听的。
“你怎么知道?它在哪里都有可能。他可能带着刀跑了。”
金摇头。“这可能是蓄意袭击:深夜,暗巷,不过,行凶者有点癫狂。这次袭击是感情用事。第一刀就致命了,但还有另外三道‘让他死透’的伤口。”
她一直在观察那具尸体,她能感受到袭击者的怒火,就好像它还悬浮在周围的空气里不曾散去。
她抬起头。“凶手行凶时处于狂暴状态,但行凶后,肾上腺素就消退了,然后呢?”
布赖恩特跟上了她的思路。“你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手里还拿着什么,你想尽快摆脱你和这件事的关系。”
“拿刀刺人的人有切身之痛,布赖恩特。你得接近对方,几乎可以说同那人有亲密关系。”
“或者,这是抢劫失手。在他身上没找到钱包。”
金对他的最后一句话不予理会,而是趴到尸体左边的地上。她采取侧躺的姿势,双脚贴近受害者的脚。砾石路散发的凉意穿透了她的衣服。
基茨看着她摇头。“唉,布赖恩特,你每天跟她在一起,真是不容易啊。”
“基茨,你根本想象不出来。”
金没有理睬他们。她手臂后挥,然后做了一个猛然刺出的动作。按这个姿势,伤口会落在胸骨的正中。她试图找到同实际伤口相匹配的动作,但力道不够。
她挪动身体,再次模拟。手臂运动轨迹还是差了那么一两英寸。
她又往下挪了挪,闭上眼睛,屏蔽掉周围人好奇的眼光。她才不在乎他们是怎么想的呢。
她想的是那个站在破烂地下室当中的黛西·邓恩。在她的脑海里,小女孩穿着她父亲挑选的衣服,吓得浑身发抖。这一次,她挥动手臂时带上了怒气,杀人的怒气。她睁开眼睛,俯过身去。她的食指正好落在伤口上。
她往下看。他们俩的脚不再齐平。她往下挪了足足四到五英寸,才找到这个合适自然的刺出体位,而且手臂的运动轨迹同伤口相符。
她站起身,拍了拍牛仔裤上的尘土。
她用自己的身高减去四到五英寸,然后说:“凶手身高不会超过五英尺三英寸或五英尺四英寸。”
基茨微笑着捋胡子。“你知道吗,布赖恩特,要是嘉士伯公司打造侦探……”
“还有什么我需要知道的吗?”金说着朝帐篷口走去。
“目前没有。我回去以后还会再好好检查一下。”基茨说。
金又扫视了一眼现场。犯罪现场勘查员们正在搜索物证,警员们正在入户询问、做笔录,救护车正等着警方放行尸体。她可以走了。她想要的都有了。现在,就看她能不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推测、复现这场凶杀了。
她一言不发地离开帐篷,从把守巷尾的两名警官身边走过。
在离他们十英尺开外的地方,她听到两人在嘟嘟囔囔着什么。她猛地停下脚步,跟在后面的布赖恩特差点撞上她。她转身往回走。
“你刚才说什么,贾维斯?”
她站到那个警官面前,双手插兜。他居然脸红了。
“你能否重复一下刚才说的话?布赖恩特没听到。”
那个高瘦的警官摇摇头。“我没有……”
金转向布赖恩特。“贾维斯警长刚才叫我‘冷酷的母狗’。”
“哦,胡说八道……”
她接着同布赖恩特说:“我倒没觉得这个评价全错了,不过我希望他解释一下。”她转向贾维斯,后者已经向后退了一步,“所以,请继续。”
“我没有说……”
“贾维斯,你要是再有点骨气,给你的陈述加点论据,我对你的敬意还能多一点。”
他不吭声。
“你希望我怎么做?我是不是应该为他的死痛哭流涕?你想我为他哀悼吗?祈祷吗?遗憾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去了吗?还是我应该收集线索,找到凶手?”
她坚定地看着他。而他回避了她的视线。
“对不起,长官。我不应该……”
金没有听完他的道歉。她已经迈步走开了。
抵达警戒线的时候,布赖恩特就跟在她的身后。她钻过警戒线,犹豫了一下,转头同一名警员说:
“能找个人照看一下那条狗吗?”
布赖恩特狂笑起来。“天哪,老爹,我还以为我很了解你呢。”
“什么?”
“这个现场,有的警员因为举分流标志被路人骂,有的新警官第一次见识犯罪现场,有个警长被人训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而你却在担心一条狗的福利。”
“那条狗的确不符合警察的职业规划。其余的倒都算正常。”
布赖恩特坐进车里,检查了两次安全带。
“开心点,这可能只是抢劫导致的失手杀人。”
她一言不发地驶离了现场。
“从你的表情上我看得懂你的心情。就好像有人偷了你的芭比娃娃,放到水里去煮。”
“我从来没有玩过芭比娃娃。就算有,肢解它的也该是我。”
“你懂我的意思。”
金的确懂他的意思。所有探员里,只有他敢这么跟她说话,还什么事也没有。
布赖恩特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糖,示意她拿一颗。她不要。
“你真的该克制一下。”她说这句话时,薄荷糖的味道已经在车里弥漫开来。
布赖恩特戒烟了,他以前一天要抽四十根烟,而现在是对强力止咳剂上瘾了。
“你知道的,它们有助于我思考。”
“如果真有这个功效,你不妨多嚼上几颗。”
她跟布赖恩特的看法不同,她认为这不是一桩抢劫案,所以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谁干的,什么时候干的,怎么杀的,为什么。
“怎么杀的”这个问题好回答,她猜刀长是五到七英寸。“什么时候干的”这个问题在尸检后能得出一个最接近的答案。剩下的就是“谁干的”和“为什么”了。
虽然弄清“为什么”是犯罪调查的重中之重,但金从来不认为它是解谜的关键。它是破案过程中唯一无法用科学手段证实的元素。她的工作是要找出“为什么”,但她不需要理解“为什么”。
她回想起自己当侦缉警长时经手的一个案子。一个小孩在斑马线上被一名妇女驾车撞倒,后者的血液酒精浓度是法定上限的三倍。那个七岁的小男孩被女人的吉普车前护杠撞伤,导致严重内出血,痛苦了很久才去世。后来他们发现,那个女人刚被诊断出子宫癌,一整个下午都泡在酒吧里。
但这个信息对金一点影响都没有,因为它不能改变事实。那个女人选择了借酒浇愁,选择了酒后开车,而且那个七岁小男孩确实已经死了。
如果试图理解某个行为背后的“为什么”,就有可能被激发出同理心,产生共鸣,甚至生出宽恕之情。不管那个行为有多么凶残。
但金的经历可以证明,她可不是宽宏大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