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北京的第三个月,他的妻子来到了这里。他从西安打来长途,告诉他她已经辞职,他并没有太多的惊讶,放下电话我就去街上买菜,做她爱吃的菜,后来就去机场接站,飞机晚点,在出站口,他看见一个穿着碎花长裙的女人提着行李箱,脚步蹒跚往这边走来,她向她招手喊她的名字,露阳,她过来隔着栏杆与他拥抱,说,我现在自由了,靠你养活了。
他们回到胡同里,她对这里的一切感觉到稀奇,她来过北京却很少看胡同,她夸他会选地方居住,他说,这是二环和三环之中惟一一处残存下来的还保留原汁原味的胡同,这里离东单西单都比较近,骑自行车快的话半个多小时就可以到天安门,他把行李拖进院子,房东老人上前来迎接,很短暂的时间就彼此熟悉,没有陌生的感觉,实际上是个很有亲和力的女子,走到哪里都会很快的认识一批人。
在院子里吃饭,是个月明凉爽的夜晚,她是个能喝酒的女子,并且酒量不浅,跟老人对饮好几盅后有些醉。长途旅行使她疲惫,他扶她进房间休息,他躺在床上,喉咙里发出兽般的呜咽,随后伏在床沿上就把吃进肚里东西都吐了出来。秽物溅到地上,散发着酒气和腥臭,他端来温水给她洗脸,然后用凉茶给她漱口,她折腾完了便所进被子里沉睡,他清理完地上秽物,洗了手和脸,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休息。
他早已习惯她如此的表现,她喝酒必醉,醉后必吐,这是她在结婚一个月后所表现出了的,他坐在院子里抽烟,房东老人沏了壶热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说,你已经结婚了,他点点头说,是去年结的,再过一个月就是一周年纪念日。房东问,她的脚是怎么回事?他按熄烟蒂,说是因为我。
他大学毕业后,有一年时间处在待业状态。他在大学里成绩优秀,深受一位老师的赏识,他给了秦海一个号码,告诉他如果工作不理想,可以去找他。这位老师后来去了西安,跟几个朋友成立了房地产公司。他毕业后四处找工作,俱是一些比较基层的,一年内换了四个单位。他有很强的自尊和上进心,不安于现状,到西安找到他的老师,在他的公司扎下脚来。
她是他老师的女儿,与他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他初来时是她的部下,得到她的照顾,半年后被提升为部门经理。他请她吃饭,以作为对她的感谢,她很欣然的接受,她是个很能喝酒的女子。她常参与公司的竞标投标,交际应酬,酒量很大,几瓶酒下去,他已经有些头晕,而她只当什么事也没有。
她说,其实我并不愿意在我爸的公司工作,但我又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我从小就很依赖他,我怕我离开他不知道能干什么,能不能生存下去。
这是她给他的最初的印象,能喝酒,象个男人一样豪爽,做起事了干脆利落。但对生活从未有过规划,总是不安于现状,试图跳脱出去,寻找自由的天地,但却因为从小对父母很赖而不自信,怀疑自己的能力。
她并不是他喜欢的女子,她的脆弱和躁动不安令他感到遥远和陌生,他只是与她保持着同事和上下级的工作关系,甚至连普通朋友也称不上。而她对他却是很是青睐,对他的工作和生活都很关照。她时常会放下手中的工作和跟别人的约会去到他的办公室里,跟他接近,他只是刻以或无意的回避。他不好直接说出心中所想,只是希望她能够明白他所做的反应时在与她保持距离。
而他最终还是和她结婚,这个他并不怎么喜爱的女子场车祸中救了他的命。她推他出去他出去自己跌倒,左脚被轿车轮子碾到造成残疾,他就是在这个时候决定要跟她结婚,很冲动的就有了这种想法,他对她心存感激,她出院后不久他们就举行婚礼。那年他二十六岁,他那时已对爱情绝望。林语一直没有消息好像是在世界上消失了一般。他只把露阳当成林语的替代品,哪便是她跟林语没有一点相似之外。他只是想尽早的把青春忘记在没有什么知觉的婚姻中,然后一点一点的忘记林语。
他们婚后的生活像大多数人一样的平淡,夫妻之间没什么可以谈的开的话题,都是忙于事业。除了工作,生活和对方像是迫于打理的附属品,每天回家做饭做菜,缝纫洗涮,偶尔几句互相关心的话,仿佛例行公式。她在家与在外完全是两个样子,两个人只会相对沉默,如有第三者在中间,会对他表现出莫大热情和关心,她交友广泛,常邀三请四的来家里打麻将,弄得乌烟瘴气。工作上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甚至有些卖命。
就这样平淡的生活了一年,他从在西安的公司来到北京工作,因他始终是无法忘记林语越是想在平淡生活中忘记一个人,她的影子却是语愈发的清晰,毕竟她曾是他少年生活一个色彩浓艳的符号,叁个月以后,她辞去工作来到这里,婚姻中过于平淡的生活将她的心态和承受能力逐渐变的俱强,她在悄无息中渐渐改变,重新规划人生只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