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讲文物收藏就不自觉地将话题指向个人的收藏,实际上,收藏可以分为六大类别:古、今收藏;中、外收藏;公、私收藏。这大概可以涵盖了收藏的所有范畴。民间收藏一直是收藏的重要力量。
一想到历史文物,往往就会想到国宝。那么,历史文物的民间收藏买卖是不是合法呢?20多年前,国家文物局有规定,文物是不允许私人买卖的。
200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颁布,在之后出台的《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才首次将我国民间收藏纳入了全社会文物保护事业之中,确立了民间收藏的合法地位。有了拍卖公司以后,相当于给文物在民间的流传架起了比较正常的桥梁。
是不是所有的文物都适宜于个人收藏和被国家法律允许收藏呢?当然不是。比如古建筑、石窟雕刻等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古墓葬中的出土文物等,就不是个人所能收藏的;还有的如甲骨、简牍、碑帖、写刻本、舆服、舟车以及革命文献文物等也不是收藏的大类。在各种文物中,目前适宜人们收藏、并且也为人们喜爱的主要还是除去建筑之外的历代艺术品。我国是世界东西方两大文明发祥地之一,以独具特色的东方艺术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悠久的历史、不断发展的科学工艺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的艺术瑰宝和珍贵文物。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保护文物的法规,都沿用了“文物”一词。直到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才把“文物”一词及其所包括的内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作出了全面科学的规定: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物在存在方式上主要分为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历史文化遗存。
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
在类别上主要包括: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