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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天才与白痴

当一个人处于儿童时期时,他的父母一定会给他下一个自己的定论:这个孩子,是个天才,或者是个白痴。

他们当然希望是前者。然而最后,他们多半认为其实是后者。实际上,未必如此。或许其实那孩子只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普通人,只是因为希望的落差,才成为了一个父母眼里的“白痴”。没错,大部分情况下,确实如此。当父母们从他们的幻想里清醒过来时,就会认识到自己孩子的真正水平,将他放在一个正确的标准线上培养。

但我不一样。

与上一个故事里,那位堪称天才的主角不同。我则是个纯粹的白痴。不开玩笑,至少小时候的我是这样。假使现在的我看到小时候的我,恐怕也会忍不住上去扇自己两巴掌,看看这货脑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现在就想给你们分享几个傻逼例子。不过在那之前,我还得把自己的背景介绍一下。免得到时候你们听的时候,晕晕乎乎,以至于找不着北。

我在椰枣州生。啊,这里许多人的家乡都不是那儿。那儿与各位似乎也没有太大的交集。差不多是这样吧?不过这都无所谓,这并不不重要,不重要。

我家是标准的中产阶级,一家都是一般人,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我们家有三个孩子,我排行第二,一个哥哥,一个弟弟。

实话实说,不怕嘲笑,我确实是最憨的那个。从小,我做事就比他们慢不止一拍。下面是各位已经期待许久的讲故事环节,我将作为当事人,分享自己的悲哀,毁灭自己在你们心目中的形象,创造大家的快乐。不要问我为什么,我就是这样的助人为乐。

我要说第一件事,来源于在小学吃饭的经历。

我不知道现在的情况,不过在我那个时候,学校内部还是提供早餐的。只要每学期交了早餐费,学校就会在早上一段时间,到各班去分发早餐。当时我爸妈图方便,自然也交了这钱的。有时候,早餐发下来的是面包和红茶;有时候则是各种面制食品;更多时候则是袋装的各种面条,以及配套的佐料。只要把面倒在碗里,再把佐料也一起倒进去,搅拌均匀即可。是不是很简单,对,很简单。但我就在这地方出了茬子。

提问:吃袋装食品时,要做的第一步是什么?

诶,没错,拆袋子。问题就出在这件事上。和你们理解的可能有点出入:那些面不是一个封闭的包装袋,而是用一个系上结的塑料袋装着的。问题来了:我不会解打结的东西。

不要笑,是真的。那时我已经六岁了,可我还是不会解塑料袋的结。但没办法,放在眼前的饭又不可能不吃,于是,我只好退而求其次,把塑料袋撕破,将里面的内容倒出来。因为袋子的韧性实在太强了,每次我基本上都要弄一堆面掉在桌子上。

一次两次还好,这样的情况多了,可就成了问题。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因此成为了同学嘲讽的对象,老师看中的“人才”。加上我当时的成绩并不好,在他人眼里的印象,也就清楚明白了。

如果只是这一件事,还不至于让我在别人眼里是个傻子。毕竟,一切皆有可能。一个一年级小学生不会解塑料袋,也勉强算是合理的事情。但是,如果连走路时基本的步伐都成问题,那事情就显得有些严重。

我们的小学,就要像我在军队时一样,进行队列排练。当然,要求并不高,只要是那么回事,不同手同脚,不跑出队就行。是不是特别简单?

是。也不是。

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确实简单。但这活儿对于我来说,则难于上青天。当别的孩子们自然地走过时,我却笨手笨脚地寻找着走路的平衡感。我究竟是多么奇妙的一个孩子?

当我走进部队的第一天,在操场上进行队列操练的时候,浮现在我脑海之中的,正是十年前,我站在一群小朋友之外,孤身一人,自己给自己喊着口号,在老师和其他同学看智障一般的眼神的围观下,绕着操场,不断奔走的样子。

我对于童年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但我永远记得,在一天傍晚时,其他人已经离开。而我,则被留下来继续练习齐步走。我努力顶住老师和当时的班长戏耍一般的眼神,走了一圈又一圈。而在校门之外,是我妈盼望我出来,而又恨铁不成钢,几乎想要把我吊起来打一顿的眼神。

那时和同龄人相比,我的确是个白痴。不提别人,就看看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吧。前者自幼擅长运动,而后者则展现出了过人的才华和音乐天赋。我都不想多提他们,因为那可能会令我产生嫉妒的情绪。不。如果我心里是这么想的话,或许嫉妒已经产生了?

产生就产生了。用某位老兄常用的话说,这也是人类的劣根性之一。

直到三年级以前,我不知被请过多少次家长,谈过多少次话。曾经有一次,我见到我妈从办公室里出来后,对着我不停地唉声叹气。当时我很害怕,以为又要挨一顿好打。然而并没有。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老师对她说了什么。

“你儿子,是不是有病啊?”

明白了吧。这就是他人对我的看法。没有对错,也不怪别人无情无素质,因为事实确实如此。要想反驳你认为错误的观点,最重要的就是证据,否则就不是反驳,而是胡搅蛮缠。但当时的我,显然没有拿出论据的能力来。

人们常说,天才与白痴只有一线之隔。我看并非如此,至少这条理论没有在我身上体现出来。不过我却也有优点。我听话,服从一切命令。好事情。

服从命令,对我而言或许是一种潜质,也是一种幸运。或许我注定是要来到部队的。因为对我这样的人而言,这种依靠命令与规则行事的地方,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有一段时间,联合体流行军旅剧。我相信各位都经历过那一段时期。不过在我看来,艺术毕竟只是艺术。它们经不起更严谨的考察与推敲。不过,除了我这种较真的白痴,大抵不会有人管什么真实性就是了。观众嘛,毕竟是只图个乐子罢了,电视剧也不是纪录片。不过倒也不是全无影响,那段时间,大量青年受到这些慷慨激昂思想的洗礼,因而进了部队,成为了军部光荣的一员。好事情,但也并非好事情。

部队是个大熔炉,也是面大镜子。它能照出你身上所有劣质的一面,并尽力将它们熔化。不过,这个过程,可能--不,一定会炸出一群只是顾着自己前程的懦夫。我这么说,可能显得有些超出人情之外了,毕竟人活着的很大一部分的目的,就是图个前程。不过,有些地方,是不允许这种思想的。

我有点扯远了,现在还没到讲部队生涯的时候。和网上一大堆挖坑不填的作者不一样,即使我的听众只有五个人,我也得把我自己开的坑填完。

我不是一个优秀的作者,并不擅长于开多条故事线。所以,我只把我自己的故事讲完。至于我的父母兄弟,那当然就不是我的分内之事了。不过,如果故事需要扯到他们,那我们还得说道说道。

在三年级以后,我的生活逐渐走上了正轨。确切来说,至少在基本生活能力,例如解塑料袋的活结一类,那是没什么问题了。至于队列操练,起码也算是走得还像正常人模样。只不过,有一个缺憾迟迟无法更正过来:成绩。

我们常说,任何孩子在小学的时候,成绩都不会太差。显然,说这句话的人并没有见过我这么一号人物。如果你见到一个小学就经常三十分起步的人,你会对此感到惊奇吗?反正我不会,因为这个人说的估计就是我。

前三年,我被请家长的原因多半来源于奇葩的愚蠢;后三年,我被请家长的原因,则变成了差劲的成绩与打架。说起来,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有人的故事里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具有打架天赋的人。不过想想也不奇怪。能干我们这一行的,哪一个不得从小就天赋异禀呢?

这么一讲,我好像突然有值得骄傲的地方了。原来我并非没有天赋,只是这天赋有些剑走偏锋,以至于无法显现罢了。

唉,其实并非无法显现,而是会招来麻烦。事实上,我也没有办法。我“白痴”的形象,在前些年里已经在同学心里根深蒂固。在人渐渐长大,思想渐渐发生变化后,未内心里免就会产生一些不好的邪恶思想。欺负一下貌似“傻子”的弱小同学,在他们看来,未免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不过,我还不是完全的傻子。最起码,我懂得一个基本的道理:假设被打了,就不能干挨打,必须得还手。

在我砸破了一个老师眼中“好学生”的脑门后,我又一次光荣地成为了被学校警告、记过、请家长的对象。请就请吧。毕竟,挨打的是何人?那可是学霸,老师眼中的大宝贝,同学应该效仿的对象。如果他想打一个傻子,后者当然应该躺着给他打,绝对不准还半下手。否则的话,就是对“大人物”不尊。现在想来,真是令人作呕。

唯独有一件事让人欣慰。这一次,我爸和我妈,都没有再次对我大吼大叫。

接下来的三年里,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白痴终于成长了,以至于终于能和正常人一样行动了,不再做出各种奇怪的事情。虽然他没有如愿变成一个天才,但他也并没有堕落成一个真正的白痴。他只是像大多数人一样泯然众人,成为构成了人类社会最基础的一部分:普通人。

现在想来,其实那时的我究竟是天才还是白痴,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什么“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只不过是鬼话罢了。只要他三观正确,他就不会是一个有害的人。仅仅如此,也便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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