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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百年孤寂:我们在爱中永恒孤独(2)

人与人之间出现隔阂,从语言开始,音乐却是一个另类。譬如听昆曲、粤语歌,都不会因为语言腔调的陌生而生出隔离感。也许起初有些不适应,但很快,所有掩埋的思绪都如同一条最终知晓要汇聚到哪里的河流,沉默地流淌。这条河流,叫做“心事”。

住在城市里的人,习惯听歌。语言是冷漠的,歌声是熟悉的,唱着语言的歌是易感的。孤独的城里人,也是易感的异乡人。

我喜欢坐地铁,胜于打的。因为地铁里我可以见到许多陌生人,我会离他们很远,不动声色地观察他们。他们中不乏游客、白领、民工、学生、小老板、记者,看他们很有趣。他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人:一类是对着手机沉默阅读的;一类是闭着眼睛独想心事的;一类是脸对着脸小声交谈的。多数人埋头对着手机或者iPad,这在国外非常少见。

我几乎不会坐在座位上,选择一个僻静的靠过道的位置站着,通常选择地铁的末尾。站在这个位置,能够看到乘客的侧脸,如同一樽腐朽的木雕。转过身,看见呼啸而过的自己的影子,在风中破碎。我持久地站立,看见一个女孩的脸。人影重叠,我看见她脸上的泪光,以为是幻觉。她在流泪。

“呼吸是你的脸,你曲线在蔓延,不断演变那海岸线,长出了最哀艳的水仙。”

如果想要接近一个人,洞悉他的心事,先看他的脸。男人的脸看久了,便会觉得乏味。他的纯真被欲望与罪恶取代。罪恶如烟火焚城,越华丽,越危险。以前还会觉得,一个长着漂亮脸的男人,有着一颗隐藏的不被人触摸的心,他一定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而那些朝三暮四、花天酒地的男人,即使上天曾经赐给他们安琪儿般的容颜,他们最终都会将自己作践成坠入尘埃里的戏子,甚至比戏子还可怜。自以为能够主宰天下的男人,到头来却被这天下主宰。

不喜欢阴柔的男人,一直不喜欢。无论他的内心多么野性。但会喜欢目光坚定表情硬朗的男人,即便他是贩夫走卒。如果一个女人像一个男人那般硬朗地活着,是让人赞赏的。我喜欢的女人里面,杜拉斯算一个。

男人如果朝三暮四,而你恰好爱他,就只能接受这种行为。否则,你必须说服自己不再爱他。谁爱上谁,谁最累。相反,如果你不爱他,却勉强自己与他在一起,除了表明你是一个需要男人的女人之外,同时表明你不值得该爱的男人爱。所以你得不到爱,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

做人,要做到敢爱敢弃,做到爱的时候用尽力气,不爱的时候漠然转身。不要再给自己借口,分手还有机会重来。

城市里的人,会产生感情上的隔离。隔绝的是语言,隔离的才是感情。习惯听一首歌的人,是因为念旧。在这个名为“念旧”的情绪里,发生许多个故事,这一个一个故事拼接起来,是一个人许多年走过来的迟暮与沧桑。习惯听一个人唱歌的人,是因为感情太丰富,却无处安放。他只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叫做,轮回里,我在等她。

没有谁是谁的神。亦如,没有谁的脸会为谁长出最哀艳的水仙。你却可以拥有幻想精神。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生死是假的,相许要有幻想与牺牲。

“我是这部车,第一个乘客,我不是不快乐。天空血红色,星星灰银色,你的爱人呢。”

有人说,谈恋爱就如同开车。恋爱的长短如同开车的快慢。开快车的人,他们投入的是速度,寻求的是刺激的快感。他们不在乎输赢,重要的是过程,且这过程必须迅猛。开慢车的人,喜欢细水长流边走边看的感觉。他们不需要追逐,需要的是这一路上是否有一生值得一看的风景而为此停留。

你是一个男人的第一个“乘客”吗?天空红色,白云白色,星星灰色,你的爱人呢,你看他在天空里,在白云里,在星星里,是什么样的颜色。你很快乐,你不要孤独。抽一口寂寞的烟,对着夜色没心没肺地笑。眉梢有痛的痕迹,映入眼眸,是一场焚城烟花。

倘若这一生注定成为一个为爱追逐的“乘客”,要记得,做爱人的第一,也要做他的唯一。

有一个女孩爱听王菲的《旋木》,将这首歌摘抄在一张绢布上面送给我。我与她持续通信,我们是同班同学,上课用纸巾作信纸,写上简短的心事。有时候只是摘抄一首诗或者一首歌词送给对方,彼此明白对方的心意。下课我转过身就能看见她,她就坐在我的身后,相隔三个座位的距离。抬起头来,她看着我,长久地不说话。

我们在一起,聊王菲,聊她的歌,聊安妮宝贝,聊她为王菲写过的两篇文——《风中樱花》与《沧海蝴蝶》。她们都是孤独的女子,不只是寂寞。

我与她也都孤独,孤独到不能够相互安慰,不能够相互取暖。我们一次手也没有牵过,却从对方的眼中知道彼此的需要。她喜欢我,这是曾经的事情。

村上春树说:“人的一生应该走进荒野,体验一次健康而又不无难耐的绝对孤独。”某种程度而言,城市是一片荒野。城市里的人,是这荒野中的向日葵,渴求阳光的照耀与温暖。可是光明这么短,黑暗这么长,有没有一束火把擦亮了头发的时候,也擦亮心中的孤岛。

我对自己说,我不害怕,我很爱他。

那一年,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对一个人说爱。对方比我大了很多岁,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他漂洋过海,去过很多地方,始终一个人。我觉得,我可以以自己幼小天真的姿态,去拥抱他冰冷孤寂的心,觉得只要时间够长,他就会爱上我。

他离过一次婚。他与前妻青梅竹马,从中学至大学,都是郎才女貌般配的一对。他们似乎生来就应该在一起,没有第三个人能够拆散他们。结束第一段婚姻之后,他选择放逐自己,去日本,去德国,去阿根廷,唯独不留在自己的故乡,唯独不需要爱人的相伴与慰藉,不再给自己爱的机会。

也许因为得不到,才觉得有他的世界是奢侈的。

“你像一座孤傲的岛,有自己的城堡。我是上不了岸的潮,也只能将你围绕。”

所以,那个女人唱着情人给她写的歌,唱着:“怕什么,怕被迷魂扶着情感,得到细心只怕丧心。爱什么,爱令我勇于报答太多人,但却不知道,如何死里逃生。”

我已经控制不住地流下泪。她比他大十一岁,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女儿。他比我大二十岁,离过一次婚,孑然一身。他的前妻离开他之后,嫁人、离婚,嫁人、离婚,一共经历三次婚姻,他始终一个人。我记得他笑着对我说:“我原以为我的选择是对的,其实错了。我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岁月令我不能再伤人,也不能再自伤。”

其实,他的话不对。他的选择也没有错,他是一个安于独身的男人,他的妻子,不知是因为对第一段婚姻太不能释怀,还是自己的感情观出现了问题。到如今,经历三个男人之后,还是一个人。兜兜转转,绕了一圈之后依旧独身的男人与女人,却不能再走到一起。

“怕什么,怕习惯豁出去爱上他人。但却不懂去,弄完假再成真。爱什么,爱令我勇于报答太多人。但却不知道,如何死里逃生。”

千禧年,他为她写下第一首歌,取名《迷魂记》。他们的恋情持续了两年,第三者的介入,她与他分手。她的第一段婚姻,也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最终离婚收场。

说她是一个失败的女人吗?当然不是。她比许多女人都要出色,特立独行,张扬不羁,是无数菲迷心中的“女神”。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落入了婚姻与爱情的漩涡,所幸,她现在过得幸福。

我喜欢她,多少年来,只听她一个人的歌。她唱出了一个人的爱与孤独,爱有多脆弱,孤独就有多深刻。多少年前,一个女人写道:用国语唱歌的人,也只剩下一个王菲可以听。的确,青春迷惘之时,只有她的歌可以听。

“情歌,换来特别效果。情歌,就如轮回无数花火,继续磨。”

他为她写下第二首歌,依旧是粤语,依旧是林夕作词。这一年,她在歌坛生涯的又一张专辑问世,取名《将爱》。几乎所有的歌名都是两个字,他给她写下最后一首歌——MV。

这首歌源于麦当娜MV的灵感,但我觉得是写给她的。他为她写的两首歌,旋律都特别缠绵,她唱出来的声音,仿佛情人的呢喃。他们做不来恋人,却可以成为音乐上的知己。因为她,他在努力尝试改变。因为他,她抛下冷漠高傲的面具,成为白雪王国里的小女孩。

“情歌,为何沦为情歌。什么,为何漏夜陪我听歌。仿佛听,结果。”

听了这么久的情歌,仿佛只是为了听一个结果。没有结果。对于相恋的人而言,分手离别不意味着一种结果。对于听歌的局外人而言,歌声戛然而止,王子公主的童话散场了。

第一首歌是开始,第二首歌是结束。千禧年他们相恋,三年之后彻底分手,再无破镜重圆的可能。我觉得惋惜,也觉得庆幸。某个时刻,我觉得他和她很相配,男才女貌。除此之外,还有更多普通恋人没有的东西,他的英俊与勇气,她的迷离与相信。他们都是自我的人,于是靠近,却不能持久地在一起。

就像两团华丽燃烧的烟火,释放出足以照耀天地的光,让世人羡慕。它们互为彼此存在,却不能靠近。一旦靠近,便焚毁整个天地,化作灰烬。爱亦是如此,太耀眼的爱势必不会长久,不是因为对方的强势,是因为自我偏执,觉得这世间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完美,而自己最害怕的就是这份完美。

拥有一个完美情人,是一种奢侈,也是一种负累。

“请不要灰心,你也会有人妒忌。你仰望到太高,贬低的只有自己。请不要哀伤,我会当你是偶像。你要别人怜爱,请安装一个药箱。”

有时候,我想给自己写一封情书。没有人来爱,我还可以爱自己。没有人给我写情书,我还可以送给自己一封情书。这封情书永远不会打开,没有名字,谁想要,就送给谁。

每一个人都应该给自己写一封情书。失恋也好,单相思也罢,情书不过是给自己一个安慰,一个从恋人身上永远都要不回来的珍贵。

他并不珍惜你,甚至一点都不在意你。你爱他,他并不知道。你爱他,他爱着别人,就是这样。你自苦吗?没有用。如她那样一个高傲矜持的女人,也会唱着“自己都不爱,怎么相爱”,你又何苦被人伤又被己伤。

是的,连自己都不爱,又怎么相爱,怎么去爱别人?写一封情书,不要灰心,也不要伤心。谁没有失恋的时候,谁没有过默默地爱一个永远得不到的人的时候。得到了又怎样,不过是一场注定分离的空,不如不要。我爱自己甚于爱别人。我爱自己的高贵天真,不愿做卑微乞怜的失爱者。失爱,就是失乐。我的失乐换不来我的摩天轮与游乐场,看旋转木马投射的影子,那个当年的我坐在哪儿呢。

玻璃碎了,午夜散场了,华丽的红舞鞋不见了。我为爱流下了最后一滴泪,也该结束了。

不要以为你只要他安慰,不要以为眼角眉梢只是种点缀。

他不是脸色明媚,谁会想入非非。

不要以为青春一定会枯萎,不要以为他的头发开不出蔷薇。

你只要心中有鬼,他就一直甜美。

——《色·戒》

“你只要心中有鬼,他就一直甜美。”

她是这样一个盛放到底、决绝到底的人。一旦知道他有了背离之心,即使下跪、乞求、夜雨中哭泣等待,就算会心软,到最后还是要狠下心来,说分手。时间不是一剂良药,时间只会让彼此纠缠不清怨怪对方。不如挥刀斩棘,蔷薇很美,但它会刺破手指,流下血的泪。

爱情,终有枯萎的一天。得不到的,失去的,最后都会有一个坚强的自己来捍卫。不过是用自己的成全换来最后一次保护,用拒绝的姿态给受伤的自己一个休眠的空间。没有爱,何来爱,还可以等待。

于是,她得到了她想要的爱情,得到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

而我呢,漂泊寻觅这么多年,也没有找到想找的人,没有得到想要的爱情。已经很久不谈恋爱了,别人问我为何,我沉默不言,内心留有坚持。讳莫如深的结局是,始终等不到,以为总有一天会遇到。我不是停留在过去不能自拔的人,我知道我需要怎样的爱人,怎样的情感,我知道我的未来是何模样,我孩子的父亲是何模样。我需要等待这样一个人——等待。

曾经试着寻找,却始终觉得自己还很年轻。年华就这么匆匆过去了,等到岁月都苍老。如果还等不来这个人,那就将我自己贡献给岁月吧。

我是岁月的孩子;岁月,是我的歌。

两年之后,我收到了他的信,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他决定旅居日本。彼时,我读着一个男人的游记,想起了过去。手指残留他的味道,用这双被他牵过的手,去触摸,去寻觅,去写下爱的箴言,再去握住一个值得爱的人。

两年之后,我去了上海,办理签证,准备去欧洲。我与他,越走越远,时间不能带我们回到从前。就算有一架时光机,我也不愿意再回到从前。那个哀伤的为爱流泪的我不见了,写自己的情书,念给很多人听。这其中,或许有人正为爱而伤,或许有人忘记了爱的伤痕。可是,我依然不知疲倦地写着我的情书。因为我知道,总有一个人在风景都看透的时候,停下来,等我念一段给他听。

还没好好地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还没跟你牵着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

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还没为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然后一起分享,

会更明白,相思的哀愁。

还没好好地感受,

醒着亲吻的温柔。

可能在我左右,

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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