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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一次遭遇爱情(1)

1|爱上凝固的艺术

世上事总是如同破布上面蒙绸子,表面看上去华彩照人,内里却早已被虫吃鼠咬,不堪入目。世上人也总如鬼脸上罩面具,表面看上去道貌岸然,内里早黑水横流,欲择人而噬。当此之时,再看徽因那双眼睛,穿越世事烟尘,我看见的,恍然是曾经单纯的自己。

四十岁的我生于升平盛世,却只单纯了半世,便被打碎了幻境的琉璃,看见世间的诸多残酷与狡诈、猥琐与卑鄙;而徽因,在那样的乱世流离中,又是怎样坚守住她的单纯、热情、勇敢、正义?

好了,话题扯远了,再说回来。

话说徽因初次登上远航异域的邮船,看见翻滚的浪花,极目是渺远的天际,当此之时,她在想些什么呢?

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里,那个老艄公嘿嘿哈哈地唱:“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世间人擦肩而过,尚是十年修来的缘,同船而渡,尚是十年修来的缘;那经历百年才修来的共枕之缘,又被现世的多少人轻易斩断。不知珍惜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特征,而固守清真,却成了傻帽儿和异类的代名词。这是一个多么荒谬、既爱情泛滥又爱情缺失的年代。

徽因假如生在现在,想来她也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女子,亭亭站立红尘道边,看一路烟尘喧嚣,痴男怨女对对,自己笑看风云。

当年,徽因站在船头,有没有过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呢?有没有想到过邂逅一段美妙的感情,让自己蓄积的青春热情猛然迸发一次呢?

其实,无论想与不想,前方已经有一个人,在等待和她相遇。

徽因随父亲到法国后,再转道英国。然后,跟随父亲漫游了欧洲大陆。此地别有一乡风,与中国大不同。就拿林长民日记中的日内瓦湖的风情来说,与徽因熟悉的西湖,便决然不同:

“罗山名迹,登陆少驻,雨湖烟雾,向晚渐消;夕阳还山,岚气万变。其色青、绿、红、紫,深浅隐现,幻相无穷。积雪峰巅,于叠嶂间时露一二,晶莹如玉。赤者又类玛瑙红也。罗山茶寮,雨后来客绝少。余等憩Hotel at chardraux时许……七时归舟,改乘Simplon,亦一湖畔地名。晚行较迅。云暗如山,霭绿如水,船窗玻璃染作深碧,天际尚有微明。”

这一路上,她被美丽的异国风情折服,更被各地美丽的风格迥然不同的建筑艺术征服。

看看庄严的佛殿吧,还有如莲花般绽放的佛塔,看看那小巧的庭院吧,还有那起脊的屋檐;看看那螺旋的楼梯吧,还有那精美的雕花。从名利世俗中抬起眼来吧,从虚名浮利中抬起眼来吧,世间真的有大好的旖旎风光,哪怕天上撒下的一把雪花,墙边滋生的青青绿苔,青草池塘雨后蛙。把它们收藏在心里,我们,就有资格做一个精神世界的百万富翁。只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贫民,不名一文。而徽因,却从此好比穿上一双红舞鞋,一路曼舞,合着这凝固的音乐做的节拍。

不过,又有一说,她对建筑的痴迷,却是起自一个非常偶然的原因:林长民让女儿跟随柏烈特医生一家,前往英国南部的海滨小城布莱顿度假。柏烈特家有五朵金花。一次,“金花”中最小的斯泰西在海边用沙子堆城堡,小手拙笨,老不成功,喊二姐黛丝:“来!工程师,帮帮忙。”黛丝一会儿就给妹妹堆起一座漂亮的、沙子做的城堡,廊柱俱全。

林徽因好奇地问:“为什么大家叫你工程师?”

黛丝回答:“哦,因为我喜欢建筑,将来我的梦想就是要做一名工程师。”

一句话揭开一张幔,原以为幔里已经是花开烂漫,春事难收难管,原来幔外另有一片天。林徽因理解的建筑,就是泥瓦匠和木匠拿着斧、凿、瓦刀等工具,叮叮当当盖房子。黛丝告诉她:“建筑和盖房子可不是一回事。建筑是一门艺术!”——艺术!徽因天生具备敏锐的艺术天性,这句话如同一点微朦的亮光,引导她踩进一个全新的世界。

当林长民带她回国,见到思成,都是年轻人,徽因的话一向美丽而富有“煽动性”,一下子逗引起梁思成的热情,他也决定学建筑——芽儿如拳嫩青青,一个杰出的建筑学家就这样被催生。

后来,林徽因嫁给梁思成,二人携手,一起沉迷在建筑学的世界,共同的学识修养使他们拥有共同的精神世界,共同的精神世界使他们相濡以沫,走过无数风雨。徽因有着柔草一般的身体,有着清坚高旷的意志,全力执着于自己的事业,甚至不惜一生交付,不留后路,到最后病着、咳着、喘着,还在为自己心爱的事业奋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而此时她对建筑着迷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便是一棵幼芽,日后,会长成参天大树。

2|心一动,故事便会发生

一九二〇年九月,林徽因以优异成绩考入St.Mary's College(圣玛丽学院)学习。学校距住处阿门二十七号两英里多路,行小路穿过一个公园,出园门即是学校,走大道就得雇车。校长是位七十来岁的孀妇,但热情而诚恳。在这所学校,林徽因的英语愈加娴熟纯正,后来她一笔流利优美的英文赢得了哈佛校长的女儿费慰梅由衷的赞赏。

学习之余,徽因开始以小主人的身份和父亲一起接待诸多文化名流。

从那时开始,林徽因正式开始学习社会交际。我们且来看看她所结识和交际的是哪些人吧。著名史学家H.C.威尔斯、小说家T.哈代、美女作家K.曼斯菲尔德、新派文学理论家E.M.福斯特,以及旅居欧洲的张奚若、陈西滢、金岳霖、吴经熊、张君劢、聂云台……

这些中外精英,给她搭起了如此之高的平台,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更何况徽因原本就是一枝秀树,这样更让她如芝兰玉树,光辉夺目。所见者多,形形色色,眼界愈宽,她手中的笔越发灵动出彩。

伦敦,雾都。

大家习以为常,都觉得雾是灰色的,所有的雾都是灰色的,世界上,难道还会有别的颜色的雾吗?

可是,在一个世纪前的画家莫奈眼里,伦敦的雾竟然成了紫红色。直到这时,大家才发现,原来随着红砖房的日渐增多,伦敦的雾,居然真的被映成了紫红色。于是,刚开始的愤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恍然大悟的惊喜,好像大家都从凡俗的生活中,被强行敲开了一丝缝,由紫红色的雾,渗进一些别样的气息,这种气息叫作诗意。

那么,在诗意的雾色伦敦中,林徽因在做什么呢?当没有人的时候,她一个人安静地待在寓所,偎在传统的壁炉旁,手边一杯咖啡,读一些喜欢的文字,而这些文字里,总会有些美妙的幻想,和激动人心的情爱。于是,一个少女,又怎么能够忍住不想:自己的爱情,又何时会来?

当她这样想的时候,她却不知道,心一动,故事便会发生。

满腔忧郁的诗人在飘着雨丝的小巷里遇上一个打着油纸伞的姑娘;深闺里的少女梦见一个风流倜傥的书生;断桥边憨厚的许仙遇见温柔贤淑的白娘子;清清的河水边,赶着老牛的董永遇见彩袂飘飘的七仙女……

真好哇,是真的好。

可是,对有的人来说,缘分是我如白鹤,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对有的人来说,缘分是我如流萤,快速消逝在你那永恒的夜空;对有的人来说,缘分却是我如炭,你如冰;我如鲜花绽放,你如怒雪泼天……

所以满腔忧郁的诗人遇上那个打着油纸伞的姑娘,也不过擦肩而过,一声叹息,徒留几行小诗;少女梦见书生,也不过睁眼之后,相思入骨,却一切成空;许仙遇见白娘子,却不知他是她命中的磨难;董永遇到七仙女,却是两个人迢迢银河两相望,永世甘苦无人知。

所以,缘,有的时候,竟真的是劫。甚至大多数的缘,都与劫相生、相伴。

比如林徽因与徐志摩的缘,便是张幼仪的劫。

世间有徐志摩,便有“多情种”的完美诠释;世间有徐志摩,又有“狠心贼”的淋漓注脚。他因情多,恨不得与徽因化作两团热火,一起烧了、融了;他因情寡,恨不得与发妻张幼仪一刀两断,生寇死仇。他对徽因,是春心共花争发,寸寸相思入骨;他对幼仪,是秋风秋雨秋零落,片片黄叶堕尘埃。

张幼仪嫁给徐志摩的时候,正好十六岁,少女情怀,烂漫无猜,嫁入徐家,为志摩生有一子;后来,志摩远在异国,她又一路颠簸,直奔爱人。

王昭君出塞,弹琵琶曲,惹得大雁也落下云端,音调是那样的凄切。张幼仪追随夫君来到这片陌生的异国土地,那份寂寞难耐,恐怕并不输那个千年前的女子。思乡吗?那是一定的。恐慌吗?那也是一定的。寂寞吗?“昏鸦尽,小立恨因谁?急雪乍翻香阁絮,轻风吹到胆瓶梅,心字已成灰”又何以描摹得尽?

也许她在来异国见到志摩之前,真的是憧憬过夫妇二人携手共对异国风光,好像两只生活在异域风情中的中国鸽子一样的情景,一个为另一个温柔地梳理翅膀,另一个为这一个咕咕地温柔地唱情歌。可是她想错了。

张幼仪回忆当时徐志摩的态度:“我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徐志摩站在东张西望的人群里。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了条白丝巾。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可是我晓得那是他。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的,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当中唯一露出不想到这儿来的表情的人。”

从马赛接她下船,丈夫未曾问过她这一路上可好、坐船可否适应、现在肚子饿不饿、想不想吃些东西、有没有头痛,他只是秉承着习得的英国绅士的礼仪和作风,默不作声地接过了她手中的提箱,兀自走在前面,仿佛是个陌生人。

此时,徐志摩已经在剑桥皇家学院读书,和张幼仪在离剑桥不远的波士顿乡下居住。

英国的乡下,宁静、寂寥,淡蓝的天空飘着镶着阴影的边的白云,云下是静水如蓝、河道蜿蜒,两岸短草长树,疏疏落落的尖顶的房,远处还有悠闲啃草的牛和羊。

此番景象,对于一个来自异域他乡、语言不通、性情内向的女子来说,无疑是无尽的孤独和寂寥。唯一能够给她安慰的丈夫却总是早出晚归;即使回到家里,也是沉默寡言,冷若冰霜。而且,总是三天两头跑去理发店。

他去,是为了寄信——理发师兼营邮差的活计,寄英文信,给看得懂英文的人,寄给——林徽因。

3|一场亦美亦劫的缘

林徽因好比一朵好花,一枝柔软的章台柳,早在张幼仪千里迢迢投奔志摩之前,已令志摩心动,想要攀折。

一九二〇年九月,徐志摩从美国来到英国,结识了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之后和林长民相见恨晚,且对林长民年仅十六岁的女儿林徽因情有独钟。其时,他已经二十四岁,对着一个十六岁的兰心美人,这种感觉,颇像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的情节——方鸿渐初遇唐晓芙。

唐晓芙是整本书里唯一没有受到钱钟书先生利齿调侃的女子,她俏皮、灵动、真实、美好,符合所有男子对于清纯女子的美好想象,所以才会让方鸿渐迷得神魂颠倒:“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

方鸿渐爱唐晓芙,爱她的清新,爱她的真实,爱她的自然。十六岁的林徽因,面目清新,眼神灵动,有着旧中国女性所不具有的贵气与胸怀,以及灵动如同水银一般的气质。她笑起来如同银铃脆响、黄莺出谷,娴静又如软玉姣花,这对于套上旧式婚姻枷锁、一心渴望自由的才子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

于是,他开始写信,写英文信,他想要享受和徽因共用一种语言的窃喜,这种窃喜类同私情,让他欲罢不能。

普希金说过一句话:没有幸福,只有自由和平静。其实人心宛如一汪水,得到了自由,便自然会得到平静;一旦被拘困,便一定会发狂挣扎,和礁岩作战、和拦路的山崖作战,一定要为自己找一条路出来。徐志摩便是那条被婚姻锁牢的溪水,此刻,一心为着自由和幸福湍流激奔。

所以,他的信,一封,一封,又一封。

终于有一天,徐志摩接到了林长民的信:

志摩足下:长函敬悉,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mockery(嘲笑),想足下误解耳。星期日(十二月三日)午饭,盼君来谈,并约博生夫妇。友谊长葆,此意幸亮察。敬颂文安。弟长民顿首,十二月一日。徽音附候。

看见没,是“感悚”,一方面是“感动”,另一方面,是“惊悚、畏悚”,总之,徐志摩的热情让人害怕,让林徽因害怕,所以她求助了她的父亲;她的父亲也害怕,所以出言温和示警,不说别的,只想与他“友谊长葆”。

徐志摩复信林长民,对自己的情愫坦诚以告,次日林长民再给他写信:

得昨日手书,循诵再三,感佩不已。感公精诚,佩公莹洁也。明日午餐,所约戚好,皆是可人,感迟嘉宾一沾文采,务乞惠临。虽云小聚,从此友谊当益加厚,亦人生一大福分,尚希珍重察之。敬复志摩足下,长民顿首,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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