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
是“烧钱”,还是抢占创新?
在消费互联网市场领域,中国走在了全世界的前列,超越了美国。这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同样也是中国特殊的市场状况导致的。那么,消费互联网超越美国是否意味着中国将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
当前,BAT所进行投资、并购的企业都集中在消费互联网领域,方式也是惊人的相似,那就是对消费者进行补贴。腾讯投资的滴滴打车,仅2年时间就“烧钱”15亿元。而滴滴打车的创始人程维在2014年接受采访时称:“我们是最‘烧钱’的初创公司,但是3~5年内并没有赢利和上市计划。”
除了打车行业外,在餐饮O2O行业也是疯狂的“烧钱”战。美团被媒体曝光月“烧钱”2亿元,亏损6亿元,而这些钱都补贴给了利用美团外卖进行消费的用户。饿了么,这家餐饮O2O公司与美团外卖一样采取补贴消费者策略,持续“烧钱”抢夺用户,已经进行到E轮融资却还没有赢利模式。同样在O2O市场征战的百度糯米网,李彦宏准备“烧钱”200亿元砸出未来。
BAT在消费互联网上的疯狂投资让这些人与服务连接的市场被搞得极速膨胀,在“烧钱”的过程中培养用户新的消费习惯,同时推广自家的手机支付应用,提升百度、微信、阿里巴巴的生态平台的服务能力,提高竞争的壁垒。
BAT都是从2000年互联网泡沫时期一路走来,它们都相信互联网公司只要获得足够多的用户,赢利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它们所投资的消费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基本上都为同质化的“烧钱”大战,其业务模式并无任何实质性差异。
而对于消费者来讲,在任何平台消费都是相同的体验,唯有补贴的高低不同。例如,对于选择使用滴滴打车还是Uber,主要看谁的补贴高,驾驶员们也同样总是选择补贴收益更高的打车软件做生意。于是,“烧钱”大战难以停止,一浪更比一浪高。
那么,同样是“烧钱”,当前的消费互联网市场与2000年以前的互联网市场是否完全相同呢?我认为,还是存在根本性差别的。首先,当时的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并未结合,只存在于线上;其次,当时的互联网用户数量、使用终端的情况、使用习惯与现在完全不同。这就意味着2015年的“烧钱”大战与2000年以前的“烧钱”大战会有不同的结果。
2000年以前的互联网企业并不知道赢利模式在哪里,它们需要去尝试和探索。而15年后的消费互联网是将传统的商业搬到了互联网上,业务本身就有赢利模式。例如,“专车”市场是出租车市场的网络化版本。而出租车市场的赢利模式十分简单,那就是乘客付费乘车,出租车加司机提供服务,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收取一些服务和管理费。
但是滴滴、Uber这些“专车”公司希望构建一个遍布全国的出租车公司,不收取服务和管理费,而是收取司机营业额的提成。但是,这必须要先通过“补贴”的方式将传统出租车的用户抢到自己碗里来。本质上来讲,其并未改变出租车行业的赢利方式,也并未塑造一个崭新的产业。
而2000年以前的互联网公司抢夺市场的方式通过的是“创新”。例如,谷歌研发出搜索技术,但是却并不知道如何赢利,后来通过广告的方式获得了盈利;腾讯模仿OICQ推出QQ聊天工具,也不知道如何赢利,但随着用户量的增加,找到了增值服务收费、游戏等赢利模式。
简单来讲,2000年前的互联网企业是创造需求,满足需求,获得利润;而15年后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则是从传统产业手中抢夺市场,方法是通过其互联网渠道、平台、用户、资金优势,而不是自己创造需求,满足需求。
再从“烧钱”的时间上来看,从1998年11月11日腾讯诞生到2004年6月腾讯公司在中国香港上市,当年营收4.44亿元;而成立1年多之后,也就是2000年,腾讯已经获得了5000万元的盈利。而同期成立的新浪、搜狐、网易、百度也都找到了广告的赢利模式,获取了比腾讯更高的收入。
截至2015年,已经创办了4年的滴滴打车仍处于严重“烧钱”阶段;2010年成立的美团网截至2015年已经6年时间,每个月“烧钱”数亿元。显然,消费互联网的企业与2000年时线上互联网企业在“烧钱”时间、“烧钱”数量上是完全不同的。
2000年以前创办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它们的技术优势发展差异化业务,从而形成了竞争壁垒;而15年后的消费互联网企业之间完全是进行同质化竞争,没有任何技术壁垒,最大的壁垒在于“烧钱”的实力。
中国的手机网民数已经超过了6亿,这与2000年时的网民数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而对每个网民进行补贴,这种投入是恐怖的,6亿网民一天补贴1元钱,就是6亿元。以赢利能力最牛的腾讯公司为例,2015年第三季度腾讯的经营利润为103亿元,每天的利润不足3772万元,不够消费互联网公司烧半天。
2015年,BAT全都参与到消费互联网的“烧钱”大战中,希望烧出用户习惯,然后再收割利润,重复与2000年时的互联网一样的发展模式。但是三巨头必须清楚,消费互联网市场并非新市场,而是抢夺线下市场,它们不仅面临与其他两家巨头的战斗,还面临与线下企业的战斗。用户在停止补贴后,是否还会在网上大规模的订餐,是否还会叫按摩师上门服务,是否还会选择专车服务?这都是未知数,因为疯狂的“烧钱”掩盖了用户真实的需求和习惯的转变。
BAT是否会陷入消费互联网“烧钱”大战的泥潭中而难以脱身?或许滴滴与快的的合并,是消费互联网“烧钱”战争最后的归宿。因为大众点评与美团、58同城与赶集,一个又一个消费互联网市场“烧钱”战的结局都是如此。
但是它们的合并又面临另一个难题,那就是与传统商业竞争的时候,可能触犯《反垄断法》,从而遭遇法律因素、政策的不可控原因而遇到巨大难题。大浪淘沙之后,当政府发现这些消费互联网并没有带来真正的就业增加、经济增长、内需提高、社会问题,只是打造了一个又一个手握海量用户、庞大社会资源和话语权、拥有巨大资金实力的“商业帝国”,政府必然要出手管理并显示自己的权威地位。
在BAT三巨头疯狂投资消费互联网市场、抢夺连接服务的入口与金融支付霸权地位的时候,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互联网公司却在加紧进行新技术的研发。
谷歌2014年投入的研发资金为80亿美元,占其总营收的13.2%。谷歌的研发已经完全不限于互联网领域,而是在虚拟现实、无人驾驶技术、清洁能源、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智能医疗、太空技术等方面均进行大规模的布局和研发。
而从全球研发投入榜上来看,进入全球研发投入前十名的企业没有一家中国企业,但是却有英特尔、微软、谷歌的名字。它们与大众汽车、罗氏、默克、强生等公司都榜上有名。谷歌、微软等正在参与到未来科技的研发中。
我们都知道,第一次产业革命是由蒸汽机的发明所带来的,第二次是电气化时代所带来的变革,第三次是互联网和PC的诞生所带来的信息化革命。那么,第四次是什么?
或许人与服务的连接仅仅属于“后互联网”时代,我们不知道第四次产业革命是什么,但可以肯定是技术带来的一系列变革。而BAT三家最富有的中国企业目前却在错失对未来科学技术的研发,将其所有的财富都投入这些并无创新的消费互联网“烧钱”大战中。因为没有研发投入的支持,中国在第四次产业革命的全球风潮中,或许仍会败下阵来。到底未来会怎样,我们也只能静静地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