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明秀,多么好的女人。我被安排在公社卫生院上班后不久,我们就结婚了,那时候我才二十一岁,明秀刚刚十九岁。那时候明秀真是一朵花啊。
明秀长着鹅蛋脸,皮肤是乡下女孩少有的白皙,个子比我高。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她在某些方面有些像我的母亲。都说男人在选择妻子的时候,无意识中总是会挑选长相或是性格上像母亲的女子。这或许是有道理的吧,但在当时我对此毫无什么意识。我只知道明秀长得漂亮,她长得比我妈妈当然还要好看。在我们结婚不久的那些夜晚,她的美丽的身体带给我们多少快乐啊。
要说明秀一开始就没有爱过我,只是为了过上好日子才嫁给我,我是不相信的。她嫁给我,是要和我一起过日子的。一个年轻的女人,吃得再好,穿得再好,住得再好,如果和自己的男人那方面的事情不好,也不能说是过上了好日子,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是不是?我们虽然不是自由恋爱,但也不是什么包办婚姻,我们结婚之前是见过面的。结婚之前明秀从来不敢抬头看我,但是我知道她总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打量我。她打量了我许多次之后才同意嫁给我的。我长得不难看,我的长相通得过明秀的打量,对此我有充分的自信。
我们结婚后明秀在床上的表现相当积极,也相当优秀。我的表现也是令明秀满意的,那些细节就不便多说了,总之有一段时间我们的生活是并不缺少激情的。
我们结婚之后有三年时间明秀还没有怀孕。
在我们乡下这可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一对年轻的夫妻,结婚三年都没有怀孕,不是男的有问题,就是女的有问题,或者是男的女的都有问题。我不相信我有问题,明秀当然也不相信她有问题。我们都不愿意去医院检查(那毕竟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呵!),再说我们都还很年轻,只要我们继续努力,不相信就生不下一个孩子。
果然,又过了两年,明秀怀孕了。明秀生下了一个女孩,有鼻子有眼,一切正常,接生的医生一拍屁股,哭声格外响亮。一切的猜测都破了产,但是人心莫测,人言可畏,我算是又一次体会到了。
我给孩子起名叫小蘩。起这个名字花了我不少功夫。我翻遍了字典,最终才确定了这个名字。“蘩”是一个很古的字,古书上指一种草本植物。“小蘩”这个名字,给人一种很有文化的感觉,是不是?我的父母都是文盲,但是我的孩子再不能给人没有文化的印象,是不是?
小蘩的出生已经是七十年代末的事了。世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虽说不是天翻地覆,变化之大也足以让人产生恍若隔世之感。那个过去常来我们家的地委书记再也不会来了,因为他现在已成为阶下囚。至于他到底都干了什么坏事,我们普通老百姓当然是无从知晓的。尽管他在我们家里住过许多夜晚,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坏事,足以让他丢官撤职而且直接进了班房。再没有人提我们家是什么“全家红”了(不过我们也并没有听过或是看过什么宣告或文件,声称撤消我们家里的“全家红”的称号),但除此之外我们家也没有受到什么别的牵连。说到底我们只不过是普通老百姓。父亲再也没有去北京开过会,连到市里开会的机会都没有了。也没有记者来采访父亲,报道生产队里的一头牛生了病,父亲杀了家里的老母鸡喂给牛吃的事(这是真的,并不是记者编造。不过要说明的是这件事发生在我们全家被评为“全家红”之后)。二姐由公社的团委书记,变成了乡里的妇女主任,三姐还在县委招待所工作,她们都仍然是国家的人。大哥呢,仍然是县里商业局的一名干部。他的官是当不上去的,因为他这个工农兵大学生的文化,不会比我高出多少(大哥从小就是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他的成绩一直在班上垫底),但他根本也不用担心会被国家辞退。我就更不用担心了,我在医院当一名收费员,工作从来没有出过差错,而且人缘挺好,从来也没有和医院里的同事吵过一回架。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好人。
但是有人说小蘩不是我的孩子。
这样的事据说丈夫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但这样的事最终还是会传到丈夫的耳中。信,还是不信?我是不相信的。因为小蘩从小就和我特别亲。她对明秀倒是无所谓,对我是特别的亲。只要我不在家,她就到处找我:“爸爸呢,爸爸呢,爸爸到哪里去了?”我担心的是,这孩子别是有什么恋父情结吧,我从来也没有担心别的。
我和明秀是在小蘩出生的前一年搬到医院住的。那一年正好医院新盖的宿舍完了工,我也分到了一套房子,我们就搬到医院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