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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威尔士诗人

如果撇开诗人正直的品格不谈,非要谈其地位的话,那么在威尔士出生或者其父母是威尔士人且以英语写作的诗人的地位如今被许多人搞得很艰难了,这毫无必要而且莫名其妙。有一些用英语写诗的年轻威尔士人,他们热忱地坚持,自己是威尔士人,有权用威尔士语写作,但是,出于这种语言的非商业原因,他们要么不能,要么不愿意用威尔士语写作,所以他们往往给人一种印象,那就是他们用英语写作,只是屈从这种专横外语的影响和广泛的应用。我不属于这样的诗人。

这既不是一档威尔士诗歌节目,也不是英国—威尔士诗歌节目——尽管后者只是模棱两可的妥协。我要介绍的是在威尔士出生的,或者与威尔士有密切关系的诗人用英语写的诗歌,其间,我尽可能少解释、少批评。我要请诸位看一看几位非常优秀的威尔士人——主要是本世纪这四十年间——用英语写的诗。我要讲的只是作品选读加评述,实难称为引述加讲座。说实在的,这只能是选讲,因为就我的涉猎和理解,纵观几个世纪的传统英语诗歌,还没有一条符合逻辑的、具有威尔士特质的线索。

从亨利·沃恩(Henry Vaughan)出生的1622年,到艾伦·刘易斯(Alun Lewis)去世的1944年,虽然有许多才华横溢又幽默风趣的威尔士作家,但用英语写作的重要威尔士诗人却屈指可数。根据手头的例子,我只能说,威尔士人有时也写出非常优美的英语诗篇。我认为这不是因为他们是优秀的威尔士人,而是因为他们是优秀的诗人。诗人用自己最自然的语言写出诗歌,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他出生的大洲、国家、海岛、种族、阶级、政治影响力等等,都无关紧要。

亨利·沃恩(Henry Vaughan)

我们从亨利·沃恩(1622-1695)讲起。在他之前,威尔士语言有着辉煌的诗歌传统。例如与乔叟同时代的戴维德·阿普·格威林(Dafydd ap Gwilym),大多数凯尔特学者认为他是个好诗人。沃恩出生于一个非常古老的威尔士家族,在英格兰受的教育,想必熟知阿普·格威林的诗歌。但是,他显然没有追随那个伟大宫廷诗人的华丽吟游诗传统,而是首先学习了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从而奠定了自己的风格和题材。在他那个时代,诗人可以模仿别人的风格和题材而依然保持原创。他也阅读,喜爱约翰·邓恩(John Donne)的诗,主要是因为其诗是赫伯特作品的反映和嬗变。对沃恩来说,世界“只不过是‘永恒之灵’的面纱,人们充其量只能感知其存在的极少部分”。今天的读者可以不把他视为神秘的神学家,而把他视为作品众多的诗人:一个游走于两者的魔术师。他们记住了奇怪的诗行,而不是更奇怪的诗篇。他们的看法也许得自于《墓地》里的一首诗:

夜晚的巢穴,晦暗的天地,

阴影密布,层层乌云

经年挂在太阳的眉头,

一切均在尸衣里进行。

或许还有单一的形象:

……星星点头入睡

在夜空划过一道火线。

还有“白日-春天”:

清晨,黑暗依然清醒,

点缀着比白天更漂亮的星星。

天堂的百合花和地上的贞洁玫瑰,

绿色的不朽枝条正在苏醒,

在孤寂的地方,

他圣洁的脸向天父致敬。

以及许多华美的摘句:

昨夜我看见了永恒,

就像纯净无涯的巨大光晕。

这里我选了一首完整的诗,《夜》,其中,诗人真实而紧张的视野中的形象穿行在疯狂而又绝对有序、神圣的空间里。

穿过纯洁的圣母殿堂,

那灿烂的午夜揭开的圣洁面纱

就像萤火虫发光一样,

人类仰望这月亮:

圣徒尼苛德摩看见是光

透过夜色把上帝拜访。

他是最荣光的信徒!

在那黑暗的瞎子国度,

只要你升起,

你那渴望疗伤的翅膀就能看见他的容光。

只要午夜和太阳说话,

世上还有什么难处!

谁能告诉我呀,他在哪里找到了你,

在这死寂的时刻!

如此空虚孤寂的地方

竟开着这样奇异的花儿,

在它神圣的叶片里

有着上帝全部的神力。

我主手里掌握运行的

不是黄金的宝座,

不是死的布满尘土的天使和雕琢的宝石

而是他自己活的作品;

草木赞叹地观看

而犹太人却在沉睡。

灿烂的夜晚!为世事逼退;

它挡住了忙碌的傻瓜、羁绊、烦恼;

它是圣灵的白昼;我心灵安静的归宿,

这时谁也不能打扰!

这是圣徒们祈祷的时刻,

天国的钟声齐声奏响。

众神静下来,纷纷离开:

我主的头挂满露珠,

夜晚清澈的水滴打湿了他的发卷;

他静静地、轻柔地召唤;来访的时间;

神灵们相聚,麻木的灵魂观看。

但愿我粗俗不幸的时日,

安静自在如你黑色的帐篷,

唯有天使的翅膀或声音,

才会带来如此的和平;

但愿我终年住在天堂

在这里我再也不会彷徨。

在阳光之下的白昼,

太阳让一切苏醒,

一切事物相互混杂,

我屈从于纷繁的事物,

在误导的光的天地里,

相比夜晚我会做更多的恶行。

有人说上帝身上

有一种深邃而炫目的黑暗;

正如人说天色已晚,已是黄昏,

因为此时他们再也看不清楚;

哦,我身处夜晚,

也变得模糊,别人看不见。

沃恩之后,直到20世纪,再没有值得一提的威尔士诗人——在这里,我不必再次解释我对威尔士诗的理解。[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受到吟游诗的影响,但是我以为,即使最宽泛地看,也不能把他归为威尔士诗人。]在沃恩两百多年之后,才有一个找到了自己的本真,走进他自己的、真正诗人的个人世界。诚然,是有一些威尔士人用英语写韵文,写散文,有时也写诗类作品。但是,没有一个写诗的。诗类作品只是诗歌的素材。卡马森郡的约翰·戴尔(John Dyer,1700-1758)写过松散的平达体颂歌《格龙咖山》(Grongar Hill),此作品(或者说作品的名字)今天还有人记得,就是那些多少读类似作品的读者和住在格龙咖山附近的人。戴尔还写过一部四卷本无韵体史诗《羊毛》,始终描写放羊、剪羊毛、纺线和羊毛贸易。今后我们一定要读一读这部作品。同样来自卡马森郡的路易斯·莫里斯爵士(Sir LewisMorris,1833-1907),写了近一千首诗,大多是长诗:有抒情诗、田园诗、悲剧诗;斯旺西工会(1901)成立的颂歌;女子照片簿上的二韵脚八句诗;政客之死的挽歌等等。当代媒体把他的作品与《奥德赛》《浮士德》《快乐人》和《沉思者》作比较[1]。他为格列史东先生所推崇。从他身上,你可看到最杰出、最受欢迎的维多利亚职业诗人的形象。

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

现在我们来看看20世纪。从爱德华·托马斯(1917年在法国遇害)到艾伦·路易斯(Alun Lewis,1944年在印度去世),这期间威尔士人创作了全新一代诗歌。我认为这些诗人的共同点无非是他们对于诗歌和祖国的热爱,别无其他。他们的诗歌创作源泉也各不相同,例如爱德华·托马斯。在他短暂而常常愁苦的一生中,他钟爱最典型的英国诗人: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北安普敦郡的农民约翰·克莱尔(John Clare)、多塞特诗人威廉·巴尼斯(William Barnes)。他一直喜爱画家乔治·摩兰德(George Morland)笔下绚烂棕色的马厩和围场,老克罗姆笔下可爱的风景画。他热爱田野、树林、曲径,他通晓乡村的事情:草叶上宝石般的雨滴、神秘的白色欧芹花、老鼠、鹪鹩、知更鸟、每年初放的紫罗兰、喜爱刺柏的槲鸫、刺莓、榛丛、新割的青草、在新鲜露水上鸣叫的杜鹃、教堂、墓园、农场和牛棚、孩子、野鸭、阳光下的马。拿瓦尔特·德·拉·梅尔(Walter de la Mare)的话说,爱德华·托马斯忠实而孤独地爱着那些不为我们大多数人所爱的可爱东西。他在弗兰德斯遇害之后,一面英格兰的镜子破碎了,这是一面晶莹剔透的镜子,英国的清澈可爱的景象只能在他的诗里找到了。以下是他写于威尔士的一首诗:

悬崖上的孩子

妈妈,这石缝中的小黄花,

它的根嚼起来有金鸡纳的味道。

今天悬崖上好奇妙。

太阳多美好,

蚂蚱使劲儿开着缝纫机。

我手上有一只,妈妈你瞧,

我静躺着。你书上也有一条。

我要告诉你的事更奇妙。

亲爱的妈妈,把书留给蚂蚱得了,

它就像炫目的市场上的绿骑士——

你听呀。远处的声音你听见了?

那边时而翻卷的白沫,

就像姑娘白白的胳膊。

鱼和海鸥没有铃铛。

这里到多佛也没有教堂,

听呀!不是鱼和海鸥在摇铃铛,

不在海下,也不在天堂。

“是铃铛呀,孩子,在远方海湾的浮标上,

今天的铃铛格外响亮。”

在威尔士我听不到更美妙的声音。

我宁可死去,躺在飞沫下,

只要能听见那铃声,

你一定会经常来,

歇下来,幸福地听。

倘若那样,我是多么欢欣。

W.H.戴维斯(W.H.Davies)

1907年,一个从马夏尔西监狱出狱的威尔士人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灵魂杀手》。W.H.戴维斯(1871-1940)生于威尔士蒙茅斯郡,很小就在画框店当学徒。他在美国到处流浪,坐运牛船多次横跨大西洋,在英格兰做过小贩、街头歌手。身无分文,孑然一身,在大城市的贫民窟里偶尔读点书,这就算他受的教育。然而,他突然开始按照罗伯特·赫利克(Robert Herrick)的传统写起诗来。在他浩瀚的作品中,他的诗自始至终鲜活、单纯而大胆。他最简单的诗也符合情理,对自然界最随便的反映也包含着他独一无二的观察。他最著名的诗取材于鸟、云朵、动物、行星的运转和四季的更迭,以及简单的昼夜交替。但是我这里选了两首不大为人所知的诗,这也许可以展现诗人全新的、奇妙的一面,但其美妙和可爱并不亚于他的翠鸟、知更鸟、雪地上的驼背小人,在诗人小而纯粹的天地里,一切生灵都在他所深爱的天空和大地上完成着自己神秘的使命。

调查

我发誓要去调查,

没有爱、恨和怒,

找出阿达·莱特的死因,

上帝助我!我做了保证。

我去察看了尸体,

小家伙四个月就夭折,

我看它体重只有七磅,

身体也就一尺多长。

一只眼睛,黄色的眼睑,

闭着——还有嘴唇,笑着;

左眼张开,闪闪发亮——

这分明是个聪明的小孩。

我看着那只眼睛,

它好像在笑,欢喜地说:

“你不知道我怎么死的——

说不定杀我的是我母亲。”

我又返回法庭,

去听母亲的证言——

是个可爱的孩子,她承认。

她笑了,我们都能看到。

“陪审团的先生们,”

验尸官说,“这女人的孩子,

顽皮就是其死因。”

“对,对。”我们说。母亲笑了。

我看见了孩子的一只眼睛,

它好像在笑,欢喜地说:

“你不知道我怎么死的——

说不定杀我的是我母亲。”

半身铜像

我离开家乡到处流浪,

把一个女人留在家里

为我打扫壁炉、地板、灰尘、

书架、照片、书籍,还有半身铜像。

我回家时迎接我的

是她的轻言细语,还有炽热的目光;

一切井井有条,

干净明亮,就像她的脸庞。

我再次仔细地审视,

属于我的黑色铜发上已有灰尘;

鼻子和眉毛已经灰白——

只有嘴唇干净如新。

岁月不再,她已离去,

我心里依然坚定地相信,

那金属嘴唇如此的干净

必定是由于活人无形的亲吻。

艾德里斯·戴维斯(Idris Davies)

W.H.戴维斯半生贫困,且生存环境恶劣。对此,他并不愤怒,至少在作品中没有反映。但是,在南威尔士矿区的山谷里,有诗人开始表达他们对社会不平等的强烈愤怒。他们并不关注自然世界的真实和美,而是揭露其身处的非自然的社会体制的谎言和丑陋,尤其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他们没有工作权利。他们以刺耳愤怒的诗行描写他们了解的威尔士:废煤场、领救济金的长队、苦苦支撑的破产村子、孩子、在煤渣堆里拾煤、矿工们悲惨的命运、廉价电影院、赛狗、废矿、弃置的矿车、满是污垢的铁皮屋顶小教堂、蹲着身子开采的矿工、小酒吧、沃尔沃斯超市、教会执事、炖肉、矽肺病、山背后的小莫斯科、屋顶塌陷的工厂、不冒烟的烟囱、灰色街道、矿渣河、阴沉的劳力介绍所前戴着帽子裹着围巾的男人,还有公共图书馆。在这些诗人中,艾德里斯·戴维斯也许是唯一一个尝试把愤怒升华为真正的诗的人,他的诗有一种抒情的纯真,但这并不削弱其对社会不公的强烈的憎恨。在有些诗中,他甚至以一种忧伤而轻快笔调描写他的人民和祖国,例如下面一首——

饥饿的夏天

他再也不提遥远的过去

儿时在采掘面和小酒馆的日子

那些住在河边的破烂窝棚里

离他而去的老友们;

在他年轻力壮的日子

他付出了多少汗水

现在像个干瘪的苹果倒进沟里

烂在无尽的死亡尘土里。

今晚他要在山坡上的坟墓里睡去,

再也不唠叨年轻的过去,

代金券、托利党的安息日运动,

还有宪章运动,食不果腹的矿工的罢工。

在夏天早晨,他再也不会靠在桥上

颂扬格拉德斯通的功德、诅咒迪斯雷利的罪过,

欢喜地讲起年轻的劳埃德·乔治

他挥着雪亮的宝剑冲进伦敦,

还有风暴之山的圣戴维。

他漫长而倒霉的日子都已结束,

残缺衰老的尸体躺在薄板棺材里

再也听不见山冈上的鸟儿,

还有在无云的天空歌唱的云雀

此时成群黑乎乎男人们缓慢地

移动在通往矿区的路上。

在《瓦利亚荒漠》中,艾德里斯·戴维斯还写过一首简单而动人的歌——

哦,你能给我什么?

莱姆尼悲哀的钟问道。

未来还有希望吗?

梅瑟褐色的钟喊道。

矿主是怎么产生的?

朗达黑色的钟问道。

是谁抢劫了矿工?

布莱恩阴沉的钟喊道。

他们肆意掠夺,

凯尔菲力的钟说道。

他们有尖牙利齿,

尼斯响亮的钟叫道。

南方一片黑暗,

布列肯粉红的钟说道。

就连上帝也很烦恼,

斯旺西潮湿的钟说道。

把野蛮人送上法庭!

纽波特的钟喊道。

一切都会太平,如果——如果——如果

卡迪夫绿色的钟说道。

为何烦恼,姐妹们,为何?

怀镇银色的钟唱道。

格林·琼斯(Glyn Jones)

格林·琼斯现为教师,是现今为数不多、对威尔士诗歌有深刻认识、用英语写作的年轻威尔士诗人之一。在几首英语诗中,他尝试使用极难的古代吟游诗格律。这些格律大量使用谐音、头韵和极为复杂的韵脚;在少数尝试使用这些形式的人手里,其效果只不过扭曲、糟蹋和模糊了英语语言自然的精粹。然而,与其他人不一样,格林·琼斯不会尝试对熟知英语诗歌的人而言不可避免的生硬声音和句式。他能写得很妥帖。在以下的诗中,我认为你们能直接感受到D.H.劳伦斯对格林·琼斯的影响,尤其是最后一节——

伊苏尔特

他爬下我们的山冈,我的红隼飞起,

静静地滑过五块空空的田野,

一抹阳光擦过他的肩膀,

在巨大的光晕中飘动,他温暖的翅膀一动不动,

投下刀切的阴影;穿着又新又软的橙色打猎靴

我的爱人闯过啪啪作响的蕨丛。

荆豆咝咝作响的沉静山冈燃烧着,炫耀着金扫帚

扫出的露头石英;每一个碰到的灌木丛吐出露珠。

很奇怪分手的最后一刻并不悲伤,

就像我预言中的日子一样虚幻;难以感受到,

还比不上这紧张的银白色蜗牛的线条

它在阳光中爬过石头来到这儿。

每当他把我的身体交给夜晚

我又要哭喊不让他离去?

他走了,走出我母亲的厨房,

我的梳子躺在灯下的桌子上,

风儿砰砰地拍打

院子里棚屋的门声声作响。

艾伦·路易斯(Alun Lewis)

最后我们要谈谈艾伦·路易斯,他于1944年在印度服役时死于意外事故。在本世纪两次大战期间写作的最好的三位诗人——也可以说在更为和平的时期可能产生的最好的三位诗人——当属爱德华·托马斯、维尔弗莱德·欧文(Wilfred Owen)和艾伦·路易斯。三个都是威尔士人。对这一点我没什么好说。路易斯是一位疗愈者、启蒙者,在自己的忏悔面前,他很谦卑;在四周受苦受难的芸芸众生的永恒之爱的自白面前,他很恭谨。他写道:

我再也无意表白

原来的关系,过去的爱

愚蠢地经受痛苦的能耐,

也不想巧言那诗人说过的

原来的这样那样的力量。

现在所有的时间都要用于自白。

他总是谦卑地倾听人们的自白,不是牧师那样的谦卑,而是仆人的谦卑。和维尔弗莱德·欧文一样,他知道在战争中,诗歌旨在怜悯。和欧文一样,他决不把自己置身于怜悯之上,而是让怜悯自我表达。以下摘自一部未完成的剧本。剧中,万泽提的同伙萨科在狱中给儿子的信中写道:

你要切记,在幸福的游戏里

千万不要只管自己享受。

快乐来自于分享宴席。

遇到使你那年轻的脸憔悴的灾难,

要像男人一样直面。

别人逼你打架,不要惊慌不安。只有傻瓜才以为生活可以随心所欲,

傻瓜或者富家的千金。

年纪轻轻的艾伦·路易斯当时就有这样的信念,勇气可嘉。请看《爱与恨》中的几行——

在浸透鲜血的病魔森林

饿狼般的人们烧得焦黑

尸体挤压着每一棵树干

黑色的爱之根就像毒蛇一样

蜿蜒钻进烧焦的泥土;

在这腐败的森林

你听不见奥菲丽娅的情歌

也听不见李尔的笑声,

我的灵魂高叫着对生命的爱

无论是行走的、游动的还是飞翔的。

从高山、天空,

到大海的深处

我的内心呼喊着爱。

夏天的花在我们头上破碎

那是死神难以承受的美。

还有这一首,《圣诞节》——

大乳房的花奶牛趴在地上

发抖的栗色公马迷糊打盹

胖妇在椅子上喘息

膝上堆满了纸玫瑰

偷猎者躺在牧鹅姑娘的怀里

吃得太多对什么也没有兴趣

所有的人肚子里都装满了东西。

但是粪堆上的公鸡感到了

上帝的指针在头里震动

于是叫了三声。听见鸡叫

清醒的和喝醉的男人们

应声跳下了床

又开始了新的战争。

胖妇舒服地睡着

喘息着,微笑中舔着嘴唇。

但是,牧鹅姑娘在哭泣。

最后一首,《哨兵》——

我开始死去

此时我终于知道

逃不过黑夜。

没有梦,没有毫无生气的影子

触碰我垂死的眼睛。

就像干瘪的皮囊

我挂在黑夜无形的屋顶

在睡魔的王国里

我不眠地观看。

我离开了

年轻男女可爱的身体

他们彼此依偎在宁静的臂弯;

我离开了

睡梦中美丽的街巷

赤脚的恋人在这里漫步

这是我守卫的思想的最后的金色海岸。

我开始死去

枪的冷酷沉默

是我黑色的敕令,青春和岁月,

在愤怒的花里,折起的罂粟

黑夜。

(1946)

注释

[1]《 快乐人》(L’Allegro)和《沉思者》(Il Penseroso)是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早期创作的一对颂诗,获得很高评价。——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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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是什么?人人的答案都不一样,但只要当事人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就像爱情,到底什么样的才是最适合自己,只有本人知道。爱由自己做主,容不得别人半点参与。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也不稀罕。这就是她对爱的奉养。敢爱敢恨,外表柔弱,内心坚强,这才是真正的她。为了爱情,双双殉情,带着记忆投胎,却不想自己的爱人竟然是亲哥哥,这让她何去何从?经受苦楚煎熬二十载,一次的偶然喝下忘情水,得展翅火凤。穿越时代,回到前世的她,是否能再次得到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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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乖巧病娇少女楚含是也~甜甜的爱情,病娇少女也有】【1v1双洁】楚含被自己的姐姐毒死之后绑定了一个鸡蛋系统。作为系统界排行第二的老大,汤汤以为自己绑定的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结果没想到她是一个活生生的小恶魔!“汤汤,女主想害我。”宿主,请放下你手中的水果刀好好讲话......“汤汤,男主想要强行和我在一起。”宿主,请放下你手中的剪刀好好讲话......“汤汤,那个男人好漂亮呀,我能挖出他的心来吗?”呜呜呜,宿主太恐怖了!而某个男人却不以为然。“小含,用枪时要一枪爆头。”“小含,刀要准确无误的刺进人的心脏。”“小含,你想要的我都给你,包括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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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是去虚拟世界回收反派的,但是后来被貌似温润如玉,实则偏执病娇的反派养久了,胆子肥了,自己反倒成了真反派……从前有个落魄太子,后来他的贴身侍卫投敌了。从前有个正经学霸,后来他的学渣室友逃跑了。从前有个江湖至尊,后来他的钱袋子被洗劫了。……楚歌:我本想做个好人,奈何目标不按剧情走!(默默拔剑)系统:主人别黑化,一切好商量。反派那么好看,声音又好听,做饭又好吃,你怎么忍心杀反派?楚歌:意外地觉得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