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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铺床——大字典的进攻——驿站上——显贵的车夫大人——奇特的前院——膳食供应——双像——传家宝——我们杰出的主人——“餐具和调料”——流放犯——饮料——丰盛的餐桌——主人大吃一惊——席间的礼仪——野性的墨西哥骡子——驿车和铁路

夕阳西下,夜寒袭来,我们开始铺床。我们翻起那些硬邦邦的信袋和装着印刷品的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它们凹凸不平是因为杂志、盒子和书籍的棱角),翻起来又放下去,使我们的床铺尽可能平坦些。我们还确实使环境有所改善,但它还是那样波浪起伏,如同一小块暴风雨袭击中的海面。接着,我们从邮包的缝隙间拽出靴子,穿在脚上,然后从拉手皮带上取下外衣、背心、裤子和厚厚的毛线衫——它们在皮带上摇摇摆摆晃荡了整整一天。我们把所有这些一齐套在身上,因为驿站上和马车里都没有女人,天气又热,早晨九点,我们就脱得只剩下内衣,图个舒服。现在,一切都弄好了,把那本大字典打发到一个让它安安静静地躺着的地方,水壶和手枪则安置在闭上眼也摸得到的地方。于是,我们抽了最后一袋烟,交换了最后一次呵欠,然后,把烟斗、烟叶和钱袋放进邮包间那些小巧的洞里,拉下四周的窗帘,照“押车”那生动的说法,把车厢弄得像“母牛肚皮里一样黑”,简直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最后,我们像蚕蛹一样,蜷成一团缩进毯子里,安稳地入睡了。

马车一停下来换马,我们就会醒来,懵懵懂懂地估计这是什么地方——每次都猜对了——一两分钟以后,马车又上路了,当然我们也上路了。现在,我们来到了乡间,不时穿过一条条小河。河岸高耸陡峭,每当马车俯冲下河去,又在对岸往上挣扎时,车内的人都给搅成了一团。下冲时,我们给堆在前头,身子几乎立起来,上爬时,又立刻把我们弹回后头,两脚朝天。我们手脚挥舞着,抵挡那些向我们劈头盖脸打来的邮包,骚动骤起,尘土飞扬,大家都来个喷嚏大合唱,三分之二的人都叽叽咕咕地抱怨,很不耐烦地说上句“手肘别抵着我的肋骨呀!”“别挤好不好?”或其他什么的。

每当我们从一头被扔向另一头时,那本大字典也来趁火打劫,它每一次飞过来,就有个人要遭殃。它飞过去“咬”破了秘书的手肘,飞过来击中了我的肚皮,再飞回去打得白米士先生鼻孔朝天,据他自己说,弄得他眼睛看得见鼻子。手枪和钱袋沉了下去,但烟袋、烟斗、烟丝和水壶却随着字典噼里啪啦,摇摇摆摆地向我们发起进攻,烟丝撒进我们眼里,凉水泼到我们脊梁上,给字典助威。

尽管如此,总的说来,那还是个很惬意的夜晚。黑夜慢慢逝去,当透过窗帘的皱褶和缝隙,看见寒冷的鱼肚白的时候,我们满意地伸伸懒腰,打着哈欠,抖掉了茧壳,觉得已经睡了个够。不久,旭日东升,阳光温暖着大地,我们扒掉衣服,准备吃早饭。这个准备活动来得正是时候,五分钟以后,车夫那古怪的号音将回荡在荒凉的草原上,接着,就会看到远处的一两间低矮的茅屋。于是马车颠动的嘎嘎声,六匹马扬蹄的嗒嗒声,车夫那清脆的吆喝声,将闹得更欢,闹得更凶。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驿站扑去。多么迷人啊——那往日横越大陆的驿车上的旅行哟!

我们穿着便服就跳下车去,车夫将一把缰绳甩在地上,满足地打了个哈欠,伸伸四肢,脱掉鹿皮手套,尊严高贵得叫人难以忍受——丝毫也不理会那五六个粗俗不堪的、半开化的驿站看守和马倌们七嘴八舌的请安问好、卑躬屈膝的阿谀奉承和讨好卖乖的周到服务。他们敏捷地把马卸下,再从马厩里牵出新马换上。那时,在马车夫的眼里,驿站看守和马倌是呱呱叫的低级动物,很有用,世界上也少不得,但却不是他那种有身份的人瞧得上眼的。相反,在后者的心目中,驿车车夫是伟大显赫的英雄豪杰、天之骄子、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希望。他们对他讲话时,温驯地接受他傲慢的沉默,以为这是大伟人自然而得体的风度,而当他一开口,大家一齐品味其话语(车夫从来不恩赐某人一句话,但对马厩、马匹、周围的乡村以及马倌们却慷慨得要命)。如果他肯滑稽地辱骂哪个马倌一顿,这个马倌就可以幸福一天了。每当马车开到驿站时,如果车夫肯用这种龌龊的字眼对他的听众开个玩笑——哪怕像山丘一样粗糙、荒唐、自相矛盾——这些贱人们也会拍着屁股大声欢呼,赌咒发誓说这是他们一辈子听到的最有趣的俏皮话。每当车夫要一盆水或一瓢水,或是要点个烟,他们就会飞也似地跑去跑来。但倘若哪位旅客忘乎所以,想沾点光,立即就会受到侮辱,这种侮辱是他们从车夫那里原封不动地学来的——千万要记住,车夫对马倌和旅客是同等蔑视的。

马倌和驿站看守对真正的实权派“押车”只不过客客气气,而车夫才是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人物。当车夫高高坐在车上,故作慎重地、慢腾腾地戴手套,一个幸运的马倌高高举起缰绳,耐心地等待他接过手去,他们是多么崇敬地仰视着他哟!当他啪的一声挥动长鞭,马儿飞驰而去的时候,他们又是怎样用赞叹的欢呼向他轰击哟!

驿站的房屋就是几间长形的矮屋,用太阳晒干的土坯垒成,土坯间没加泥灰(西班牙人把这种土坯叫作“阿多比斯”,美国人简称“多比斯”)。屋顶几乎是平的,先铺上茅草,再抹上草泥或垫上一层厚厚的土,上面长着相当茂密的杂草。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家人的庭院开辟在房顶上。这种土坯房屋包括车房,可关十二至十五匹马的马厩和一间供应旅客的饭堂,饭堂里还放有驿站看守和一两个马倌的小床。你的手肘可以放在屋檐上,进门时得弯腰屈背,提防着脑袋吃苦。窗子是个大方洞,足够爬进一个壮汉,没有装玻璃。屋内没铺地板,地面却搞得结实硬邦。没有垒火炉,但有个烧火的地方,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既没有木架,也没有碗柜,也没有壁橱。角落里放着一袋打开的面粉,挨着面粉袋搁着一对黑黝黝的、已经有好些年头的咖啡罐,一把锡茶壶,一小袋盐和一块熏猪肉。

驿站看守住的那间小屋,门前的地上放有一个铁皮洗脸盆。旁边放着一桶水和一条黄澄澄的肥皂,屋檐上还吊着一件破旧的蓝色羊毛衫,真有意思——但这东西是驿站看守的专用毛巾,这个圈子中只有两个人有胆子享受——车夫和“押车”。不过“押车”不会用,因为不体面;车夫不愿用,因为他不愿意抬举驿站看守。我们有毛巾,是放在旅行袋里的,把它们放在索多玛和蛾摩拉(注:据《圣经》记载,索多玛和蛾摩拉是死海边上的两座城市,上帝因它们的居民罪恶严重,降火将两城烧毁。见《旧约·创世记》19章24节。此处意思是说,有毛巾等于没有。)也许完全一样。我们(还有“押车”)用自己的手帕,而车夫则用他的裤子和袖子。紧靠着门,钉着个老式小镜框,它的一个角上还残留着两片玻璃。照一下镜子,你的尊容会滑稽地分成两片,脑袋的上半和下半相隔两英寸远。镜框下用绳子吊着半把梳子——但是如果要我选择去死或者去描述这个老掉牙的家什的话,我相信我肯定宁愿先预定一副棺材。它是以扫和参孙(注:以扫和参孙都是《圣经》里的人物,这里用以说明梳子年代久远。)传下来的,上面有从那时起历代积存下来的头发——还有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靠着三四支步枪和滑膛枪,还有些火药筒和子弹袋。驿站看守们穿的是手工编织的粗布裤子,裤子屁股上和大腿内侧还缝上大块的鹿皮,便于跪着干活和骑马——这样,裤子就成了一半是晦暗的蓝色,一半是黄色,说不出的奇形怪状。裤脚塞进长统靴里,靴跟上装有大号西班牙马刺,每走一步,上面的小铁坠和铁链就叮当作响。

那车夫长着满脸大胡子,戴一顶破草帽,穿件蓝色羊毛衫,没有吊裤带,没有穿背心,也没有穿外衣——腰带上吊着个皮套子,里面装着把长长的“海军左轮”(它原来是挂在右边的,给甩到了前面)。靴筒里伸出一柄角把长猎刀。茅屋里的家具既不豪华也没有几样,没看见有安乐椅和沙发,也许从来就没有过,但代替它们的是两个三只脚的凳子,一根四英尺长的松木长条凳,还有两个空烛台。桌子是一块油腻腻的木板,安在高跷似的四根木棒上。没有送来餐巾和桌布,看样子他们也不打算去找。每个座位前放一个尽是缺口的锡镴盘,一副刀叉,车夫面前放着一个见过世面的奶油色碟子,当然是这位爵爷坐上首。另有一样孤傲的餐具尽管在不幸中也闪现着动人的光辉,那是只白铜调味盒,歪歪斜斜,锈迹斑斑,但它是那样鹤立鸡群,令人想起被流放到野蛮人中的衣衫褴褛的国王。它昔日的高贵,甚至在这默默无闻的处境中也拥有压倒一切的尊严。只有一个酱油瓶,是个没有盖子、蝇屎狼藉、断了脖子的东西,里面装有两英寸高的醋,上面漂着十多个四脚朝天的苍蝇,似乎在为自己不幸的命运而悔恨。

驿站看守端出一盘上周的面包,其形状和大小就像旧时的奶酪,他切下一些面包片,像尼可尔松街上铺的路砖一样厚,但没有那样硬。

他为每人切下一片熏肉,但只有那些阅历丰富的老手才敢吃下去,因为这是美国不愿拿去喂堑壕里的士兵的那种该死的处理熏肉。驿车公司把这种便宜货买来作为乘客和雇员的粮食。我们有可能在前面的大平原上碰上这种该死的军用熏肉,而不应该是在这个歇脚的地方,但是,我们的确碰上了,这是无可置疑的。

然后,他给我们倒了一种东西,他把它叫作饮料。但是,他在取这个名字时如果没有得到灵感,那才不可思议。他确实是把这种东西当成饮料送上来的。不过,里面有太多的抹布条、泥沙、老肉皮,这蒙骗不了聪明的旅客,他没有糖,也没有牛奶——连一把用来搅动调料的小匙也没有。

那面包和肉,我们无法下咽,那“饮料”也喝不下去,看着那只令人伤感的醋瓶子,我想起了一位旅客的故事(就在当时,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位旅客坐在桌旁,桌上除了一条鲭鱼,一瓶芥末,别无他物。他问老板,是不是只有这么多,老板说:

“只有这么多!哎呀,雷打火烧!我觉得这条鲭鱼足够六个人吃呢。”

“不过,我不喜欢吃鲭鱼。”

“哦,那么就请用点芥末吧。”

以前我还以为这是件有趣、很有趣的奇闻逸事,但此时此刻,它居然成为一桩凄凉的现实,连一丁点儿幽默味儿也没有了。

早饭就摆在面前,但我们的牙齿都消极怠工。

我尝了一口,闻了一下,说我要咖啡,那驿站看守惊得目瞪口呆,盯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然后,他终于回过神来,转过身去,就像一个人在沉思一件天大的不可理解的东西:

“咖啡!天啊,如果还剩下一丁点儿,让我不得——不得——”

我们吃不下去,马倌和车夫间又无话可说——我们都围着一张桌子坐。间或,只有马倌之间发出一声简短的请求,总是同样的方式,总是既粗鲁又亲热。开头,这种西部的新鲜故事和传奇还使我吃惊,觉得有趣,但现在,却变得单调乏味,失去了魅力。谈话是这样的:

“把面包拿过来,你这黄鼠狼的小崽子!”不,我忘掉了,大概说的不是黄鼠狼,似乎比这个词还更有味道些,我记得大概是这个意思,但到底是什么,我的确记不得了。尽管如此,这关系不大——没准儿味道太浓而不能印进书里吧。这是我记忆中的里程碑,它告诉我是在什么地方第一次听到这种西部平原和山区的热情而新颖的方言的。

我们没有吃早饭,每人付了一美元饭钱就回到了车里的邮包床上,在烟袋里寻找安慰。在这里,昔日王公般的生活第一次衰落了,我们十分悲痛。卸下那六匹好马,换上六匹骡子,但它们是些墨西哥野种。车夫戴皮手套做准备时,每头骡子前面站一个人,紧紧地勒住缰绳。当车夫最后抓住缰绳,吆喝一声,牵骡子的人猛地跳开,马车像炮膛里打出的炮弹一样从驿站射出去。那发疯的畜生狂暴地飞奔,劲头一刻不减,一气直奔十到十二英里,来到下一站的茅屋和马厩前面。

我们就这样整天奔驰。下午两点,那依傍北普拉特河逶迤穿过大平原的森林带映入眼帘。下午四点,渡过北普拉特河的一条支流,五点,渡过普拉特河,在卡尼堡靠岸。从圣约出发已有五十六小时——行程三百英里!

这就是十到十二年前的横越大陆的驿马车旅行。那时,在全美洲,指望活着见到沿这条线路修条铁路通向太平洋的人,大概还不到十个。但是,现在有铁路了,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则游记,写的差不多就是我说的这个地方,心中涌起成千种奇怪的感慨。对这种新奇的事我几乎不能理解:

穿越美洲大陆——

星期日下午四点,我们开出奥马哈车站,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旅行。两小时过后,宣布开晚餐——对于那些想见识在托普曼车轮旅馆里吃是怎么一回事的旅客来说,这可真算是件“大事”。于是,从我们的“寝宫”向前走进下一节车厢,就来到了餐车。星期日的第一次晚餐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次新发现。虽然四天以来,我们一直在这里吃饭,共进早餐和晚餐,乘客们仍然交口称赞那些完善的设备和妙不可言的享受。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布,摆着纯银餐具,身着洁白制服的黑人侍者来往如梭,变戏法一样地摆上菜肴。这样的宴席,就连戴尔莫尼克(注:戴尔莫尼克餐厅是纽约一家非常著名的高级餐馆。)本人也不会感到寒碜的,在有些方面,连这位著名厨师也难以配出这样的美膳,因为,除了通常的头等宴席所具有的各个方面,我们还吃了羚羊排(那个好吃鬼还没有尝过这种东西呢,呸!他懂得丰盛宴席是什么?),可口的山溪鳟鱼,精美的水果,以及(开胃的,买也买不到辣酱油!)甜美诱人的草原空气,不是吗?你可以相信,我们对好东西有公正的评价。当我们用满杯泡沫洋溢的克鲁格酒把这一切都冲进肚里的时候,与此同时列车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快的生活。(两天后,又打破了这个纪录,二十七分钟前进二十七英里,而斟满的香槟酒却没有溢出一滴!)晚餐后,我们来到卧车厢,因为是安息日前夜,大家哼着庄严而古老的赞美诗——“赞美我主”,还有“闪光的海岸”,“加冕礼赞”,等等——男女歌手的声音在晚风中甜美地混在一起,同时,火车上那灿烂的波吕斐摩斯(注: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巨眼划破草原深处,冲进黑夜和荒野。然后,我们回到豪华的卧铺,享受那应得的睡眠。第二天(星期一)早上醒来,我们发现火车正在渡北普拉特河,离奥马哈已经三百英里——才用去十五小时又四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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