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凉山文学》2013年第04期
栏目:小说
小田家两口子都姓田,女的叫田梅,男的叫田勇,听上去好像是两姐弟或者两兄妹。两人虽说都姓田,其实结婚以前八竿子也打不到。既不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也没什么亲戚瓜葛,只是同姓。也就是赶巧了,马勺碰到了锅边,在茫茫人海中阴差阳错的正好就碰在了一起,成了一家人。用老一辈人的话说,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八百年前是一家,八百年后,仍然是一家。
但这八百年前就是一家的两个人,不久前却成了两家。结婚十年,女儿都可以打酱油了,却才晓得走不到头,电光石火间,说离就离了。
开始,虽说是形式上或者说法律上离了,但事实上仍住在一起,两家人表面上仍是一家。这样的情况以前不会有,但现在有,叫做离婚不离家。看上去新潮,实际上,多是因为房价被政府越调控越贵,买不起两套房。虽然离了,无处可居,只好仍旧住在一起,共用着那套曾经的爱巢。要说差别,也就是由原来的睡一间床,换成了住两间房。这样,有点无奈,却也有好处。因为离婚本不是一个理性的行为,离了婚的人,只要还能住在一起,说明彼此间再怎么闹怎么吵,也还有点藕断丝连,才能在一个屋檐下和平共处。处的时间长了,中间也没什么新人出现,一个巢里窝着,就像刘欢唱的“只不过是从头再来”。重要的是因为离了,没了那一纸婚书系着,再是横蛮的妻子,暴躁的丈夫,也不能不对对方稍稍的客气一些。再像从前没离时那样有气就出,有屁就放,自己也觉得没了立场。每天抬头也见,低头也见,站在新的角度重新一审视,私底下在心里把他或她和外面那些男人女人一比,纵然脸还是那么黄,脚还是那么臭,也觉得没原先那么不可忍受。人总是要结婚的,即使是离过,死过,最后也还是要结婚的。最不济,也省了介绍的花费,少了相亲的麻烦。于是,处着处着,左右新欢另结不了,离了的婚,说不定也就复了。尤其是那些不怎么年轻,又有一个孩子绊着的夫妻,只要没有下家在外面等着,和好的可能更加大些。所谓覆水难收,多半都是因为有个下家在那里接着。据说有人离了婚,在中介处征婚,将所有条件开列下来,电脑那么一运算,才发现最适合的还是原来那个。很有点水流千遭归大海,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门背后的味道。
以前的夫妻,离了婚,财产一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除了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上学读书就业结婚什么的,会在一起商量一下外,各人的稀饭各人吹,基本上不会有什么联系。有一等离婚前掰扯得凶,感情上伤得重的,更是老死不相往来,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曾有这样个人般。但小田两口子的情况有点特别,离婚后,分开不到两个月,很快,就又住到了一起。仍然睡一张床,吃一锅饭。在外人看来,好像从来就没有离婚这件事一般。这,一者是因为两人是协议离婚,离婚前没有怎么大吵大闹,在人前,又都忌讳说离婚的事。二者,分开的时间很短,就像其中一个出国考察学习了一段时间,期满又回家一样。虽然在自己,有个倒时差的过程,在旁的人眼中,也没觉出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但这两口子离婚的事,我却是知道的。
所以知道,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两个人对一个相交多年长辈的信赖。说句倚老卖老的话,这多年来,我是看着田梅长大的。看着她由黄毛丫头初为人妇,看着她自己看上去都还是个孩子,却成了孩子她妈。看着她从一个打工的小妹,成了打工妹们的老板……再有,两个人的战争,我也多少算得一个调停人。所以,虽然结婚我不知道,但离婚却是个知情者。两人离婚后重又同居在一起这一年多时间里,我也曾多次窜掇过复婚的事。在我看,婚姻也就那么回事,习惯就好。虽说天底下举案齐眉的夫妻可能有,但大多都不会那么客客气气。要不,怎么会说婚姻是一场两个人的战争。既是战争,那怕是局部的战争,也总会有死伤,流血或者流泪。一切都在情理中,存在就是合理的。
不过,最近这段时间的掺和,听罢公说听婆说,却让我觉得他们的离婚,简直就是个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