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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献给帕斯蒂

我们与濒死之人偕亡:

瞧,他们离去了,我们与他们同行。

我们与死者同生:

瞧,他们回来了,携我们与他们俱来。

——T.S.艾略特《小吉丁》

“你简直像个绅士一样富有。”

“是的,你愿意爱一个绅士吗?”

“我更愿爱一个一无所有的水手。”

她老了。现在,她站在路边,就站在那里,等待着。

美妙女士自九十岁起,每天都会花大把时间来等待,虽然她年事已高,但倒不是如你想象般在等待着死亡的召唤。事实上,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等什么,眼前的画面是模糊的,只是一种感觉,随着梦境的尾羽翩然而至——在那个关于“报纸杰克”的梦里,他的灵魂已安息在上帝怀中。然而,还没等她抓住这个梦,它便早已在拂晓前飞越海平线,消失在冉冉升起的朝阳的温暖里。

但她从中得到一个讯息:她必须等待,等待一样终将到来的事物。

她扶了扶硕大的眼镜,让镜片尽可能贴近自己的脸。这样一来,厚重的镜片便将她的双眸放大了十倍,看上去宛如两汪变幻莫测的蔚蓝海洋。她极目望向眼前的公路,这过去曾被称为“高速公路”的地方,如今却成了去特鲁罗的重型农用车才会选择的捷径。至于路边那十幢她司空见惯的花岗岩农舍,则都是上世纪为贵族庄园耕种的人们所建造的,如今都已封上木条,被遗弃了。只有一串串如幽灵般冒出来的金雀花,以及随风而至、像远道而来的流言一样的悬钩子才会到访此地。

人们把这里叫作“行止村”,但事实上它只是一个小屯子。此地原本得名于本村的一座同名教堂——坐落于潮溪下游,同时也离美妙女士的住所不远。

行止村没有自己的校舍,距此最近的学校位于向西两英里外的沿海小村,哗什维——村子的名字来源于早年间大片积雪所造成的一场洪灾。

但是,行止村有一座面包房。而由于老板娘哈德太太把“面包房”三个粉色的大字漆在了灰石板屋顶上,造访此地的游客们便开始把村子也直接称作“面包房”,久而久之竟取代了它神圣的本名。不过这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每天清晨,当烤炉热起来时,哈德太太就会摇起铃铛,吸引她的客人们。但她所不知的是,在打捞失事船只时,也会响起一样的船铃,用以驱逐那些在利泽德半岛和锡利群岛间不幸溺毙者的亡灵。也是在这时候,村里的女人们会带来做好的生馅饼、肉酱饼和长面包,放进面包房的烤炉里。哈德太太过去常把她的炉子叫作“小小的地狱”。她告诉那些来帮母亲取已烤好的食物的孩子们,要是把馅饼放错了位置或错拿了别人的,可就不能再用这里的烤炉了。这也是在每一个充满忧愁的夜晚,孩子们在缀满补丁的被单下辗转反侧的原因:如果他们取错了食物,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这曾是一个因烤面包而引人造访的村子。而现在,1947年,这里只剩下一派荒凉,提醒着人们时间的无情流逝。

微风吹起了老妇人的头发,她举目望向紫丁香般淡灰色的低垂天幕。有种山雨欲来之势,但她并不觉得今天会下雨。“把云吹走吧。”她喃喃自语。

穿过马路,她在面包房前停下。她将手里的油灯放在门口台阶上,拍了拍那扇饱经风霜的门。“哈德太太在吗?”她柔声问道。

哈德太太曾告诉她,在她的人生中,总是在耐心等待着美好事物的降临。

“你的父亲该管你叫耐心。”她说道,“你一定要有耐心才行。”

“可我没有耐心一直等着,我想要自己努力去争取。”

哈德太太看了看光着脚,穿得破破烂烂却又天真烂漫、童言无忌的小美妙,心想,这简直就是个从树林里冒出来的野孩子,就像康沃尔郡盛产的黑猪一样冒冒失失地冲来撞去。这个女孩需要母亲的教养才行。

“你需要一个妈妈。”于是,哈德太太对她说。

“我有妈妈。”美妙回答。

“没错,可她已经不在了,”哈德太太说,“现在,我可以做你的妈妈。”

她等着女孩回答,然而回应她的只有一张略带惊恐的脸。于是,哈德太太摇了摇头,说道:“那好吧,不过你要记住,耐心是一种神圣的美德。”

哈德太太喜欢“神圣”这个词,同时她也爱上帝。自1857年她丈夫受财富的诱惑,背井离乡前往南非探寻矿藏后,耶稣与当地备受尊敬的牧师便填补了她心中的空缺。这信仰的转变简直天衣无缝,完全没有过渡期。而那个前往异乡探求财富的可怜人,在他抵达兰德后便带着对开启新生活的金钥匙的最后一瞥,悄然死在了他所挖掘的第一座金矿那密密麻麻的矿坑里,死在了异乡寂寥的黑暗当中。

“上帝所赐活命,许我以新生。”[1]

收到丈夫的死讯后,哈德太太把这句圣诗写在了面包房的门上。之后,有人把“新生”两个字偷偷改成了“面包”——想到这里,美妙女士不禁微笑起来,她仿佛还能看见当时所用的赭色颜料还淡淡地残留在自己手上。但哈德太太却从未发觉这个小把戏,因为她极少抬头看那句诗。

“对我而言,救赎来自泥土。”有一次她这样对小美妙说。

“就像土豆一样吗?”那孩子反问道。

风向标在头顶咯吱咯吱地旋转着,群鸦飞起,10月的薄暮迅速笼罩在村庄上空。“11月份就快到了。”美妙女士心想着。远处的村庄里闪烁着灯火,仿佛是岁月变迁的证明。

她拿出一盒火柴,点亮了那盏油灯,然后站到路中央,面向山丘举起了那盏灯。而这个姿势是在说:我还在。

一束黄色的光打在围篱上,篱笆后面有一个花岗岩十字架,旁边长着一丛没精打采的樱花草。美妙女士相信,这个在一战后仓促建起的十字架是一个纪念碑——直到现在她都是这么称呼它的。碑上刻着日期“1914-1918”以及一些早已长眠地下的人的名字。但她知道有一个人的名字并不在那上面,那是西蒙·朗德尔。

1914年,战争的浪潮意外地打破了这沿海小村原有的宁静。这里再没有集市、没有舞会、没有赛船了。因为男人们全都奔赴战场,生活也在无尽的等待中凝固了。“一个没有男人的村庄注定会消亡,”美妙女士说,“那时我们的村子也正慢慢走在消亡的路上。”

那位受爱戴的牧师被派往伦敦的一个新教区,但很快,哈德太太便收到消息说,他已在一场空袭中罹难。听到这个消息,她跑到附近那条被她称为“小约旦河”的溪边,一心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向命运屈服了,而自戕正是最为简单的方式,也是她脆弱意志的所指之路。在那段时间,面包房火灭烟消,连上帝也悄然隐退,只有被遗忘的子民们不停地祈祷着和平。可那些祷告却都被盖上“查无此人”的邮戳退了回来。只有死神列出的名单越来越长。

但是,在一个静谧的5月清晨,“和平”真的降临了——那是他们给一个停战前六个月诞生的婴儿取的名字——和平。纵然有无数双手推挤着她,但直到枪声熄火,直到疯狂停止,她才姗姗来迟,降生到这个千疮百孔的世界。而且,即便是在分娩过程中,她也百般不愿,仿佛她早已知道这个世界最近发生了什么。分娩时,她的脚先出来。头却不肯动。手、脚、腿和脐带缠作一团,就像一头初生的小牛犊。

“加在名字上的愿望太过沉重,婴儿的头都给压得垂下了。”美妙女士低声轻语着把婴孩从脐带中解出来。

可是,和平却不会像这样简单。当然,和平本身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那些旧时的生活方式随生命的逝去一道永不复返,只有西蒙·朗德尔回来了,带着在战争中留下的满心恐惧回到村庄。迎接他的是他的小妹妹——和平。

某天早晨,村里的人们发现他倒在小溪边,脖子以下的部分都埋在了小溪的泥沙里,和着他自己的粪便,随身携带的白手帕被冲到了一只大寄居蟹旁边。他伸出口中肿胀的舌头,像一只拖鞋一样四处甩着,一边高喊道:“我投降!我投降!我投降!”随后,他举起父亲的那把鸟枪,痛快地对准了自己的心脏——关于这段故事,人们都是这样说的。

在场的村民们无不倒抽一口冷气——甚至有两个人晕了过去,鲜血溅在教堂大门上,就像一个华丽的红色门环。新牧师冲出来向大家宣布,当时发生的一切都是魔鬼的杰作。更不幸的是,这个无心的断言正好搭上了流言那双贪婪的翅膀,并且飞速传播开去,成了行止村的耻辱。甚至到了1936年,本村率先引入电灯之举也无法将这一点洗刷干净。

然而,这村子确实也没什么邪门之处。最多只能说此地的“正确”本就建立在一个偏斜的基础上。但这里的海浪似乎更高,烟雾更厚,草木生长得更快,仿佛大自然正在尽最大努力来纠正这种偏斜。当然,如果没法改正,它也至少会将其隐藏的。只是,那种对厄运的疑心总是存在,最终致使人们慢慢离开家园。他们就像从彩票机里平稳又缓慢地摇出的小球一样,一点一点地迁移着,慢慢搬到远处那些在秋日低垂天幕下,仍有灯火在闪烁的村庄里去了。

美妙女士最后一次看向高速公路。她感到心满意足,因为无论她在等待什么,她都没有将它错过。海风舒卷,雨云飘摇。她高举油灯穿过马路,经过纪念碑和水塔,径直走向一片她曾在那里养过一头小牛的草地。气温下降了,脚底的草地湿漉漉的。她心想,明天早上这里将迎来今年第一场霜冻。走着走着,她已经看到前面的树林了。脆弱的脚踝尚可支撑着她爬上微微倾斜的小坡,然后她小心翼翼地穿过一片梧桐树。榛子和香甜的栗子落进她的小溪中。潮水已经退去,她能闻到一股海盐的味道,这是她最爱的味道。同时她相信自己的血液闻起来也是这种味道。她想要拾一大锅海扇,然后放到火上,烤至贝壳一个个张开。想到这里,她禁不住满口生津。

由于步履蹒跚,她一不小心在一片黑李灌木丛中摔倒了,不过,趁此机会,她摘了满满两大袋野李子。抬起头时,她看到面前从自己那辆大篷车透出来的光。突然间,一股莫名的孤独感袭来。“我真希望永远也不要老。”她轻轻地对自己说。

天色已晚,一只猫头鹰咕咕叫着,黑夜中的黑眼睛们都一眨不眨地紧盯着地平线。美妙女士还睡不着。她伫立在河岸边,与明月为伴,刚才剥出的海扇贝壳堆在她脚边。她蜷缩在温暖的火焰旁,身上那件黄色的油布雨衣被烤得光亮而滚烫,发出一阵刺鼻的胶味。夜空中的繁星看上去遥远而模糊,不过,这可能是她已老眼昏花的缘故。以前她用双筒望远镜就能看见,现在,她用一副折叠望远镜才能看得清。

很快,夜色将会完全吞没白昼的天光。她的小船顺着潮汐轻轻地摇晃着,在夜色中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绑船的绳子发出摩擦木头的吱吱声,这熟悉的声音填满了黑夜的沉寂。一切都令她感到如此惬意。

她几乎一辈子都住在这条溪边,在这里,她也曾拥有过快乐的时光——这段时光也几乎同她的一生一样漫长。溪中孤岛上的废墟原本是个带礼拜室的小教堂。在她遥远的记忆中,潮水年复一年地冲刷着教堂的墙壁,直到教堂破损不堪,人们无法再聚集于此,抑或是人们先抛弃了这座教堂?已经过去太久了,久到美妙都不记得最初发生过什么。但潮水确曾没过通往教堂的小径。这一度让教堂、墓地以及人们的信仰都漂在了茫茫水面上。此后,礼拜只能在溪水位于最低点时举行。有时在拂晓,有时在黄昏,她还记得有一次,是在更深人静的子夜。一群持着灯笼的信徒边唱着圣歌边走过溪岸,仿佛朝圣者在寻访耶稣基督诞生之地:

我们聚集生命河边,

在那极美丽、极美丽的河边,

众圣徒同欢聚在一起,

欢聚在上主座前。[2]

她抓起一瓶黑刺李杜松子酒痛饮起来,这圣徒之蜜,流淌在上帝的宝座之下,阿门。

祭台上的烛光从教堂里露出来,洒在那些幸免于潮水侵蚀的墓碑顶上。美妙女士认为,烛光是教堂里的星星。好几年来,她每晚都会去教堂点蜡烛,简直就像是一个兢兢业业的灯塔看守员。

在战争年代,她曾在溪边遇见过一个人。可她现在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不过,她还记得那首歌:

为何不带走我的全部,

我的身与心?

你可曾知晓,

没有你的日子

我是多么伤悲……

那个她忘了名字的男子是个美国人。她曾看到他如一个阴影般闪进教堂。当他再次出现时,他那黑色的皮肤,和正抽着的那支夜行昆虫的心脏似的卷烟一起,散发着阴影般淡紫色的光。当路过干涸的河床时,他被乐声吸引,于是折回岸边,看到树下有一个接着电源的无线电广播。

他说:“这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3]的歌,没错吧?”

她却答道:“很高兴见到你,我叫美妙。”

他笑了。在她之前的生命中,从未听到过那样的笑声。他的双眼如火炬般闪烁而明亮。他和她一起坐着。此时此刻,桌子震颤着,敌军投下的炸弹使溪流泛起波澜,空气中传来汽笛的鸣响——因为大港口与特鲁罗正在遭受空袭。防空气球在天空中划出一道道深影。二人安静地坐在这棵古老而见多识广的树下,唯有路易斯全心投入的歌声如高射炮一般强劲地直指靛色的夜空。

他谈起身在故乡南卡罗来纳州湿地地区的祖父,谈起他们从前怎样去柔软的沼泽地里垂钓。在那里,盐与泥土散发的气息便是故乡的味道。“我懂那种感觉。”美妙说。接着,他向她描绘在黄昏中闪耀着粉色光芒的栈桥,在葱郁的湿地里茂盛地生长的香柏、木樨和茉莉的馥郁芬芳,而这些事物无不勾起他对已逝母亲的思念。他说他很想吃家里的鲶鱼,美妙说她也想,尽管她没吃过鲶鱼,倒是吃过狗鲨[4]。然后,他们轻敲着马克杯,互诉人生中的种种经历,假装自己正身在远方。

从那之后,他便经常过来。他从联合广场给她带来美国产的甜甜圈,他们一起就着浓浓的红茶品尝甜甜圈——尽管他更爱喝咖啡。他们还一起听乐韵俱乐部的广播,伴随着节奏跳爵士舞。有时他也会带给她几个猪肉罐头和腌牛肉,反正从来没让她饿过肚子。有一次,他还送给她一张多年前她看过的一部电影的海报。总之,他是如此细心周到。

但在计划进军法国境内的前几天,他恳求她给他一点“魔力”。

“魔力?”她很疑惑地问。

“幸运的魔力——能让我平安归来的那种。”他解释道。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可我做不到,我从来没施过法。”

“噢!但是大家都说你会魔法。”

“他们总这么胡说。”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握住了他的手,把她仅有的“魔力”都传给了他。

1944年6月,那是他们告别的日子。美国大兵们将要乘船离开。他趾高气扬地吹着口哨,那身夏威夷短袖配华达呢长裤让他看起来棒极了。此外,他还把所有的家当都留给了她:巧克力、雪茄、袜子,还有那些他们曾坐在树下一边喝着茶一边听过的音乐: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蒂加登、悉尼·贝谢,以及一些永远也没法像这三人一样负有盛名的音乐家的音乐。

她曾看着那个年轻的男人在膝头打着拍子,吹着单簧管。在那个瞬间,她仿佛能看到两种不同的未来正在争夺着他。在一种可能性当中,他死在了奥马哈沙滩上;而另一种是他埋首于书本间,在那个歧视有色人种的国度中,极力创造出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他离开之际,她对他说:“你要向左走。”

“什么?”他很不解。

可是她说,她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待到时机成熟,他自然会明白。所以,他必须记住向左走。

“好吧,再见了,美妙。”他挥着手。

“再见,小亨利·曼弗雷德·格莱斯顿。”她也挥挥手。

哦,是了,小亨利·曼弗雷德·格莱斯顿,那便是他的名字!

“遇见你,我真的很高兴。”他说。

那晚的迁徙很是忙乱,混凝土驳船慢慢驶离港口,数以千计的男人们从码头和海滩离去。不难想象,那是一场怎样的喧哗与骚动。然而,在次日清晨,一切又复归宁静。发动机停转了,空气中留下一股未散尽的柴油味。美国大兵悉数离开,他们身后只留下一些浪漫的故事,几个还未出世的孩子,以及许多许多欢乐的回忆。独独只有女人们,按她们往常所习惯的那样忍不住哭出了声。

“再见了,小亨利·曼弗雷德·格莱斯顿。”美妙却只是兀自喃喃低语,“遇见你,我真的很高兴。”

如美妙女士预想的一样,清晨,一层厚厚的白霜覆上了溪谷沿岸。溪边的一只杓鹬不停地鸣叫着,直到美妙女士的吉卜赛大篷车里冒出一缕炊烟才肯离开。片刻之后,她打开车门,小心翼翼地从凝着霜雪、闪闪发亮的台阶上走了下来,开始在冻硬的土地上活动筋骨。她朝着头顶的大树伸展双臂,然后弯腰触碰脚趾,如此反复几次。对于像这样一个小小的人儿来说,她所需的生活空间着实广阔。

顺着坡路回到河岸,昨夜坑炉中的火苗还在微弱地闷烧着。她往系泊石上沉沉一坐,开始为每日例行的游泳做准备,顺便也趁这空当想点儿心事。

最近,她心中有几分烦扰。昨晚睡得也不好——那个没有画面,仅有片语只言的梦再次将她惊醒。“打开船屋的门吧。”那个梦说着。“不,不行!”美妙女士激烈反对,可身在梦中,由不得她讨价还价。

到此为止,她停下了思索,站起身开始等待涨潮后溪水趋于平稳的时刻。在这个过程中,她脱下黄色油布雨衣和那双磨破了的靴子。脚趾嵌进湿冷的泥浆中,使她瑟瑟发抖。然后她散开头发,柔软鬈曲的银丝从肩膀垂下,泻落到她那曾经纤细的腰肢上。在宽衣解带时,她的手指也不再像过去那般灵活,一颗纽扣,两颗纽扣……她解了好一会儿。

长裤滑落在地上,带来一阵凛冽的寒意,她脱下套头羊毛衫,下垂的乳房裸露在早晨清寒的空气中,让她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把脖子上的贝雕盒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溪边古老的岩石上。接着,她脱掉灯笼短裤——这是唯一一件与她的大腿根部肌肤相亲的东西,但接下来,她将要与这河水赤诚相见了。在最初的一分钟内,这种感觉会非常奇妙。在水中,一切感官都会变得大不相同。她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因为她已经活了这么久,久到足以了解这一切。

她举起双手,微风轻抚她腋下与私处的毛发。然后她摘下眼镜,静静地站在岸边,脚趾触着水的边缘,感受着即将涌到最高处的涨潮。

就是现在了。

她弯下双膝,纵身潜入溪中,直游到离岸边两码的地方才浮出水面。她和鲻鱼一起在水下畅游,观察狡猾的鹭鸟趁光线昏暗时轻而易举地捕鱼。自由泳太耗费体力,所以她选择了蛙泳,而且她也很喜欢那种两腿张合时,凉凉的河水围绕于周身的感觉。

游过船屋时,她把目光转向旁边的岩石和板房,突然之间,她的胃抽搐了一下——那间屋子,它看起来就像这个清晨一样庄严、平静而冷漠。那是她父亲在多年前建造的,同时也象征着他对爱情的誓言。它曾经是雪白色,而如今已覆满青苔,久久地埋葬着她的过去。在二十五年前,她把屋内的东西一概封锁,亦将自己的内心同样尘封。那些结着盐块的窗户在她经过时轻声献媚道:“把我们打开吧!”“想得美。”她一边回答一边潜入水中,任由鳗草缠住自己,直到快无法呼吸时才再次浮出水面朝系泊石的影子逆流而上。最后,她挣扎着爬上岸,用油布雨衣紧紧裹住自己。

她转身返回船屋。“你们根本不会说话。”她对那些窗户说。“是的,我们不会说话。”它答道。

“这才对。”她喃喃自语着,怀着泥土般沉重的心情回到她的大篷车。

那天下午,她趁着退潮将小船驶进狭窄的沙洲,发动机发出的低沉震颤声,仿佛将无关的外界隔绝在海湾之外。沙洲上有一艘渔船的残骸,那是她的老朋友坎迪的船“拯救号”。在退潮的水中,船左舷倾斜着,露出再也无法修缮的破损;而在涨潮时,船尾往往会被水淹没,使得很多人以为船的名字是“速递号”。[5]

极目望向沙洲尽头,可以看到宽阔绵延的卡里克公路,如一束闪耀的阳光般割裂了起伏的灰色水道。一记枪响回荡在草地上空。美妙女士停下来,侧耳倾听着,却只听到一声微弱的犬吠。一群海鸥飞向那低悬在空中的白色太阳,向山谷投下忽明忽暗的影子。美妙举起望远镜观察海鸥的飞行,想要看看其中有什么不寻常的迹象,然而这景象转瞬即逝。她只看到一只海鸥不慎滑落到水中,却仍愉快地逆着激流向上漂行的景象。

她只得放下望远镜,这个动作顺势带下了她的眼镜。很显然,无论她现在在等待什么,都不会是随水而来的。但这儿却有关于水的讯息——如此一目了然的讯息,就像曾经她见过两千只海星在夜晚的潮水中爬行一般,令人难以忘怀——

那景象发生在一个恍若隔世般遥远的夜晚,那天,百无聊赖中,她早早上床,合上眼却难以入眠。那时的她就像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期待着生活能有所改变。就在这时候,她突然觉察到外面有什么东西在缓缓移动着,于是她起身走出门外。

当看到那些闪亮的橙色海星时,她一度以为世界被颠倒了,天堂终于降临在人间——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这样。因为就在那晚之后的第二天,杰克穿过浅滩,打破了十五年来如同荆棘般横亘在二人之间的沉默。

他来了,耳后别着一朵蓝铃花,嘴里还嚼着一根野韭菜,这招引来了正害相思病的蜜蜂——只有它们最明白什么才是一个好男人的气味。他停在了大篷车门前,张开双臂,大声喊着从前那群孩子们编的歌谣:

美妙啊!美妙!

她到底是美好还是疯得不妙?

她能下个咒语让你好,

也能施个毒咒叫你糟!

美妙从大篷车里走出来,尽可能装出一副毫不关心的样子,冷冷地说:“你有本事就再说一遍。”

“那我就再说一遍!”他回答。

“那你想要什么?是让你变好还是变糟?”

他平静地回答道:“都不要,我只想要你。”

她说:“噢,那除非尤妮丝不住在这儿了。”

他回道:“该死,你这女人还是那么牙尖嘴利。快从台阶上下来!让我抱抱你。”

于是,他们抱住了彼此,这个拥抱是如此漫长,长得让二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终于,杰克松开美妙,微笑地看着她。他的笑容如一个暖意融融的春日清晨般融化了她心中漫长的严冬。

那时候,他当然还没有“报纸杰克”这一诨名,这名字是后来才有的。曾经人们只叫他杰克,或者歌手杰克。彼时的他安静而充满警惕,总是像观察天气一样观察一切人与事物。他曾在一次争执中称美妙为“高气压带”。还有一次,趁他哥哥吉米不在,他管她叫“冬至日”。

那时美妙还和吉米在一起,但杰克喜欢上她了。可以说,他喜爱她远胜于他见过的所有女孩。有一次,两人恰好独处,杰克在醉后对她说,他会一直等着她,因为她担得起这份等待,就好像在夏日清晨第一眼见到的沙丁鱼群一样值得。

后来,两人再次重逢是在1900年。那年美妙三十二岁,杰克三十六岁,他们都经受过了生活的磨难,甚至比上次他们相见时都要矮了一英寸。

美妙在外面生火煮螃蟹,红红的蟹壳让她回想起过去,那时他们正喝着麦芽酒和朗姆酒,四目相对,羞涩的氛围让周围的树叶都红了脸。

“你没给自己找个男人吗?”杰克问。

“有过,但没能稳定下来。”美妙的回答惹得杰克半怒半妒,于是他说:“你这样的女人需要一个男人。”

“是吗,为什么?”

“因为像你这样的女人都会需要孩子。”

“可已经太晚了。”美妙一边轻声回答,一边开始着手清理那些臭气熏天的壳。自他们分别以来,小镇共有四百七十一个新生儿诞生,只是没有一个是属于她的。

她边做手里的活边说道:“我以前也想过和你有一个孩子,杰克,我想用心养育你的孩子。”说完,她弯下腰,在盛满河水的桶子里洗了洗手。

他沉默地坐着,注视着她,满怀愧疚。橡树枝头上夜莺唱着幽怨的曲调。等美妙忙完,他将她拉过来拥入怀中。头顶橡树上,夜莺的歌还在继续着,他们激烈地拥吻,从这一头滚到那一头。尽管她不想这样,因为在这个吻中,她尝到了同他的呼吸一起弥漫的忧伤,尝到了那段他生命中她缺席的光阴,以及他的情人们。而她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不可能留下的原因。

“我不能留在这儿。”他轻语道。

“我知道。”美妙说。

“但我会做出一番事业,然后回来找你的。”

“我会等你。”她这样回答道,毕竟她是如此擅于等待。

“你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女孩。”

“可是,杰克,时间不等人。而且现在我已经不是女孩了。”

“但你现在的样子真的美极了。”

“这话以前你怎么不说?”

“给我几年时间,等我。”

“我不会离开的。”

沉默不时被几声鸟鸣打断。她抚摩着他的面孔:“这段时间你去了哪儿呢?”

“澳大利亚。”

“我好像能在你的皮肤上看出另一片土地上阳光的痕迹。”

“那时我在南部的铜矿区落脚,人们管那地方叫蒙塔—小康沃尔郡,因为那儿也有馅饼和卫理派教徒。”

“真有意思。”美妙说,“吃的东西总能这样发人深思。”

“那里还有澳洲土著,他们熟知一切,关于土地,还有大海。我常去海湾边看他们用刺鳐做成的鱼叉刺鱼。有个土著,人们叫他鲍勃,他管我叫‘白种佬’。你能想到吗?在站到那个奇异的海湾看土著抓鱼换茶叶,望着我此生所见过的最蓝的天空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也会变成他们口中的‘白种佬’。”

美妙微笑着抓过他的手吻了吻。

他想告诉她,低压压的天空下那些皮包骨的澳洲土著勾起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他还想告诉她,那里的一切给他的感觉都不对劲。他想念他的家,因为他无法在一片总是低语着愤怒话语的土地上建立起新生活,无法忍受那里比人还多的苍蝇,无法忍受红土地上不停攀升、堪比火窑的气温。更何况,他怎么能在一个没有她的地方成家?那天,他在海滩上失声哭了起来,当时鲍勃笑着问他:“怎么了,伙计?”他只好假装正午滚烫的太阳灼痛了自己的眼睛。

“然后呢?”美妙问道。

杰克陷入了沉默,他只是把一块沉重的金怀表塞进她手中:“你看,我现在已经有钱了。”

“你简直像个绅士一样富有。”

“是的,可你愿意爱一个绅士吗?”

“我更愿爱一个一无所有的水手。”

杰克大笑起来:“你怎么知道我还做过水手?”

“因为我了解你,杰克·弗朗西斯。我能从你手心散发的味道闻出你有过怎样的生活。”

美妙用酒壶给他的杯子里斟满酒。“我下矿井的时候还发生过一些意外,我没有勇气再干下去了,小美妙。我没法再下矿了。你想想吉米——你会想起他吗?”

“偶尔会吧,但想起你的时候更多些。”

“所以,你还是更爱我吧?”

“是啊,毕竟我拥有了更多的爱,所以也有更多的爱去给予。”

他接过那杯麦芽酒:“可我始终有罪恶感。”

“时间总会消化掉罪恶感。”

“那你挺幸运的。”

“不……”美妙沉重而疲惫地反驳,“我只是厌倦了被罪恶感折磨。”

“总之,我再也不会下矿了,”杰克说,“我现在只出海,在浪涛中把握我的机会。”

“那么,你还可以和我一起游泳。”

“我不会游泳。水手们都不会游。”

“我们去水浅的地方游,而且我会拉紧你的。”

“我很重的,你抓不住我。”

“但你可以把我当作支柱,最好的支柱。”

他们站在系泊石边的一豆灯火下,褪去了彼此的衣衫,目光如抚爱的双手一般细细游走在彼此的每一寸肌肤上。他们涌动的欲望使河水也泛起了涟漪,在意乱情迷中,她携他走入那冰冷的水里,他只觉一阵晕眩,脚下无力,难以站稳。

在他穿衣服时,她帮他收拾行囊,在里面装上黑刺李杜松子酒、腌过的帽贝、藏红花面包,还有一包干甜栗和紫草叶,用来舒缓他之前一直试图隐藏的呼吸困难。

那晚,在他离去前,她邀他一起睡,她就那样坦然地说道,他们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久到她快要在等待中死去。在酒精的作用下,他跟随她进了船屋,在金黄的烛光中,夜晚绵密的汗水取代了白昼的酷热。她脱去衬衣,任由他爱抚与亲吻她的乳房,褪去她裙下的衣物,双手所到之处激起一阵细细的战栗。他解下裤子,而与此同时,她也再次打开了他的心扉。这一刻,他们终于不再感到任何的羞耻。

他们紧紧相拥,做爱,仿佛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次机会,又仿佛他将因此而沉浸其中,永不离开。在这个晚上,就像所有了解了彼此灵魂重量的人们一样,他们谈起了彼此的梦想。

杰克守着她进入梦乡,因为破晓时分他就要离开。他知道该怎么做才能不发出一点声音——让气息如充气球般填满他的肺部,然后他屏气凝神,如同要将自己抽离地表般抑制住呼吸。而当他离开后,疾步穿过树林时,她的声音才从梦境中破土而出,她说道,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回来。快回到我身边吧,我的爱人,我会等待着你。

可是,他却没有快快地回来。但她的确守住了等待的承诺。她等了二十年。而当他终于归来之时,家门口金黄的小道上再也没有了闪亮的海星。只有明白无误的流言不断回荡在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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