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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等待告别。

真正在乎的人,不会轻易靠近,更不会轻易离开。

1

清晨,她醒过来。

空空荡荡的木制屋顶上,一条孤单的电线吊着一个老式的电灯泡,灯泡已经被灰尘沾满,它随着不知道从哪里钻进来的风轻轻地摇晃着。她不是很熟悉这样的场景,但她早已经习惯了在陌生的地方醒来。

披一件粗布的厚外套从床上费劲地坐起来。非常想喝一些热水,嗓子已经干燥得快要裂开。

打开木门,一阵风便拂面而来。她用手捂住嘴鼻,看了一眼时间,此时已八点,户外还是一片漆黑,见不到一个人影。这是西部的八点。

对,这里好像是西部。她在心里确定了一下。

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

慢慢放下暖壶,和衣坐在木楼的楼梯口上,坐下时,她的手轻轻放在腹部,疼得呃了一声。下腹隐隐有些作疼,肌肉也因为太久没活动而都能听见撕开的声音。她开始试图去回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种失去记忆般的感觉,就像脑子被清空了一样。

身后有人迈着小心的脚步,向这里走来。她慢慢地回头,看见了他。

他脸庞清瘦,神色疲倦的站在那里,穿着一件肥大的军绿色大衣,厚厚的衣领竖起来挡住了他大半个脸,他手里还拿着另外一件同样肥大的衣服。

他说,我听见外面有声音,便出来了。

你终于醒了,林霄羽。

她扬高了头,疑惑地看着这个陌生者,他竟然叫出了她的名字。他慢慢走过来,把大衣递给她。这里的早晨起风了就会特别冷,你身体还带着伤,要注意保暖。她并没有伸手去接,仍然抬头看他。她的记忆里并不存在这个人的影像,她确定自己并不认识他。

不必觉得惊讶,这里所有的村民都知道你的名字。你坐的车被山上滚落的坠石击中,你因为受到撞击昏了过去,是这里的村民救了你,他们不得已看过了你放在包里的证件,以便确认你的信息。

他把衣服搭在左手臂上,空出右手伸了过去。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彦一,你可以叫我彦一。她还是没有伸手,只是把目光移向了他手腕上一串泛黄的菩提念珠,还有他干净修长的手指,这样的手应该是心思细密、敲打键盘的手吧。

这是哪里?她把头转向前方虚弱地问。

他尴尬地再次收回伸出的手,和左手握在一起揉搓。

看来你真的不记得发生了什么。我们此刻身在中国的帕米尔高原之上,这是阿克陶县塔尔村塔吉克族人的村庄,你在这里睡了整整两天两夜,所有的人都在担心你。

所有的人?

当然,所有人,所有的村民。

她的脑子里迅速想起了慕士塔格峰,她想起自己写下的那些计划,此刻她应该在那里。

原来是出了车祸。

她记得自己搭了一辆顺风车,一直蜷缩在车尾睡觉,她实在太困了,加上有些高原反应的症状,头疼总是一阵阵地袭来,一路上她只能让自己睡觉。醒来,却来到了这里。车子已经无法启动开走,庆幸的是并不十分严重,所有人中只有她受了些伤。

她说,我的腹部还在隐隐疼痛。

他点头,你受到了变形车体的一些挤压,这里医疗条件非常有限,所以不知道你身体内部有无更大的损伤。你也许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去喀什或者更大的地方去检查治疗。

她并没有认真听他说话,松开交叉在腹部的双手,右手半握拳放在嘴唇的位置,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帮我一个忙,我想写一张卡片,请你帮我寄出去。她说话的口气似乎并不是在征得他的同意。

他微笑着点头。当然,这没有问题。这里隔天就会有车去喀什,我可以帮你把信件交给他们。他保持着温和沉稳的语气。

她的肚子突然咕咕地叫出了声。她说,我好像是饿了。

他立刻反应过来,哦,我马上去找人给你弄点儿吃的,你现在最好是先吃点儿流质的东西,让胃慢慢适应一下。

这两年里,她只给卓尔写过三次卡片,第一次在苏丹的喀土穆,第二次在哥伦比亚的波哥大,这是第三次。她觉得有必要告知他,自己还活着,还在各地不停地行脚。走了两年,在路上遇见了太多以前没有见过、没有经历过的,她一直都在慢慢地消化着。可是心里一旦想起卓尔,还是会隐隐有愧疚感浮上来。

她希望自己不要常常去记起往事。那些记忆就像是海底幼小动物的尸体,被海浪推到沙滩上,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触目惊心。

整理物品。没有东西丢失,只是相机屏幕已经破碎,不知道SD卡(安全数码卡)是否损坏,这并没有太过影响她的心情。真正重要的东西光用眼睛去看都还远远不够,她已经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

此地,是她两年间走过的第九十九个地方。她翻开用黑色皮筋绑着的软皮日记本,上面有她之前留下的字迹:慕士塔格峰下的塔吉克民族,被称为“云彩上的人家”,他们大多居住在帕米尔高原,许多世纪以来,他们都生活在三千米左右的高原之上,过着游牧半定居的生活,从事畜牧业和农业,多在山谷里扎寨。慕士塔格峰几个字下面有用小黑圈标出的记号,这说明它是计划中一定要到达的地方。

对于记录,她已经渐渐失去了耐心,从一开始不断地按动快门,到很少再拿出相机。从开始写很长的文字,到后来只字不记。这仿佛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不是无话可说,只是觉得很多东西已经不能够被轻易地表达出来了。

她以前总会在无意中发现卓尔坐在一旁用手撑着脑袋静静地看着她做事,表情柔和,一言不发。她疑惑地问,你在看什么呀?卓尔就会笑,说不出来在看什么,也就是这么看着而已。他总是话很少。

有人敲门,她以为是刚才的男子。开门却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塔吉克大叔,手里提着一壶热气腾腾的奶茶。他高原红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穿肥大的白衬衫、灯笼裤,外面罩一件宽大的长袍,手工的腰带束在腰间,软皮靴子。他把右手轻轻放在胸口微弓,亲爱的孩子,你终于醒了,先喝些奶茶暖暖吧。他的汉语生涩真诚,眼睛清澈。她的心动了一下。

他们都叫我艾提大叔,你也可以这样叫我。

好的,谢谢您,艾提大叔。

大叔点了一下头,退出屋子,顺手把门关好。

旅行手册里有对塔吉克人的描绘。塔吉克族民风淳朴,敦厚善良,可以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他们的眼睛里,有清澈的光。艾提大叔淡蓝色的眼睛里就有那种光。

阿克陶的天空,蓝得耀眼,雪白的云挂在上面,很低很低,它们随着风的方向缓缓地移动着,仿佛只需一阵大风就会被刮落至人间。这样的天在别的地方从来没有看见过。每个地方的天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地方的云和风也是不一样的。

城市里没有这样的蓝,也没有这样的白,有的只是混浊的空气和让人窒息的混杂的声音。有的时候你站在钢筋水泥的建筑之间,会突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该去往哪里。她在城市里迷过路,那种突然不知道该去向何处的惶恐,犹如掉进了一个幽暗的黑洞。你明明能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却像已经死去了一般寂静。

她站在蓝天之下,只是这样安静地站着。

和艾提大叔一起吃饭,还有彦一。大叔说,你愿意在这里待多久都行,你的身体还很虚弱,需要再养养才有力气出去。

大叔的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老伴已经过世很多年,两个儿子都在乌鲁木齐打工。而彦一,她觉得他应该也是一个停留在此地的旅行者,因为他有一张干净的汉族人的脸。

她双手端起奶茶敬向大叔。谢谢您,如果没有您,我可能早就已经不在了。大叔赶紧摆手,不是我不是我,是这个英俊的孩子救了你。他是城里来的大医生,他每年都来这里帮助我们整个村子的人,他是个大大的好人。

她端茶的手停留在空中,脸转向彦一。他没有说话,只是浅浅地微笑着。

她说,谢谢!

没有,是大家救了你,我只是碰巧做了举手之劳的事情而已。

吃完饭,他把晾晒好的干净衣服拿来。

这些衣服是你受伤时穿的,隔壁的阿妈给你洗干净了,破的地方阿妈也帮你缝补好了。

她接过衣服,你一直都这样温暖地对待别人吗?

他耸耸肩,大概只是一种习惯。

她从鼻子里笑了一声,这是个很好的习惯。

你多大?

三十五。你呢?噢,抱歉,也许不该问。

我不介意这个,小你一岁,三十四。

你从哪里来?

北京。

你呢?你从哪里来?

她咬了咬嘴唇,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看到她的表情,便没有再追问。

远处突然传来笛子的声音。她愣了一下说,我似乎在哪里听见过这个声音。

哦,那是鹰笛的声音,是塔吉克族人非常喜欢的一种乐器。鹰是塔吉克族人的图腾,象征着勇敢、正义和纯洁。他说,你大概是在昏睡的时候听见过这个声音吧。你知道它的传说吗?

她摇头。

塔吉克族人一代又一代地口头流传着这样的一个神话故事:从前,有一个名叫瓦发的小伙子和一个叫古丽米合尔的姑娘,他们从十二岁起便被迫给巴依当奴隶。后来,他们长大了,也相爱了。他们相约在某一天的晚上要一起逃出这里。可是狡猾的巴依听到了风声,派人追上了他们,并用箭射死了姑娘。姑娘瞬间就化成了一只鹰,与那些人拼命地搏斗。后来寡不敌众,受了重伤,临死前,她希望心上人能用她的翅骨做一对笛子。以后每当他吹奏时,她就会回到他的身边来。于是瓦发含泪取下两根一样长的翅骨,做了一对鹰笛。每当美妙的笛声响起,便会有一只鹰从头顶美丽地掠过。

你的黑眼睛迷住了我的心,

你的白牙齿勾走了我的魂;

你的美貌点燃了爱的火,

而你却冷得像腊月里的冰。

…………

他说,林霄羽,你手腕上为什么会有那么深的一道旧伤?

她突然一下子变了脸,转过头紧缩眉头瞪着他。

哦,对不起,在你受伤的时候,我……

请收起你的好奇心!虽然你救了我,但我没有义务给你讲故事听。

她不由分说地走开了,留下他摊着双手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2

那一天,天气异常地闷热,空气中一丝风也没有。那一天感觉就是和平常的每一天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可是又说不清到底哪儿不一样。

林霄羽对着镜子梳理头发,卓尔站在后面,双手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上,从镜子里喜悦地看着她。他的眼神一如初中的男生,有一点点害羞,还有一点点紧张。

她也从镜子里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她说,你能先去门外等我一会儿吗?我要处理一些事情,就一会儿,好吗?

于是,他轻轻地拍了她的肩膀两下表示同意,而后微笑着退到门外,再随手关上门。

她小卓尔半岁。他们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算是青梅竹马。他们早已习惯了彼此,习惯到如同呼吸。

卓尔一直都很乖,从小就像个小大人一样懂得照顾别人,很讨大人们的喜爱。院子里的大人只要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和卓尔在一起,就会特别放心。

初中的时候,他几乎每天都用自行车载着她去学校。她会在离校门还有一定距离时下车,然后独自走去,他每次都会飞速骑过她的身旁,转头对她傻笑。放学,他又会在她下车的那个地方等她,然后再一起叮叮当当地回家。

他有时候因为老师拖堂而耽搁了,她跳上后座会生气地隔着衣服用指甲掐他后背上的肉,他疼得挺直了腰,却仍然眯着眼睛笑。只有初三的下半年她没有再坐他的车,他在踢足球时把手摔骨折了,于是她只得跳上了同学的自行车后座。有一次路过他们一直聚合的地点,她看见他打着绷带站在那里不停地张望着,她跳下同学的自行车走向他,那次他居然红着脸跑开了。

他的话很少,脾气很好。她总是欺负他。

明明会做的作业,偏要扔给他去做,自己却跑去一边儿逗狗玩儿。吃不完的苹果,随手就递给他。饭盒里有不喜欢的菜也总是挑给他。她妈妈说,卓尔这样好的男孩子真不多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画报,头也不抬地说,好什么呀,那只大呆鹅。

他只是她的玩伴之一而已。

高考,他众望所归地考上了上海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只考上了一所普通的专科学校。然后他远走他乡,去了繁华的大都市开始深造,她却在那所秩序散漫的专科学校里开始谈恋爱,然后失恋,再恋爱,再失恋。而他,大学四年始终是一个人。

他给她写很多的信,她有时看完就放到一边,有时候甚至都不拆开看。他总是絮絮叨叨地讲着一大堆无趣琐事:运动会三千米长跑,他跑到一半脚就抽筋了;隔壁寝室的男生因为逃课追美剧被记了大过;学校的秋天特别好看,可是最近把隐形眼镜弄丢了一只,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她认为很无聊的话题,他讲起来却兴致盎然,滔滔不绝。

他毕业的时候在上海谋到一份很好的职业,而她那时已经工作了一年,在一个小区的物业上班。这个工作还是她妈妈四处托人找的,专科生择业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她的妈妈几乎动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才为她争取到了一个这样的工作机会。她每天都要写很多告示,如失物招领、整顿秩序和口号标语之类的东西,再把它们张贴在小区的每个角落里。谁家的狗拉屎在草坪上了,谁把衣服晾晒在了公共区域了,谁家两口子又吵得街坊四邻不得安生了,都是她要管理的范围。

这样的一份工作让她时常感到无趣,却不能改变什么,因为她没有能力让自己谋到比这个更好一些的工作。

她平时没有什么朋友可交往,性格里总有一些很极端、很乖张的东西,没有几个人能像卓尔那样毫无底线地包容她。那些男友在分手时都会说,我他妈真是受不了你了。她的性格一直是这样,从未变过,可一开始为什么他们就能受得了呢?也许他们只是厌倦了这个身体而已。

她的生活一下子过得像白水一般,没有味道,没有颜色。

偶尔不开心时会给卓尔打电话,把心里的垃圾统统都塞给他。他很少主动给她打电话,可是他的手机从来不会关机,只要她拨通那个号码,总是很快就有人接起,无论几点,无论在哪里。

她喜欢挤对他。你的命比我好,傻人真是有傻福,你倒是离开这个讨厌的地方了,我却可能还要在这里到老到死。

他在电话那头一言不发。

第二年的春节,他回来找她,捧着鲜花结结巴巴地对她坦露了心意。二十几年了,他的心里一直有她,也只有她。

她似乎丝毫没有感到诧异,只考虑了两个小时,就决定跟他走。简单得就像是当年他跨着自行车停在路边等她,她跳上去拉住他后背的衣摆,他头也不回地就骑走了。

她需要一次迁徙,她非常明白。

他的工作非常忙碌,有时会加班到深夜才回来。有时她半夜醒来,看到他狼吞虎咽地在吃她给他留的饭菜。饭菜早已经凉透,他害怕微波炉的声响会吵醒她,于是就那样吃下去。他尴尬地笑,这是在大城市里生活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我会尽力让你过得好的,霄羽。

他帮她找了一份在幼儿园的工作,工作很简单,每天就是午饭、晚饭时照顾孩子们吃饭。工资很低,但很清闲。他说,你可以去上个补习班多学点东西,我只是不希望你太累。

有一次她无意中说,其实没有我,你也许会过得更好。

他却突然抓紧她的手,不,这样才是最好的。

她的手很冷。

这座城市虽然大,却很空,每个人都面色冷峻,疲于生活。半年过去,除了一个不太大的范围,她没有走得更远一些。有时候卓尔下班早,他们会一起在江边转一转,他拉着她的手会微微地用劲,像是生怕把她弄丢了。也只有在那个时候,她才会觉得有一些安稳。

那一天她调休,突发奇想要为卓尔做一顿不一样的晚餐。于是她用手机导航查好了路线,去市区的大超市里买东西。转了两趟地铁,搭了一辆公交,又在如织的人群中穿过很多条马路和小巷,像是走了很久。

将整整一筐的物品推到收银处,手探进包里,从里到外翻了一遍,发现钱包和手机都丢了。她听见自己的心脏强烈敲击胸膛的咚咚声,她的脸憋得通红。

卓尔找到她的时候,天已经黑透。她坐在超市外面广场的阶梯上,手抱着膝盖,靠着花台痴痴地发呆。他来到她的面前,蹲下摸她的头,她突然惊了一下,愣了十几秒钟后,突然撕扯着他胸前的衣领号啕大哭起来。

那是他第一次见她哭。

她大声地吼叫,我什么都做不好!我就是个蠢货!

然后很长一段时间,她没有办法工作,也没有办法单独出门。医生说,她是得了心病。

卓尔说,你不喜欢这座城市,我们就搬走,哪里都可以。

她摇头。

你想要做什么,或者有什么愿望,说出来,我们一起去完成它。

她还是摇头。

她在夜里被噩梦惊醒,她梦见自己被一根绳子拉扯着,使劲地把她往井口拽。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抓紧地面,手指被磨得全是血,然后在吼叫声中惊醒过来。

他全力地抱着惊恐的她,林霄羽,我们结婚吧。

她仍然浑身颤抖。

卓尔穿着新买的白衬衣在门外等她。他穿白衬衣的样子就像他小时候骑车飞驰过她身边的样子,一阵风从后面吹过,把她的刘海弄得乱飞。她想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才会觉得思路清晰。

他们今天就要去往民政局,他想要给她一个坚定的承诺。

他本来是个快乐的好人,总是把最好的一面都给她。可也是因为她,他居然开始学会了抽烟,深夜坐在阳台上,一支接着一支。她在半夜醒来,看到他佝偻在阳台上的背影,心里像被刀子乱戳一样。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再这样自私下去。

她梳理好头发,仔细地化好妆,换了好看的裙子。

站起身,走到门口,轻轻地把门反锁了。

3

远处牧民的帐篷里飘来奶茶的香味。

塔吉克人喜欢将红茶或茶砖加水煮沸,然后加入适量已煮熟的新鲜奶子,搅拌成奶茶。这样的奶茶被他们称为“艾提干恰伊”,香味能飘到很远的地方。听说男人们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放牧,只要远远地闻到了这股香味,就知道该把羊群往回赶了,因为他们知道家里人已经煮好了奶茶在等他们回家了。

林霄羽被这香味吸引着走出了房间。这几天多亏大叔的照顾,还有彦一给她配的药,这些年的游历也让她的身体强壮了不少,所以身上的那些不适慢慢都得到了缓解。

她看到彦一端着一碗奶茶坐在帐篷外和牧民谈笑,彦一也看到了她,举起手臂对她摇晃,林霄羽,快来。

她喝下一碗奶茶,唇齿留香,心情一下舒畅起来。

彦一看着她说,终于看到你笑了,那天的事儿实在抱歉,我……

她打断他,应该抱歉的是我,我情绪有些过于激动了。

彦一说,塔吉克族人在大大小小的山谷中或平原上安家落户,建设着村庄和田园,春天播种青稞、豌豆、小麦等耐寒的作物;初夏赶着畜群到高山草原放牧;秋后回村收获,准备过冬,周而复始地过着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就是因为这一年又一年简简单单的日子,他们看起来都快乐极了。

他把喝光的奶茶碗捧在手里。林霄羽,村民发现你的时候,你就蜷缩在车尾,完全昏迷,失去了知觉,怎么叫都叫不醒,他们都以为你死了。重新活过来的感觉会不会和以前不一样呢?

她点点头,只是觉得补了一个好长好长的觉,好像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

他说,大概你是喜欢这里的,所以潜意识里完全放松下来了。

她噘了一下嘴,也许是这样的。

他掰着手指想了一下。三年了,我连续来这里已经三年的时间了,从第一次来,我就莫名地喜欢这里。喜欢这里干干净净的空气,内心干干净净的人。在城市里大家都戴着各自的面具,去为了生活讨一份安慰,谁都别否认,谁敢说没有呢?我们躲在面具后面相互伤害,相互折腾,斗得你死我活的,到了最后死都不愿意把它摘下来,真是觉得很累啊。

她静静地听他说话。

人总是不会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生活,对吗?

复杂的时候想着简单,简单的时候又不甘于平庸。平凡的时候厌恶平凡,改变的时候又害怕改变。明明知道是错的,却偏要去做;明明了解真相,却偏要去相信一个假象。有多少人在这个轮回的旋涡中不能自拔?我老是在想,这么折腾干吗呢?为什么就不能像这些牧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得清清白白、简简单单的呢?

她的眼睛里慢慢地蓄满了泪水。

他说抱歉,我似乎话有点儿多了。

她轻轻地摇着头,不,没有。

又开始起风了,他脱下身上的衣服搭在她身上。这次她没有再拒绝。

晚上,村民邀请他们共进晚餐。

他们烤着羊肉,喝很烈的白酒。

她突然说,我也想喝。

他怀疑地看着她。她摊开双手,身体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真的,相信我。

好吧,作为一个医生,我并不建议你去做对自己身体不好的事情。但作为朋友,我想,酒也许会让你温暖和放松一些。

他举起手里的酒碗,大声地对村民们说,这次的工作已经圆满完成,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大家都要继续健健康康地等着我,明年我们再见。

村民们纷纷起身亲吻他的手背,他回吻他们的手背,然后举着酒碗仰头喝下。这是塔吉克族男子之间的一种礼节,显然他已经非常了解。有村民用粗大的手指擦拭着眼泪,他们之间早已经建立了情谊。

她喝得脸红红的,说,不知道原来你要走。

他也已经微醺。没有一个人能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的,也没有人会一辈子颠沛流离的,不是吗?我们一直都在不断地和人或者过去告别,再启程。第一年来到这里,再回到北京后,我特别的郁闷,觉得自己生活的那个环境实在很糟。现在从这里回到北京,我会很开心,因为这些人让我变得越来越好。多看到自己,才会看到别人,对吗?林霄羽。

她点头。其实很高兴在这里遇见你,你可能帮我解开了一些长久以来的疑惑。

他接着说,我不知道你曾经经历过一些什么事情,但一定是不好的事情,因为你的气息让人感到沉重,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你正昏迷,眉头紧锁在一起,丝毫没有放松。我本来对你的伤疤和你的故事有好奇心,可是现在我没有了。没有什么是糟糕的,其实都是自己过糟糕的。艾提大叔有一次给我讲过一句塔吉克族的谚语,他说,去过麦加的驴仍然是驴。我没有宗教信仰,但这句话我想了很久。后来我发现,我们其实就是那头驴。

她听他说着,突然笑出了声,笑到眼泪都流了下来。

对!我走了一百个地方,也才刚刚知道了,自己原来是头驴。牲口踢人真的是下得去狠脚啊,而且还专踢给它喂食、抚摸它的人。

她在月光下举起左手,看着手腕上的那道疤痕,它微微地凸出皮肤,像是一个界线,仿佛在分割一些东西。

4

梦里,她记起了卓尔抱着她飞奔的样子。

她在恍惚中,抬起右手去摸他的脸,从小到大,她从未认真地看过他,看过他的脸。

他有些慌乱,可眼神还是如此坚定,这眼神从未对她感到过厌倦。他的鼻梁很高,但微微有些歪,不仔细看不会发现。那是初三的时候,他揍了一个对她言语轻佻的男生,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也会愤怒,他握着拳头的时候像个勇猛的战士一般。他的嘴唇很厚,他看书或者思考的时候喜欢咬着上嘴唇,他从不用它说痴话、说情话。他的耳朵上有一颗小小的痣,和她的位置一模一样。

他抱着她飞奔,她感到他的身体在不停颤抖。然后慢慢地,她失去了知觉。

在医院里,她问卓尔,你害怕过什么吗?

他平静地说,每天早上醒来,拉开窗帘看到阳光,转头再看到你,我就觉得自己无比的幸福。即使再累,想起那个画面都会觉得温暖。可我并不害怕失去这一切,我只害怕你看不到我所看到的这一切。

她说,我已经无法轻易地去生活。

他眼眶有些泛红。抱歉,我没能照顾好你。

不,再没有人会像你这样对我,是我自己出了问题。

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你已经为我做了所有你能做的事情,现在,你需要做的只是放开手,让我自己去把自己找回来。

昨夜和牧民们喝得有点儿多了,这一觉睡得特别踏实。早上醒来天早已经亮开,她看见门角有一张纸条。

林霄羽,我走了。

我们总是会自以为是地对生活做出判断。我们固执、自私、顽劣,想证明自己活得并不愚蠢,想证明自己能等到一个所谓不遗憾的人生。也许,应该等待的东西不过是一次次的告别而已。懂得与过往告别,才会与现在的自己相见。愿你回去的路平安。你的朋友彦一。

她微笑着用手指把纸条褶皱的边缘轻轻理平,折好放进口袋里。

远方的太阳慢慢地升起来,阳光洒满了整个草原,今天又是一个晴朗的天。

她回到房间里,铺开信纸。

写下了两年里的最后一封信。她在信的结尾处写道,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思念着你,如果此刻你在,你还会拥抱我吗?

4

那一年,我在西部的一家客栈里听一个四岁孩子的妈妈讲了这个故事。

她得知我是一个写故事的人以后,便饶有兴趣地说,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故事脚本你想听吗?她当时正带着自己的团队在考察一个广告的拍摄地,每天早出晚归地在外面选景。

故事讲了三天,中间不停地被其他的琐碎事情打断。我每天都特别着急地等着他们收工回来,等着她继续给我讲下去。对于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来说,不停地被打断真的是一种煎熬,而她又总是慢慢吞吞、不急不躁的样子。

她讲话的时候总是慢条斯理,思路清晰。他们在院子里开会的时候,我就去二楼的亭子里坐着喝茶,不打扰他们。她对团队里的员工也是轻言细语,像个家长一样。她的员工私底下告诉我,她有个特别幸福的家庭,老公性格温和,对她极其包容。本来他有着一份非常体面的高薪工作,但是为了她,他辞去工作,和她一起辛苦地创建了这家公司。

她老是把小女儿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她说你看这个小姑娘这么小,但是怎么能这么可恶呀,老是在地上撒泼打滚骗我,就是为了得到好吃的东西,真是个坏妮子。她爸爸也坏,不但不帮我,还故意让小妮子来逗我,我整天被这俩人欺负着。她在说这些的时候,一脸都是温柔的笑。

他们结束工作的那天,她还是没有把故事最后的结局讲给我听。

我问她,那林霄羽后来回去了吗?她会不会有一点儿喜欢彦一呢?她回到卓尔身边了吗?后来呢,后来呢?

她总是笑话我太心急。于是当她被频繁响起的工作电话不停打断的时候,她说,你能帮这个故事编一个结局吗?你认为最好的一个结局。

走的那天,我去门口送他们。

她那时刚洗过头,穿着白色的棉麻衬衣走过来轻轻地抱我,再见点子,好好地生活,好好地写故事哦,也记得把我讲给你的故事写一个你喜欢的结局。

我闻到她头上薄荷的香气,当她挽起袖子反手去盘起头发的时候,我清晰地看见了她左手手腕上的一道深深的旧疤痕。

我把这个听来的故事写了出来,并加上了自己喜欢的一些名字,我固执地觉得她会喜欢这些名字。

我想,这个故事已经不再需要结局了,因为我们都看到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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