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歆又和他的朋友们鬼混去了,剩我一个人啃着面包看他。
他打篮球的时候真的很帅,穿的是无袖的球衣,衣上的号码是八号,所以从此,我最喜欢的号码也是八号。尚亦恫的皮肤很白,可以说是肌肤胜雪,但因为长期在户外运动的关系,所以有些晒黑,但在一众运动员里也算是突出的白了。
所以,总能一眼就在篮球场上找到他。
他是耀眼的,即使洒着汗,也是晶莹的汗,我甚至有过疯狂的想法——
即使他沾满汗的衣服扔到我面前,我都会偷偷闻一闻。
嗯,确认过眼神,是脑残的粉。
他全身的肌肉条理很优美,手臂的曲线若隐若现,腿部细长而有力,弹跳力很强,每次的蓄力挑起,我都觉得他是快飞起来了。有时候,他会穿着白衬衫打篮球,当汗水湿透衣服后,便能看见他线条分明的腹肌。
于是,我盯着篮球场出神了,脸上的笑容应当相当猥琐。
“你在这里干什么?还笑得那么猥琐。”突然出现的声音成功把我吓得飞起,差点失足摔下看台,还有一只手及时拉住我,我又从从看台摔下去的姿势变成了撞入他怀里的姿势。
我抬头,看见他溢满汗的脖子和滚动的喉结,再往上看去,是他深邃的眼,还有光洁的额头。
我一秒弹开。“尚亦恫,你可不可以不要每次都这么吓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恼羞成怒,还是脑子被紧张塞住,我大吼一声,跳下看台溜了。
回到班上我才回想起来,难怪他会发现我坐在那儿,原来是我犯花痴犯得太入神,听不见响了老半天的上课铃,以至于所有所有看台的长椅都清空了,只剩我一个,特别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