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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鲁Sir,先生

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叫我鲁Sir。

这个名字被叫了很多年。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父亲告诉我,我会成为一个男子汉,一个有魅力、有品质、有理想的男子汉,顶天立地,就像一个英雄一样,用自己的双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会从鲁Sir变成鲁先生,受到别人的敬仰,找到自己的生活,甚至抽空可以解救这个世界。他的确是这么说的,说的时候很认真。我也的确信了,因为父亲说话时的神情和语气太认真,谁都没想过这只是一个笑话。在学校里我是三好学生,每次考试成绩都很优异,从思想品德到数理化,从毛泽东思想到斯托克斯定理,学到根深蒂固,换来了无数的小红花和奖状;上课从来不看小说,下课从来不勾搭女生,白天从来不去逛街,晚上从来不看黄片。

那些年是喜爱做梦的年纪,我希望天是蓝的、河流是清澈的、奶是纯的、胸是真的、心是红的、问题还是简单的、童话里还有公主、生活中还有爱情、成长中还有喜悦、年少时还有梦想……

我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来面对这些拗口的书本。在学校里的最后一天,本来交完毕业论文,一切都应该按照人生的故事方向发展,我的一切努力就是让自己成为所有人眼中想让我成为的那个人。我的父母给我画了一张大饼,希望我长大后能当一名老师。这个宏大的目标直接把我给砸蒙了,这张饼太大,我消化不了,毕业后我涂改了自己的梦想,希望自己能做一名警察。经过我坚持不懈地努力,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没有成为老师,也没有成为警察,我没有能够去解救这个世界,我甚至连自己都解救不了。

后来我才知道,很多时候,不一定笑着讲的才是笑话,有些笑话讲出来,很多人会哭。

二十年后,走出校门的一刹那,我努力地撒丫子跑向自己的梦想,像超人一样去解救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却用一种粗暴的方式告诉我,别傻了,忘掉那些课本吧,你他妈跑偏了。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事情最让人束手无策:一、最初的时候不得不来;二、最后的时刻不得不走。而另一种生不如死的体验便是:不知所措,就如同我现在的遭遇。事到如今,梦没了,就他妈剩下瞎想了。我迷失了方向,我第一次意识到失败,我把自己的人生搞砸了。更悲催的不是我用十几年的时间来面对那些愚蠢的数字,而是这二十年里,我他妈的连一个女生的手都没牵过。

我找了一份风马牛不相及的工作,朝九晚五,兢兢业业地做了很多年。这种生活让我看不到尽头,上班,下班,还永无止境、日复一日地加班。我讨厌我的上司,讨厌我的客户,讨厌我的人生。我看什么都不顺眼,包括我的狗、我的领带、我的拖鞋、我的衬衫等,我觉得他们特别的丑,我像个话痨一样,冲着它们喋喋不休。我的上半生跟穷相依为命,生活拘谨,经济拮据,工作落魄,物质和精神都很贫瘠。那些年我很穷,这句话听上去难免有几分凄凉,更凄凉的是,现在的我依然很穷。

在这个城市里,我穷得甚至连梦想都没有。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就是看上去像个人一样地活下去。我只是躲在冰冷的钢筋水泥里的一个小人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城市里的一切标准成了高楼,成了物质,还有那些五迷三道的人脉。

我一直都很努力,认认真真地做好身边任何应该做的事情,但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从读书,到找工作,我人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充斥着失败,做什么事情都会半途而废,我没有完整地做过一件属于自己的事情,甚至连一件完整的坏事都做不好。有时候碰到心仪的姑娘,我也只是隐隐约约地躲避着,总觉得爱情会成为我成功路上的牵绊,后来我才知道,我人生途中最大的阻碍是自己。我有过几次很疯狂的想法,也只是停留在想想而已,因为我舍不得放弃周围的事物,这些可能一文不值,却可以让你看得见、摸得着。

时间让我彻彻底底成了一个Loser(失败者),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我又何尝是原来的那个我?至于记忆中的那个鲁先生——我也从来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努力地把自己套在西装里,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他们叫我鲁Sir,那就叫吧,也会有陌生人会恭恭敬敬地叫我一声鲁Sir先生。

“鲁Sir”我懂,“先生”我也懂,但“鲁Sir先生”,我真的不懂,这算他妈哪门子的名字!在这个都市里生活,无论把自己假装成谁,都会显得格格不入。我努力了很多年,却忘记了如何去做自己。名字只是个称呼,又何必太认真?跟生活过不去,为难的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生活不会感觉到为难,它反而会让你过不下去。或许有一天我会成为先生,名副其实的鲁先生,谁又知道呢。

我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太久的鸟,有人用几张洁白而华丽的纸张给我安插了最漂亮的羽毛,却忘了告诉我该怎么飞。想飞得更高,但高处只能看到死得更惨的人。在这个都市里,尸横遍野。现实就是一道闪电,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晴天霹雳打在了我的身上,雷得我外焦里嫩,不知所措,于是另一个故事开始了。

所有的故事都需要英雄,但这个故事里没有。我试着连标点符号都找遍了,却没有找到英雄的痕迹,或许我可以冒充一下。

我的故事从一只鸟开始。这一切都不关我鸟事儿,关乎邻居家的鸟事儿。邻居家的鸟儿被大咪吃了,连渣儿都没剩下,剩下一只鸟笼。从此,我的人生开启跑题模式,就像一辆无人驾驶的公交车。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在失去温度,呼吸变得越来越弱,四肢失去知觉,我拥抱着死亡和一只倒霉催的狗,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两个错误的地点,和三个错误的人,面对多个错误的问题,当场我就蒙圈了,然而事实却给出了一个看上去好像正确的答案。

清晨,6点钟起床,我一如既往地玩着手机,一如既往地蹲在马桶上刷牙,一如既往地便秘。根据我现在的处境,“一如既往”这个词儿真他妈奢侈。提起裤子,把牙刷扔到窗台上,擦干净嘴上的泡沫,洗脸,听着剃须刀吱吱啦啦刮掉稀疏的胡子茬儿,熨平衬衫上的褶子。衬衫的衣领已经泛黄,洗了几次变成了米黄色,这是牌子货,是我当初咬了牙才买下来的。这说明,无论多么贵的衣服,无论什么牌子,穿脏了都会像一坨屎一样。什么东西都会改变的,只有屎不会变,它永远都保持着脏乱差的姿态。6点45分,我准时出门,要尽量避开上班高峰期。在这时间之后,四惠站的地铁会让我有重生的经历,脚步不会接踵,只会叠加。没有挤过上班高峰期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人像蝼蚁般涌动着,举步维艰,踩踏只是常态,这都不是我担心的,我担心的是我的皮鞋是新买的。

从起床到现在,我总觉得死寂沉沉的房间里有些不对劲儿,在我手忙脚乱地捋直笔挺的领带的时候,我发现大咪不见了。大咪是一只狗,是一只拥有一只猫的名字的狗,这个童真而倒霉催的名字是我给它的。在这之前,我一直认为它是我的狗,至少它属于我。此时,它应该卧在窗户边打盹儿,金灿灿的毛发在弥漫的雾霾中依然能透出耀眼的光亮;抑或躺在沙发上撕咬泛黄的皮革,现在皮革上还有它的齿痕。

我不能没有大咪!莫非我今天起床的方式不对?我潦草地脱下了衣服,穿上睡衣,又躺回了被窝里。然后,我把表回调了二十分钟,像往常一样睁开眼睛,打了哈欠,夹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一边刷着牙,一边给大咪倒上狗粮。可我把牙龈都刷出血了,还是没有见到大咪屁颠屁颠地探出脑袋来吃食儿,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个狗日的大咪可能真的不见了。

我找遍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最初还抱有期待,以为它在跟我躲猫猫。沙发底下、保险柜里、柜子里、高压锅里、门后等,每一扇门后都是希望,每一个角落都可能是它的栖身之地。大咪确实不见了,房间里的门窗都密封着。

静谧的小区里,人们刚刚开始起床,我沿着绿化带寻找,墙角、狗洞、花丛,都没有大咪的踪影。

今天早上,小区里的人似乎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的脸、鼻子、耳朵、嘴巴都算正常,就算粗糙的发梢有点儿暗黄,脸上长了几枚粉刺、暗疮,也不应该会吸引到路人的目光。我的穿戴虽然潦草,但还算得上整洁有序,这种异样的眼神让我觉得好像有一件事情发生了,而这件事除了我,大家都知道。我有一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直觉告诉我,他们在看热闹,我当时就机智地决定,这一切不能被人察觉,我点头微笑,做了个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手势。我继续揣着糊涂,假装明白,一如既往地寻找大咪,沿街找了一遍所有它可能去过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它的痕迹。公司里打来的电话响了十几遍,对于我这样一个时间观念特别强的人,去到公司里时,所有人都已经下班了。在空旷的办公楼里,我翻箱倒柜地找了两遍,甚至连老板的桌子底下都没放过,可除了一枚避孕套、一件女式的情趣内衣和李秘书的一只耳环外,一无所获。

老板曾当着我的面夸赞过大咪,因为大咪在他面前很矜持,尾巴夹得很紧,他说有时候狗比人聪明,懂得怎么样夹着尾巴做人。大多数人的尾巴招摇过市,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像狗一样活着。

我找了大咪三个月。第二个月的时候,老板打电话给我强调了大咪的重要性,让我一定要找到它,表扬了我乐于助人的举动,顺便提到了我一腔热血帮他在地上捡起来的避孕套、情趣内衣和耳环。我并不是那么浮夸的人,做好事也从来不留名,那天我留了张纸条给他,署名雷锋。老板说他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我写的,因为整个公司能把字写得这么难看的人实在找不出第二个。鉴于我的热心肠,以后我都没有必要再去公司了。老板的话说得太委婉,以至于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失业了。失业跟失恋从理论上说差不多,都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并不大,直接影响到我的生活的,还是大咪。我和大咪一起生活了四年,久到我都已经忘记了大咪是何时、以怎样的方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的。我在电脑里只找到了一张大咪的照片,是它小时候我抱着它的合影,口耳眼鼻捉弄在一起,相当难看。我把照片给楼下复印打字的小店里,打印了一百份寻狗启事,张贴在小区的墙壁上、街头的电线杆上。只是短暂的几分钟,返回的路上,我看到我张贴的寻狗启事已经被各种租房信息、刻章办证的纸条所掩盖,隐约地露出来一张照片,是一个人抱着一只狗。居委会的老太太戴着老花镜,全神贯注地盯着信息墙,转脸问我,说:“这是你贴的?”

我点头说“是”,这世道虽然乱,但好人还是多。老太太看上去除了热心肠,老得全身已经只剩下喘气儿了,笑起来露出仅存的两颗牙。在这个小区附近我见过她很多次,我不认识她,但是我认识她的门牙。她喜欢较真儿,长相还算慈眉善目,笑起来整张沧桑的脸被皱纹分割得泾渭分明。我以为她能够提供给我一些大咪的信息。

老太太盯着寻狗启事,又转身盯着我,比照着问:“小伙子,是人丢了,还是狗丢了?”

我指着照片里一个小小的角落上的大咪,说:“大咪丢了。”

老太太“哦”了一声,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说:“原来是猫丢了。”

我不想再跟她多费唇舌,在她这里应该找不到我需要的信息,聊下去只会耽搁时间,以她的眼力见儿,八成连自己的孙子和大咪都分不清谁是谁。我想走开。老太太拖着瘦骨嶙峋的身子,叫住了我,说:“这不让贴。”

“别人都在贴。”我奇怪地问。

老太太颤巍巍地、缓慢地迈着小碎步,说:“别处地方我不管,你把这个贴在我们家门上,就是不让。”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那里贴满了我寻找大咪的寻狗启事,拨开纸张可以看到一扇门,已经找不到门牌号在哪里。

我这辈子最讨厌的有两件事情:一是在课堂上朗诵诗,另一个就是找东西。未知的东西找不到,已知的东西也会丢,到头来剩下只身一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丢了什么。大咪失踪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丢东西,钱包、钥匙、手机、自行车、衣服和工作等,最终连身份证也丢掉了,我试着去寻找,却一无所获,问题是我永远都不知道东西他妈的丢哪儿了。

我总是要一遍又一遍地向别人解释,试着让别人明白我所说的一切,可说得越多,错得越多,有些时候语言能把一件简单明了的事情搅和得鬼都搞不明白,我的口舌有点儿干燥。为了证明大咪真的丢了,我把大咪丢失的详细经过写在了寻狗启事上,贴遍了街头的巷子。

喘息的气流炙热地从我鼻孔里流淌出来,很快没了知觉。我迈着沉重的脚步,心想,这次找到大咪,我一定要打断它的狗腿,免得它以后到处乱跑。

我气喘吁吁地抱着一沓寻狗启事,张贴了几张后,我向几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人求助,他们微笑着向我走过来,敬礼。我抑制住自己的喘息,压低了声音说:“大咪不见了。”

穿制服的男人点了根烟,看了我一眼,问:“大咪是谁?”

我说:“一只倒霉催的狗。”

他嘬紧了牙花子,抽了口烟,又问:“你叫倒霉催?”

他的身体在晃动,光就照射在我的脸上,在我的视野里只看到一团黑影。我擦干净了额头上的汗水,焦躁地解释着。我一开口,背后就传来讨厌的汽笛声,排放出来的尾气让我头晕、恶心、想吐,那种混合着一氧化碳、夹杂着氮氧化合物的微尘颗粒,弥漫在空中。我说:“我叫鲁Sir,大咪是我的狗,我的狗不见了。”

他点了点头,这次他听懂了,我的脸上露出了喜色。他说:“哦,懂了,你的狗叫大咪。这跟倒霉催有关系吗?”

我说:“我怎么就跟你说不明白,咱们不说这档子倒霉催的事儿了。”

他把烟屁股扔在地上,漫不经心地踩了两下,都踩空了,最后狠狠地踩着烟头,踮起脚碾灭了它,在地上留下一道乌七八黑的痕迹。接着,又漫不经心地从我手里拿过去一张寻狗启事,认真地瞄了一眼,转身又指着不远处停靠的一辆车子,车身上写着“城管”的字样,挡风玻璃上贴满了寻狗启事。他说:“那好,咱们现在说说正经事儿,这不让贴传单,你把公家的车子贴成这样,严重妨碍了执法,扰乱了……”

这几个人不像善茬儿,无论从面相、语气和尴尬的场景上,我的肢体和大脑都在告诉我一件事情——赶紧逃。看着他们正要围过来,我撒丫子就跑,已超越了机动车最低限速的我,逃跑中甩出去了一只鞋,光起了脚丫子。从余光里,依然可以看到他们兢兢业业地追赶,看来如雷贯耳的城管并非浪得虚名,从专业的步伐、销魂的跑姿、有节奏的摆动着的手臂、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中就可以看出。就在他们英勇无畏地呵斥着停驻的路人时,我计算了那只鞋子的价值和要付出的代价后,果断地放弃了回去捡鞋的想法。

跑出两条街,我开始感觉到腰酸腿疼,身体长期缺乏锻炼,跑起来骨骼嘎吱作响。这些年我唯一参与的体育运动,就是挤地铁。我和体育的关系,就是坚持每天买双色球。

这个都市里有一个现象很奇怪,在熙攘的人群中,有人奔跑,就有人会看,更何况还有一群城管在追。我一只手拎着糨糊,一只手抱着传单,好事儿的路人聚过来看热闹,显得更加的热闹。城管们虽然跌跌撞撞,但依然不离不弃地紧跟在我身后。

拨开人群,一位算命先生坐在马路牙子上,戴着一副墨镜,捻动着花白的胡须。我叮叮当当地跑过去,打扰了他的清修,冲他微笑示意,算命先生也面带微笑着说:“这位兄台,请留步……”

我跑出几步,总觉得有些事情不对,就又跑回去,从怀里拿出一张寻狗启事,冲着寻狗启事吐了口唾沫,“啪”的一声贴在了算命先生的脑门儿上,然后继续逃命。

在我把自己跑丢以后,终于再也看不到身后城管们的身影了。

徒劳的一天之后,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中。在房东催缴房租之前,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时,我真有点儿庆幸房租是押一付三的季付了,我的钱包如月光一样皎洁,被偷的时候跟新买的一样。我没有任何挽留和惆怅,取光了银行卡里的余额,一半的钱买了泡面、鸡蛋和一包狗粮,万一大咪回来,被饿死了,那就是我的责任。

我还有一张信用卡,是工作的时候办理的,每当我想起这张卡可以透支五万块钱,就有一种想携款潜逃的冲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张卡里的钱总是进进出出。几年前,不知道哪个孙子四处散播谣言,鼓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这个谣言造成的后果是世界末日没来,我的末日却如期而至。

2012年的冬天,记得是在12月21日,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之际,我一次性刷爆了信用卡,某一段时间里长期保持着借贷关系,还款日期总是要拖延几天,谁又会知道几十天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遗憾的是,几十天以后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依然要面对着银行催促还款的电话,电话里那个充满磁性的声音用法律的武器胁迫我缴纳欠款。我想过潜逃到国外去,但回头想想,有出国的钱,也就不用潜逃了;又或许可以藏匿在某个村庄里,最好连电话都不通,从此改头换面,隐姓埋名。在房间里憋了一个礼拜后,我觉得这事儿越想越没谱,饥肠辘辘,口干舌燥,处处都在提醒着我,这样下去姓没隐,名没埋,我就要直接被埋进土里了。我的人生应该还有机会,我决定打电话借钱。但我打遍了手机上所有的号码,借到的钱却寥寥无几,加在一起还不够缴电话费。

月底的时候,我廉价变卖了房东的液晶电视、冰箱和微波炉,以及房间里能移动位置的所有家具,缓解了一时之急。我摆脱了银行,却没能摆脱房东,我用了两年的时间才还完欠房东的债,从废旧市场买回那些发霉的家具。

或许我应该去找一份工作,除了卖保险、售楼之外,做一个文字编辑也不错。虽然中文系毕业后,除了睡中文系的小女生,我跟“中文”两个字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了。工作以后,除了维持生计,我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死皮赖脸地逗留在北京这座城市里,只要待在这里,就有可能会找到大咪。我跟大咪共同的特征就是方向感不强,我相信以它的智商很难走出这个城市。

在卖保险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这个城市有多么的危险,多么的生猛,但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现在我竟然萌生了这种念头。这些年里我都没能说服自己给自己买一份保险,事实上我的薪水根本买不起保险,但也要考虑进去。我的上一份工作是售楼,看着那些攀升的数字,我精确地意识到自己这辈子可能都买不起“一席之地”。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无论春夏秋冬,我的床上都没有铺过席子。

第三个月的时候,我意识到大咪可能遭遇了不测。每一天,我都会去一家陌生的狗肉馆,看着那些无助的流浪狗瞬间倒在血泊之中,那股刺鼻的血腥味儿让人无法想象,我吐得双眼翻白,却始终没有嗅到大咪的味道。

没有大咪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我几次产生了幻觉,觉得房间里似乎传出了大咪的叫声。几次从睡梦中惊醒,看着空旷的房间,我感觉狗叫的声音好像是从隔壁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凌晨3点,我义无反顾地拍响了隔壁家的防盗门。门前楼梯上的灯光是声控的,伴随着拍打铁门的声音,昏暗的灯光亮了又灭,一个腆着大肚子的胖子才披着睡衣打开门。

他叫三胖,是我的邻居,一张脸被岁月摧残得只剩下一堆横肉,印堂发黑,像锅炉里钻出来的。我们见过几面,是在楼梯口遇到的,没有说过话。此时他探出来一个脑袋,像扔垃圾一样扔出来一句话:“你有病呀!”

我想告诉他,我的狗不见了,可他没有给我机会,甩手关上了冷冰冰的铁门。我知道他一定躲在这扇门后,透过猫眼看着我。这个死胖子跟大咪有仇,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大咪冲着他叫,他手里提着超市里买来的东西,驱赶着大咪,他骂大咪是狗娘养的,虽然是实话,但这句话让我很不爽。现在大咪不见了,他逃脱不了干系,他一定有责任,保不齐大咪这会儿正在他的锅里炖着呢。

第二天深夜,我又敲开了那扇门。这次他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睡眼惺忪地看着我。我怕又没有机会开口,看见门缝洞开,就立即开口说:“我没病!”

他深恶痛绝地看着我,打了个哈欠说:“你大半夜里敲开我家的门,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大咪不见了!”我说。

“大咪是谁?”

“我的狗,”我说,然后又补充道,“你们认识!”

“我们先捋一捋:大咪不见了,大咪是你的狗,你半夜里闯到我家里。我想知道的是,这一切关我屁事儿?”

有些东西,丢了就是丢了。某一段时间我感到自身心理的变化,好像对大咪的感情变得淡薄,甚至都会怀疑自己对大咪的情感,我和大咪可能只是相互陪伴,一切刚好习惯了而已,我们之间,丢掉的不一定是大咪。此时此刻,大咪很有可能已经在某些人的牙缝里。我做了一个噩梦,梦到大咪最性感的时候,竟然是被摆放在餐桌上的时候。

房东来催过我几次交房租,月底的时候我决定离开。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一些细碎的变化,对于那个不厌其烦的三胖,每次遇到他,他都会嘲弄着问我两句“大咪回来了没”。

三胖那一坨便秘的表情,仿佛全世界人民每个人都欠了他一个大耳刮子。有一天碰到他,他手中拎着两瓶二锅头和张灯结彩用的婚庆用品。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喝得忘记了自己姓什么。三胖的青春已经被他的肥胖给毁了,他不想因为自己的肥胖把婚姻也毁了。这三年来,他相亲相到全世界都是亲人,精神层面上已经被毁得没剩下什么东西了,他决定用物质取胜。这招绝对好使,他很快就结束了相亲的职业生涯,邻家是他刚买的新房,父母拼凑出了首付,他自己用了三年的工资置办家电,准备结婚。自从有了房子,他腰板也直了,腿脚也变利索了,说话的底气都硬邦邦的。结婚是大事儿,一定要选一个黄道吉日,我带着三胖去见了那个一见如故的算命先生,三胖甩出五百块钱后,先生掐指一算,天天都是黄道吉日。于是三胖拿起电话,通知了新娘,黄道吉日就在第二天,新娘在电话里哭得泣不成声。

结婚这种事儿就是要稀里糊涂地趁热打铁,但凡理智清醒地考虑一下,百分之八十都成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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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无尘卷俗世,少年饮恨梦长安……言伯苏,大唐镇西侯之子;当他以侯爵世子的身份客住在浩浩京城中时,他是多管闲事的风流才子,他乐善好施、匡扶正义,参与在一宗宗离奇血案中,还世人一个个真相大白。可他毕竟也是一位让朝野君臣忌惮的邦域质子,父侯在西域拥兵百万而名震四方,而自己更是备受儒士百姓的拥戴,在不断遭受暗黑势力的迫害和排挤后,他这位忠勇将门之后到底如何抉择命运的安排?是兵变反抗还是接受牢狱之灾?一切皆等他揭开二十多年前的逆天旧案,复仇才慢慢步入正轨……
  • 胜思惟梵天所问经

    胜思惟梵天所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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