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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夏普小姐广结善缘

前面几页我们为这个可爱的家族勾勒了几幅肖像画。现在,已经被当作其中一员看待的瑞蓓卡,自然觉得有义务如她所说的赢得东家的好感并尽其所能博取他们的信任。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如此知恩图报,难道不该大加赞赏?即便她的构想中在某种程度上夹杂私心,谁能说她胸有城府不是合情合理的呢?

“我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举目无亲的姑娘对自己说。“除了凭自己的劳动去挣钱,我没有别的可指望。那个长着粉红色脸蛋的小丫头爱米莉亚脑瓜子还不及我一半灵,偏偏有一万镑财产,什么都不用愁;而可怜的瑞蓓卡(我的身段比她好看多了)却只能依靠自己和自己的智慧。咱们走着瞧,我就不信我的智慧不能让我过上体面的日子;有朝一日我要让爱米莉亚小姐明白我硬是比她强。倒不是我讨厌可怜的爱米莉亚,——谁会讨厌这样一个与世无争、脾气又好的小东西?——只不过要是我在社会上的地位能比她高,那一天该有多风光!老实说,凭什么我就到不了那一步?”

这便是我们的小朋友插上幻想的翅膀为自己描绘的未来美景——她构筑的空中楼阁主要缺少一个家主公,对此我们大可不必感到有渎清听。妙龄少女不想嫁个如意郎君,还有什么旁的可想?

“我得充当我自己的妈妈,”瑞蓓卡想到她与焦斯·塞德立那门夭折的亲事,免不了产生一种受挫感而怏怏不乐。

于是她拿定一个聪明的主见,要使自己在克劳利庄上这一家中处于舒心安稳的地位,为此目的她决意和自己周围每一个有可能碍她事的人敦睦邦交。

鉴于准男爵夫人不属于这类人物,不但如此,这女人实在太缺乏意志和性格,因而在她自己的宅第里压根儿没人把她放在眼里,瑞蓓卡很快就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去博得她的欢心——说实在的,也不可能得到。瑞蓓卡在跟她的两个学生说话时常提到她们“可怜的妈妈”;尽管她对待准男爵夫人的态度在冷淡中断乎不失礼数,她还是明智地把注意力主要放在这一家子其余的人身上。

两个小女孩对这位老师满意极了,她管教她们的方法十分简单。她并不用过多的功课令她们的小脑袋发胀,相反是让她们在获取知识方面走自己的路;试问,还有什么教育方法比自我教育更有成效的?较大的一个爱好读书,而在克劳利庄历史不短的藏书室里有为数可观的十八世纪消闲读物,包括英文的和法文的(主要是那位典签署大臣在遭黜期间购买的),由于除了瑞蓓卡从来没别人去碰那里的书架子,她得以寓教于乐,随兴之所至向露梓·克劳利小姐灌输不少知识。

她和露梓小姐便这样在一起读了许多有趣的法文和英文书,从中可以举出的作者有学富五车的斯摩利特[151]博士、妙语如珠的亨利·菲尔丁[152]先生、细腻奇巧的小克雷比永[153]先生(我们不朽的诗人葛雷[154]对他推崇备至)以及多才多艺的伏尔泰[155]。有一回克劳利先生问姑娘们在读些什么,女教师回答说:“斯摩利特的书。”“哦,斯摩利特,”克劳利先生感到十分满意。“他的通史比较枯燥,但绝不像休谟[156]先生的那样离经叛道。你在读历史吗?”“是的,”露梓小姐答道,不过没有进一步说明她读的乃是亨弗利·克林克先生的历史。另一回克劳利先生发现其妹妹在读一本法文剧作集,颇不以为然;但女教师指出那是为了掌握法国人会话中的习惯用语,克劳利先生勉强表示同意。作为一名外交官,他对自己说法语的熟练程度感到极其自豪(因为他毕竟未能免俗),听到女教师经常恭维他精于此道,自然得意非凡。

相反,薇奥丽特小姐却远不如她的姐姐趣味高雅,而且好动得多。她知道母鸡在哪些僻静的旮旯下蛋。她能爬到树上去掠夺鸣禽巢中色彩斑驳的战利品。她最大的乐趣是骑着小马驹像加米拉[157]那样在旷野里驰骋。她是她父亲和马夫们的宠儿。厨娘非常疼爱她,但又十分害怕这位小祖宗,因为她总能发现藏果酱坛子的地方,只要她够得到,便会加以扫荡。她老是跟她的姐姐干仗。夏普小姐要是发现了她的什么淘气事儿,并不去告诉准男爵夫人,因为准男爵夫人知道了会去告诉皮特爵士或者更糟——告诉克劳利先生;只要薇奥丽特做个好姑娘,爱她的老师,夏普小姐就答应不说出去。

在克劳利先生面前,夏普小姐表现得很恭敬、很听话。虽然她母亲是法国人,但法文书中有些较难的段落瑞蓓卡也弄不懂,常向克劳利先生请教,总是可以得到满意的解答。克劳利先生除了辅导她阅读世俗作品外,还特地为她挑选一些内容较为严肃的书籍,而且与她谈得很多。瑞蓓卡对于他在援助黑人部落夸什马布善举会上的讲演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于他论麦芽的一本小册子颇感兴趣,还往往被他的晚间布道所感动,甚至流泪,并且会说:“哦,谢谢您,先生,”同时两眼朝天发出一声慨叹,致使克劳利先生有时会放下架子与她握手。

“血统毕竟起着决定作用,”这位热心宗教的贵族说。“夏普小姐听了我的话悟到很多道理,而别人都无动于中。跟那些人打交道,等于对牛弹琴,只得降格以求;但是她能理解。她母亲到底是蒙莫朗西家族的后裔。”

若不深究的话,夏普小姐的母系确实是名门望族。她当然不说自己的母亲曾在舞台上谋生;那会大大伤害克劳利先生的宗教感情。这场可怕的大革命使多少法国贵族流亡海外,陷于贫困之中!她来到这个宅院不多几个月,就已经积累了好几个有关她外祖家的故事;其中若干则克劳利先生从藏书室的一部《多齐埃谱系词典》中也找到了,从而益发相信它们的真实性,也益发相信瑞蓓卡有良好的教养。从这份好奇心以及查阅词典一节我们能不能推测,或者我们的女主人公能不能认为,克劳利先生有意于她?不,那只是一种善意的关注。前面已经提到过,他钟情的是简·希普显克斯小姐。

瑞蓓卡和皮特爵士有时在一起玩一种名叫巴加门的游戏[158],克劳利曾有一两回责备她不该参与这种无益于身心的娱乐,远不如读读《思冉普的遗产》、《沼泽地的瞎眼洗衣妇》或任何一种较严肃的书籍有意义。但夏普小姐说她亲爱的母亲时常和德特里克特拉克老伯爵或修道院长德高尔内长老玩同样的游戏[159],从而为这一种或那一种世俗消遣找到正当理由。

然而,这位小先生并不只是靠玩巴加门赢得雇主的好感。她发现自己在好多方面可以帮东家的忙。她以惊人的耐心读完所有那些在来到钦设克劳利镇之前皮特爵士许诺要让她了解的讼事档案。她自告奋勇为准男爵誊抄许多书信,机警地改动其中一些词语的写法使之合乎现时通行的规则。她对涉及封地、田庄、林苑、果园以及马厩的每一件事都感兴趣,以致准男爵早餐后散步几乎每次都要带上这名可心的家庭教师同行(当然还有两个孩子)。那时她会帮主人出出主意,如灌木林里该砍掉几棵树,苗床要不要松土,是不是到了收割庄稼的时候,哪些马该去拉车或犁地。她到克劳利庄上还不满一年,却已经获得准男爵的完全信任。过去他惯于在用餐时与管家霍罗克斯先生交谈,如今这样的谈话几乎只在皮特爵士与夏普小姐之间进行。克劳利夫人不在时,瑞蓓卡差不多就是宅内的女主人,但她在这一新的高位上处处谦虚谨慎,避免得罪厨下和马厩里的头头脑脑,跟这些人相处她总是客客气气,从不摆半点架子。现在的她跟我们原先了解的那个傲气十足、怕羞内向、怨天尤人的小姑娘比起来,前后判若两人。从这种脾气性情的变化可以知道她有很深的城府、吸取教训的真诚愿望,至少有极大的勇气自我否定。我们的瑞蓓卡改取这种温良谦恭的处世之道,究竟是否发自内心,有待于她今后的所作所为来证实。奉行阴一套阳一套的做人之道要持续多年,很少见到一个二十一岁的人能干得不露破绽;不过,读者诸君应该记得,我们的女主人公年纪虽轻,却称得上老于世故,经验丰富,如果读者还没有发现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笔者岂不是白写了这么多篇幅?

克劳利家的长子和次子,犹如晴雨百叶箱里分别表示不同天气的男女玩偶,总是一出一进,从不同时在家——他俩彼此恨之入骨;老实说,重骑兵罗登·克劳利把这个家看得一文不值,除了他姑姑一年一度来访之时,他很少回家。

那位老小姐的高贵身价前面已经提到过。她拥有七万镑家财,几乎把罗登当儿子看待。她极端讨厌她的大侄子,认为他是个十足的窝囊废。后者同样毫不含糊地指出,她的灵魂已无药可救而且万劫不复,并认为他弟弟在身后世界的命运丝毫也好不了。“她是个目无神明的混世女魔王,”克劳利先生常说,“她和一些无神论者、法国人打得火热。想到她堕落到这般可怕的田地,想到她都是土埋半截的人了还如此摆阔、放荡、渎神、胡闹而不知收敛,我就禁不住会打寒战。”的确,老小姐断然拒绝恭听他每晚的说教;只要她一到克劳利庄,克劳利先生就不得不暂停他例行的敬神仪式。

“皮特,克劳利小姐到此地来的时候,你就别讲道了,”他父亲说;“她写信来说最受不了絮絮叨叨的说教。”

“哦,先生!应该为那些下人着想。”

“他们统统上绞架也不干我事!”皮特爵士说;他的儿子则认为,如果下人们不能听他讲道,甚至会发生比这更糟的事情。

“算了吧,皮特!”做父亲的针对儿子的异议说。“你总不至于糊涂到要使这个家每年白白丢失三千镑年息吧?”

“比起我们的灵魂来,金钱又算得了什么,先生?”克劳利先生仍不买账。

“你是不是指这钱老小姐反正不会留给你?”——其实,克劳利先生也许正是这个意思,谁知道?

年迈的克劳利小姐无疑是个道德败坏者。她在公园路[160]上有一栋精美的小楼,由于在伦敦的社交季节中暴饮暴食,她总是到哈罗盖特或切尔滕纳姆[161]去消夏。她是个极其好客而又喜欢热闹的独身老姑娘,据她自己说当年曾是个美人儿。(所有的老年妇女一度都曾艳光照人,这一点我们十分清楚。)她的一张嘴从不饶人,昔日也是一名口没遮拦的激进分子。她去过法国(据说,圣茹斯特[162]曾激起她一段令人肠断心碎的痴情),以后一直迷上法国小说、法国菜和法国酒。她爱读伏尔泰,能背诵卢梭[163]的许多警句;谈起离婚来口气轻飘飘的,提倡女权不遗余力。她家每一间屋子里都有福克斯[164]先生的肖像。当这位政治家在野时,我不敢肯定老小姐没有把赌注压在他身上;当他上台时,老小姐因自己曾为他拉到皮特爵士和钦设克劳利镇另一名议员的票而自恃有功;其实皮特爵士自己也会投奔到他的旗下,不劳这位老小姐出马拉票。不消说得,在那位辉格党大政治家死后,皮特爵士又觉得有必要重新易帜。

罗登·克劳利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可敬的老小姐便很喜欢他,后来把他送往剑桥深造(跟他进了牛津的老兄唱对台戏)。他在大学里混了两年之后,剑桥校方把这位年轻人请出该校,于是老小姐又设法为小侄子捐了个近卫骑兵团(绿)的军官名额。

这位青年军官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儿或浪荡子,在伦敦城内颇有点儿名气。拳击、墙手球[165]、猎杀田鼠、驾驷马快车乃是当年我们的英国贵族趋之若鹜的时尚,而他对所有这些高深的贵胄学科门门精通。虽然他隶属于王室禁卫军,其任务是负责摄政王的安全警卫,还没有机会远征异国英勇杀敌,然而罗登·克劳利已经有三次流血决斗的光荣史——起因都为赌博,他可谓嗜赌如命,——从而充分证明了他对死亡的蔑视。

“同样他也蔑视人死亡后的灵魂归宿,”克劳利先生还会补充指出,与此同时把他那双醋栗色眼睛朝天花板上一翻。他一直关心其弟的灵魂归宿,或关心与他自己意见相左者的灵魂归宿——这是许多正人君子借以自娱的一件赏心乐事。

糊涂透顶又醉心浪漫的克劳利小姐,非但没有被他的宝贝小侄子干的玩命把戏吓坏,还总是在他决斗之后替他还赌债;有人在她耳边悄悄批评罗登的行为失检,她半句也听不进去。

“年轻人干点儿荒唐事有什么大不了?”她照例会说,“怎么着也比他那位没有半点儿阳刚之气的伪君子哥哥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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