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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悠悠岁月(10)

那天是正月初八,陪了一夜,早上我从医院回家,休息了一会,中午我又去医院送饭。丈夫住在浙二医院,从瓜山到浙二要骑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好在这些日子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运动。我匆匆骑上车子往医院赶去,我没想到这一去是与死神去约会。

那天路上的车不多,出门不远,转弯时我还回头看了看。我的记忆到这里为止,后来的事都是人家告诉我的。有的人说我摔倒后就没起来,有的人说我摔倒后还站起身来,然后又倒了下去。事后,我像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听他们讲述当时的情景。有一点大家是一致的,说我当时七窍流血地躺在地上。还好附近有不少瓜山人是认识我的,拦住了肇事汽车,把我送进医院,又有人赶回去通知了我的女儿。

女儿赶到医院里时我躺在急诊室外,无人过问,而且接下去继续无人过问,因为我们没钱——必须先付钱才能开始治疗。她爸爸此刻在另一家医院的床上躺着,她哥哥在家里的床上躺着,而我,鲜血淋漓、人事不知地躺在她面前,真难为了我的女儿,小小年纪如何能应付这样的局面,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呀。情急之中,女儿给我在兵团时的老朋友裘武打了电话,裘武带了三千元钱赶到医院,我才进了急救室。若不是当年兵团里一起患难的这位老友,我怎能从黄泉路上走回来?

而这一切,当时我一无所知,我的记忆从倒下的那一瞬间开始就割断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倒下的,也不知道是怎么进的手术室,不知道在病房里被一口痰堵住时,像杀鸡一样在脖子上剪开一个口子往外吸痰,不知道我的老父亲一趟趟地往医院里跑,也不知道兵团里的朋友们和中学的同学们为我募捐……

当我又闻到那熟悉的医院的气味时,已经是第26天了——我昏迷了整整26天。我不知道我这么倒霉的人这次怎么这么幸运,与死神擦肩而过。我又活过来了。活着就好。

是啊,活着就好。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什么都想得开了。现在我的家里你也看见了,家徒四壁。丈夫在家休养,好在还有一点病假工资;儿子刚能站起来,好在女儿工作得还不错;我么,我有退休工资,还可以。后遗症?还好没有,就是头盖骨被拿掉了一块,喏!在这里,凹进去一块(她用手撩起头发让我看,过早花白的头发下有一个凹陷的坑,在冬日的阳光下令人不忍目睹),现在只有一层薄薄的头皮护着里面的脑髓,本来半年后可以用其他材料补一块的,想想算了,要花很多钱,还是自己小心点算了。工厂?已经破产了,也难为厂里,工人全部下岗了,靠卖地皮了,还给我承担了一部分医药费。

我以为我的磨难到头了,可是1999年还没过完哪,我的晦气也还没有完结,现在轮到我的老父亲了。

我昏迷时,父亲急死了,天天要到医院去好几趟。等我终于醒来了,知道要吃东西了,他就天天去送饭,等我吃完了,他再回家自己弄点吃的。我母亲早就过世了。下午他一个人在家待不住,就又到医院来荡一圈。

除了去医院,那些日子他去最多的地方就是寺庙,他去灵隐、去韬光、去净慈,杭州的几个着名寺庙他都去了。他没有别的人可诉说,没有别的人可以依托,他就跟菩萨诉说自己的心愿,祈祷他的女儿能活下来,能好起来。后来的一些日子里,我常常陪着父亲到各个寺庙去还愿,他愿意相信他的诉说有人在听,我则相信一个父亲的心愿。

那是兔年的最后一个月了。前一天我刚刚陪着父亲去了灵隐,第二天早晨他在开门时摔倒了,门还没开开他就倒了下去,然后就再也没有醒来。两天后,他没有痛苦地去了。(我不停地变换着坐椅子的姿势,杨则一直以一种姿势斜坐在条凳上,条凳较高,她个子较矮,她的坐姿看上去不太舒服,但她一直毫不在意地坐着。在享受方面越来越精致的今天,我吃惊她对舒适的无动于衷。)咳,1999年终于过去了。这一年开始时,我还去参加了一次同学聚会,见到两个从国外回来的老同学。

人总是要回忆的,特别是老同学聚会时,总是会历数当年的种种情趣,甚至许多细节,我们当时都是住校生。我喜欢这些回忆,喜欢和他们——如今的外交官、政府官员、律师、教授、医生,他们大多有很好的生活——一起回忆种种细节,这使我粗糙的生活有了一点点的温馨。和他们坐在一起时,我努力感受着童年的温馨,人心是需要粉色回忆的,不管这颗心被多厚的老茧包裹。人们总是喜欢比较,拿自己与别人比较,其实许多烦恼是自己比出来的。所以我很矛盾,我总是不自觉地在回避这样的聚会,当年大家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而我落魄到这种地步,你说我跑去有没有味道,当然自我感觉极差。

有时我想,假如我不是外语学校的学生,假如我没有被外语学校那段经历熏陶出的心理状态,我大概会高高兴兴地住在瓜山,心安理得地过现在这种城市边缘的生活。

我很清楚,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总要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我必须用与这个家、与这一种我无法改变的生活相适应的心态去面对它,自怨自艾、自暴自弃都于事无补,我只能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并尽量让自己轻松一点。

我现在不骑自行车了,你说心里怕?没有,没有,人家都这么说,说我一定害怕骑车了。上次我和女儿一起出去,她骑自行车,我说我也试试,一抬腿就上去了,心里一点都没慌,我自己也觉得奇怪。

医生与文人

口述 玟玟 整理 任为新

别和做医生的女人结婚,这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丈夫,确切地说是前夫的意思。他一和我闹别扭就说这句话——和我说,和别人也说。他在离开我的时候,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错就错在找了一个做医生的女人。我的意思正好相反,聪明的男人都应该和做医生的女人结婚。不信你试试,至少能够使你健康、长寿。他总说我是保命哲学,说我的日子像苦行僧的修炼,过这样的日子,即使活五百年也没有意义。我说:“像你那样就算过日子了?那是在糟蹋生命,是变相的自杀。”

他还向我说过这样的故事:有个古人,大概是什么诗人吧,喜欢喝酒,生活没有规律,今天过了不管明天,出门时候总让仆人背了锄头在自己的后面跟着,说是“死便埋我”。我丈夫对这样的人佩服得不得了,说这样的人生才是潇洒旷达。我们医学上也讲个“蝴蝶效应”,你今天生病了,其实那很可能是在几十天前或者说几个月前,甚至是几年前一件细小的事情引起的,所以对自己的身体是绝对不可以“不拘小节”,特别是现代社会,空气差、环境差、污染多,每天都应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我是个怎样的人?你不是看到了嘛。我拍过一些婚纱照,其中一张有人看了说我像林妹妹。我仔细一琢磨,还真是那么回事。其实那也不是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样子,只是说我像那个电视连续剧《红楼梦》里的演员。我不觉得这话是在抬举我——无论是穿着品位、修养学识,在我这个年龄段,我都是无可挑剔的。我还特别心灵手巧,从小就是,特别能观察细节。我本来是学美术的,想当画家的,我老爸老妈要我考医科。我妈妈也说过,虽然我是女儿身,但是在她的眼睛里,实在胜过一个头角峥嵘的儿子。我还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孩子,还在浙医大的时候,我就和人打赌,看我画的饭菜票是否能够从食堂里买出炒年糕来,结果我赢了。现在说了也不要紧,不过我也就画了那么两三回,后来再有人要我画我就说你还是去买饭菜票吧,因为我画的饭菜票更贵。

说起我和我丈夫的认识,还真得找个地方坐下来谈。其实本来我们是不搭界的,他读的是杭大中文系,我在医大学的是病理。他是外地人,我是杭州人,我们的血型也不一样——按照我们医学心理的老祖宗、古希腊的希波克拉特的说法,他是胆汁质的,我是黏液质的。他很外向,做事情很情绪化,热情奔放。这老倌最神往的是《水浒》里面的那种英雄聚会——狐朋狗友一大串,吵吵闹闹,百无禁忌,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后来和我结婚了,这样的习气也没有改——他常常能够端着酒杯,也不管席上有多少人、是些什么人,用七分酒意、十分嗓音朗诵诗文什么的。李白的《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那一类是保留节目。我呢,不沾酒,不吃糖,很少喝饮料,荤菜基本不碰——荤菜是什么?说白了那就是动物的尸体呵,我真奇怪有那么多人会天天喜欢吃尸体。我不喜欢人多的场合,喜欢三两知心朋友小聚,端一杯白开水轻轻地说话,静静地看人。我是内向型的人,内敛、敏感、自省。有人以为这是缺点,我以为这恰恰是优点。

我们的认识过程是这样的:当初省里要成立一个大学生艺术团,全国要搞大学生艺术汇演嘛。其实我们还不是里面的成员,凭我们那点艺术细胞,连个三脚猫也算不了。或者是因为有朋友在里面,或者因为是被指派去帮忙的,结果我们就在那里认识了。一来二去的就成了熟人。有一天他问我敢不敢和他一起出去吃餐饭。我也是一时兴起,说有什么不敢的,结果就去了。地点是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杭州百货大楼,顶上有个旋转餐厅,自助的。当时的环境、饮料、食品都很不错。先插一句,最后我们分手的时候,他说我们吃一餐饭吧,地点由我选。

我选的也是在这个地方,但环境、吃的、喝的就差了些,当然这和人的心情也有关系。我当时要的是一杯水、一些蔬菜和一只水果拼盘。他都是荤菜,而且都是红烧的,浓盐赤酱。他第一次对我表示吃惊,而我也第一次看到了这个人在很惊讶、很愤怒、很高兴的时候,脸上的五官都能够挤蹙到一块儿去。这样的脸和表情都是不常见的。他当时说了一句话我现在都还记得,说在他的亲朋好友里面还从来没有过做医生的,也没有谁嫁过医生、娶过医生,所以他的举动具有革命性的意义。我说你甭担心,你的革命是不会成功的,我来吃饭只是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的胆量。

但是后来他的革命还是成功了。那时候我准备报考研究生,他就天天来,在阶梯教室里,我坐哪儿复习,他就坐在我位子的对面盯着我。开头一些日子吧,先是笑眯眯地看,再接着就是入神地看。后来我告诉他我还不想恋爱,我还想在学业上再发展自己,他就很忧伤地看,有一天还吓我一跳——我才到书本里面一会儿,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他竟然满脸都是泪水。后来还写诗、写信,天天都有。你看他就有这股韧劲,像我们做实验的蚂蟥似的,粘上了,甩都甩不掉。后来我见他对我那么地痴情,心就软了,就没有再固守,你看女人就是这样的软弱,容易上当受骗。其中一些朋友的馊主意也帮了他的大忙,什么他长得帅啦、才情并茂啦、专情啦。还有一个女生竟然说,找个外地人好,将来不用和公公、婆婆住一起,清爽——你看这些人想得多远。我烦不过,想就算了吧,恋爱吧。结果那年我研究生没有考上,恋爱真够坏事的!

恋爱完了吧就要结婚,但结婚和恋爱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就像日常生活中的他和恋爱季节的他完全不同一样。其实从一开始过居家的日子我们就充满了矛盾,我们的冲突其实是文化上的冲突。他是学文学的,讲究浪漫。“率性而行,是谓真人”、“放荡的生活就是幸福的生活”。他常这样说,也不知道是谁编出这样的话来。但是我们做医生的不是这样。

我最讨厌的是他的不讲卫生。比如吧,回家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应该先搽肥皂洗手,在客厅里就脱了外套,换上家里穿的衣服——公共场合到处是细菌,怎么可以带到家里来?他倒好,常忘了洗手不说,有时候就能穿了外套躺到床上去。结果好几次都害我将所有床单被子都洗一遍。洗脸的盆、洗脚的盆、洗别的盆都应该分开,毛巾、牙刷也应该是这样。但他不,他竟然和我说,以前他都是一只盆子、一条毛巾上下通用的。后来还在别人那儿臭我,说我连牙膏都要每人一支地分开来,那还不等于感情也分开来了。生活用品分开来有什么不好?这是科学、卫生!夫妻合用一支牙膏就是亲密无间了?其实他是无知,牙膏只会认一个牌子用,按照科学,牙膏是应该各种类型、各种药性的交替用,男女牙齿在牙膏的选择上也应该是有所区别的。但这些还都是小事情、小摩擦,赌点气一会儿也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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