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
债券根据其有无抵押担保,可以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亦称无担保债券,是仅凭债券发行者的信用而发行的、没有抵押品作担保的债券。一般政府债券都为信用债券。少数信用良好的金融公司也可发行信用债券。担保债券指以抵押财产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具体包括:以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不动产为抵押担保品而发行的抵押公司债券、以公司的有价证券(股票和其他证券)为担保品而发行的抵押信托债券和由第三者担保偿付本息的保证债券。当债券的发行人在债券到期而不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债券持有者有权变卖抵押品来清偿抵付或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七)按是否可转换分类
按是否可转换来区分,债券又可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能按一定条件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的债券,而不可转换债券就是不能转化为其他金融工具的债券,又称为普通债券。由于其没有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一般都是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债券的持有者可按一定的条件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持有的债券转换成股票。它具有债务与权益双重属性,属于一种混合性筹资方式。由于可转换债券赋予债券持有人将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其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转换债券。若将来转换成功,在转换前发行企业达到了低成本筹资的目的,转换后又可节省股票的发行成本。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应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行公司应同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股票的条件。
(八)按利率是否固定分类
按利率是否固定,债券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是将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债券。该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因而固定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风险。浮动利率债券的息票率是随市场利率变动而调整的利率。因为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同当前市场利率挂钩,而当前市场利率又考虑到了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所以浮动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膨胀风险。
(九)按是否能够提前偿还分类
按是否能够提前偿还,债券可以分为可赎回债券和不可赎回债券。可赎回债券是指在债券到期前,发行人可以以事先约定的赎回价格收回的债券。公司发行可赎回债券主要是考虑到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和回避利率风险等问题,以增加公司资本结构调整的灵活性。发行可赎回债券最关键的问题是赎回期限和赎回价格的制定。不可赎回债券是指不能在债券到期前收回的债券。
(十)按偿还方式不同分类
按偿还方式不同,债券可以分为一次到期债券和分期到期债券。一次到期债券是发行公司于债券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债券本金的债券;分期到期债券是指在债券发行的当时就规定有不同到期日的债券,即分批偿还本金的债券。分期到期债券可以减轻发行公司集中还本的财务负担。
三、债券市场的功能
纵观世界各个成熟的金融市场,无不有一个发达的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在社会经济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它具有以下几项重要功能:
(一)融资功能
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与股票市场一样,债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我国政府和企业先后发行多批债券,为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和支持国家的许多重点建设项目筹集了大量的资金。2007年我国金融债、国债、企业债分别发行11505亿元、7637亿元、5059亿元,支持了多项国家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二)资源配置功能
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较受投资者的欢迎,因而发行时利率低、筹资成本小;相反,效益差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风险相对较大,受投资者欢迎的程度较低,筹资成本较大。因此,通过债券市场,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宏观调控功能
一国中央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部门,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其中,公开市场业务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国债等有价证券或发行央行票据,从而调节货币的供应量,实现间接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经济过热、需要减少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卖出债券或发行央行票据收回金融机构或公众持有的一部分货币,从而控制经济的过热运行;当经济萧条需要增加货币供应量时,中央银行便买入债券,增加货币的投放。
(四)提供市场基准利率
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运行规律来看,在比较健全的金融市场上,有资格成为基准利率的只能是那些信誉高、流通性强的金融产品的利率,而国债利率一般被视为无风险资产的利率,被用来为其他资产和衍生工具进行净价的基准。而只有一个高流动性的、开放的、价格发现机制成熟的国债市场才能提供一个有意义的市场基准利率。
(五)防范金融风险
一个较为完备的债券市场可以有效地降低一国金融系统的风险。一个高流动性的、开放的国债市场不仅提供了市场基准利率,同时也是本币国际化的重要支撑。金融债的发行也可以极大地补充银行的附属资本,尤其是次级债券的发行使得银行不仅获得了中长期资金来源,并且在股东之外还增加了债权人的约束,有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债券市场上投资者的行为高度市场化,企业债务的不履行将迅速导致债权人“用脚投票”,使得企业无度融资的冲动受到有效遏制。在债券融资的背景下,公司债一旦出现债务不履行,会迅速导致公司在投资人群体中的名誉损失,并且通过债市信息披露会使广大社会公众掌握公司的信誉,使这种惩罚自动扩散到整个社会。
四、我国债券市场概述
(一)我国国债的发展历程
我国首次发行的债券,是1894年清政府为支付甲午战争军费的需要,由户部向官商巨贾发行的“息借两款”。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交付赔款,又发行了公债,称“昭信股票”:自此以后,为维持财政平衡,从北洋政府到国民党政府先后发行了数十种债券。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
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
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
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
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
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
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帐式国债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
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二)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框架
1.市场格局
从交易场所看,中国债券市场可以分为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其中,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指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指交易所债券交易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交易量看,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债券市场交易的主体场所,在中国债券市场发挥主导作用。
从托管体系看,中央结算公司是中国债券市场的总托管人,直接托管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的债券资产,而中证登公司作为分托管人托管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者的债券资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二级托管人托管柜台市场参与者的债券资产。
2.债券分类。中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分类主要有:
按币种可以分为:①人民币债券。人民币债券占据当前中国债券市场托管量和交易结算量的绝大部分份额,达到总托管量和总交易结算量的99%以上。②外币债券。2003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5亿美元金融债券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国内发行的第一笔外币债券。
按债券属性可以分为:①政府债券。政府债券包括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凭证式)、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的发行人为中国财政部,主要品种有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其中,储蓄国债分为传统凭证式国债和电子凭证式国债。通常,人们按照习惯将传统凭证式国债称为“凭证式国债”,而将2006年6月底首发的电子凭证式国债称为“储蓄国债”。我国发行的大多数凭证式国债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②中央银行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即央行票据,其发行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期限从3个月——3年,以1年期以下的短期票据为主。③金融债券。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券、特种金融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其中,商业银行债,包括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和商业银行普通债。④企业债券。包括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⑤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不属于本类,计入非银行金融债。⑥资产支持证券。⑦非银行金融债。包括非银行机构金融债券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⑧国际机构债券。指国际机构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债券。⑨可转换债券。
此外,按流通状态可以分为可流通债券和不可流通债券。
3.交易品种。当前中国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有:现券交易、回购和远期交易。其中,回购交易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分市场情况如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远期交易等4个交易品种;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交易品种:现券交易。
4.发行上市。在中国债券市场,债券可以通过3种方式发行: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簿记建档发行方式、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方式。
5.托管和转托管。从托管体系看,中央结算公司是中国债券市场的总托管人,直接托管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的债券资产,而中证登公司作为分托管人托管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者的债券资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二级托管人托管柜台市场参与者的债券资产。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实名制一级账户托管体制,托管依托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簿记系统进行。
转托管,是指处于不同市场由不同机构分别托管的债券可以通过转托管业务将债券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进行交易。目前,跨市场转托管的债券主要是部分国债和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