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1700000065

第65章 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1)

第十三条 中俄边境旅游属特许经营业务,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收取、理赔和管理的原则,组团社在交纳一般国际旅行社应交纳的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外,需另交纳10万人民币作为特许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统一由所在省、自治区旅游局负责收取、理赔和管理。拒绝或无力全额交纳质量保证金的组团社,国家旅游局不发给《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组团社负责组织和接待中俄双方的旅游团在中俄双方指定边境地区的旅游活动;代办社负责接受本地区居民报名参加中俄边境旅游,并委托给组团社安排中俄边境旅游。代办社和组团社之间应签订协议。代办社不得直接将游客带往境外从事中俄边境旅游。

第十五条 赴俄旅游团队应不得少于三人。旅游团必须配备领队,并在领队的带领下从指定口岸出入境。领队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发的《出国旅游领队证》(式样见附件一)。对未派领队的旅游团,边防检查站不予放行。

第十六条 中俄边境旅游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团出入境,并按预定时间返回。如发生因不可抗力而逾期返回的情况,领队应积极督促俄方接待社妥善作出安排,并在返回后及时向当地旅游局和所在省、自治区旅游局报告;入境时,领队应向边防检查站说明情况,并提供俄方接待社或所在地内务警察部门出具的证明。离团人员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组团社领队出具的由组团社统一印制的证明(式样见附件二)。非经所在地、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旅行社不得擅自派人到俄方寻找滞留游客。

第十七条 组团社必须对出境旅游团进行出国教育,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爱国主义、保密、安全、卫生、友好交往以及尊重对方礼仪习俗等。旅游团领队不得向双方游客介绍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项目,不得组织游客参加危险性活动及毒、赌、黄等国家禁止的活动。

第十八条 严格禁止公费旅游。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上必须印有“自费旅游,不作报销凭证”字样。

出入境证件和边防检查管理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负责参游人员的出境审批、证件发放管理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

第二十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所列人员外,凡身体健康、适应境外旅游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中俄边境旅游。

第二十一条 参游人员一律使用护照或代替护照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出入国境。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开办有中俄边境旅游项目的边境省、自治区的居民或在中俄边境地区已经暂住一年以上、长期从事中俄边境经贸活动的人员参加中俄边境旅游,可向当地组团社或代办社报名,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出境,回答有关的询问,交验户口簿(或暂住证明)、身份证,填写出境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和组团社(或代办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确认其合法资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准颁发护照。

第二十三条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参加中俄边境旅游,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的代办社报名,由本人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填写出境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和代办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确认其合法资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准颁发护照,由边境地区的组团社统一办理出入境手续。

第二十四条 持有效因私护照且已有出入境记录的人员,可直接向组团社或代办社报名参加中俄边境旅游。

第二十五条 台湾居民参加中俄边境旅游,需向组团社或代办社报名交费,然后由本人到该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旅行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给一次旅游有效的护照,由边境地区的组团社统一办理出境手续。台湾居民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件仍由个人保存。

第二十六条 组织赴俄旅游的组团社应根据与俄方旅游部门(或旅行社)及国内代办社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期制定详细的发团计划,内容包括代办社名称、旅游路线、出入境时间、参游人数等,并提前向边防检查站通报。边防检查站根据计划对旅游团查验放行。

第二十七条 中方旅游团出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查验护照、旅游团名单、领队证和俄方接待社的邀请函电。旅游团名单一式三份,边防检查站在查验护照证件、核对名单及人数后,在旅游团名单上加注实有人数并加盖验讫章,留存一份,其余的交由领队保管。入境时,领队应将供入境使用的名单向边防检查站交验,边防检查站检查护照证件、实际入境人数,注销未随团入境者名单,盖章并收存,同时对参游人员所持一次旅游有效的护照作注销处理(剪去右上角)。

第二十八条 俄方旅游团入境时,由边防检查站查验护照、旅游团名单和我方接待社的邀请函电。旅游团名单一式两份,边防检查站在查验护照核对名单及人数后,在旅游团名单上加注实有人数并注销未随团入境人员名单后,加盖验讫章,留存一份名单及邀请函电;另一份名单交俄方领队保管,出境时交边防检查站查验并盖章留存。

第二十九条 俄方旅游团入境后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确需分团的,中方接待社应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分团手续。被批准分团的人员出境时,需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对确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来不及到公安机关办理分团手续的,边防检查站可凭中方接待社出具的信函和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办理分团。分团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三十条 口岸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对参游人员携带进出境的物品进行监管。

第三十一条 俄方旅游团入出境和在我边境地区旅行、停留,须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俄方旅游团成员非法进入我内地或入境后非法滞留的,有关接待社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非法滞留需作遣返处理的,有关接待社应负责与俄方组团社交涉,并需先行负担遣返费用。

俄方旅游团成员在华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有关接待社须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条规定,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擅自开办对俄边境旅游项目、扩大边境旅游范围、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的地区,由国家旅游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分别责任,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理。对此类问题严重的地区,还将暂停受理其开办中俄边境旅游项目的申请。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擅自经营或变相经营中俄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或个人,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罚,即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接待社在接待俄方边境旅游团时因管理措施不力,致使俄国游客在我境内非法居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对旅客进行处罚,同时追究组团社的责任。

来华参加边境旅游的俄罗斯游客如欲到指定区域以外旅游,由我方接待的国际旅行社组织;需要分团的,边境地区接待社须事先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好分团手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有关旅行社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违规行为的,参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进行处罚,即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2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组团社或代办社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委托或变相委托其他旅行社或个人经营、代办中俄边境旅游业务的;

(二)组团社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无故在境外解散旅游团或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的;

(三)组团社因管理措施不力,致使游客在俄境内离团出走、滞留,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六条 对于组团社在境外无故散团或擅自延长停留时间,以及参游人员在境外离团出走或滞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边防检查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组团社及参游人员做如下处罚:

(一)对旅游团入境时无领队的,边防检查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33条规定,对组团社按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旅游团成员擅自离团单独入境的,边防检查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32条规定,按持无效证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旅游团在境外散团或发生旅游团成员擅自离团的,边防检查站对组团社及有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33条规定,按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情节严重的,边防检查站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商同级旅游局批准,暂停其组团出境;或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商国家旅游局批准,取消其中俄边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停止为该组团社组织的参游人员签发证件。对触犯刑法的,由边防检查站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工作人员和参游人员携带国家限制和禁止出入境的物品,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多次发生此类问题的组团社,海关将提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执行与中俄边境旅游有关的公务时违法、违规、违纪,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布 根据2011年6月20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可采取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两种形式。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旅游团成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可自行前往台湾地区,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

第三条 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除被指定的组团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第四条 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后,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第五条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第六条 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

第七条 组团社须为每个团队选派领队。领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地方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派人全程陪同。

第八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不得从事或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组团社不得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并应要求接待社不得引导或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

第九条 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未经双方旅行社及旅游团成员同意,不得变更日程。

第十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根据其采取的旅游形式,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或个人旅游签注。

第十一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参加团队旅游的,应事先在组团社登记报名。

第十二条 赴台旅游团须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第十三条 旅游团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大陆的,组团社应事先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

旅游团成员因紧急情况不能随团入境大陆或不能按期返回大陆的,组团社应及时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当发生旅游团成员非法滞留时,组团社须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有关滞留者的遣返和审查工作。

同类推荐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本书介绍了青少年在家庭生活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家庭是青少年最重要的生活环境,也是对青少年成长影响最大的地方。或许是由于太熟悉,家庭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往往不太受大家的关注,其实其中各种各样的关系往往涉及到好多法律问题,由于青少年对法律的陌生,导致在面对侵权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下面就让我们看下青少年在家庭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 国际刑事司法中的程序与正义

    国际刑事司法中的程序与正义

    《国际刑事司法中的程序与正义: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专题研究》以专题的形式对以下国际刑事司法问题进行了研究。(1)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的模式;(2)国际刑事法院最具代表性的基本原则和制度;(3)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公正性最引起争议的三个问题:被告人不在场甚至未归案的情况下被确认指控或者被宣告有罪,是否侵犯了被告人审判时?
  • 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

    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中有关公司设立与股权纠纷的一些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宣讲和普及。
  • 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

    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

    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热门推荐
  • 生前或者死后

    生前或者死后

    如果你到我们巴水河边,如果你看到一个衣衫破烂的儿,在前面跑,一个娘驮着一根竹竿子,在后面赶,跑不赢,追不上,你就会看到后面的娘,把手里的竹竿一丢,呼天抢地地哭:“老天爷啦!你活到做么事?”那么可以肯定这个儿活残了。我们巴水河边的人们,对于活得人模狗样的儿,从来没人问他,“你活到做么事?”而对于活残了的儿,就追问:“你活到做么事?”“你活到做么事?”这可是一个要命的问题。娘咽一口,后面一句话没有哭出来,那就是你怎么不死?这逻辑有点混乱哩。
  • 每天一堂销售课

    每天一堂销售课

    从一个刚入行的销售菜鸟到业绩辉煌的顶级销售员,需要多长时间?销售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客户即是敌人又是战友。
  • 我的王子骑黑马【完】

    我的王子骑黑马【完】

    《暖何迟》http://m.pgsk.com/a/247215/新文,相信会是个好看的故事,有兴趣的亲请挪步支持。感谢O(∩_∩)O~=======================——双眼皮真美,哪儿割的?——原装。——鼻梁很挺翘嘛,多少钱做的?——遗传!——胸型也不错,哪位医生隆的?——靠,老娘天生的行不行?剩女一枚芳龄二七的莫九九奔赴第十场相亲,遭遇狂妄自大男。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淑女瞬间化身恶女,一杯冰水随即浇上那张英俊却可恶的脸。啥,他不是相亲对象?!莫九九瞬间石化,欲溜之大吉。谁知,某男不干了,浅笑晏晏:“小姐,你得负责任。”剩女桃花开,朵朵真灿烂。就算老妈说不许找姓“古”的男人也没关系,谈恋爱呀谈恋爱,就要谈到世界充满爱。然而,一桩惊天往事陡然浮出水面,几个家庭的恩怨情仇徐徐拉开序幕……高干与平凡,富贵与贫穷,激/情与稳妥,真诚与背叛,交织碰撞,跌宕其中的爱情已成一场凌迟之痛。难道剩女当真遇不到白马王子?不骑白马,骑黑马也行啊。也许,成为“剩斗士”并不可怕,只要你还在相信爱情。
  • 余生里的浅月湾

    余生里的浅月湾

    我从来不相信缘分,因为那只是留给幸运宠儿的说辞……——三禾列车驶入轨道,忽地漆黑一片,继而传来隆隆隆的声音,没过多久,声音又逐渐消失,光明再次回归时,那股刺眼劲儿逼得旅客急忙用手揉揉眼睛,再微微张开,才能再次适应。此时正是饭点,空气里飘荡着混杂的香味,农家小炒、泡面、牛奶以及松松软软的面包所散发出的香味,在空调的催使下,这股香味不断发酵,变成了一种青春的味道。那是记……
  • 亿万首席,老公太闷骚

    亿万首席,老公太闷骚

    "一场充满阴谋的身份互换,她代替继妹被权势滔天,高冷邪魅的帝国总裁禁锢孤岛。白莲花妹妹玩心计夺家产,她成了家族牺牲品替罪新妻。继母继妹算计之下,死里逃生……生母却被继母害死,她幡然醒悟,冷笑发誓,伤害她和母亲的人,她一个也不放过……三年后,可为何帮她虐渣的,多了一个他?世人皆传他嗜血狠辣,毁她为了替妹妹复仇,可三年后,他也失了心……她携着萌宝回国时,丢给他离婚协议书,他淡定撕碎。“老婆,别闹了,再添个包子,我帮你虐渣。财产和人一切归你,你和包子归我"——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快穿妖妃绝色逆袭

    快穿妖妃绝色逆袭

    一把匕首,三尺白绫,结束了她荒唐的一生。生前,她是祸国妖姬,媚惑红尘,引得天下霸主争夺。死后,她遗臭万年,谩骂无数,天下共庆。她穿梭时空,为无数的过客完成遗愿,她终究浴火重生。复仇的女王重生回来,引得天下动荡。那些视她为玩物的男人,她必将报仇雪恨。(PS;无CP,女主人见人爱,没有感情)
  • 侦探异闻策

    侦探异闻策

    这是一本破案抓凶的正能量侦探小说!东旭因为自己的好朋友出事了,所以,为了替自己的好朋友找到真凶,毅然决然踏上了侦探之路。 这是我的小说群290151929,有意者可加!
  • 梦魇侵蚀

    梦魇侵蚀

    带着一款半成品游戏,路恩穿越了。怀揣着能把一切超凡之力化作食物的金手指,行走在这个满是邪灵怪异的世界,当远古的梦魇即将降临,无尽的黑暗再次笼罩大地,他该何去何从。“这个世界总该有点希望,或许是那些神灵,或许是……我!”大家可以加一下读者群:635199916————————————————————新书《夺魂之主》已发布,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穿越大千世界,夺取万灵之魂融入己身,是为夺魂者。一觉醒来,林肯不但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并且成为了夺魂者中的一员,然而他却发现自己穿越的世界,为何都这么眼熟呢?异形大战铁血,狂蟒之灾,诸神之战,X战警,复仇者联盟......在一个个似曾相识,却又似是而非的剧情世界中,他是灾祸的化身,是黑暗的起源,是人类的守护者,也是世界毁灭之兽,高高在上的诸神已临黄昏,地狱的大军整戈待发......“你的灵魂不错,不过他很快就属于我了!”
  • 非凡世界里的平凡英雄

    非凡世界里的平凡英雄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但是什么人才能成为世界的主角?在这个充满了言灵的世界里,曾有极个别人登上过世界的舞台,了解过世界的秘密,他们是世界的宠儿,是被称之为英雄的存在。现在世界在呼唤英雄,无数人在成为英雄的路上前行着。而在不知名的贫穷乡下有个非凡的平凡少年,才刚开始踏上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