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夕阳产业里,在又一个充斥着每况愈下消息的季度临近尾声之际,职责的含义体现在:你把旅行代理叫回来,即使在会议召开的酒店确实还有间经济房,一个可以俯瞰冷却塔的房间,你还是要打听有没有更便宜的选择。而当新来的姑娘玛丽回来,跟你说还有一家便宜得出奇的酒店时,你就真的去了——结果却发现,就像吴艺此刻发现的那样,这家酒店九点以后便会锁上所有的门。附近的房子看起来不算太好但也不差,而酒店大楼本身呢,是再普通不过了。砖墙,四层,一张卷起的遮阳篷。一块太阳笑脸造型的塑料浮雕上,是明亮醒目的酒店标识。但在玻璃门的内侧却横跨了一条门闩,这一点可是非比寻常。地面看上去不大,铺着锈色地毯。地毯上方,玻璃门内侧,挂着一个灰色的小标牌。假如出租车还没走,吴艺或许就不会按照酒店说明的指示摁响门铃了。
但事实上出租车已经开走了,况且在冰天雪地的十二月里,吴艺蜷缩在酒店门前越是犹豫不决,街道就越是显得冷清昏暗。门铃响了,应声而来的是一位身材魁梧、戴着颈托的黑人。看得出来,这人蓝色方格纹夹克的肩缝处绷得很紧,颈托上还系了一条领带,那长度刚刚垂及他胸口下三分之一处。即便如此,在距离领带尖约两英寸的地方,他依然规整地别着一枚带有酒店标识的领带夹。领带夹看着喜气洋洋的,而这个人却不是这样。他那光溜溜、圆鼓鼓的脸上毫无表情,一有机会他眼神就朝下瞥去——倒不是要显得粗鲁无礼,而是要表明他可不是在向谁推销什么东西。寻常的领带,吴艺心想着,寻常的夹克。他琢磨着这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变得不友好了。
吴艺活了四十九岁,总结出的生活感悟可谓寥寥无几,但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当人们身着不合体的衣服时,他们就会变得傲慢无礼。然而,这个人却是个例外。他彬彬有礼,言谈举止甚至略显拘谨;倘若酒店的大堂不仅像他身着的夹克那样显得太过窄小,那些大堂的陈设,什么烟熏色的镜面墙,什么油地毡,还有仿木和自动售货机,还让它看起来特像一个公共汽车站台,不过话又说过来,这关他吴艺什么事儿呢?客人休息区看上去似乎正处在打扫过程中——无论是那些六十年代斯堪的纳维亚式的椅子,还是沙发和咖啡桌,都东一把西一张地摆放着,仿佛是哪个清扫灰尘毛絮的人挪动了它们。不管怎样,吴艺还是登记入住了。他决定住在这儿完全靠的是直觉,就像在任何生意场上一样,他观察的首先是人,而那个戴着颈托的人让他安心了不少。直到吴艺接过自己的信用卡时,他才注意到,离店结账的柜台上立着一块社区协会颁发的木质牌匾。他眯着眼睛仔细读着它那铜质面板上的文字:顾客受伤最少,1972—1973。
那么,1973年以来的情况又如何呢?到底是这家酒店变得更危险了,还是别家酒店更安全了?或许都不是吧。据他了解,那个社区协会已经解散,也不再颁发牌匾了。吴艺提醒自己,生活中的有些迹象压根说明不了什么。这也是他过去经常跟前妻丽莎说的话。而丽莎,对什么事都喜欢过度揣测,做什么事也总会被外界左右。有一天,看到一棵树被雷劈断了,她便和他分手了。当然,遇到这种事是非同寻常的,一辈子或许只有一次。丽莎说那棵树被雷劈得嘶嘶作响。他希望他也能亲眼目睹。可是,除了那棵树不再是社区里最高的树,这件事还能意味着什么呢?它本来就毫无意义,而那块牌匾也一样。吴艺拿定了主意,或许这并不是明智的决定。或许他应该另找一家酒店。
但为时已晚——从出发时就晚了,他乘坐的飞机停在跑道上,一直停着,仿佛永远不会起飞似的——假如叫来一个出租车司机,任由他载着自己到别的地方去,恐怕只有上帝才会知道吴艺最后到底要付多少钱。别说是两倍的钱了——比起那间可以看到冷却塔的房间费用,很有可能他要付三四倍的钱,还是算了吧。毕竟,事已至此,更何况当初房价还享受了会议的折扣。
于是他把房间锁上了双保险。他一一检查了壁橱空心门的背后,钢架床的下面,还有绿色漩涡形的淋浴房里面。他检查了几幅海景画,确保后面没有什么窥视孔。窗户是朝着安全出口开的,除了检查一下窗锁,他也做不了什么。这些窗锁会帮上大忙的——对盗贼中那些胆小惊慌而不敢破窗而入的人来说,窗锁是种可靠的安全屏障。破窗而入的小偷大概会占多少呢?百分之十?十五?他拉上了窗帘,随即又判定,敞开窗帘他会更安心一些。倘若有什么东西靠近,他希望能看清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把电话听筒从底座上拔了下来,这是个经过全盘衡量的冒险之举。一方面,假如真有什么人闯进来,他将无法打电话报警。但另一方面,他也算是有武器装备的人了。他以前在什么地方曾读到过一个故事,描述了一个女人把电话听筒扔向一个袭击者,还把他给砸死了。不用说,那种结局多少含有幸运的成分。但吴艺坚持认为:一、他肯定能像那个女人一样有力地把听筒扔出去。二、即使没那么幸运,至少他抛出的力量也足以拖延一下闯入者。更何况这还是一个老式听筒,很沉的那种,沉到让你能感受到人与人交流的严肃性。在比较新的酒店里,他可能就会有个轻一点儿的电话,上面会有许多按键,哪怕他从来不用,但依然可以让他感到有许多资源供他支配。那家会议酒店的电话上,或许就有呼叫健身俱乐部和服务台、呼叫三家餐厅和房间服务的按钮。他紧握着听筒,尽量不去想这些,慢慢地睡着了。
他睡得并不好。
早上,他琢磨着要不要随身拿着听筒进电梯。毕竟听筒不像小刀,可以没有预兆地、猛地一下抽出来。就算是把手枪,也起码能藏在一个人的口袋里。可电话听筒却放不进去。尽管如此,他还是随身带上了。他尽可能若无其事地拿着它,看上去就好像他正要出去跑步,要用它来锻炼臂力,或者仿佛他做的生意正是电话这一行。
他大步穿过走廊。常言道,走路慢吞吞的人会倒霉。许多从背后袭击的抢劫都与受害人的体态有关,正因为如此,丽莎在天黑后走路总是昂首阔步的,散发着强大的气场。为此,他还经常取笑她。要是她一直提心吊胆的,她就应该像他那样练习举重和跑步。他坚称,这才是自助的实际办法。她也表示赞同。有段时间,他俩下班后会在健身房碰面。直到有一天,她把杠铃砸在了自己的脚趾上,并认定自己还是更喜欢边喝冰镇果汁朗姆酒边看别人锻炼。锻炼时,他总会不自主地发出哼哼的声音。可又有什么用呢?谁能透过他的西服和大衣欣赏到他的胸肌?他此刻想到的只是,胸肌并不具备什么威慑力。再加上,尽管他不矮,可也不算高。他继续大步流星,要显出气场。他拿定主意一定要去会议酒店的餐厅吃饭。更重要的是,他要吃一顿正宗的美式早餐,有培根有鸡蛋的那种,绝不是什么狗屁欧式早点。
事实上,他一直觉得,人们吃羊角面包的样子有点滑稽,尤其是刚开始咬第一口的时候,他们得调整好角度以便把月牙形面包的一角塞入嘴里。不管一个人怎么咬,他嘴里的油酥面包渣总是不对称的,因此他不得不用舌头把面包舔到更靠近嘴巴中央的位置。原本可能是干净利落的一个人,此时却看起来有些优柔寡断。此外,相比其他早餐食物,羊角面包的碎屑更容易在干净的深色西服上撒得到处都是。因此,吴艺在工作场合从不点羊角面包,他也相信,正是由于他小心翼翼地对待这样的细节,他才没像他的许多同事那样丢掉工作。
换句话来说,这也正是他为何至今还留在一个濒临破产的行业里工作,此时还随身带了个电话听筒进电梯。当电梯门,犹如第三世界国家里那种低速运转齿轮的电梯门一样缓缓地、颤颤巍巍地打开时,吴艺便鼓足勇气、严阵以待。他大步走出电梯,却被一群孩子围住了。整个酒店大堂里,到处都是孩子,还夹杂着一些女人,从她们倔强而又恼怒的表情中,吴艺判断她们应该是孩子们的妈妈。这竟是一家福利酒店!他大笑起来。这群人几乎个个都是黑人,仅有的几个白人孩子格外显眼,几乎百分之百吸引眼球,就像吴艺的老板在房间一头将网球拍砸向另一头时精准的命中率一样。当然,球拍总是套着厚厚的保护垫,本身受损的风险不大,然而球拍所瞄准目标附近的人有时却会被砸伤。有一次吴艺就中招了,他倒一心希望鼻梁骨被球拍给砸断了,谁知仅仅是鼻梁上的一点擦伤,连皮肤颜色都没怎么变,以至于大家都很难相信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故。不过事故倒是千真万确。别跟我谈过错。最重要的是,你们日本佬该对整个该死的混乱局面负责,他的老板当时吼道。而事实上,真正威胁微型计算机的是个人电脑,一个十足美国化的现象。不过话又说过来,倘若吴艺能够证明这事故的确发生过,他是可以就此起诉的。有些人,尤其是丽莎,认为他至少应该辞职才是。
但他既没有起诉,也没有辞职。可以说,他接受了砸在鼻梁上的网球拍,而当第二天老板向他道歉说是自己一时失控时,吴艺说他可以理解。老板进一步解释说,吴艺不该把他说的话当真——他其实知道吴艺不是日本佬,而是中国佬,况且就在那天早上他还喊另外一个人意大利佬,这就是他的风格——吴艺再次表示他可以理解,同时坦言,希望老板在提拔人的时候还记得吴艺此时理解的伟大。令吴艺心满意足的是,他老板还真的记住了。在吴艺看来,他打了个胜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别人只看到他所受的屈辱的时候,他却看到了可以反败为胜的机遇。他一直保持某种洞察力。
不过,也正是由于这种洞察力,加上那棵树的原因,丽莎离开了他。他此时想到了这一点,尽管他脚边围着一群孩子,他手里还握着电话听筒。那么多的孩子。仿佛他眼前能看到的都是孩子,他永远也无法拥有的孩子。他胸口堵得慌。这时,一个身着红色运动服的小孩从吴艺身边跑过去,差点抢走了他手中的听筒。接着是另一个穿着棕色带帽夹克的小孩。吴艺抬起头,发现一群小学生模样的男孩正坐在休息区,观望着。显然,吴艺已经成为他们的挑战目标,而当他意识到这一点,他便有了精神,又想大笑起来。当轮到一个特别小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时——那小孩或许只有五六岁,还穿着雪裤呢——吴艺差点把听筒丢给他。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谁愿意因遗失电话而被罚款呢?
事实上,吴艺也盘算他是不是该把听筒放回房间去,而不是整天带在身上。不然,到了会议酒店后,他拿它做什么呢?检查它吗?他想象着自己撞上了比利·肖尔——那人在一个很前沿的信息公司和他有着相似的职务,还是他在保险市场中的竞争对手。一个既没有管理能力,又不懂得技术的人,却能提供个人电脑给顾客选择,这可是吴艺办不到的。更重要的是,比利上大学时还曾是橄榄球队的四分卫。这意味着他可以趾高气昂地走来走去,仿佛他在比赛最后几分钟扔给侧边锋的球起到了决定性的意义,那情形令吴艺不禁想到野兽间的角斗。这还意味着比利一定会问他,你手上攥着电话做什么?又自言自语了吗?引来周围人的哄堂大笑。
比利就是那样的人。他一直是做销售的,总是会讲某些特定类型的笑话——什么喝酒啊,性生活啊,或者是老婆购物又花了多少钱之类的。当然,他从来不会提这些字眼。他从来不用平常的叫法称呼东西。他讲话的时候,总会用诸如“连灌了几瓶啤酒”、“搞了三部曲”或者“败了家”这样的短语描述。他做起假设来,就好像那是身体的一个基本功能。当然,他的知识都是些常识。当然,人们能够领会他含蓄表达的意思。听着,伙计,他说,一边还用胳膊搂着你。即使是他自鸣得意的时候,他也会用一种平和友善的方式表现出来。那么你觉得可怜的人们今晚都在干吗?比利不仅说着吴艺所谓的主流官话,并且他还把那些场面话进行了亲民化的润色,以至于吴艺有一次忍不住问他,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正是民意调查员喜欢的那种类型。吴艺告诉他,他道出了成千上万人的想法,吐露了他们的心声。自然,比利没接话,只是说了句,这话是怎么说的?便转过身去。他转身的时候用手搓着胸前,仿佛要隔着长绒棉摆弄他的胸毛。丽莎常说,这是灵长类动物才有的动作。她相信,打领带就是为了避免这样的动作,因为这动作不文明。她还相信,亚裔男子绝不会有这样的举止,起码那些有教养的亚裔男子不会。
这是真的吗?吴艺不敢肯定。丽莎在西海岸长大,满脑子的亚洲意识。可他知道,对他有关民意调查员的说法,没人会彬彬有礼地报以微笑。从另一方面来说,当吴艺第一次介绍给比利认识时,比利就说,吴艺,哇哦,有这么个动听的波兰佬式的名字,感觉如何呀,当即引起了大家的哄笑。当然,就像在会议上一样,他们笑并不是因为真有什么事那么可笑,而是因为这是身为友好伙伴的一种姿态,是因为他们不想让自己看起来没抓住别人讲话的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