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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威瑞森公司的服务台终于有人接起电话,是一个口音很重的女人,我猜想她的服务基地是在印度孟买。她证实我记得没错——90的确是土耳其的国码。“那252呢?是哪里的区域号码吗?”

“没错,是一个省……是个叫穆拉之类的地方。”她说,很努力说出那个地名发音。土耳其是个大国家——比德州还大,总人口超过七千万——而穆拉这个地名我毫无印象。我正要谢她、准备挂断时,她说:“这个信息不晓得能不能帮上你,但是穆拉的主要大城之一是博德鲁姆,位于爱琴海沿岸。”

这个地名让我全身一震,那是一种恐惧的战栗,多年来几乎不曾稍减。“博德鲁姆,”她说——而这个地名就像某个远处船难的遗骸冲上岸。“真的?”我镇静地说,努力压下骚动的思绪。然后我脑中的现实感提醒自己,我只是这个案子的受邀顾问而已,于是忽然大感解脱。我再也不想跟那个地方有任何瓜葛了。

我回到89号房。布瑞德利看到我,我告诉他,我想那张纸片上的号码,是某个电话号码的前段没错,但我想不是加拿大。我解释了那份月历的事情,他说他夜里稍早看到了,也一直念念不忘。

“博德鲁姆?博德鲁姆在哪里啊?”他问。

“要跑远一点。在土耳其——全世界最热门的避暑胜地之一。”

“那纽约的康尼岛呢?”他问,面不改色。

“很像,”我告诉他,想象着港口停满了奢华游艇,众多优雅的别墅,丘陵间一座小小的清真寺,一家家取了意大利文或英文名字的小餐馆里,充斥着荷尔蒙和十美元的卡布奇诺咖啡。

“你去过那里吗?”布瑞德利问。我摇摇头——有些事情,政府是规定我不准说的。

“没有,”我撒谎。“她为什么要拨电话给博德鲁姆的人?”我好奇地说,改变话题。

布瑞德利耸耸肩,不想妄加揣测,然后心事重重地说:“大块头也查出了一点不错的结果。”他说,指着房间另一头的彼得森。“阿佛瑞兹在旅馆档案里找到的那张不是学生证——当然了,上头的名字是假的——而是纽约市立图书馆的借书证。”

“啊,很好,”我说,没什么兴趣,“凶手是个知识分子呢。”

“不见得,”他回答,“根据图书馆的数据库,她一年来只借过一本书。”他暂停一下,凝神看着我,“是你写的书。”

我瞪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难怪他心事重重。“她看过我的书?”我最后终于勉强说。

“不光是看过,我敢说,还仔细研究过。”他回答,“就像你之前说过的——你没见过几桩谋杀案比这个更专业。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了:拔掉的牙齿、除菌喷雾——你书里全写过,不是吗?”

我完全明白,仰天叹道:“她从不同的案子里撷取各种手法,用在这个案子里——如何杀人、如何掩饰。”

“一点也没错,”布瑞德利说,然后,他很难得地微笑了,“我只想说谢谢,现在我得去找这位你的分身,全世界最厉害的高手。”

05

如果你想知道实情,我那本有关调查技巧的书非常艰涩。据我的判断,这本书完全违反一切出版理论:大部分人一旦把书放下,就再也不会拿起来了。

然而,这本书所锁定的读者是一小群核心专业人员,对他们来说,此书引起了一场大地震。书中内容涉及最先进的技术、科学,有些内容甚至听上去有些难以置信。但是仔细阅读之后,就连最死硬派的怀疑论者,也无法再怀疑下去——每一个引用的案子,我都列举出一些细节状况和动机的奇妙特质,足以让优秀的调查者据以分辨真伪。

这本书出版翌日,顶尖调查者之间的小圈子里,就纷纷开始发出疑问。这些案子怎么会从来没人听说过?简直就像来自其他星球的公报,只是为了保护相关人士而改变了名字。另外,更重要的问题是:这本书的作者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希望永远都不会有人查出是我写的。因为前一份工作害我制造了太多敌人,多到我连想都不愿意去想。而且我不希望有天早上我发动车子,结果被炸成一堆宇宙尘埃,飞上天去绕着月亮打转。如果这本书的任何读者去询问有关作者的背景,只会发现那是一个最近死于芝加哥的男子。有件事很确定,我写这本书不是为了出名,也不是为了赚钱。

我曾告诉自己,我写这本书,是因为我破过的一些案子,是由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所犯下的。而我觉得,自己曾领先开发的一些技术,或许其他调查人员也会用得上。而在某种程度上,这的确是事实。可是在更深的层面,我还很年轻——希望未来能过着另一种真正的生活——我希望这本书是一个总结,向之前的自己做最后的告别。

将近十年来,我都服务于全美国最秘密的情报机构,秘密得只有不超过五个外人知道。而这个机构的任务,就是监督全国各个情报单位,担任特务圈的内部警察。就这个意义上,你可以说,我们很类似中世纪的捕鼠官。

美国为人所知的情报组织有二十六个(还有八个不为人知),尽管雇用人员的总人数是机密,但合理推测,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应该有超过十万人。这也就表示,我们所调查的犯罪行为有各式各样——从叛国到贪污,从谋杀到强暴,从贩毒到偷窃。唯一的差异是,我们碰到的某些犯罪者,是全世界最厉害也最聪明的。

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刚上任几个月时,设立了这个任务艰难且高度机密的单位。之前在中央情报局发生了一桩格外耸人听闻的丑闻之后——其中细节至今仍是秘密——他显然判定,情报圈的成员就跟一般人民一样,也会有种种人性的弱点。而且大概还更严重。

在正常状况下,负责调查情报圈一般风纪工作的,就是联邦调查局。然而,在埃德加·胡佛(Edgar Hoover)担任局长期间,联邦调查局一点也不正常。要是给了他调查间谍人员的权力,那就形同把伊拉克前总统海珊放到兵工厂去自由活动。因此,肯尼迪总统和他的弟弟创立了一个联邦机构。因为所负责的任务性质特殊,因而这个机构拥有史无前例的权力。而且这个机构是依照总统的行政命令而设立,于是直属总统、不受国会监督——这样的单位总共也只有三个。至于其他两个是什么,你就不必问了,因为也同样都是依法禁止透露的。

由于这个机构的人员可以参与最高机密,所以成立之初,情报圈的人都瞧不起这个新单位及其负责的吃重任务。还开玩笑地开始称他们为“第十一空降师”,换句话说,其实他们是装甲师。很少人指望这个新单位能成功,但随着这个机构令人敬佩的名声逐渐传扬开来,大家就不太把他们当玩笑看了。

似乎在大家的共识下,“第十一空降师”这个称号逐渐简化,最后整个情报圈都用一种尊敬的口气,称之为“空降师”。许多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的人都是厉害角色,我这么说绝非出自虚荣,因为你非得厉害不可——“空降师”所对付的目标,其中很多是有史以来最高明的间谍。在多年的训练之下,这些人都学会了撒谎和转移焦点,学会了不落痕迹地离开,学会了摸遍一切但不留指纹。因此追猎他们的人就得比他们更高明才行。追猎者必须比猎物领先一步的压力庞大无比,有时几乎难以负荷,也难怪“空降师”的自杀率是所有政府机构的第二名,仅次于邮局。

我是在哈佛大学的最后一年,被吸收加入这个精英单位,但当时根本不晓得是怎么回事。这个机构的一名侦察员——一个裙子奇短、长腿漂亮的和善女人,自称是兰德公司的副总裁——来到哈佛,跟一些前途看好的毕业生面谈。

在哈佛,我先是研读了三年的医学,主修药理学。白天我学习药物的理论,周末则是亲身实践。有回我研读了纤维肌痛的各种症状,然后去看波士顿的一名医生,说服他开了一张止痛药维柯丁的处方给我,当时我忽然得到了顿悟。

我之前在候诊室时,会悄悄观察了那些病患,轮到自己看诊时,心里会想象着,如果我当了医生,如果现在坐在书桌后头处理病患这些病痛——不管是真的或想象的病痛——的人就是我,会是怎样的情境。

我于是明白,我感兴趣的不是折磨人的东西,而是激发人的东西。于是我放弃医学,转攻心理学,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而且就要拿到博士学位了。

一等学位到手,那个短裙女子就开出其他任何公司的两倍起薪,外加几乎无穷尽的研究与晋升机会。结果我进去后,前六个月都在写一堆不会有人阅读的报告,设计一堆不会有人回答的问卷,然后才发现,我的雇主根本不是兰德公司。那六个月期间,我一直被观察、试用、评估、检查。忽然间,我再也找不到短裙女子了。

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我之前没见过、后来也不曾见到的冷酷男子出现,带着我来到一栋单调的建筑物,走进一个加强防御的避难室里。此处位于弗吉尼亚州兰利,就在中央调查局总部北边的一个工业园区内。他们要我签下一连串保密文件,防止我以任何形式透露秘密,然后他们才说,他们观察了我很久,希望找我进入一个秘密情报机构,但他们拒绝说出这个机构的名字。

我瞪着他们,自问为什么他们会想找我。但老实说,我知道答案。我是那个秘密世界的绝佳候选人。我很聪明,我一直独来独往,而且我的内心深受伤害。

我出生之前,父亲就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几年后,我母亲在我们那户位于底特律八里路附近的公寓卧室里被谋杀。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有些地方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身为家中唯一的孩子,后来我就被康涅狄格州格林威治镇的一对夫妇收养。他们家有二十英亩[5]修剪整齐的草坪,供我上最好的昂贵学校,住在我这辈子见识过的最安静的大宅里。这个家似乎很完美,我猜想比尔和格蕾丝·莫道克都尽力了,但我永远都无法成为他们想要的儿子。

没有父母的小孩都会学习生存,他们很早就懂得隐藏自己的感觉,如果痛苦超过自己所能负荷,他们就会在脑袋里挖个洞,把那些痛苦埋进去。大致上,我努力迎合他们的想法,想成为他们期待的样子。但结果,我对他们两人来说,始终都是陌生人。

坐在兰利附近的那个房间里,我明白了:接受另一个身份、隐藏绝大部分的真实自我和真感觉,是进入情报世界的绝佳训练。

接下来那几年,我以大约二十个不同的姓名,秘密在世界各地奔走。我必须说,我所认识的最厉害的间谍,早在加入任何情报机构前,就已经学会过着双面生活。

其中包括在恐同环境中、尚未出柜的同性恋者,跟郊区人妻偷偷搞不伦的奸夫,赌徒和成瘾者,酒鬼和性变态。无论他们的包袱是什么,他们都早就精通于让世人相信他们外在的假象。要再加上另一层伪装、为政府效忠,只是多跨出一小步而已。

我猜想,那两个冷酷男子感觉到我身上有这种特质。他们问了我很多问题,最后,终于问起了有关违法的部分。“告诉我们有关药物的事情吧。”他们说。

我还记得有个人曾这么说前总统比尔·克林顿:他遇到的女人,从来没有他不爱的。要是说出我对药物的感觉也是如此,我想大概不会有什么好处。于是我完全否认,通常伴随吸毒而来的那种鲁莽生活方式,幸好我从来不曾沾染。嗑药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生活,始终避人耳目,遵循一套我自己的规则——我只有在独处时才嗑,从不在酒吧或夜店买药。我觉得派对药物是给外行人的,而且那种开车兜售毒品的场合,听起来就是一定会被射杀。

这些规则奏效了——我从来没被逮捕,也没被问过有关嗑药的事情。于是,我已经成功过着一种秘密生活,也有了信心拥抱另一种。当那两名男子站起来,提出想要雇用我,问我要考虑多久时,我只是跟他们要笔。

所以就是这样了——在一个单调的工业园区内,关在一间没有窗子的房间里,我签下了他们的雇用备忘录,加入了那个秘密世界。完全不记得当时曾认真想过其中的代价,想过我将永远无法经历或体会的普通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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