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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远疆

乔鲁姆伯爵家族是哪类贵族?他们既不是开国分封的领主,也不是历朝历代高官显贵的后代。他们的祖先能够上溯到撒加塔伊诺的开国皇帝,史书上赫赫有名的铁血大帝弗雷德里希-路德维希-克里斯坦森。也就是说,他们是宽泛而言的皇族的一员。从家谱血脉追溯,他们是曾经建立三个皇朝的玛威堡谱系的后裔。

不过从帝国外的诸国看来,撒加塔伊诺的统治核心其实是非常怪异的形式。名义上,皇帝是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然而,他却没有掌握帝国所有臣民的生杀大权。拥有领地的贵族、获得自治权的城邦,都有权利否决皇帝的‘不合理要求’——所谓不合理,判定条件是皇帝的权威和武力是否足以压制对方。就某位父神教的历史学家所述,张牙舞爪的恶龙帝国,其实残留了大量部落时代各酋长平等议事的政治惯例。更让他们瞠目结舌的是,帝国改朝换代后前任皇室的遗族,竟然可以正大光明地生活在帝国首都,有些甚至还能继续拥有封爵和领地。而无论是精灵帝国时代还是眼下诸族并起的时代,凡是帝国体系的国家,以军事政变上台的新登基的统治者是不但要把前朝余孽赶尽杀绝,还要从舆论上彻底搞臭,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才是正常。

一些人认为,是征服并建立整个帝国的弗雷德里希大帝,在设计国家架构的时候就定下了帝位有德有力者居之的原则。另一些则认为,是将皇位交予亲族的失位帝贝纳尔多-贝托利-克里斯坦森(BernardoBertoliKristiansen)临终前的幡然悔悟,定下了皇朝更迭后不得对失败者反攻倒算的祖训。无论哪个原因为真,都让撒加塔伊诺的皇位更替少了许多暴力血腥的因素。而以皇室发源地玛威堡为名的这个谱系,借由开国皇帝的余恩,在帝国历史上曾三次登基上台,统治这个幅员辽阔人口数百万的国家。

然而八百多年后的今天,玛威堡系也快落得苟延残喘的地步了。以乔鲁姆伯爵这一支而言,拥有的爵位是先祖一代通过军功换取的。现任乔鲁姆伯爵则除了头衔没有任何官职权力。领地上的权益,也早就被蛮横的地方豪强、见利忘义的行会、忘恩负义的包税人蚕食了七七八八八。除了一笔作为领主脸面的封建税,每年两千奥瑞上下的收益,其他的要么根本就是流于纸面,转一圈就都回到领地上那些刁民的口袋里了,要么就是用来偿还历代祖先欠下的各类稀奇古怪的债务。若不是这一任的伯爵幸运地娶到一位贤惠顾家的妻子,还带来一笔十万奥瑞的嫁妆,或许早就不得不放弃皇族的家名而屈居于某位大领主的庇护之下了。

其实成为附庸也未必是坏事——至少以往的债务当然是一笔勾销了。拥有地方政治、经济、军事权利的大领主,这类吃干抹尽的事干过的也不止一次两次了。女儿林蒂-芬碧斯--克里斯坦森的婚事也不必担心了。深谋远虑的领主一定会挑选亲族男子迎娶她,从而为家族掺入皇室的血统。卡罗黎昂谱系也好,哈姆斯堡谱系也罢,不都是通过类似的方式让其他贵族接受其继承皇位的资格的嘛。现任的哈姆斯堡-卡罗黎昂谱系,更是将联姻关系的复杂度推到了一个极致。威廉姆皇帝的体内,据说传承着历代六位皇帝的血脉。

然而乔鲁姆伯爵也好,他的继承人安格斯也好,都自认承受不起成为后世某位皇帝的祖先的‘荣誉’。几次濒临破产的危机都勉强支撑下来了,说白了,就是不想落下什么笑柄。安格斯提到自家的身份,印证自己的选择,就是想表明复兴家门的愿景。

“多芬子爵……,恐怕未必是合适之选啊。”乔鲁姆伯爵无奈地叹了口气。

威廉姆十四世,今年已经58岁了。按照帝国生活富裕的阶层而言,他应该还有10到20年的人寿。即便如此,上层社会业已开始物色下一任皇帝的靠拢对象。这或许是撒加塔伊诺帝国皇权衰落的表现之一,却无疑给了帝国的每个个体提升社会地位的机会。最有名的一个案例,是斯托珀多(Spopoto)初期在新一代皇帝赴任前替他保养马匹的马夫。因为其出色的工作能力,使他的主人得以最先到达敏塔-阿玛多瑞斯,进而获得大贵族们的认可登上了皇位。筹赏功臣的时候,本该因为数百奥瑞的赏赐而欢喜若狂的马夫,却被人看到在马圈哀悼一路跑死跑伤的数匹骏马。一些嫉妒眼红之辈到皇帝面前告了他一状,却被斯托珀多皇朝开国皇帝认识到马夫的志诚。这名马夫此后一路加官进爵,最后成为帝国财相,一跃成为帝国贵族。这个家族的族徽上,迄今都保留着一匹骏马的图案。一名马夫都能登堂入阁,由此可知后世欲求幸进者会变得多么疯狂了。

威廉姆十四世有子嗣十四人,在世的十二人,其中不乏母家血统高贵或手握重权者。要说继任皇位的潜在候选,不出皇长子巴泽尔,嫡子亚希伯恩,以及皇六子里斯特这三人。至于多芬子爵马克西米利安-多芬-克里斯坦森,不仅是个私生子,母亲还是奴隶之女和异教徒,就算皇帝的后裔都死绝了,恐怕都轮不到他继位。在帝国贵族圈内人看来,安格斯选择马克西米利安,当然是不怎么‘合适’的。

见儿子不以为意,伯爵又劝解道:“性格上,多芬子爵确实有情有义的类型。听说去年的事件,他本人受惊受伤,他的亲信菲恩-麦克劳克林也是身负重伤。当然,还波及到了你和林蒂。要是不加以报复,对己对人都难以交道。不过就选择的时间、报复行动的烈度而言,这位阁下太过肆无忌惮了,不留情面之外还伤及无辜。由此看来,他的未来堪忧啊。现任皇帝无论出于宠爱还是愧疚,多少都能容忍他。可既然他本人无意于皇位,那就该考虑到下一任会对他的行径是什么想法了。那些,今后可都是会成为整治他的罪证的。”

安格斯对父亲暗藏警示的话置若罔闻。就凭威廉姆十四世那几个儿子?要么蛮横地像头牛,要么阴鸷地像条蛇,剩下的多数是沉浸在奢侈享乐和社交艺术中,毫无国君的气度。别说是马克西米利安,他一只手都能甩开他们几条大街的距离。

乔鲁姆伯爵又道:“就我所知,巴泽尔皇子目前的呼声最高。他的出身高贵,仪表堂堂,性格……也很是坚定。若是着眼长远,那位会是不错的选择。”

大皇子巴泽尔?多芬子爵曾经不失讥讽地点评,这位皇子外强内懦,他若是登基,能力上无法压服当下帝国政坛最强悍的哈尔姆希卡德帮,血缘上又与后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此一来,必定会触及中部、南部领主们的底限,甚至引发武力对抗。不,巴泽尔非但不是最佳选择,还是可能被最先淘汰的一个。

林蒂这时候就要代替母亲,起到调和父亲和弟弟的角色了。“安格斯,说说你的打算。”

安格斯显然更愿意与这位姐姐开诚布公地对话。当然,也是因为她给了一个下台阶的机会。“马克西米利安很看重我,让我率领他的卫队。嗯,不是很大编制的,十几号人罢。我和他们见过一次面,似乎是各式各样的类型。退役老兵、雇佣兵,还有几个拥有特殊专长,不过我有信心能让他们接受我。我们打算向北走一段,经过海斯勒姆(Hasslem),一直到大陷谷的土龙神祭坛去巡礼。”

“可我听说,皇帝是要多芬子爵去霍美伊尔,好眼不见为净。”林蒂的消息,多半是来自她的闺蜜。

安格斯也没打算隐瞒。“待气候适宜的时候,我们再去霍美伊尔(Homyel)的荒漠。我或许能在那里驯服一头双翼飞龙,那就能一路飞回敏塔-阿玛多瑞斯了。”

“驯服飞龙?”

林蒂手撑着额头——霍美伊尔,可不仅仅是戈壁荒漠啊。还好,从闺蜜那里得知多芬子爵流放意向后,林蒂也算是做了些功课。乔鲁姆伯爵也以他的阅历和加以补充,终于向安格斯勾勒出霍美伊尔,那片蛮荒和惊险的土地。

霍美伊尔,起初与施特拉森或者南方诸省类似,是河谷、草原、丘陵和濒海地形间杂的一片广阔领域,摇曳森林和无尽森林也曾延伸至此。然而,被称为吉纳卡伽(土龙神)之怒的神迹级天灾,彻底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地脉深处涌动的巨大力量造成大地崩裂,形成曲折蜿蜒上千弗隆,连绵不绝的深邃陷谷。在此期间,海量的泥土和岩石被推离原来的位置,一路向南制造出一大片远高出海平面的台地,既阿根莱比斯(Argen-Lapis)荒漠——银石荒漠。根据精灵族的记忆,撒加河的河道为此向南偏离了数百弗隆,构成如今的拉开的弯弓的形状。

往昔坚实的大地,像是泥浆般泛起涟漪。一些吸收了大量能量的地方,便如同传说中怪兽般张开大嘴,将森林、灌木、草原,以及居住在期间数以百万计算的动物吞噬到地下。由此蒸腾而起的烟柱有数十弗隆高,在飓风的吹拂下将大量灰尘沙砾播散到周围数千弗隆的地域。西方的阿斯登岛,东方的怀抱山脉,精灵、矮人、侏儒和人类的史书中,都记载了这宛若末日的景象。甚至北方冰蚀山脉的兽人萨满,也口口相传着描述这个事件的歌谣。

霍美伊尔的地理气候被彻底改变。硕大的阿尔俾(albi-mons)白石山脉,在坠星海北岸的中部高高隆起,苍白如骨骸的岩石天柱般屹立其间。这片土地满目沧夷,又失去了土壤,失去了坠星海温润的水汽,变得贫瘠而险恶。靠近北方撒加河的河段,河床被抬升,靠近西部边缘的地方形成了著名的绝望瀑布。奔腾的河水,以及哀嚎般的烈风,成百上千年地撕扯着白色的岩石。坚硬的石柱在风和水的侵蚀下渐渐崩落,碎裂成大小石块,然后是卵石……沙砾。直到一大片戈壁荒漠,横亘于大陷谷和白石山脉之间。由于荒漠的地面多由白石山脉的岩石碎屑组成,因此整片大地在阳光下会呈现出耀眼银色,银石荒漠由此得名。

即使如此,这里对任何生命依旧严苛。精灵在短暂的恢复期曾试图恢复统治,但很快便沮丧地退了回去。他们找不到任何可用来充饥的食物,可用来遮蔽风沙的树木。矮人也曾走访这里,却没能找到足以吸引他们注意的矿脉。他们并不知道,神祗们还没有放弃这片土地。坠星海的海风,或许是乘着一股海龙卷,在耗尽全部的力量后将一小撮外壳坚硬还长着尖刺的种子送入了内陆。种子在持续几十年的干旱后,幸运地遇上了撒加河带来的一丝水汽。它们迅速发芽,生长,将数十上百厄尔的根深深地插入沙石地面。靠着露出地表不足十分之一的身体,这些荆棘种植物吸收着阳光的能量,在短短十数天的时间里就开花结果。带着新的希望的种子乘风而去。这个过程成百上千次的重复,终于让这类在别处毫不起眼的刺棘,变成了这片土地的主宰——嗯,或许刺棘称不上主宰,或它们只主宰了霍美伊尔很短时间。随着植物的出现,虽然它们干涩、多刺,甚至还有微量的毒性,昆虫出现了。追猎昆虫的,是适应干旱环境的小型鸟雀。然后便是,捕食生命的……魔物。

魔物是瑟塔蒙种类最多、数量最庞大的生物。它们具有与普通的动物、植物迥异的生命特性,都能使用类魔法的技能,有些能在瞬间将身体强化得有若钢铁,有些能如幻影般隐藏自己,有些能在广阔的范围释放致命的毒雾,有些能以精神力聚集成群,捕猎比它们更为强大的生物。可以说,早期的智慧种族在没能建立起文明之前,只能蜷缩在这些强悍生物的阴影之下,沦为被捕猎的对象。直到蜥蜴族崛起,用硝制的硬皮和冶炼的金属为甲,以简陋粗糙的魔法为矛,才做到了在广大领域驱逐魔物,为自身的发展创造生存空间的重大突破。

即便已经有数个智慧种族步蜥蜴族的后尘,迈上文明的进程,然而在他们的社区之外,广袤的黑森林、深邃的大海深处,甚至人类脚下不足一弗隆的地下,这些智慧种族的天敌依旧广泛地存在。在霍美伊尔的荒漠中,便潜藏着身长三十厄尔,头部是一张周边长满了刀剑般利齿的圆形大嘴,一顿的饭量足以吞噬一整个商队的巨型沙虫。以及潜伏于刺棘、石竹、仙人掌丛簇的绿洲之间,全身长满成年人手掌大小的鳞片,体态像老鼠体型却有野猪大小,平日以沙漠藤曼植物的地下块茎为食,偶尔也会拿迷路的旅人开荤的披甲鳞鼠。还有长着八条腿,每条都有两厄尔长,在身上喷吐粘丝再覆盖沙砾和碎石隐蔽自己的,阴险狡诈的掘穴蜘蛛,它们捕猎的不仅仅是蜥蜴和飞鸟,也包括人类驯养的骆驼和马,甚至包括不慎孤身在外的人类自身。

“以你所说的飞龙来说罢。”林蒂将特意翻找出来的霍美伊尔地理书册,翻到描绘有双足飞龙的那一页。“它们是被称为龙兽的一类魔物。其名称源自与传说中的巨龙相似的外貌——全身坚硬的鳞片,长而有力的尾巴,长有尖爪的四肢,以及满嘴利齿和肉食的习性。也有人声称,龙兽是巨龙还与龙神一起生活在主物质界的时代,一些公认品行不端的龙(譬如喷吐火焰的红龙),与其他魔物杂交后的产物。”

安格斯好奇地看着书册上,艺术家精心描述的图像。

乔鲁姆伯爵不安地提醒道:“霍美伊尔的魔物之多,在整个帝国都是有名的。除了那些天灾级的怪物,所谓龙兽也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容易驯服的。双足飞龙是肉食性的魔物,如果不是因为也能忍受腐食,就是皇家都养不起它们。据说霍美伊尔早期的葬仪中就有用血亲的尸体吸引双足飞龙,从而与其建立灵魂相系的亲近关系——这意味着双足飞龙的食谱中,也包括人类。至于那些释放闪电的、喷吐毒液的,都能轻易夺去人类的生命。”

“然而霍美伊尔人不正是靠着龙兽,才在那片贫瘠险恶的土地站稳了脚跟?”安格斯对此表示疑问。

“霍美伊尔人……就是些蛮族。”乔鲁姆伯爵露出鄙夷的表情。“要不是帝国在最危急的时刻庇护了他们,霍美伊尔人现在应该像是他们东边的那些同族那样,匍匐在假借神的名义行愚民之实的父神教神棍的脚下罢。”

即使霍美伊尔从渺无生灵的死地演化成了干旱的荒漠,那里对智慧种族而言还是一片禁区。精灵的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漫长的寿命,矮人适应能力强悍,然而他们都面临群体数量稀少的问题,每个个体都十分宝贵。而一条成年沙虫的肆虐,就能在一夜让整个村庄消失,无论村庄的建立者是精于魔法的精灵还是使用元素武器的矮人。

然而,有一股从东部越过白石山脉移居过来人类,顽强地在这片土地定居下来。没有人知道,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汗水、鲜血和生命。据说在最初的霍美伊尔移民中,男性的平均寿命是三十五岁。他们缺衣少食,以刺荆的干瘪果实,加上荒漠中捕猎到的蜘蛛、雀鸟维生。连续多年的干旱无雨,腹中的饥火迫使某个部落集中了所有成年人手,自暴自弃地向一只体型巨大的魔物发起了疯狂攻击。那是一只以刺荆带毒的枝条尖刺为食的龙兽,以体型庞大性格相对温和(也就是不惹它就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著称。据世代相传的诗歌描述,因此而被撞成碎块、压成肉饼的牺牲者多达二十人,占整个部落人口的三分之一。然而,他们最终杀死了这头魔物,并将它制成几千磅的干肉。他们不但靠着这些肉熬过了灾荒之年,还因为将魔物的角、蹄子等出售给某个偶尔经过的龙神术士而获得一笔财富,最终兴旺发达起来。

自此,霍美伊尔人变成了人类群体中罕有的不畏惧魔物,反而以捕猎魔物维生的个体。他们捕杀草食性的龙兽获取食物,将龙兽的皮制成帐篷、衣物和皮甲。他们猎取特定种类的魔物,割取它们的腺囊、角壳、鳞片,出售给施法者作为香水、毒药乃至魔导器的材料。某些大型龙兽的骨头,还会被用来制成祭司权杖或术士的法杖。到了霍美伊尔成为帝国省份的时代,霍美伊尔人还向西部的贵族们出售口味独特的龙兽肉来换取粮食。那些腌制过的、靠近尾巴底端的肉,是卡罗黎昂特色菜的主要原料。近年来在敏塔-阿玛多瑞斯也是颇受好评,据说对男性的某项功能效果显著。

霍美伊尔人,可谓人类坚韧性格的代表。不过,乔鲁姆伯爵这样的帝国贵族也因此称之为蛮族,并根据他们自述的氏族源头,将其与东部开创神教国家的几个先祖部落关联到了一起。

可惜安格斯和林蒂都不再是相信父母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岁数了。就安格斯所知,乔鲁姆伯爵的说法其实是一种偏见。霍美伊尔人或许的确来自白石山脉以东,但和选择了至高神作为唯一真神的卡拉斯通人并非同一人族。他们身材较为壮实,发色也以红褐色居多,而非东部瘦长深色细长发的特征。更重要的是,或许因为霍美伊尔人的生活与魔物龙兽的密切关系,他们在精神上更为倾向龙神信仰,认为龙兽是龙神赐予他们的礼物。他们不但捕猎、食用龙兽,出售龙兽皮、磷、角的魔法材料,还将一些种类的龙兽驯化为己所用。那些身躯庞大性格温顺的,可以当作拉车的驮兽;那些耐长途迁徙且冲击速度快的,则充当战士的坐骑。撒加塔伊诺前期的几个朝代曾派出军队入侵,然后都在狂暴龙兽冲阵和酸液龙兽夜袭的多重反击下铩羽而归。

是的,帝国与霍美伊尔人最初的遭遇,是以战争的形式。一方面是四方征战扩疆僻土的桀骜之师,一方是征服了蛮荒大地的自由之民,当然是谁都看不起谁的心态,大打出手是意料之中的。不过,在帝国人看来霍美伊尔的战争更多是为了荣耀而非利益,而霍美伊尔人对沿撒加河而上带着奢华后勤的帝国人也没多少仇怨,双方几次战争都是点到为止,倒是未导致血海深仇、你死我活的局面。到了帝国纪年132年,至高神信仰随着东部游牧民族回归故土,并穿越白石山脉侵入霍美伊尔,激起了霍美伊尔人的激烈反应。业已高高在上地在东部建立统治权的父神教高层,愚蠢地声称龙兽是邪恶、肮脏的生物,食用或蓄养龙兽等于将自己的灵魂置于黑暗的无底深渊。也难怪霍美伊尔人要把这些神神叨叨的家伙当成死敌了。然而,龙兽皮甲、龙兽角强化的武装,以及双翼飞龙、狂暴龙兽的加成,并没能帮助霍美伊尔人战胜穿过白石山脉渗透进来的父神教势力。狂热的信徒、祝圣后无坚不摧的利刃,打的这些土著步步后退。在被压缩到撒加河附近的北部后,霍美伊尔人不得不在威胁要剥夺他们传统的父神教和藐视且防备他们的撒加塔伊诺帝国之间做出选择。很容易猜到,包括尹洛克侯爵的祖先在内,绝大部分愿意了虽然打过仗却没太伤颜面的撒加塔伊诺——在当时霍美伊尔人的理解中,撒加塔伊诺是个有点庞大臃肿的部落联盟,皇帝则是这个联盟的大酋长。

玛威堡(Maerwenburg)皇朝的皇帝用军队没有做到的事,父神教的主教们帮皇帝做到了。霍美伊尔成了帝国最东部的一个省份,霍美伊尔人成了帝国忠诚的边军。他们为帝国带来了龙骑士——一种骑乘双翼飞龙,能快速机动,用弓矢投枪以及油火罐作战的兵种。虽然他们的身高体重都必须接受严格控制,且大部分时间实际上承担的是传递军情要务的工作,但不可否认,龙骑士是帝国军队中最耀眼的明星。证据就是业已成年的安格斯都还没能摆脱乘坐飞龙翱翔天际的男性梦想。

林蒂见安格斯只顾翻看书中飞龙、暴龙的图册,不由深深叹了口气。

“霍美伊尔可并非避祸的好地方。那里民风彪悍,风俗也与我们这里大不相同。此外,霍美伊尔人与卡罗黎昂(Carolian)公爵的势力长期交好,卡罗黎昂公爵又与先皇后是一母同胞,还一手操办了西尔维娅公主与尹洛克侯爵的联姻。如今的霍美伊尔,恐怕多半是倾向皇三子亚希伯恩。这位嫡皇子与多芬子爵的关系,怕是并不怎么融洽的罢。”

安格斯耸了耸肩。“总比留在施特拉森或者去哈尔姆希卡德的好。马克西米利安说,那才叫羊入虎口呢……还是狼口什么的,反正是东方的谚语。而且,我们不是穿过卡罗黎昂领直接走长公主驿道到霍美伊尔,而是先去海斯勒姆,再伺机越过比耶夫河。那边靠近土龙神祭坛和吉纳卡季拉尔修道院,卡罗黎昂人和霍美伊尔人不敢明目张胆地对付我们。”

乔鲁姆伯爵略感失望地摇头。这种藏头露尾的,怎么也不像是可以依靠的明主啊。

林蒂却低声劝说父亲——安格斯这个伯爵家的继承人业已成年,又不是甘于平庸的性子。与其将他约束在敏塔-阿玛多瑞斯冒着被各方势力、各种诱惑带上歪路的风险,还不如让他追随某位权贵到地方上发展的为宜。多芬子爵虽然性格怪异,行事放纵,但就林蒂看来其秉性尚算磊落。安格斯在他手下就算仕途上不能上进,至少不用担心被人利用成了某场政治斗争的替罪羊。在海斯勒姆、霍美伊尔旅行的风险,也能雇佣可靠的护卫规避。

乔鲁姆伯爵无奈之下,又多提点了儿子几句。

霍美伊尔人自愿臣服于撒加塔伊诺后,帝国的资源大量流入这个新的东部省份。通过武装霍美伊尔当地领主,以及建立数个大型军事堡垒,将一神教徒势力推回白石山脉的峡谷。而这场帝国与至圣联合的第一次边界摩擦,引发了后期的东征之战。皇帝和他的将军们发现无法越过陡峭险峻的白石山脉向东大举用兵,便另辟蹊径地用武力和收买征服了帝国南部的濒海诸领,随即大军乘船越海绕过陆地上的险要地形,直插父神教老巢。虽则帝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征服战争最终功败垂成,却也大大威慑了以右手弯刀左手教典的方式扩张信仰的至圣联合。霍美伊尔在此后的数百年间,成了两国对峙的前线,造就了强悍的霍美伊尔勇士的赫赫威名。在广阔的荒原,骑乘四足龙兽的蛮骑士几乎就是摧枯拉朽的代名词。

不过时至今日,父神信仰其实已再次渗透进了霍美伊尔。白石山脉里的山民更多地被回归卡拉斯通且维持着坚韧信念的传教士所吸纳。他们又不断联系西部同宗的霍美伊尔部族,甚至与对方融合后在霍美伊尔东南部定居下来。帝国和逐渐成长起来的霍美伊尔军阀领主缺乏驱赶他们的意愿,对这些除了蓄养的羊便没有任何值钱东西的穷光蛋抱着放任自流的态度。而父神教士们也改变了最初了态度,宣称捕猎但非食用龙兽是符合教义的行为。霍美伊尔南部靠海地区的龙兽制品,很快就加入了帝国的交易市场,为本该是对立的双方不断创造财富。

这也意味着,如果某位脑子不开窍的帝国贵族在霍美伊尔吆五喝六地自命不凡,那么他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会被武力强悍的霍美伊尔领主亲手教导,百分之三十的概率被穷苦潦倒的霍美伊尔牧民猎手打劫。还有百分之二十的幸运或不幸,遭到身材窈窕的异教徒舞娘诱拐,被掳到东边某个满是羊骚味游牧部落消磨下半辈子的时光。以上还是在排除掉他遭到魔物袭击,变成银石戈壁上一具残缺的干尸,连至亲的父母妻子都认不出来的情况之外的遭遇。

当然,这些都没能唬住早已跃跃欲试的安格斯。他倒是更为迫切地渴望在新的环境展开一场激动人心的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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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小爷第一次见到沈清酒时以为她是个虽然貌美但却有着龌龊心思的大妈。薄小爷第二次见到沈清酒时认为她是个不仅智商爆表而且令人心动的女神。薄小爷第三次见到沈清酒时觉得她就是他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最终,薄小爷通过自己的发(死)奋(缠)努(烂)力(打),终于抱得美人归。
  • 我们是糖,甜到哀伤

    我们是糖,甜到哀伤

    这本书从去年夏天开始写,而今年的夏天也已开始,季节刚好是一次完整的轮回,而我记录的故事却是不完整的,是支离破碎的。故事里的许安呀,姜绚呀,林唱呀,我都给了他们破碎和忧伤的爱情,其实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最起初的时候,我也想写一些开心的完美的故事,我也想把整本书打磨得像是一件精致的景泰蓝瓷器,谁知道越小心越伤心,它还是碎了。我不知道这满地的碎屑,会不会有那么一片,刚好把你刺痛。